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批判之十
《道德经》第十章云: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合,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知乎?生之,蓄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好了堂主人今译之曰:
聚精会神于道德,能不再想别的事吗?单纯脆弱,能像个婴儿吗?心灵澄清,能没有瑕疵吗?爱护百姓和治理国家,能顺应自然吗?自然变化莫测,能宁静地对待吗?心中无所不知,表面上还能若无其事吗?以道使万物得以产生,以德使万物得以成长,使万物得以产生了却不据为私有,使万物得以成长了却不居功自傲,统领着万物而不自以为是天下的主宰:这就是达到了最高境界的道德。
我是只猴子,虽然拔去了身上的毛且剪去了臀后的尾巴,但也仍然还是只猴子。在深山老林中我修行了千年,终于获得了另一个我——我的灵魂恰似从天而降,于是我才从远古走到了今天。
我之所以要拔去身上的毛且剪去臀后的尾巴全是为了要讨我灵魂的欢欣,因为如此我才在外表上与我的同类们有了较大的不同。我之所以还要穿上美丽的衣衫虽然也是为了御寒但更是为了蔽体,以使我显出有一些神秘兮兮的样子;或者是为了让我的某些部分成为我灵魂的独有。尤其是那些看似无用的包装,更让我的身躯也几乎成了行为艺术的作品——要被当代的人们争相观赏的奇物。
我也被称为人,全是因为有了我灵魂的缘故,否则我便会立刻还原成只是一只猴子。
我的灵魂在我之中也在我之外,是与我正相反对的物质。正像是我的爱人,与我不能分开却又要保持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们几乎不能干一样的事,否则就会相互争吵和伤害,甚至会有同归于尽的危险。但也正如俗语所说:“夫妻没有隔夜仇”,到了晚上,天黑了之后,我们便会在一张柔软的床上相互拥抱,冒着共同毁灭的危险干一些双方都没有什么意见的见不得外人的事。结果或许会产生出另一个世界,或者是努力了半天结果却是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还或者那张柔软的床榻在转瞬之间就成了无边无际的沙漠,躯体也双双变成僵尸。还好,天又亮了。
所以我们每天都是各自干着属于自己的事。我灵魂要专心致志如蚯蚓,我却要横行霸道如螃蟹。我灵魂要吃素我要吃肉。我灵魂要朴实我要奢华。我灵魂要明日我要今天。我灵魂要永恒我要片刻。我灵魂要阴柔我要阳刚。我灵魂要纯粹我要混沌。我灵魂要复归于婴儿,我却早早就生出了胡子。这或许会让我灵魂有些不快,但有时我灵魂也会用手捋着我的胡子说:你这样,我喜欢。因为正是我的老迈反衬出了她的年轻。
于是我灵魂要无为我就要无不为;我灵魂要无知我就要无不知;我灵魂要说是有的我便偏说是无;我灵魂要说是真、善、美我就说是假、丑、恶。于是我灵魂说“五色令人目盲”,我却要手持彩练当空舞;我灵魂说“五音令人耳聋”,我却要爵士摇滚迪斯科;我灵魂说“五味令人口爽”,我却来了一个满汉全席;我灵魂说不让我管身外的事,我却连上帝的事也要管起来。这似乎会让我灵魂时不时地发一通火,但我灵魂也偶尔地会对着我的耳朵悄悄地说:我其实最喜欢你这样,因为你除了是人之外还是只猴子,否则岂不就成了猪。
于是那天在宇宙之门前,我灵魂要我与其一起静静地等待另一个世界的人进来,而我却拉着我的灵魂作为这个世界的人一起冲了出去。结果便发现了宇宙的秘密,我和我灵魂便开始统一了起来。
我灵魂和我合作做成了许多事,这些事后来被人们统称为文化。这是我和我灵魂共同的创造,我灵魂为内容我来做形式,其中不少都成为了人世间的难得之宝物。有人对我们说这些东西虽然是由你们所“生之蓄之”却要“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把这写东西都无偿地献出去,并告诉我们说这就是所谓的“玄德”。我们也曾那样做过,但很快便发现那样不行,因为得到者往往会因此而不珍惜,而我们则是为之付出了许多生命的。于是我们便将其变为了商品,虽然因此会“令人行妨”却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不仅我要因此而得到片刻,我的灵魂还要因此而永恒。
我是一只猴子也是一朵花,我的灵魂便就是那花之粉。蜜蜂与蝴蝶都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的灵魂却还是接受不了那些苍蝇,尤其是刚从厕所里飞出来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