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
班森少校的公寓位于西四十六街,介于第五、六大道之间,是栋小型隐秘的单身公寓,入口简单高贵与街道齐平,比人行道高出两个台阶。进入大门后是一个又窄又长的甬道,左侧有一个接待室,电梯在后面,电话总机在楼梯底电梯旁。
我们到达时,两位穿着制服的年轻人正在当班,一位立在电梯旁,另一位坐在总机前担任接线生。
在进门处万斯拉住马克汉:“有人在电话中告诉我,十三日当晚他们其中一个刚好当班,去看看是哪一个,用你尊贵的检察官官帽吓唬他一下,然后把他交给我。”
马克汉勉强地走进去。
经过简单的讯问之后,他将其中一位年轻男孩带到接待室里,直截了当地跟他说明来此的目的。
万斯以一副早晓得对方会说些什么的自信开始发问。
“班森少校在他弟弟被枪杀的那晚是几点钟回到家的?”
男孩的眼睛睁得特别大,“十一点左右回来的——百老汇秀结束后。”他仅仅迟疑了一下便如此回答。
万斯:“我猜测他一定跟你说过话吧?”
男孩:“没错,先生。他告诉我刚从戏院回来,表演差劲透了,害得他的头很疼。”
万斯:“他一个星期前说的话,你为何记得这么清楚?”
男孩:“为什么,因为他弟弟在那天晚上被人枪杀了!”
万斯:“因为谋杀案的关系,以至于你很自然记得班森少校的每个举动?”
男孩:“是呀——他是被害人的哥哥。”
万斯:“他回来时,有没有特别提到当天的日子?”
男孩:“没有,他只说大约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他才不幸地选了一个烂节目。”
万斯:“他还说了其他的吗?”
男孩:“他说他要让十三日成为我的幸运日,把口袋中全部的零钱都给了我。”
万斯:“一共是多少钱?”
男孩:“三块四角五分。”
万斯:“之后他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了?”
男孩:“没错,先生,我送他上去的,他住三楼。”
万斯:“那天晚上他有没有再一次外出?”
男孩:“没有,先生。”
万斯:“你如何知道?”
男孩:“我肯定会看见他,整个晚上我不是在接电话就是开电梯上上下下,我没理由没看见他走出去。”
万斯:“你当时一个人当班?”
男孩:“晚上十点以后仅剩我一个人当班。”
万斯:“除了经由大门,否则无法出去?”
男孩:“没错,先生。”
万斯:“你再一次见到班森先生是什么时候?”
男孩:“他打电话来让我送一些碎冰,我拿上去的。”
万斯:“什么时候?”
男孩:“我想不起来了……对了,我想起来了,是十二点半。”
万斯:“是不是他当时问你几点钟了?”
男孩:“你怎么知道,先生,他让我看他客厅里的钟。”
万斯:“他是怎么说的?”
男孩:“我拿冰块上去时,他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了,他要我把冰块放到客厅的水壶里,我正如此做的时候,他叫我看放在壁炉上的钟指着几点,说他的手表停了他要再一次调整时间。”
万斯:“他还说了什么吗?”
男孩:“没有,他只说不论谁打电话给他都不要叫他,他想睡觉了,不想被打搅。”
万斯:“他尤其强调这一点?”
男孩:“他的意思正是这样。”
万斯:“他还说了其他的吗?”
男孩:“没有,他只说了声‘晚安’就把灯关掉,我也就下楼来了。”
万斯:“他关的是哪盏灯?”
男孩:“他卧室里的。”
万斯:“从客厅里能否看见他卧房里的情况?”
男孩:“没办法看清,卧室在走廊的另一端。”
万斯:“那你怎么知道他关灯的呢?”
男孩:“卧室的门没关,里面的灯光照在地上。”
万斯:“你出去时有没有经过卧室?”
男孩:“当然——必须经过它才可以出去。”
万斯:“门依然开着吗?”
男孩:“没错。”
万斯:“那是卧室里仅有的一扇门吗?”
男孩:“是的。”
万斯:“当你经过卧室时,班森少校在哪里?”
男孩:“在床上。”
万斯:“你如何知道?”
男孩:“我看见他躺在床上。”
万斯:“你确定他没有下楼?”
男孩:“我告诉过你,如果他下来我肯定会看到他。”
万斯:“他可不可能在你开电梯上去时下楼了,而你没有看见他?”
男孩:“当然有可能,但我拿了碎冰给班森少校后就没再开过电梯,一直到凌晨两点半莫托古先生回来后。”
万斯:“在你拿冰块上楼给班森少校到莫托古先生凌晨两点半回来中间这段时间里,你没有用电梯载任何人上去?”
男孩:“一个人也没有。”
万斯:“这段期间你也没有离开过?”
男孩:“我一直坐在这里。”
万斯:“那么你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午夜十二点半在他床上?”
男孩:“是的——一直到第二天清晨有人打电话说他弟弟被人杀了,大约十分钟后他下楼出去了。”
万斯:“好了,但是你不能告诉任何人我们曾来过,否则你很可能被抓起来——明白吗……你现在可以回去工作了。”
男孩走后,万斯恳求似的看着马克汉:“老家伙,为了保障社会公理和正义,现在你必须再度做出与平日本性相悖的行为,粗俗一点说就是:我要马上潜进少校的公寓。”
“为什么?”马克汉抗议地喊道,“你是不是昏了头?男孩的证词没有任何漏洞,也许我很愚蠢,但我还能辨别一个证人说的是否是实话。”
“他所说的肯定全是实话,”万斯平静地表示同意,“所以我才想亲自上去一趟,来吧,马克汉,少校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忽然回家……还有,”他笑了,“——你曾答应过我会给我任何协助,莫非你忘了吗?”
马克汉强烈地拒绝,而万斯也十分坚持,几分钟后,我们已经偷偷进入班森少校的公寓里。
从公用走道通过仅有的入口进去,房里有一条狭长的甬道可以直通后面的客厅,卧室在甬道上靠近门口的右边。
万斯径直进入客厅,右墙上有一座壁炉,壁炉架上摆着个桃花心木做成的古董时钟,壁炉架旁的角落里有张小桌子,上面放着六只高脚杯和银制水壶。
“这就是刚才提到过的钟,”万斯说,“这是男孩放冰块的水壶——用仿雪弗耳银铜合成板做的壶。”
他站在窗户前往下看后院,高度大概是二十五至三十尺。
“少校没可能从窗户逃脱。”他指出。
他转过身来看着那条甬道,“如果门是打开的,那男孩可以轻易看到卧室内的灯关掉,甬道两旁白墙上的反光异常闪眼。”
他返回卧室,对门处摆张床,床头柜上放了一盏灯,他坐在床沿仔细研究,并用手拉开关的铁链,他专注地望着马克汉。
“你猜少校怎样在不让男孩知道的情况下离开这里?”
“飞出去的吧,我想。”马克汉回答。
“差不多和飞一样,”万斯回答,“听着,马克汉,少校在午夜十二点半打电话要冰块,当男孩拿上来时,他从开着房门的卧室外面看见少校躺在床上,少校要他把冰块放在位于客厅的水壶里,男孩通过甬道,穿过客厅走到角落的桌子前,然后少校要他看壁炉架上的钟现在指着几点。男孩看了:十二点半,少校又跟他说不再希望被打搅且道了晚安,关掉床头的灯,从床上跳下来——当然早已穿戴整齐——在男孩尚未将全部冰块倒进水壶前快速地走到走廊上,在电梯还没有降下时,少校利用楼梯快跑到外面街上。那男孩,当他经过卧室门口出去时,无法知道少校是不是还在床上,因为那时室内已然漆黑一片,清楚吗?”
“当然是有这种可能,”马克汉承认,“但你这些似是而非的想象还是无法证明他是怎么回到自己卧室里去的。”
“这是整个计划中最容易的一件事,他只须在对街等其他住客回来。男孩说一位莫托古先生于凌晨两点半返回,少校趁机偷偷跑进来,等电梯上去时,他再爬楼梯上楼。”
马克汉忍住笑,不再说话。
“你知道了吧,”万斯继续说下去,“少校苦心经营,令男孩对日期印象深刻,先是烂表演节目——头痛——不幸的一天,为什么如此倒霉呢?当然因为是十三日的缘故。但对男孩却特别幸运,一大堆零钱——全是银币,难道仅仅单纯的给小费吗?为什么不给张一元纸钞呢?”
马克汉的表情严肃但声音仍然平和冷静:“我认为你指控普拉兹太太的理由最为合乎常理。”
“不过我还没说完,”万斯站起来,“我打算找出凶枪。”
马克汉用十分怀疑的眼光看着他:“那当然会是一个最有价值的证物……你真的认为能够找得到?”
“非常容易。”万斯愉快而肯定地回答。
他走到五斗柜前开始将抽屉一一拉出来,“这间屋子的主人没有把手枪留在艾文家中,他小心谨慎的性格一定不会随便丢弃。身为少校,他一定拥有一件这样的武器,事实上,可能有些人早就知道他有一把枪。如果他是无罪的——如同他自己认定的一样——那么枪一定还在原来的地方,因为它的消失比现身更加令人怀疑。这里还涉及一个非常有趣的心理因素,无辜者因害怕被误认为凶手,通常都会把枪藏起来,或将之抛弃——例如李寇克上尉。但是一个有罪之人,为了造成无辜的假象,通常一定会把枪放到原来的地方。”
他仍在五斗柜的抽屉里寻找,“我们现在唯一的难处是找到少校通常的藏枪处……不在五斗柜里。”他关上最后一个抽屉。
他打开放在床脚前地上的一个旅行包,察看里面的东西,“也不在这里,现在看来衣橱是唯一可能的地方了。”
他过去拉开衣橱的门,慢条斯理地打开里面的灯,清楚地看见在上层木架上放着一条军用的皮带带着凸起的枪套。
万斯谨慎地将它拿起来,放在靠窗边的床上。
“就在这里了,老家伙,”他快乐地宣布,“请特别注意看,这整条皮带和枪套都布满了灰尘,只有枪套上方盖住枪的那一块垂下物是洁净的,表示最近曾经被打开过……当然这不是决定性的,但是你是这样偏好证据,马克汉。”
他小心谨慎地把枪从枪套中取出。
“你看,枪本身也没任何灰尘,我猜想最近一定有人清理过。”
他的下一个动作是把手帕的一角塞进枪管中,之后拉出来。
“看见了吗?甚至枪管里面都是干净的,我愿意用收藏的水彩画跟你打赌,里面子弹一颗不少。”
他在长桌上将弹匣卸下来,一排子弹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我们眼前,一共七颗——满膛。
“马克汉,我再次献给你一个宝贵的证据,长时间留在弹夹内的子弹会褪去光泽,并非因为枪膛内密不透风,而是一盒全新的子弹若密封得很好,可以长时间保持光泽。”
他指着从弹匣中倒出来的第一颗子弹,“仔细看看这颗子弹——最后装入弹匣内的子弹——比其他几颗都要光亮。这是颗全新的子弹,最近才被装入弹匣内。”
他直直地看着马克汉的眼睛,“它取代了现在在海契杜恩队长手里的那颗子弹。”
马克汉快速地抬起头来,想让自己从催眠状态中醒过来:“我依然认为你所写的指控普拉兹太太那份纲要才是你的智慧结晶。”
“我对少校杀人的事实几乎已经有足够的把握。但首先,我要先给你来一段讲解……少校如何知道他弟弟艾文在十三日那天晚上于午夜十二点半返家?因为他听见艾文邀请圣·克莱尔小姐共进晚餐——记得郝芙曼小姐所说关于他偷听谈话的事吗?他还听见她说一定要在午夜前离去。昨天我们离开圣·克莱尔小姐公寓后,我曾说过她的一些话可以帮助我们将凶手绳之以法,指的就是她于午夜前必须回家这个事实。少校知道艾文将于十二点半左右返抵家门,同时他也肯定不会有旁人在那里出现,也许他已经在那里等他回来……他的弟弟愿不愿意衣冠不整地出现在他面前?答案是愿意。他轻敲窗户,他的声音非常容易辨别,立刻被允许入内。艾文在他哥哥面前不用特别整装,所以没必要戴上假发装上假牙来迎接他……少校符合凶手的高度吗?——是的,那天在你办公室我曾故意站在他旁边,他足足有五尺十寸半高。”
马克汉静坐一旁看着被拆解后的手枪,万斯说话的语气和以往假设凶手另有他人时完全不一样,马克汉同样察觉到他的改变。
“现在我们谈谈珠宝,”万斯说,“你记得我曾保证过,只要我们发现范菲期票的抵押品,就能找到杀人凶手。当时我就怀疑是少校拿了珠宝,等到郝芙曼小姐告诉我们他要求她不要提包裹一事,我愈加肯定了。艾文在十三日下午把它们带回家去,少校绝对知道,我想这个事实助长了他在十三日夜里结束艾文性命的决定,他要那些玩意儿,马克汉。”
他轻快地站起身走到门口,“现在我们只要找到珠宝就行了……凶手将之占据,它们不可能离开这间屋子,所以应该仍在公寓里面。假如少校把它们带到办公室去,一定会有人看见;如果他把它们安放在保险箱内,银行的职员也该会记得这档子事。所以,和藏枪一样的心理因素亦可运用在珠宝上面。少校一直表现出无罪的样子,所以珠宝放在这里比放在其他地方要安全得多,想等风声过去之后再慢慢处理……请跟我来,马克汉,我知道这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你的心脏衰弱得没办法承受刺激。”
马克汉糊里糊涂地跟着他走进甬道,我非常同情他,现在他明白万斯指证少校是凶手绝对是认真的。我一直觉得马克汉怀疑万斯并要求调查少校不在场证明的真实目的,他之所以强烈反对完全是惧怕知道结果,而并非存心阻挠真相的发现。姑且不管他和班森少校多年来的友谊,我现在可以清楚窥察他内心的挣扎,一方面知道无法逃避,但心底仍存着一丝冀望,希望万斯是错的。
万斯第一个走进客厅,站在那里大约五分钟,仔细观察每件家具,马克汉站在客厅入口处看着他,两只手插在口袋里。
“虽然我们可以请专家来彻底搜查这间公寓,”万斯观察后说,“不过我认为没必要,少校是一个胆大奸诈之徒,从他宽广的前额、凌厉的眼神、挺直的背脊和紧缩的小腹中就可看得出来,他是个城府很深的人。他知道珠宝藏在偏僻的角落没什么用,所以他不会把它们藏起来。最自然而然的联想就是锁和钥匙,卧室内没有柜子箱子这种东西,我们去客厅找找看。”
他走到角落上一张矮几前,所有的抽屉还没有上锁,接着他又试着抽开长桌的抽屉,也没锁,窗前的一只小型西班牙式橱柜同样让人失望。
“朋友,我必须找到一个上锁的抽屉。”万斯说。
他再次遍观全厅,在打算返回卧室前,看见在中间长桌底下有一只核桃木保持烟草湿度的贮藏箱掩映在一堆杂志中间,他突然止步,迅速走上前提起那只箱子,尝试将它打开,它上了锁。
“瞧瞧,”他思考着说,“少校吸的是哪种牌子的烟草,总不至于珍贵到要上锁啊!”
他拿起长桌上一把铜制的裁纸刀,插进贮藏箱锁的上方缝隙里。
“你不能这么做!”马克汉大叫,声音透露出与严厉斥责相等的态度。
在他还没来得及接近万斯前,只听到“咔嗒”一声,箱子打开了,里面放着一只蓝色天鹅绒面的珠宝盒。
“无用的珠宝比言辞表达得更直接。”万斯退后一步说道。
马克汉痛苦地站在那里注视着珠宝,转身重重地跌坐在椅子上。
“老天爷!”他低声说,“我不晓得该说什么才好。”
“你现在和所有哲学家一样处于难过的苦境,”万斯回答,“半打无辜者被你视为凶嫌,为什么真正是凶手的少校会令你说不出话来呢?”
他的声音满是蔑视和谴责,但眼中却闪着不可理解的目光,他们两位虽然有着坚不可摧的坚固情谊,但我从未听过他们彼此之间说过较为真诚或同情的话。
马克汉无助地把脸埋在手掌之中,“目的呢?”他催促地喊道,“人不可能为了一堆珠宝就杀死自己的弟弟。”
“那是当然,”万斯同意,“珠宝只是附加之物,我担保一定有一个致命的动机。当你从会计专家手中拿到报告时,我确信所有——起码有一大部分——的问题都有了解答。”
“这就是你要求派人查他账目的原因?”
马克汉刚毅地站起身来,“来吧,我要好好看一下所有的证据。”
万斯并没有立刻行动,他正在研究放在壁炉架上的东方古董——烛台。
“天哪!”他低声喊道,“简直以假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