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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Anson和十八岁(2)

我背着双肩摄影包蹦蹦跳跳、趾高气扬地跃入地下铁,像一个盼望着找到工作的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兴奋。看着在站台上上下下的人们,那些在周末也匆忙的人们,和蚂蚁或者蜜蜂一样忙碌着的人们,我庆祝自己终于可以同样忙碌起来。这感觉在我二十出头的时候出现过,那是在去银行上班前夕,有理想、有目标、有用不完的精力,这感觉现在又回来了,不一样的是,这回是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人生就是这么螺旋形地上升,当你在同样一个地方往回看,其实是在往下看,现在处于三维空间的上层位置。过去那些让我不堪的记忆,如同碎裂的瓷器残片。在它完整的时候,我当它是宝,小心翼翼地捧在怀里,一旦敲碎,只能扫进垃圾桶,那些碎片幼稚可笑得如蚂蚁的触须。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大约会抿嘴一笑,对抱着瓷器的自己说:“天机不可泄漏,受当下的烦恼,这就是人生。”

半小时后,Anson给了我一个电话,说他到了,穿黑色汗衫黑色裤子。我告诉他自己在几号口等着。两分钟内,我神经质地在地铁口走来走去,刚才电话那头的声音慢条斯理,富有磁性,一点没有网络上说话的犀利和决断。一百个有特征的男人的模样在我脑中回闪,他会是哪一个?我甚至开始拧手指头,和男生约会一般的紧张。

地铁口出来三个男人,从地铁口拾级而上,脑袋从阶梯下慢慢升上来,并排走着,都是黑色上衣,背着巨大的摄影包。我突然认出其中一个是洋葱头,他先和我打招呼,另外一个浑圆的叫土豆,中间瘦高的不用说,就是Anson了,目测一米八高,扎着马尾辫子,黑色圆领汗衫和黑色卡其布裤子,古铜色皮肤,有着吉普赛人一样的气质,但是很干净。

从内心深处来说,在我看来,男人扎马尾辫很让人恶心,尤其是某次在水果摊看到赤着胳膊的胖老板,甩一下残留着未褪净黄色染发剂的马尾辫,高举起一尺来长的刀杀了一只起沙的红瓤绿皮西瓜。瓜裂成两瓣,两瓣里各有许多黑色的小眼睛,每个人都有密集恐惧症,我感觉自己像塞了个活蟑螂到嘴巴里,从此对扎马尾辫的男人有一种抗拒心理。

Anson的马尾辫为什么这么清新?他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庞,刚毅、坚韧,也许板寸头会使他显得太凶,刚柔并济调和一下,留点长发破一破硬朗的面庞,反而顺眼。好吧,现在他是老板,出于崇敬的心情,怎么也应该在主观上觉得他长得帅才行。

但是,这张脸似乎在哪里见过。我努力搜寻着记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记忆指针停留在高中,是他,真的是他,高中里玩弄了我纯白色初恋小心情的那个男生,那个成绩和我一样永远在及格与不及格之间摇摆的高个子男生,那个用电话费账单来证明我是在单相思的游泳池里一个人自娱自乐裸泳的男生。

“VV,很多年没见了。”他很自然、客气地和我打招呼。我想他已经把我的大名忘得一干二净,就像我想不起他来一样,大家一直在用花名称呼对方。瞬间我显得有些尴尬,手足无措,这无措不是因为那段傻了吧唧、像玩过家家一样的感情,而是他现在是我老板,收入比我高,生意非常好。

我不是十八岁,半秒钟后就故作的镇定,而且看上去确实很镇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原来一直在计算机那端和我说话的是老同学。这些年混得不错嘛,比我强很多。”

“你比以前胖了。”他微笑着,不接我的话题。

我实在无法原谅自己以这种圆滚且忙于讨生活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当然不会继续纠结他用电话费单子给我难堪的事情。在现在看来,少女时期懵懂的情感不过是五毛钱一根哄小孩的棒棒糖,但每个人在同学聚会上都希望比学生时代更漂亮、更富有。大家在一个起跑线,让人受不了的是这些年别人跑在了你前边。他这么意气风发,一个活儿带三个助手,而我仅仅是这三个助手中的一个。假设这次我们是在同学会上相遇,我一定倾其所有,把自己打扮得像一个被丈夫宠坏的只知道买奢侈品的贵妇,浑身挂满金银首饰,再挎一个高仿的夏奈尔手袋,要让他看看自己嫁得有多么好。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现实残酷而摧毁人的理想,再次碰到他的时候,竟是最落魄的时候。

“洋葱头”高兴地来拍我的肩膀:“我刚买的入门级单反,想学习拍照,以后自己的妆面作品就不用麻烦别人拍了。今天你正式入伙了咯,好好干吧。”他像一只麻雀,叽叽喳喳,显然没有注意到我和Anson之间微妙的对话。“快,绿灯,我们赶紧过马路。”

我已经来不及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了,现在我连躲到暗处舔创伤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拍摄婚礼是一件挺有意思的活儿。今天客人的娘家在市区一栋别墅里,我们要做的是记录下每一个细节,从墙头的结婚照到厨房窗户上贴的“喜”字,新娘子很漂亮,穿着定制的超大裙摆婚纱,镶满蕾丝和珠片,配合我们不停地摆造型,一切都是为了一整天的完美。

我们四个人一共有五台照相机,Anson一个人带两台。无论我们小集体跑到哪里,桌子或者沙发都被器材占领,新娘子显然很享用这种排场。但凡是个男客人都要跑过来看一眼,其中也包括新郎和伴郎。

“如果你手里的活不漂亮,就用器材来吓人。”Anson调侃道,虽然他比想象中的严肃,但时不时还是会冒些让人忍俊不禁的冷冷的句子来。

吃午饭的时候,他平静地给我讲了这几年的发家史,他从一个二流软件开发公司辞职后,开始在网络上发布自己为朋友拍摄的婚礼照片,名气和人气积累起来后,一切都变得那么顺利。他面带微笑,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既不激动也不愤怒:“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这么不知不觉到了现在。”

“要知道,越是肯花大价钱在婚礼布置的客人,对摄影摄像要求也高,愿意支付更多的费用,照片也就更好。这和客户群的思维、行事方式有关。低端客人第一考虑价格,其次才是服务质量,而给工作人员的报酬越少,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对也会较低,出状况的概率高。所以我一开始就定位在中高端。”

我不能把他再套进十多年前的那个模样里,曾经的自以为是已经被岁月埋葬,他彻头彻尾成了另外一个人,以至于之前在电话里头对他现在的声音毫无熟悉感。忘掉高中里那个自以为是、满不在乎伤害过我自尊心的大男生,既然他已经主动把高中里的狗屎事情忘得一干二净,我也应改用报纸把那坨狗屎初恋团一团扔进垃圾桶。眼前这个人叫Anson,一个敏锐的职业摄影师和冷静的生意人,现在开始我为他工作。

晚上迎宾的时候,合影照被派给土豆去拍,我和洋葱头围着Anson讨论摄影技巧。洋葱头总想搞清楚技术参数,Anson不屑一顾,我正好介于两者之间,为了不让Anson在休息的时候费太多口舌,很多基础内容我代替他回答。洋葱头有点不买账,为了显摆自己,问我是否知道白平衡漂移,“漂移”两个字用了重音,我目光凝滞,问:“像开车打方向盘那般吗?按快门的时候我挪动自己的脚进行漂移,还是把相机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顺时针逆时针移动漂移?”

“还把相机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呢,你拍照还是跳大神?”洋葱头得意得像一只刚出蛹的蝴蝶:“一会儿你进场子就知道了,那个灯颜色会不对,但只偏那么一点点,用k数调整不划算。”他继续卖关子。

好吧,我承认,我只用过手动白平衡,拿一张白纸,在灯光偏色的环境下拍摄一张,以此为参数调整色温偏差问题,让客人看上去觉得很专业,我可不会在按下快门的时候,像个大仙一样两只脚飘来飘去。

在洋葱头去上厕所的当儿,Anson说:“这个不神秘,相机菜单里有白平衡漂移这一项,分别为蓝黄、红绿,你只需要看环境色温偏哪种颜色,方格坐标往相反的方向调整即可,只需要调一点点,幅度不会太大。”又从包里拿出一块半张A4纸大小的灰板:“我去吓吓洋葱头,替你报仇。”他自顾自地嘿嘿笑起来,好像自己挠了自己的痒痒。

洋葱头甩着湿漉漉的手从厕所出来,Anson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里把灰板递给他:“严格意义上来说,像你这样习惯用光圈优先而不是全手动档的家伙,在测试白平衡前,需要先把曝光参数设置准,调到手动档后,再对着白纸拍摄,否则白色拍出来发灰。当然你也可以增加曝光补偿,但是百分之十八的灰度作参考才是最正确的。”洋葱头怕潮湿的手弄坏灰板,用食指和中指捏着灰板的一个角,翻来覆去看,有点不知所措,说:“老大,一会儿里头灯光强度变来变去,不会要我真用这板子吧?每个不同的光线下都调整,来不及拍照。”

Anson说:“我是说严格意义上,你需要加强目测能力,上回婚礼有些片子你增加过曝光补偿,居然忘记调回来,后面的一组片子全部曝光过度,你也不回放检查,我全删了,一张都没给人家。”

洋葱头赶紧认错,油滑得像一个中日战争时期的胖翻译:“是是是,我反应太慢,老大所言极是,我要练就一副慧眼。”

Anson对我挤挤眼睛,算是为我报了仇。

婚礼仪式开始,全场的灯全部暗下来,三秒钟后,两个追光灯分别从大厅两侧亮起,我看到的是Anson站在两束光线的交界处,手里拿着一个相机,左肩背着另外一个,辫梢的发丝在强光中闪闪发亮,一个瘦而高的剪影,两条细长的腿坚韧地站在红地毯上,严肃而认真。工作中的男人很令人着迷,工作能体现男人的责任感。按快门的那些瞬间,闪光灯冰冷而又准确地照亮镜头前的一切,让我觉得他帅极了。他的脸早已褪去十八岁时的青涩,时间在皮肤上留下了一些抓印,这些是男人过往岁月经历的印记,有点像邮戳,骨头也更张扬,把这古铜色的信纸撑得骨棱分明的。

我在这个年龄虽然依旧喜欢瘦高个子,但已经不再单纯靠脸部美丑来决定对一个男性的喜好了。小时候暗暗喜欢过暑托班里的男孩子,后来是高中里的他,都只因为他们都有一张好看的脸蛋。高中里他往门框上一靠,那张脸映入我的脑海,便喜欢了,现在是站在追光灯的光环下,他整个的气韵,把我迷住了。在王子公主的世界里,需要王够用长剑打败火龙、巫婆和对着镜子问自己漂不漂亮的皇后,而不是把头盔一脱,说一句“帅气打败邪恶”的咒语就可以摆平,更何况在这个纷繁嘈杂的凡人世界呢。男人坚韧的意志和全身心投入的专一神情,对文艺青年有着如A型血对蚊子的诱惑,全然忘我,叮上去,叮上去,即使被拍死也绝无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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