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更是一个音乐的国度,我国的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就是古人的歌词,人们根据乐调的不同将其分为风、雅、颂三类。
《诗经》是一部记录上古时代的诗歌总集,实际上是收集了古人的歌词,先秦时代称为“诗”或“诗三百”。在当时,诗和歌的创作主要来自于民间,周朝派人到民间采集民歌民谣,经过整理,配上乐谱,编成了各类歌舞曲。后来,孔子对其加以整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汉武帝时期,他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尊“诗”为经典,将其定名为《诗经》。
《诗经》中的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思也就是说,《诗》三百余篇,都可以用来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五百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由此可以看出《诗经》在古代和音乐以及舞蹈有着密切的联系。
风雅颂
《诗经》共分风(160篇)、雅(105篇)、颂(40篇)三大部分,这是根据音乐性质的不同来划分的。将不同声调的《风》、《雅》、《颂》作适当配合,足以构成一大套乐。《风》、《雅》都以重复,即叠韵、叠章,为其曲式的特色。
“风”是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十五国风,大部分为东周时期的作品,小部分作于西周后期,以民歌为主。“国风”的语言朴素、鲜明,富于形象性,多处用双声、叠韵、叠字等,表达准确优美。形式上多是四言成句,隔句用韵,富有节奏感和音乐感。同时多处出现章节的复叠,有一唱三叹的艺术美感,是《诗经》的精华部分。
“雅”是周王朝直辖地区的音乐,即所谓正声雅乐。《雅》诗是宫廷宴享或朝会时的乐歌,按音乐的不同又分为大雅和小雅,《大雅》31篇,《小雅》74篇,共105篇。《雅》诗是周王朝直接统治地——王畿地区的作品,均为周代朝廷乐歌,多歌颂朝廷官吏。
“颂”是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全部是贵族文人的作品。《颂》诗又分为《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共40篇。颂诗的内容多是歌颂周王朝祖先的“功德”,常在祭祀宗庙时演出。
《诗经》的基本句式是四言,间或杂有二言直至九言的各种句式。但杂言句式所占比例很低。只有个别诗是以杂言为主的,如《伐檀》。以四言句为主干,可以由此推想当时演唱《诗经》的音乐旋律,是比较平稳和比较简单的。
诗经与乐器
《诗经》本身不但是歌词,更记载了很多古代乐器。先秦时期的乐器,见于文献记载的有近70种,而在《诗经》一书中提及的乐器就有29种。打击乐器有钟、鼓、罄、铃等,吹奏乐器有萧、管、笙等,弹弦乐器有琴、瑟等。后来,由于乐器种类的增加,周朝便根据制作乐器的不同材料,产生了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乐器,称作“八音”分类法。
《诗经》是民谣体,那些遥远的乐响曾经演奏着相思、思乡、悼亡等人生体验和感悟。它们来自于最底层百姓的生活,质朴天真,自然剔透。《诗经》中的音乐形式,在今天的音乐创作中仍然被广泛地使用着。
延伸阅读
诗经“六义”
所谓《诗经》中的“六义”,即是指“风、雅、颂”三种诗歌形式与“赋、比、兴”三种表现手法。按朱《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比喻,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如《魏风硕鼠》、《风新台》都是通篇用比的。“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即起兴,用其他东西引出要说的内容。如“关关,在河之洲。淑女,君子好。”即是用鸟在河中叫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