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同志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声和意愿,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八荣八耻”不胫而走,广为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共识。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谈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一、知荣明耻人之根本
什么是荣辱观?荣辱观是关于光荣与耻辱的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就一般意义而言,“荣”与“辱”是人生哲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这对范畴包含两个指向性层面:一是客观社会评价,即一定阶级和社会依据自己的评价标准对人们行为作出的褒贬评价;二是主观自我感受,即人们对社会褒贬评价的心理体验。由此可见,荣辱观中的“荣”是指人们对光荣、荣誉的理解和把握,属于社会对人们行为的肯定评价以及个人对社会肯定评价所产生的自我感受;荣辱观的“辱”是指人们对耻辱、羞耻的理解和把握,属于社会对人们行为的否定评价以及个人对社会否定评价所产生的自我感受。从社会结构角度考察,荣辱观是从属于社会意识形态中的“道德规范”范畴,是一种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遵照什么样的道德评价体系和道德评价标准来定位和处置“荣”、“辱”问题,能直接体现人们对人生目的的理解,并能直接反映人们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追求。
(一)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反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政党,由于世界观不同,导致荣辱观各异。在阶级社会中,荣辱观受一定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制约。恩格斯说:“每个社会集团都有它自己的荣辱观”。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都把个人私利摆在社会利益之上,而不把为社会履行义务当作荣誉的主要内容。个人特权的大小、等级的高低、财富的多寡成为他们衡量荣誉与耻辱的标准。奴隶主阶级以占有奴隶、出身高贵、拥有特权为荣誉的标志;封建地主阶级以“金榜题名”、“高官厚禄”、“封妻荫子”为荣誉的象征;资产阶级则以金钱和财富的多少,作为衡量荣辱的标准。
同剥削阶级的荣辱观相反,社会主义社会的本性属性,决定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对人民、对集体、对祖国、对人类社会尽义务的基础上,它同社会主义事业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把人民的利益、祖国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社会的进步为最高荣誉,以祖国和人民的荣誉为最大荣誉;而把为个人或少数集团的私利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损害集体的利益、损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看作是最耻辱,应遭到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在道德取向和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多样性特征。这一特性表现在荣辱观上,既有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观念,又有西方资本主义观念的影响和渗透,还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思想的残余。它们互相交织,共同影响着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选择。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教育我们的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
(二)“八荣八耻”是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升华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大多数成员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的总和,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被看成是一个民族挺直的脊梁。中华民族在古代,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礼乐文化与小农经济、等级宗法社会相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民族精神;在近代,变法图存、保国保种的民族主义传统与西方先进科学文化相结合,构成了中国近代民族精神;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构成了中国现代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伦理思想和价值观念,形成了具有独特内容和风格的传统美德。中华民族精神是深深溶化在中华各族人民血液之中的挥之不去、化之不开的浓厚民族情感、优秀民族品格和坚定民族志向,是民族文化的深层内涵。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又是由民族传统文化孕育的。
荣辱观与民族精神和民族传统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也是中华传统伦理学中最基本、最一般的道德范畴。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以“仁”、“义”为标准的荣辱观;管仲的一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更为后世道及。我国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荀子认为,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此后,古人又提出了不少有关荣辱的格言,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立大志者,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等等。这充分说明古代的哲人志士将荣辱放到了与人格同样重要的地位。这种折射着中华民族精神的荣辱观,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灵魂。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史,就是民族精神不断传承、不断发展、不断弘扬的历史。
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无论历经多少沧桑巨变,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公忠体国、为民立命的志士仁人,死而后己、舍命为人的忠义之士,温良恭俭、勤劳质朴的贫民百姓,他们共同造就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丰功伟绩。承载着历史与传统的血脉,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在国家危亡的战争时代,能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仆后继者为荣,贪生怕死、苟且偷生者为耻;在人民生命财产遇到危难时刻,能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无私奉献者为荣,道德缺失、麻木不仁、见利忘义者为耻;和平时期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能爱岗敬业、勤奋进取、勇于创新者为荣,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不思进取者为耻。正是这些深刻体现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知荣明耻荣辱观,成为中华民族绵延不衰、自强不息、团结统一的强大精神纽带和精神动力,是中国人民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倍加珍重,认真继承,大力弘扬。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发扬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汲取了我国传统荣辱观的精华。我们要高扬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旗,使全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八荣八耻”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
中国革命精神是当代中国的时代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井冈山时说,中国革命的胜利离不开井冈山精神,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同样需要发扬井冈山精神。井冈山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后来革命精神的发展则是“流”,是对它的继承和发展。比如,此后的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每每谈起这些精神,我们都情不自禁地与热爱祖国和人民、与不屈不挠、艰苦奋斗联系在一起。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春节期间在延安考察时动情地说,在延安这块土地上孕育形成的延安精神,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要把延安精神作为凝聚人心、团结奋进的强大动力,作为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让延安精神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忠于祖国、热爱人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知难而进、勇往直前;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时代精神的每一次凝聚和升华都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次次胜利。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孔繁森精神、牛玉儒精神、新时期的“54字创业精神”、“抗洪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航天精神……时代精神的号角响彻我们的社会,“八荣八辱”作为时代精神的浓缩,为全社会树立起荣与辱的一面旗帜,拥有这样的精神和旗帜,我们就会从胜利走向胜利。
近年来我们在公民道德建设方面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贯穿于国民教育全过程,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体现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各个环节。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要我们积极探索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
(四)“八荣八耻”是社会价值导向的标尺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社会风气直接反映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是社会关系最外在的表现形式。古人云,“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对社会而言,风气是许多人通过思维及行为所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结果,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好的社会风气可以陶冶、滋养人们的道德情操,给人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会为良好社会风气的树立和形成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进而把社会风气提升到更高层次。而不良的观念和行为一旦形成风气,就会腐蚀社会的健康机体。胡锦涛总书记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八荣八耻”,着眼当代中国发展的全局,面向中华民族的未来,紧密联系当前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何为“耻”?何为“荣”?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是一把社会价值导向的标尺,为我们确定了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的基本衡量标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树立良好社会风气的关键,在于分清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在于旗帜鲜明地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反对奢侈腐朽、没落颓废的社会风气,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公民道德,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规范和约束每个人的言行。弘扬“八荣”,从善如流;反对“八耻”,针锋相对。在道德领域,旗帜鲜明地坚持和提倡“八荣”,反对和抵制“八耻”,这是一件扬正气以利千秋的大事情。
二、明辨荣辱国之大策
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格确立,而且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兴衰存亡。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塑造社会主义公民的精神指导
许多有识之士认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不是道德理想的失落,不是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而是中国文化中公民底线伦理的普遍崩溃。底线伦理崩溃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一些人内心深处耻感和罪感意识淡化以至消失:没有了羞耻感、知耻感、耻辱感,一些人什么不要脸的事都干得出来,对任何羞辱的事情也无所谓;没有了负罪感、内疚感、忏悔意识,就什么也不怕,什么也敢干。人一旦不知羞耻,做人便难以做好人、办事难以办好事。与此同时,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便会被一些人引以为荣;而对于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等,却反而“不好意思”起来,不能理直气壮。例如,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态度,甚至在言行上有损国家民族的利益尊严;将诚实守信、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视之为不合宜的“傻冒”行为,而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则被认为是出自“人的天然本性”,具有“合理性”;更有少数人以违法乱纪、挥霍浪费、骄奢淫逸来显示其拥有的特权与显赫地位;一些学生即使把东西白白地扔掉,也不施舍帮助他人,生活中以用名牌为荣,以节俭为“寒酸”等等。这些,不仅使某些干部走上了背离党和国家、人民的犯罪道路,也对社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是塑造社会主义公民、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清除的障碍。
面对这些令人瞠目结舌的现象,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华民族的道德良心、荣辱观正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许多人内心深处不只是没有了社会文化理想和崇高价值,不只是失去了良知良能,而且没有了“人之为人”的起码品质,民族文化最基本的价值规范和道德底线正在受到威胁。在这种情形下,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为我们划出了一个评判是非的标准。这一标准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为塑造具有崇高道德修养的社会主义公民和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