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高法院一方面对并购者持仁慈的态度,另一方面却对公司间旨在划分市场或者维持价格的协议适用非常严格的审查标准。在北方证券公司诉美国一案中(1904年),摩根试图成立一个控股公司来解决E.H.哈里曼和詹姆斯?J.希尔[20]的两条通往西北部的铁路之间历时多年的战争,但最高法院却没有批准。根据最高法院的说法,这个控股公司有一些不合要求之处,其中之一是它并不是“铁路股份的真正所有者”,而只是“管理人或者受信托人。”北方证券公司最终作出了一系列决定,明确了最高法院对于“松散的”联合体(比如阿尔伯特?芬克的铁路联营)怀有的敌意。如果想组成一个联合,你并不需要一个天才的律师来解决问题,一个纯粹的、“严密的”并购最有通过的希望,只要你不跨过标准规定的“不合理性”的门槛。全国的铁路体系最终合并成了大约六、七个大铁路网,而“州际商务委员会”也在1906年最终获得了设定所有跨州铁路的运价的权力,而铁路运价也随之全面提高。
聚焦标准石油
与其他公司一样,标准石油也遭到了严密的、带着愤怒情绪的反托拉斯审查——特别是在艾达?塔尔贝尔的《标准石油发家史》在《麦克鲁尔杂志》上做了将近两年的连载之后。1904-1906年期间,多个州的首席检察官至少提起了20起针对标准石油的反托拉斯诉讼大案;1906年末,美国企业局亲自提起了诉讼,从而最终导致标准石油在五年之后解体。
1910年,案件被提交最高法院。法院对这个案子是这样描述的:
案卷数量非常多……总计有大约1.2万页,包含了大量繁杂而互相冲突的证词,这些证词涉及了无数复杂而种类繁多的交易,而这些交易延续的时间将近40年……
无论涉及的是法律还是事实,辩论中正反两方面的辩词也是数量众多,而且从所有的方面来看……难以置信。
所以,一方面,以无情的固执和细微的分析的态度来看,已有的事实证明被攻击的联合组织成立的目的是通过压制公众和破坏其他人的公平权力来非法获取财富……结果是,标准石油成为了所有自由交易的一个公开的、持久的威胁,对于现代经济方法来说也是一个笑柄和耻辱……
另一方面,对事实加以有力的分析,又可以认为……标准石油是合法的竞争产生的结果;这些竞争是由顶级的经济天才指导的,他们有着不懈的勇气,对商业形势有着敏锐的洞察力,结果是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但是同时……广泛地扩展了石油产品的分销,并且成本大大降低,在其他方面也很流行。
(最高法院巧妙地避免在两个极端的立场中间做出判断,从而把标准石油的解体仅仅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它取得了实际的垄断地位。)
许多历史学家们所持的态度与最高法院不同,虽然一些实际的记录并不是很清楚,但他们还是认为政府提出的反对标准石油的案子有确凿的证据。例如,政府提起诉讼的一条主线是指控标准石油制定掠夺性的价格,或者实施低于成本的价格战略,从而把一些独立的企业排挤出局。然而,历史学家约翰?麦吉查阅了所有指控标准石油制定掠夺性价格的案例,却找不到“标准石油掠夺性地降低价格的一个例子。”还有极少数案子还不太清楚,但大多数都只是源自地区性的价格差异,而麦吉也发现这些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的。有几个案例中发生了价格战,但这些价格战都是由那些原告独立公司发起的。另外一条关于价格指控的主线涉及到标准石油所做的一个试验,即为零售商们建立自助性的批发分销中心。当地的批发商们指控这些自助性的批发中心对他们的业务构成了掠夺性的攻击,但标准石油的这些批发中心当时并没有改变产品的价格;而只是设立了一些批发站点,零售商们可以到这些站点把他们的煤油罐加满,而价格与卖给当地的中间商们的价格是一样的——这可能是标准石油从肉类加工商那里学到的分销技巧之一。此外,那些原告也经常是非常成功的石油商人。以刘易斯?埃默里为例,他后来成为宾夕法尼亚州的议员,是标准石油的一个强烈反对者。但是,在那之前,他却是靠成立多个石油公司然后再把它们卖给标准石油才发迹的;而且,标准石油甚至还为他的一个公司提供了启动资金。在对标准石油提起诉讼的时候,埃默里是“纯油公司”的一个主要投资人,而这个公司则是最成功的独立石油企业之一。杰里迈亚?詹克斯是1899年工业委员会举行的听证会的主任,他在审阅了标准石油的价格策略之后得出结论说,“许多”针对处于劣势的竞争者而进行的垄断性的价格调整的例子“可以认为是确定的”;但是,在详细审查了一个案例之后,他发现给出的事实并不能支持提出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