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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女知青怀孕

第二天是打麦,像割麦一样,打麦也是农活中的重头戏。实践证明,颜哲说的“水会自动填满低凹处”的话一点儿不错。那天早饭后,虽然不再有人派工,但所有该去打麦场的劳力都去了,颜哲也早早赶去,拎个桑叉准备“撂垛”。打麦时的分工是这样的:有人负责把麦捆打碎,有人负责朝打麦机里喂麦,有人负责用桑叉把打麦机里喷出来的麦秸推到麦秸垛前,两人用桑叉把麦秸挑到垛上,即俗称的“撂垛”,再有一个人在垛上负责把挑上来的麦秸摊平,最后结出圆锥形的垛顶。麦秸是黄牛冬天的食物,堆成垛是为了防雨;打出来的麦粒则另有人负责运走,摊到麦场里晒干。

没有干过农活的人,不知道撂垛的艰难,从表面看来,把轻飘飘的麦秸挑到垛上一点儿也不费力,可长时间的重复动作使你肌肉酸痛僵硬,而麦秸垛越来越高,挑送麦秸也越来越难。大团的麦秸如浪涛般不停息地涌来,你稍一放松,它们就会集成大堆,垛在一起,挑送起来就更加困难。在农场里,撂垛向来是棒劳力的活,颜哲是当然选手之一。每次看到他累得精疲力竭,只能趁打麦机偶尔被麦秆塞死的片刻,拄着桑叉大口喘气,我真为他心疼。

不过今天颜哲没能干这个活,他刚站定,就被两人挤走了,一个是赖安胜,一个竟然是崔振山。虽然有昨天会上崔振山的那番话,但颜哲还是不大相信他能干这活,站旁边怀疑地观察着。然而这两人确实干得很好,虽说也很疲累,但肯定比颜哲撂垛时从容多了。后来随着麦秸垛越来越高,他们也开始拄着桑叉喘气,脸上却仍洋溢着劳动的快乐。

整个场上都洋溢着这种快乐和幸福,向打麦机里喂麦的是岑明霞,这个活儿不需要大力气,但要手疾眼快,这正是岑明霞的强项——想想她纳鞋底是怎样一个快手!我在旁边解麦捆,一边干活,一边欣赏着岑明霞的动作,她真像跳芭蕾一样潇洒写意,揽过我递过去的麦束,用手一分,平平展展地送进打麦机,干得既快,也不会塞死机器。她的衣服被汗水浸透,头发也湿透了,脸上因汗水而粘满了细小的麦秸屑,但她脏兮兮的脸上同样洋溢着快乐。

整个农场运转得像一部精密的机器——不,这个比喻不好,所有机器都是需要外部管理者的,而农场却是自动运转,自我管理。其实应该这样比喻:农场运转得像高效的蚂蚁社会,只有劳动者,不需要管理者,没有任何内耗和无用功。

这中间只有一个人的地位比较尴尬——颜哲。今天无论他走到哪儿,拎起啥样的活,都会很快有人走过来,把他的活接下来。半晌休息时,他把我拉一边,尴尬地苦笑着:“糟了,出了一点儿纰漏,是无法修正的错误,我事先没有估计到。”

我吃惊地问出了啥纰漏,颜哲说:“可能是蚁素的一个附加作用吧,人们都把我当成了蚁王,会自动地阻止我干活。”

我立即想起6岁那年,庄学胥带我们挖开蚁巢后的情景:十几只工蚁拽住蚁后躲起来,不让它身涉险地。没错,保护蚁王这种指令一定深藏在蚂蚁的基因和信息素中。

“对,蚁后是不干活的,只负责繁殖,你把这个任务担起来得了。”

颜哲面红耳赤,他真的很尴尬。说起来,这种尴尬其实是缘于他的成功,他的蚁素很有效,如今农场成员的行为都受深层次的利他主义的支配,绝非劝说、解释、命令这些浅层次的行为所能改变。所以,不论他怎样解释,“不许蚁王干活”这个潜在的规则也不容改变。可是如今这儿不需要脱产的管理者,他又不可能像蚁后那样专司繁殖,这样他岂不是成了废人一个?

这天他不管如何努力,一直没干成任何农活,只好去厨房,帮助炊事班把新麦馍和绿豆汤送到打麦场。旧城县很穷,这儿的农民一年四季很少能吃到“好面馍”,对他们来说,“好面馍”管饱就是人生最高幸福了。颜哲有次帮木匠齐师傅往家拉柴火(木工活后的废料),乡间土路凸凹不平,到齐师傅家已经是夜里10点多。齐师傅8岁的儿子已经睡着,但老爹一回来他就醒了,在床上拧来拧去、吭吭哧哧地不安生。颜哲有点儿奇怪,说齐师傅你家孩子是不是不舒服?还是当爹的知道儿子的心思,起身把从农场带回来的花卷馍(少一半白面多一半红薯面)掰下半个给儿子,他睡床上大口大口吃完,这才安心入睡。齐师傅对颜哲说:“家里除了麦忙天,从来不敢吃花卷馍的,更不用说好面馍。儿子日盼夜盼地盼他回来,就是惦记他从农场带回来的花卷馍。”

知青农场建场头年,知青们生活之苦不亚于周边农村,但我们占便宜处是新建农场,按规定三年不交皇粮。所以从第二年新麦下来后,在麦忙期间可以享受短短几天的神仙生活——四两一个的白面馍,想吃多少吃多少。这个情形传到附近农村时,曾让周围的农民羡死妒死,甚至到县里去告我们。

麦忙天吃饭时有个奇怪的现象:即不知道饿,因为炎热和疲累让人失去了食欲;也不知道饱,随便一吃,一两斤馍就进肚了。连我也能吃两个大杠子馍,更不用说崔振山了,他几乎每顿都是三四个,过了麦忙期别人都瘦,就他膘肥油厚,像是秋天刚填完膘的狗熊。

不过,今天很奇怪,颜哲把馍篓扛来了,四两一个的白杠子馍散发着新麦的甜香,逗人馋涎,但每个人,不管男女,不管棒劳力和弱劳力,都只吃一个就不再拿了。颜哲努力劝他们多吃一点儿,人们却都微笑着,不无留恋地看看馍篓,一个个离开了。等到撂垛的赖安胜和崔振山把场地收拾净,也来吃馍时,颜哲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连崔振山也只吃一个,就(恋恋不舍地)离开了馍篓。

颜哲把我拉到一边,现在他的心里话只能对我一个人说了。他皱着眉头,严肃地思索着。他说:“大伙儿‘定量取食’这种现象,看起来是小事,实际有很深刻的意义。过去我们已经知道,利他素可以驱使每只蚂蚁都忘我地劳动,却忽略了另外一点:它也能驱使每只蚂蚁公平地取食。否则,只要蚁群中出现一只贪得无厌的成员,就能破坏整个蚂蚁社会的秩序。”

这一点他说得太对了,我绝对信服。在高中吃食堂时,大伙儿的碗筷吃完后都放在公共碗架上,平时这种秩序很稳定,但只要出现一个捣乱者,出现一个自己没碗筷而偷用别人碗筷的家伙,很快就会激起一波凶猛的偷窃风潮,因为丢失碗筷者急于吃饭,都会很生气地顺手捞一副碗筷来用,而且没有良心负担。蚂蚁社会中没有任何限制性的措施,没有人类社会中的法令、道德、惩罚、大门和铁锁等,它们靠什么有效维持了社会的秩序?真令人佩服。

颜哲说:“这么说来,咱们的蚁素确实很成功。在我尚不明白其深层机理的情形下,就成功地复现了自然界蚁素的所有功能。”

我由衷地佩服他的分析,我想,他眼光的敏锐是我永远无法企及的。

“但这样不行,麦忙期间活这样累,仍按农闲期间的取食标准是不行的。问题是……”

问题是这取决于利他素的深层作用,不是解释和命令这些浅层次的行为所能改变的。颜哲为此很发愁,无计可施,忽然我想到了一个权宜的办法,我说:“颜哲哥这样行不?你带头多吃,我也跟着你多吃。也许别人会以为这就是新的规则,会学我们的样——要知道如今你是蚁王呀,我算个副蚁王吧!”

颜哲眼睛亮了:“行,咱们试试看。”

他很高兴,夸我,说我与他的搭档简直是“绝配”,因为他擅长于走“正”道而我擅长于发现“奇”径,会不循常规地出牌,我被夸得有点儿害臊,说你先别夸我,能行不能行,还不知道呢!

这个方法果然有效,我们加大了取食量(有意让所有人都看见),经过短时间的震荡后,其他人很快就跟我俩一致了。只是为了保证别人吃饱,逼得小饭量的我,还有因不干重体力活而减了饭量的颜哲,不得不强撑着多吃,一直坚持到麦忙天过去。那些天,我们肚胀便秘,打嗝放屁,着实难受。旧城县农村有一个流传的说法,说皇上最会享福,金銮殿左边支一个油锅,右边也支一个油锅,啥时候想吃油条啥时候炸,这在农民心目中是最高境界的幸福。如今我知道,当一个吃饭无节制的皇上,其实是件很痛苦的事。

“0160-1”

六月的农活不断头,麦收刚过就是插秧。插秧轮到知青唱主角了,因为农场中的老农都来自种麦区,没干过插秧,他们都四十多岁了,学做新农活肯定赶不上学生娃儿,所以他们只负责挑秧送开水,为插秧的知青当后勤。颜哲是主力中的主力,插得又快又好,还把插秧编成口诀:脚走两条线,两眼朝前看,左手(拿秧把的手)跟着右手(分秧和插秧的手)转。

可是今年人们不许他进秧田,在秧田中大露风头的是岑明霞,她进了秧田就不见直腰,很快把别人远远地抛到后边,而且秧插得非常整齐,像是用直尺划出的格点。孙小小早忘了对岑明霞的敌意——喷了蚁素后,农场里已经没有这样的“恶”念了——大声夸奖岑明霞:“明霞姐你真厉害,插秧又快又整齐,谁也比不上你!”

岑明霞直起腰,敲敲腰眼,显然她已经腰酸背疼,当她看着自己的成绩非常自豪,脸上却浮出灿烂的笑容。这些天来,这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已经是见惯的风景了。我看着她,也像颜哲那样往深层次思考,我想蚂蚁社会中一定也有技艺超群的个体吧,一定有的,在自然界,差别是绝对的。那么,这些技术超群的蚂蚁如果也和普通蚂蚁一样享用定量的食物,它们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到打击?或者说,缺乏激励规则的社会,是不是会导致平庸占主流?如果没有,那我们只能更佩服蚂蚁社会的高明设计。

我想啊想啊,得不出结论,也许,这种思考是颜哲这样的人特有的专利,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再思考下去,因为正在微笑的岑明霞忽然弯下腰,剧烈地干呕起来,呕得满面胀红,眼中盈出泪水。我忙跟了过去,正好过来送稻秧的赖安胜也急忙跑过去。我关切地问:“咋啦?咋不舒服?我去喊卫生员吧!”岑明霞摇摇头说:“不用了,忽然有点儿恶心,这些天已经呕过很多次了。”这时孙小小忽然笑着喊:“明霞姐你别是怀孕了吧,怀孕的女人都要呕吐的。”

我吃了一惊,心想自己的反应实在太迟钝,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呀,反倒是傻呼呼的孙小小最先反应到。那会儿我非常尴尬,几乎不敢看岑明霞。未婚姑娘怀孕,这在当时的社会里是非常丢人的事,何况她的身份是女知青?鉴于当时严厉的法律,那个让她怀孕的男人是要蹲大牢的。我替岑明霞脸红,也替赖安胜担心,这些天来,我对他的恶感已经全都消失了,我不希望一个好人落得个悲惨下场。

奇怪的是我为之羞愧或担心的这两个人,在蚁素的作用下,都抛弃了正常人的思维规则,岑明霞并没有脸红羞愧,赖安胜也并没有恐惧担心。他们听了孙小小的话后,都恍然承认了这个事实,然后脸上漾出更加灿烂的笑容,那是为人母和为人父的喜悦。这种喜悦应该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蚁素也遮蔽不住。

赖安胜小声问:“你真的怀孕了?”

岑明霞点点头说:“一定是了,两三个月没来例假。”

然后很陶醉地用手摸肚子,那儿恐怕不会有胎动,但她已经在预先聆听胎儿的呼唤了。

孙小小大声向别人宣示这个喜讯,周围的男人女人都围过来,很有兴趣地盯着岑明霞的肚子。我面红耳赤,逃一般离开这里。我在场长室找到正在看英文书的颜哲,把这个情况告诉他,颜哲也傻眼了,他比我更清楚“女知青怀孕”的严重后果,同样不愿赖安胜有那种下场,何况这事一捅出去,就会彻底破坏他刚开始的社会实验!我俩关在屋里商量很久,想不出可靠的办法。打胎的办法不是没想过,但在当时严厉的清教徒式的社会规则下,干这件事太难,超出两个知青的能力。颜哲一向对自己的智力自负,但在这种事上,他的“只会走正道”的智慧没有用处,我今天也想不出好办法。

天晚了,田里的人们收工了,他们踩着夕阳,说说笑笑地走回农场,不少人簇拥着岑明霞,热烈地谈论着什么,尤其是孙小小,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不用说,全场人都知道了岑明霞怀孕的“喜讯”,他们身上洋溢着更加浓郁的幸福。

我俩透过场长室的窗户,心情复杂地盯着他们,往常我俩非常喜欢以旁观者的角度,也多少带点居高临下的眼光,欣赏场员们脸上的幸福,看着他们,我们自己也不酒自醉。可是今天他们的喜悦让我俩啼笑皆非,我们在为闯祸者忧心忡忡,绞尽脑汁想捂住这个裂缝,而当事者却浑然不知眼前的灾祸,还在一如往常地“幸福”着。

最后,颜哲咬咬牙说:“那——就让她生下来吧!分娩前让她一直待在农场里,咱们尽力把这个秘密捂住。”

我大吃一惊,疑虑地看着他。颜哲解释说:“秋云你听我解释。如果把岑明霞送到县医院去流产,哪怕找到可靠的关系,也很难保证不泄露秘密,那赖安胜就惨了,咱们的社会实验也肯定泄密。再说,看看岑明霞的欣喜表情,她会同意流产吗?肯定不会。他们喷过蚁素后,只受‘利他本能’的控制,不会有这种世俗的担心,而‘繁衍后代’应该是利他本能的第一目标。”

颜哲苦笑着加上一句:“其实,蒙昧者最幸福,做一个高高在上的、清醒的上帝,是最痛苦的啊!”

我对他这种“清醒的痛苦”深有同感,这会儿我真后悔不该留在“外边”陪颜哲。但对他的决定我还是坚决反对,我说:“你的担心不错,但不管咋说,也不能让一个未婚姑娘生下私生子呀,那样会毁了她的一生的。”

颜哲说下边的话时,显然颇为犹豫,看来他不想对我说得那么深,那么直白。然而犹豫良久,还是没有瞒我。

他说:“我决定让她生下孩子,还有更深的考虑。秋云,也许你对我的这些考虑有反感,希望你认真听我说完,并且……我说句不中听的话——请你不要站在女人本能的高度、而要站在哲理的高度思考问题,行不行?”

他执拗地盯着我,我不知道什么是“女人本能的高度”,什么是“哲理的高度”,但我还是点头答应了,他这才往下说:“我得从20年前说起。那时我爸爸一再说:蚂蚁的利他主义社会是内禀稳定的,他对这一点极为看重。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蚂蚁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稳定的机制,可以自动产生足够的蚁素,在族群内部形成一个自我激励的闭环,从而把利他社会永远延续下去,不需要一个上帝来监管和校正,这种自稳定机制正是利他社会得以成功的根本原因。再看咱们的社会实验,从目前情况看相当成功,所以你别忘了,它与蚂蚁社会相比,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镜像不对称——咱们的小型利他社会需要一个外部的监管者,一个上帝。上帝为他们注入蚁素,随时校正运行中出现的误差。可是,如果一个利他社会不得不依靠外部监管者,那是非常不可靠的,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因为……怎么保证一定有这么一个上帝?不能。并没有一个稳定的机制,保证能随时产生一个尽责的上帝。”

我不禁悚然,这些天来,我一直陶醉于农场的幸福感中,没有考虑到我们的计划原来还有这样大的疏漏,甚至是本质的、不可补救的疏漏。我对颜哲更佩服了,他确实比我站得高,想得远。

颜哲皱着眉头继续说:“还有更可怕的前景呢,那就是这个利他社会之上,可能出现一个恶的、自私的上帝。因为上帝本人并不受利他素的约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制衡他!只能寄希望于他的自我约束。但这就更不可靠啦,一旦他心存恶念,那他就会把他控制下的、高度纪律性的社会变成一种可怕的力量。你……想想这种前景吧!”

我更加悚然,也更看清了我和颜哲的距离。这些天,我非常投入地帮他创建这个利他社会,但实际上我是浑浑噩噩的,根本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可怕的陷阱,也没想到我绝对信服的颜哲其实一直如履薄冰。我仰脸看着他,目光已经不是钦佩,而是敬仰。想想吧,他其实就是这个微型利他社会的上帝,可以为所欲为的,处在这样的位置上,他还保持着清醒,保持着强烈的自省意识,这太难得了。颜哲看到了恋人的敬仰之情,心情放松了,笑着说:“好在这个难题并不是完全无解,我爸爸发现了一种可能的途径。”

“什么途径?”

“生物在进化中会根据环境随时改变自己的形态,或行为方式,并且能够把这些变化纳入本能中,这称为获得性遗传。有关例证非常多,比如英国的一种蛾子在多煤灰的环境下,能在几代时间内把体色加深,形成保护色;又比如食肉的熊猫在环境变化时逐渐改为食用箭竹。其实,从历史的角度来说,生物的所有行为方式,都是在进化中逐渐产生的,并慢慢固定下来,变成能通过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本能。”他还进一步强调说:“动物行为是非物质形态的,它们却可以通过物质形态传给下一代,对这一点很多人不相信,想不通。其实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我完全相信,你接着说。”

“所以我爸爸相信,虽然人类利他社会在开始时只能由外部力量创建,但经过若干代之后,利他习性也会固定下来,变成族群本能。我们可以利用科学手段尽量把这个时间段缩短,比如,不超过五代就能把它固定。”

我沉默了。我太迟钝,到这会儿才悟到他这番长篇大论最后指向何处:“你是说——有意在这个微型社会中开始繁衍后代,然后研究后代会不会把获得的好习性变成本能?”

“对,岑明霞的儿女将是第一个。甚至可以说,咱们创建的利他社会还没真正开始呢,它将从婴儿降生那一刻才真正开始,所以,这其实是咱们非常难得的机会,也是她本人的最大荣幸。这个婴儿的意义非常重大,即使冒一些险也值得,即使让婴儿母亲做出一些牺牲也值得。”

我又沉默了,从刚才“哲理的敬仰”中掉下来,掉回到我那“女人的低级本能”,颜哲说得非常对,他的设想既目光敏锐,又非常宏伟。不管怎样,把一个未出生的孩子预先定为一个实验品,这个作法使我产生本能的反感。我不是说我的反感有什么道理,甚至可以说它简直没道理,可它就是横亘在我心里,无法消除。我起无法反对颜哲,我那肤浅的思维根本无法抵抗他锐利的思想。

停了很久我才说:“那个婴儿……不可能有利他天性吧!别忘了,怀上这个胎儿时,赖安胜和岑明霞还都没有喷蚁素,还是恶人。”

“你说得对,但至少怀孕期间岑明霞已经是新人了,胎儿的本性不光取决于父母的基因,也取决于孕期的母体激素。另外,在孩子出生后,我想定期为他喷洒蚁素,强化他的利他天性。”他说:“当然,如果在父母都变成好人之后再怀孕,那会更好。以后吧,以后再让他们生下第二胎,两者可以做个对比实验,那样更有说服力。”

“这就比较好玩了。”我神经质地笑着:“比较好玩了!你说这个孩子将成为新社会的始祖,至于赖安胜和岑明霞呢,这么阴差阳错,歪打正着,一下子就成‘新人类高祖’啦!上帝真会开玩笑,让纯洁无瑕的新人类从这俩恶人的恶行中繁衍出来,就像污泥中长出莲花,从粪堆里长出灵芝。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摇摇头,说道:“我这句话说错了,那俩人早就不是恶人了,变成君子了。我说这话,只能说明我心底太狭隘。怪我没喷蚁素。”

颜哲看看我,没有再说任何话,因为他太聪明了,尽管我努力遮掩,但我此时阴暗的心理瞒不过他,他只是吻吻我,与我告别。临别时我忽然起了一个随意的想法:这么多天来,颜哲一直没有要求约会时的“亲热”,我似乎也失去了这个欲望,是不是因为做一个时刻清醒的上帝,心理负担太重,以致让性欲枯萎了?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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