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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49 说“畏我复却去”

公元757年4月,杜甫从沦陷在安禄山手中的长安逃到凤翔,这年秋天,他告假回州探望妻儿。到家不久,就写了三首《羌村》。第二首开头四句是:“晚岁迫偷生,还家少欢趣。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第四句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以仇兆鳌为代表,他说:“不离膝,乍见而喜;复却去,久视而畏。此写幼子情状最肖。”另一种则以金圣叹为代表,他把这句讲成孩子怕杜甫再离开家,“绕膝慰爱,畏爷复去”。

去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七版刊载了萧涤非先生一篇文章,主张后说。我则主张前说。现在谈一下我的意见。

从全诗看,杜甫回了家,骨肉团聚,本是高兴的事。但由于诗人忧国伤时,以“偷生”为耻,虽与妻儿朝夕相处,也觉得“少欢趣”,因此总不免带有不悦的神情。孩子对父亲原很亲热,自然就慢慢地悄悄地退缩着躲开了。而孩子的行动翻转过来又增加了诗人“还家少欢趣”的心情。这与下文“忆昔好追凉,故绕池边树,萧萧北风劲,抚事煎百虑”的写法是一致的。从前贪凉,常在树下绕弯儿,现在走到树下,听到的却是北风萧萧,反而增加了内心的焦虑。矛盾的心情构成了曲折的诗境。我的这个讲法还不全同于仇说,诗中所写并非“乍见”时情景,也不给人以“久视而畏”的感觉。诗人只是把初回家时日常生活中的一刹那摄取入诗而已。但仇氏肯定这一句是具体的形象描写而非干瘪的心理叙述,则是正确的。

照另一种讲法至少有两关通不过。一、杜集中用“畏”字的诗句共二十余处,没有一处把它用作“担心”或“恐怕”的意思,都是作“畏惧”或“畏怯”讲的。照金说,“畏”字先不合。二、照金说,只说“复去”就够了,句中的“却”字便毫无着落而成为废词,甚至有不通的危险。古人主此说者对此点都回避不谈。用仇说,“却去”是一个词,意思是“退去”;而“复却”二字却从没有在一起连用的。杜甫最讲究用字,绝对不致过不去文字关。况且照金说,“二·三”的句法变成“一·四”,即使在古诗中也是相当别扭的。

萧先生的文章主要就杜甫为人慈祥这一面立论,并强调孩子不会怕杜甫。其实照我现在的讲法,谁也得不出这样的结论,说杜甫是“可怕的父亲”。因此他未免“过虑”了。

“畏我复却去”的公案由来已久,从来就有两种讲法。1957年1月号《语文学习》上曾发表拙文《说古典诗歌中的词义》,即曾涉及这一句诗的讲法。到了1961、1962年纪念杜甫时,这个问题乃又被提出。前面的小文章是1962年1月26日发表在《北京晚报》上的。到了1962年6月,萧涤非先生在《文史哲》双月刊上又发表《一个小问题纪念大诗人——再谈杜诗“娇儿不离膝,畏我复却去”》的驳难文章,对傅庚生先生和我进行反批评。我对这个问题当时已无兴趣,也不想再撄固执己见的萧先生的锋芒,便听之任之了。到这年年末,中华书局决定把我的那篇短文收入《杜甫研究论文集》第三辑,让我再写几句话表明态度,我就写了如下的一段话:

拙文初无与萧涤非先生争论之意。后来拜读萧先生驳难长文,真是受宠若惊。今既以拙文收入专辑,只好略作解释,对读者有个交代。解诗首重文义。杜甫着“畏我复却去”一语则诗人之憔悴与娇儿之神情一时俱见。《羌村》三首皆即景写实,于此当无例外。徐增与金圣叹说未免求之过深,所以不取。关于“畏”字讲法,我曾据《杜诗引得》逐条逐首勘详其义,并非主观。有的地方解为“畏避”或转为状词,仍不作“担心”解。张相说此句本误,不具论。至“却”是否作“即”解,尚难臆定。唯雍陶诗“此生无复却回(《全唐诗》不作‘还’)时”,自当以“无复”连读,而“却回”亦应作一气读无疑。诗句结构为“一·四”或“二·三”,应视全诗用语风格为准,不敢强古人以就我也。1963年3月小如校后附记。

事情就这样过去了。荏苒至今,已近廿年,最近重读萧文,并细绎老杜原诗,感到还有再坚持己见的必要。萧文过长,不便录,今但再申鄙见如下。

第一,问题确如萧文所云,在于对“少欢趣”的理解上。这次重读,感到“少欢趣”不但是使娇儿畏己之“因”,而且还是娇儿畏己之“果”,即拙文所谓“孩子的行动翻转过来又增加了诗人‘还家少欢趣’的心情”。下文“忆昔好追凉”四句亦正植根于此。如果把“畏我”句讲成孩子怕我再离开家,则娇儿迄未离膝可知。那么诗人有爱子在膝边终始徘徊,纵寡欢悰,亦当解颜,既无足以启下文,亦非承上文的语气。可见金圣叹等人的说法,似深求而实为曲解,反而不能贯穿上下文义,所以我仍持不取的态度。

第二,退一步说,即使原诗“复却去”一本作“却复去”,或释“却”字为语助词,或径如萧先生之说解“却”为“即”,根据我的第一点意见,这句诗“去”的主语也仍应为“娇儿”而不应是作者自己。关键还是在于“娇儿”究竟是否已离开了膝边。

第三,萧文中引用了他买到的旧书上所见的清人评语,认为解释得很精辟,并加以引申,把“故绕池边树”的“故”讲成“故意”的意思,从而把“忆昔”两句解释为娇儿硬拉着父亲到外边去散闷。那我不禁要问,“忆”的主语到底是娇儿还是诗人自己?萧先生的答案是:“这两句还是承上文娇儿来的。”可是“好追凉”的主语却依然是杜甫本人。试问古人写诗岂有这样的句法?至于“故绕”句,既然说“故”是孩子故意,那么“绕”的主语又是谁呢?这不仅有添字解诗之嫌,抑且有缠夹不清之病。况且从诗的本身看,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孩子拉着父亲去同绕池边树的印象。这种硬用一己之主观臆测来代替古人作诗的本旨的做法,实在是很不妥当的。

我认为萧文对我的批评,有一点是对的。即我把“畏”字所具有的“担心”和“畏惧”二义截然分开,确是近于生硬勉强。但这并不足以动摇我对“畏我复却去”的讲法。

最近蒋绍愚同志在《文史知识》杂志上从“却”字的语言角度来分析“却去”的讲法,认为应该讲成“回去”,即回到杜甫来的地方去。姑不论“去”字的用法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中并不相同;即使可以讲成“回去”,则杜甫当时已回到家中,硬要讲成“回”到杜甫来的地方“去”,亦属牵强。不顾全诗的作意,只抽出一个词来用代入法套将上去,这显然也是见树不见林的做法。

1982年3月病中写完二、三两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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