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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外国篇(23)

柏拉图将诗人们从他的共和国里驱逐出去,却又未被人们指责为排斥异己。我们还可以举一个古代人反对书的例子,那就是塞涅卡,在他致卢西里奥的令人赞叹的书信中有一封信是指责一位虚荣心很强的人,说他的图书室里收藏了一百册书,塞涅卡因问道,谁有时间看完这一百册书呢?现在的情况完全不同了,为数众多的图书馆已受到人们的珍视。

对于古代的一些事我们是很难理解的,那时的人不像我们这样崇敬书,他们总把书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后来,从东方传来了一个新的观念一关于天书的观念。我们来举两个例子,先从后来的例子说起,即谈谈穆斯林教徒对书的看法。他们认为《古兰经》产生于世界诞生之前,也产生于阿拉伯语形成之前。他们认为它是真主固有的一个属性,却不是上帝的作品,就像是怜悯、公道一样。《古兰经》里曾极神秘地谈到过该书的原型,它乃是一部在天上写成的《古兰经》,它便是《古兰经》的柏拉图式的原型。《古兰经》里说,正因为这本书在天上写成,因而它是真主的一个属性,它产生于天地形成之前。穆斯林的学者或阿匍都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还有一个近在咫尺的例子《圣经》,或说得更具体一点,《犹太教典》和《摩西五书》。据认为,这些书都是圣灵口授的,把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时代写成的书都说成是出自同一圣灵之手,这的确是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圣经》说,神是无处不在的。希伯来人想把不同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综合起来,合成一本书,其书名就是,(意即希腊文的《圣经》)所有这些书都被归于一个共同的作者神灵。

一次,人们问萧伯纳是否相信《圣经》系圣灵之作,他回答说,所有值得反复阅读的书都是神灵的作品,也就是说,一本书的含义必定会超越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往往是浅薄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然而,书里总包含有更多的含义。拿《堂吉诃德》为例,它就不仅仅是一部嘲讽骑士小说的书,它是一部纯净的书,书中绝没有任何信手拈来之物。

我们来设想一下这样一首诗的含意。譬女我说:

显而易见,这三行诗每行都是十一个音节,它为作者所喜爱,是他意志的体现,是人为的。但是,同神灵写出来的作品相比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同写出书的神的观念相比又是怎么回事呢?在神灵写出的这本书中没有信手拈来的东西,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每个字母都是事先想好的。譬如,《圣经》是以Beehitbaraelohim开头的,其第一个字母为“B”,因为这一字母与Ben-decir(赐福)一词相应。这是一部没有任何信手拈来之物的书。这一情况使我们想到《神秘哲学》它会促使我们去研究文字,去研究由神灵书写的书,这与古人的想法相反,他们对灵感的看法比较模糊。

歌唱吧,诗神,阿喀琉斯暴怒了。荷马在《伊利亚特》这一史诗开篇时是这样说的。他说的诗神即为灵感。倘若人们想到神灵,那一定会想到某个更具体更有力量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下凡到文学上来的上帝。上帝已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绝无任何信口开河之词,连这本书的字数,每句诗的音节的多寡都有一定之规。正因为这样,我们能用字母来做文字游戏,也能衡量每个字母的价值,原因便是这一切都是经过事先斟酌的。

这便是对书的第二种看法,即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古人认为书是口头语言的代替物,以后又认为书是神圣的,之后,又被其他一些看法所取代。譬如,有人认为一本书代表一个国家。我们还记得穆斯林们把以色列人称为书之人,也还记得海涅的那句话,他说那个民族的祖国就是一本书。那个民族指的是犹太人,那本书是《圣经》。如此说来,我们对书又有了个新的看法,即每个国家都由一本书来代表,或由着有许多书的作者来代表。

令人诧异的是(我并不认为这点迄今已被人们所发现),各国推选的代表其形象并不十分像这些国家。譬如,有人会想,英国应推约翰逊博士为代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英国选了莎士比亚,而莎士比亚(我们权且这么说)正是最不富有英国特色的英国作家。英国作家的特点是寓意含蓄,也就是意在不言中。而莎士比亚恰恰相反,他善于在比喻中运用夸张手法。倘若有人说莎士比亚是意大利人或犹太人,丝毫也不会令我们吃惊。

德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值得尊敬、但极易狂热的国家,它恰恰选了一个宽宏大度、并不狂热、国家观念极其淡薄的人为其代表,他就是歌德。德国是由歌德来代表的。

法国尚未选出能代表自己的作者,人们倾向于雨果。毫无疑义,我十分敬佩雨果,但雨果并不是典型的法国人,他可以说是个在法国的外国人。雨果那层出不穷的t匕喻和华丽的辞藻表明他并不是典型的法国人。

更令人惊奇的例子要算西班牙了。西班牙本应由维加、卡尔德隆或克维多来代表,但并非如此。它却由塞万提斯来代表。塞万提斯是宗教迫害时期的人,然而他的态度是温和的、宽容的。可以说,他既无西班牙人的美德,也无西班牙人的恶习。

仿佛每个国家都想由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来代表,以补救自己的不足,弥补自己的缺陷。我们本应选择萨米恩托的《法昆多》当做国书,但我们没有这样做。由于我们有战争的历史,刀光剑影的历史,我们便把叙述一个逃兵的史诗《马丁·菲耶罗》作为代表。尽管这本书被选中是有理由的,但怎么能设想我们的历史会让这么一个征服荒原的逃兵来代表?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似乎每个国家者卩感到有这个必要。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做一种享受。

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做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说得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说对于《农事诗集》和《伊尼特》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却带有忧郁之情。

爱默生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讲座上,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申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二十余年的英国文学教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着。看原着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

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愉快的东西,他们都认为看书是一种幸福。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以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我对书就是这样迷恋,这样说未免有点动情,当然我们不想太激动,我只是对你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我不是对所有的人说话,因为“所有的人”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每一个人才是具体的。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一九六六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觉得这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二十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只是我不能阅读,里面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地图和插画。尽管如此,这套书总在我家里,我感觉到书对我具有亲切的吸引力,我想,书是我们人类能够得到幸福的一种手段之一。

有人在谈论书的消失,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可以谈谈书和报纸或唱片的不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张I艮读后便会弃之脑后,一张唱片听后也会被人遗忘,因为那是比较机械的东西,没有严肃的内容,而读一本书能使人永志不忘。

关于书是神圣的概念一女卩关于《古兰经》、《圣经》、《吠陀经》里面叙述了吠陀如何创造了世界的看法一可能已经过时了,然而书仍然具有我们试图不让它失去的某种神圣的东西。人们取来一本书,打开它,这本身就有美学的含义。让词语躺卧在书中,让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僵卧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倘若我们不打开它,书又有什么用呢?它仅仅是一卷纸或是一卷皮而已。但是,如果我们去读它,就会出现新奇的东西,我以为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内。

赫拉克利特曾经说过(我已引用过多次),任何人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因为河水是在不断地变换着,而我们并不比河水的变化更小。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词语的含义在变化。此时,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我刚才说过我不同意看书评,现在我想跟自己卩昌一唱反调(说几句自相矛盾的话也无妨么h哈姆莱特已经不完全是莎士比亚在十七世纪初塑造的哈姆莱特了,哈姆莱特已非柯勒律治、歌德和布拉德莱笔下的哈姆莱特了,这个人物已被重新进行了塑造。堂吉诃德的情况是如此,卢戈内斯和马丁内斯·埃斯特拉达的命运也是这样,《马丁·菲耶罗》也已经不是以前的《马丁·菲耶罗》了,因为读者在不断地丰富着书的内容。

当我们看一本古书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从成书之日起经过的全部岁月,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因而,有必要对书表示崇敬,尽管有的书有许多错误,我们也可能对作者的观点不能表示苟同,但是它总含有某种神圣的令人尊敬的东西。对书我们虽不能迷信,但我们确实愿意从中找到幸福,获得智慧。

(陈凯先译)

壶井荣

(1900-1967)日本香川县人。日本现代女作家。1935年开始创作,着有(有一棵柿树的家》、(二十四只眼》、《我的百花故事》等。她的作品执着于对人类之爱的呼吁,对不幸女性的同情;质朴而富有诗意,受到读者的喜爱。

蒲公英

提灯笼,掌灯笼,

聘姑娘,扛箱笼;

村里的孩子们一面唱,一面摘下蒲公英,深深吸足了气!“噗”的一声把茸毛吹去。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噗!”

蒲公英的茸毛像蚂蚁国的小不点儿的降落伞,在使劲吹的一阵人工暴风里,悬空飘舞一阵子,就四下里飞散开,不见了。在春光弥漫的草原上,孩子们找寻成了茸毛的蒲公英,争先恐后地赛跑着。我回忆起自己跟着小伙伴们在草原上来回奔跑的儿时,也给孙子一般的小儿子,吹个茸毛瞧瞧“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噗!”

小儿子高兴了,从院里的蒲公英上摘下所有的茸毛来,小嘴里鼓足气吹去。茸毛像鸡虱一般飞舞着,四散在狭小的院子里,有的越过篱笆飞往邻院。

一旦扎下根,不怕遭践踏被蹂躏,还是一回又一回地爬起来,开出小小花朵来的蒲公英!

我爱它这忍耐的坚强和朴实的纯美,曾经移植了一棵在院里,如今已经八年了。虽说爱它而移植来的,可是动机并不是为风雅或好玩。在战争激烈的时候,我们不是曾经来回走在田地里寻觅野菜来么?那是多么悲惨的时代!一向只当做应时野菜来欣赏的鸡筋菜、芹菜,都不能算野菜,变成美味了。

我乱切一些现在连名儿都己不起来的野菜,掺在一起煮成难吃得碗者卩懒得端的稀糊来,有几次吃的就是蒲公英。据新闻杂志的报道,把蒲公英在开水里烫过,去了苦味就好吃的。我们如法炮制过一次,却再没有勇气去找来吃了。就在这一次把蒲公英找来当菜的时候,我偶然忆起儿时唱的那首童谣,就种了一棵在院子里。

蒲公英当初是不大愿意迁移的,它紧紧扒住了根旁的土地,因此好像受了很大的伤害,一定让人以为它枯死,可是过了一个时期,又眼看着有了生气,过了两年居然开出美丽的花来了。原以为蒲公英是始终K在地上的。没想到移到土壤松软的菜园之后,完全像蔬菜一样,绿油油的嫩叶冲天直上,真是意想不到的。蒲公英只为长在路旁,被践踏、被蹂躏,所以才变成了像趴在地上似的姿势的么?

从那以后!我家院子里蒲公英的一族就年复一年地繁殖起来。

“府上真新鲜,把蒲公英种在院子里啦。”

街坊的一位太太来看蒲公英时这样笑我们。其实,我并不是有心栽蒲公英的,只不过任它繁殖罢了。我那个像孙子似的儿子来我家,也和蒲公英一样地偶然。这个刚满周岁的男孩子,比蒲公英迟一年来到我家。

男孩子和紧紧扒住扎根的土里、不肯让人拔的蒲公英一样,他初来时万分沮丧,没有一点精神。这个“蒲公英儿子”被夺去了抚养他的大地。战争从这个刚一周岁的孩子身上夺去了父母。我要对这战争留给我家的两个礼物,喊出无声的呼唤“须知你们是从被践踏、被蹂躏里,勇敢地生活下来的,今后再遭践踏、再遭蹂躏,还得勇敢地生活下去,却不要再尝那已经尝过的苦难吧!”

我怀着这种情感,和我那孙子一般的小儿子吹着蒲公英的茸毛:

“提灯笼,掌灯笼,聘姑娘,扛箱笼……”

(肖肖译)

报春花

路过花店,檐头底下见到一盆报春花,不觉拿上手里来欣赏。这不是因为在东京这样的闹市里,见到报春花,觉得真稀罕,而为的是我怀恋起很久以前,孩子时候,在家乡的山野里见惯的报春花。花店老板娘以为我要买,出来招呼,我只得道歉说,回来买吧,就走开了;可是索回着报春花,追慕我母亲的音容,往事有如泉水一般涌上心头来。

母亲有时背着柴禾,有时背着茅草,老是在傍晚的山路里迈着疾步回家。现在我才领悟到:看来总是那么轻快的脚步,全是为了惦记家里等着吃奶的婴孩。母亲这样在山路上奔走,直到她累得倒下来的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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