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遥跟着书蕾做起了乞丐,洪七公的同行。
不过成绩却不怎么理想,第一天只乞讨到了一个发了霉的馒头和一个馊掉了的鸭脖子,外加一个公子哥给的一文钱。
第二天,好点了,有五文钱,一件旧衣服和一碗白饭,不过没有菜的,想去理论,为什么给饭不给菜。不过,乐遥想了想,还是算吧,万一连那碗饭也没了,更加亏了。
第三天,一无所获,最后只能在山上找了点野菜和野果充饥。
……
“小蕾,这样下去不行啊。饿一顿,饱一顿的,朝不保夕。我们得想办法能弄个大买卖,一次得手之后就远走高飞。”乐遥扔了手里的破钵,倏地站了起来,义愤填膺地道。
“小姐啊,大买卖是什么啊?”书蕾也不想这样的啊,可是自己又没什么挣钱的本事。
“就是说,想办法弄一笔钱,过安定的生活,不用露宿街头,天天有饭吃,还有菜的,不用做乞丐。”乐遥也没想到做什么大买卖,反正就是想摆脱乞丐的生活。
好歹自己是现代的大学生,要是当乞丐,也浪费了国家的栽培了。
“这样好是好,可是哪里有钱啊?难道要偷鸡摸狗?”书蕾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坑蒙拐骗了,这样来钱最快了。
“要是走投无路,就适当使些非常手段吧。”乐遥内心挣扎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要做些违背良心的事。
“小姐,适当的手段是不是指偷啊,抢的?”书蕾小声地问,眸子亮晶晶的。
“嗯,对不起啦,到时候可能要一起做窃贼或者骗子了。”
乐遥看着书蕾,多纯真的一个孩子啊。可是,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自己就要污染她了,让她跟自己去做些坏事。
“小姐,你不用内疚的。其实吧,小偷小摸,我一早就试过了。”书蕾见乐遥好像很内疚的样子,爆出了自己的过去。
“啊?小蕾,原来你也坏坏啊!嘻嘻。”乐遥坏笑着拍了拍书蕾的肩。
“你也说了,非常时期,那时候我饿极了,就偷过馒头吃,也偷过人家地里的红薯。”书蕾侧着头,数了数自己的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