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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暗物质

所有人都一样,在没有遭遇爱情时把爱情想象成是美好的蓝图,一旦触及,却是铁马冰河,这一点,潘恩就有深刻体会。

潘恩记得第一次看到苏小苏是在古老苏州春天的一个瞬间。他确定自己不会记错,但事隔多年问起别人来,别人说苏小苏没有在学校的五四青年节上唱评弹,到底是潘恩失忆还是别人记错,潘恩实在是想不出到底是谁的错,就像他迷恋上当年弹评弹的女子,刹那之间就天崩地裂了。

就这么快。

很多爱情的发生快到不过三分钟,彼时十八岁的潘恩是高三1班男子,从北方来苏州读书,只因父亲转业到苏州。他起初不肯来,因为觉得苏州太烟花柳巷味道,他在新疆十七年,早田野化得如同那里的沙漠,轻易不肯屈就谁。

但母亲是苏州人,说一口绵软吴侬细语,即使在沙漠里仍然穿着实旗袍,并且也唱苏州评弹,偶尔喝点薄酒唱昆曲,流年碎影里,潘恩被这些东西沁得如同一枚果脯,这才知道,时间可以腌制很多东西,他不知不觉就被腌制,所以,在看到苏小苏的刹那被某种东西激活。

接下来便是无穷无尽地追求。

对于自己的想象和追求,后来潘恩终于明白,人一生都在无穷无尽地对自己的想象进行追求,而他隐藏在追求之后——每天跟踪苏小苏,她喜欢穿蓝绿色旗袍,与张爱玲母亲黄逸凡喜欢的颜色一样;她喜欢把头发别起来,那卡子居然似明清时期的银器,凛冽冽散发出寒光。他亦喜欢看她穿绣花鞋,虽然遭校长多次点名,但她仍然一意孤行。其实是从她的声音开始喜欢她,唱评弹时,分外婀娜动人,让潘恩想起自己的母亲——母亲那时已经离01他远去,肝癌晚期,不成人形,潘恩想起就泪湿,听到苏小苏唱评弹,刹那间前尘旧事滚滚而来。

她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黑瘦男生迷恋自己,仍旧佻挞美丽,学习成绩中等靠下,每天坐在不同男生自行车前面穿过那些紫藤花,旗袍下的腿又白又长,有些女子天生是妖精。潘恩少年时期一直接受正统教育,却想不到在十八岁这年彻底颠覆,他被一个明眸皓齿的女生迷上,不能自拔。

常常会去五楼看她。

其实他在四楼,但只为看她一眼。潘恩不厌其烦,并且发展了几名156班友,下午五点以后去操场上踢足球。他那时已经知道其中有一个男同学是苏小苏的男友,那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那男同学家世良好,身姿挺拔,是学校篮球队队长,一米八五的身高看起来非常完美,额前又垂下几绺散发,性感迷离。

那时潘恩只有一米七二,加上黑瘦,并不引人注意,他的暗恋不过是一朵野荷花,开在自己园子里而已。

苏小苏从来不曾注意过潘恩。这太正常,潘恩的名字都被老师叫错,即使来了近半年。如果不是考试成绩太过优异,潘恩会始终淹没在苏州的这帮才子佳人里。

期中考试潘恩全学校第一。站在学校领奖台上,看着台下那个蓝绿色影子,只觉得满心满脑全是她,其实考第一唯一的动力居然来自于她,全年级一千二百名学生,如何能让别人全记住?私下里,潘恩把这个问题抛给过在一起鬼混的吴理,吴理说,很简单,考第一啦。

但他注意到苏小苏并没有看他,而是与旁边女子交头接耳。这让潘恩有些失落。即使全世界全是掌声,他仍然觉得寂寥失落。

定期跟踪还是继续着。

即使是下雨天。

他还看到苏小苏与另外学校的男子私会,有微微心疼。但是因为是苏小苏,仿佛可以放纵——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放纵她到任何程度。苏小苏剪了短发,大概因为与篮球队长分手。短发并不好看,潘恩写了一个纸条,悄悄夹到苏小苏的书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等到全体人员去出早操,他请了病假,然后悄悄溜进156教室,到第五桌,靠窗第二个位子,打开语文书,把那张写着“你短发不如长发好看”夹进柳永《雨霖铃》那课。明显是做贼心虚,回来时仍然心跳到一百六十下,简直要死了。

可苏小苏并不理会。

也不追究那漂亮隶书来自何处,仍旧那样耀眼到让人眼睛发疼。她彻底不再学习,大概也觉得无望,索性退了学,勉强拿到高中毕业证,去苏州观前街开了一家酒吧,这让潘恩隐隐失落——再看她,必须到观前街去。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但潘恩隔三差五就去观前街。那个叫“蓝色”的酒吧显得与众不同,潘恩看到苏小苏更加妖气,头发染成明黄,穿更黄的吊带,手夹一支烟,坐在高凳上,俨然如风尘女子。这才隐隐心疼起来,隔岸观火看了一个月,高考到了,稀里糊涂考完,水准大失,最后只上二本线,不像考过第一名的人。潘恩明白,他没有了动力,考那么好有什么用,他甚至想不去上学,也在苏州开一个小店,哪怕卖针头线脑,只要离苏小苏近。

这样的想法带着幼稚,但却着实感动自己。

通知书来了之后,父亲请老师好友吃饭,潘恩选择了蓝色酒吧,这让当兵二十几年的父亲甚为恼火,那个地方又黑又暗,哪里是正经人的地方?他不管,执意提出要去酒吧,父亲到底拧不过他,开了很多瓶洋酒,马爹利、人头马,喝得人仰马翻。苏小苏自坐在台上,并不和曾经的老师多热络,台上有驻唱男子,她打着拍子,一切欢天喜地与她无关。

这不动声色与波澜不惊让潘恩觉得羞愧难当。

他不过是想让她多挣些钱,也是为了最近地靠近她。

还是他走近她,叫她的名字。

她转过头,嫣然一笑:我们是同学吗?

当然,他说,我叫潘恩。吐出这个名字时,怀疑自己的声音,那样尴尬小气,不像自己的声音,他说我能点你唱首歌吗?

酒吧有点唱,一首三十。

可以呀,她说,十首都行,只要你有钱。

他脸红了,翻着简陋歌单,最后点了一首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苏小苏的声音很好,百无聊赖地唱着,并没有对他表现过过分热情。但潘恩亦有收获,在她的侍从那里问到苏小苏的手机,长长的十一位数字,他几乎几秒之内就印在了心里,他知道,再长他也记得住,因为他喜欢她,就这么简单。

潘恩去天津,一个稍显落后的动荡城市。整个心也为之动荡不安——全因苏州河边那个女子。他已经彻底不适应北方的冷,倒觉得南方的绵软和湿长无限好,这才知道,母亲的基因,隔着生死都传递得过来。

每天定时给苏小苏发短信,并不说自己是谁,他仍然用苏州联通的号。

任由她怎么查,也是苏州的区号。

无非让她注意身体,少喝酒少抽烟,他早就发现,苏小苏的手指泛出淡淡烟黄,虽然看上去曼妙无比,究竟脸色呈现出过度烟草的颓败感,虽然看上去非常迷离非常小说,可潘恩仍然愿意苏小苏有世俗的快乐。

苏小苏当然问他是谁,并且打过电话来。

他不接。

这样的游戏仿佛猫与老鼠,他在暗处,苏小苏在明处。

苏小苏撒起泼来,说的话并不好听。潘恩并不在意,仍然持续不断地发,就像持续不断地爱,他陷入了一个单相思怪圈,大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之感。说又不敢说,哪里能说得出来?他这样黑而瘦,并且戴这样深一副近视眼镜,所有资格,不过是暗恋人家而已。

苏小苏有时也回短信,来来往往已经几个月,他亦会抒一些情,用一些纳兰性德这个酸男人的小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之类,全然忘记自己是新疆兵团团长的儿子,曾经打架动过刀子。

是苏小苏彻让他底变成另外样子,沉默寡言,满腹心事。甚至,郁郁寡欢。

女同学亦有拉着他去跳舞的,他一一拒绝,形单影只之际,只有罗罗如飞蛾扑火一样还照样飞来,而且还亲自为他洗臭袜子,跑来打饭给他,帮他买飞利浦刮胡刀,犹如贤妻。

但罗罗真的不好看。

腿微微罗圈不算,顶多一米五八,戴更深度近视眼镜,与他站在一起,倒有夫妻相,这是同室的男友说的,说得潘恩心里烦烦的。罗罗对他的好,他并不领情,并且因为心中有苏小苏,觉得自己审美比别的男子高一大截。

寒假放了之后,他几乎连夜赶往苏州,跑到观前街,看自己梦中人。

酒吧关了。

他蹲在马路上,孩子一样委屈着,因为和回乡的打工人员一车,他站了一路,腿脚是肿的,但是,所有一切,都没有酒吧关了来得打击大。他打出电话去,居然是空号。

他整整一夜没睡。

第二天便去找高中同学,拐弯抹角打听苏小苏的下落,有人取笑他说:

你不至于和万人迷有什么纠缠吧?听说她去了香港。

他如遭五雷轰顶,觉得自己心中所有蓝图一下烧成了灰,没有了苏小苏,他失去了方向,哪怕她只让他暗恋,哪怕远远地闻到芳香,都已经很好了呀。

他不喜欢罗罗,一点也不喜欢。

可是,他和罗罗却亲吻了。

潘恩觉得自己堕落了,堕落在白桦林里的亲吻里,怀里的女子微胖,个子只到他肩膀,可是却依赖着他。罗罗始终没有发现,潘恩亲吻时一直闭着眼睛,直到结婚后,他仍旧是这个习惯——他把她当成了苏小苏。

毕业后他留在了天津,但每年一定要回苏州,父亲也不在了,老房子还在。其实他心里有一种暗物质,只有自己知道的,黑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地黑。在苏州,曾经有他的倾城之恋,他如此迷恋那个女子,即使结了婚,仍然夜夜入梦,甚至叫出苏小苏的名字。罗罗曾经很惆怅地问,苏小苏是谁呀?

他不屑于告诉别人自己的梦想。

罗罗生过孩子之后更胖了。他毕业后在天津开了一家印刷厂,从前又黑又瘦,现在变得又白又胖,也学会了抽烟,手指上也有了烟熏黄。

他过着从前痛恨的世俗生活。

有一天开着车,在车内听到有人唱苏州评弹,听得眼泪哗哗地掉,他知道自己已经老了,至少,老到了开始怀念——人总是从怀念开始变老的。

潘恩决定找到苏小苏。

哪怕苏小苏再笑话他,他也要找到她,然后告诉她,他就是那个写纸条发短信的人,他就是那个爱了她近乎十年的人。

其实如果真想找一个人原来如此简单。他以为是大海捞针,结果两天就找到了苏小苏,他的秘书给了他一个地址:沈阳和平街红星道159号。

他几乎没有犹豫就买了到沈阳的机票。

飞机上一直心跳过速,下了飞机吃了镇定药。当年曼妙的苏州评弹女子怎么会来了沈阳?就像他不明白自己从新疆到了苏州。

沈阳,沈阳。他一下飞机就闻到了东北乱炖和大渣子的味道,和苏州相比,沈阳人活得真是粗糙了。

在去往沈阳和平街红星道159号的路上,他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十年前,那样青涩那样自卑,十年过去了,他还是怕见到她。

因为低头走路,一个胖女人撞到他他都没有看到。

那胖女人穿蓝碎花裙子,很污,头发胡乱绾着,提着一个篮子,他怒发冲冠:你走路不看人啊!

女人理也不理他,径自走了。潘恩觉得沈阳女人真是又土气又不懂礼貌,因为太兴奋,所以根本没有理她。

走到她家门口,摁了门铃。

过了五分钟,一个小男孩儿探出头来,谁呀?

是苏小苏家吗?

你找我妈干什么?

我是她同学,让我进去吧。五六岁的小男孩儿开了门,屋内乱七八糟,到处是脏的玩具,灰不灰白不白的,潘恩一抬头,看到一张照片。

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在海边,女人抱着孩子,女人的腿很胖,潘恩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刹那间就空了。刚才那个女人!是的,刚才那个女人!那个提着篮子撞到了他的女人!

原来是!原来是!

他踉跄了一下,然后掏出一千块钱放到桌子上让孩子买糖吃,再然后,020他发了狂,和狼逃生一样往外奔着,他生怕再遇到谁似的。

出了门有出租车,他急急打车,说,去机场。

片刻都不能停留了,仿佛有什么东西追赶着谋杀他似的。时间怎么会这么恐怖呢?当年那个曼妙得让他向往了多年的女人,怎么就会半丝都认不出了?怎么会说话一口大渣子味?怎么会变得那么老那么不堪呢?

苏州评弹啊。

原来所有的蚌中沙不一定都会变成一粒珍珠,他的所有暗恋,最后结出了一块青苔,那么绿,那么苍,那么让人不忍看。

心中那隐藏了多年的暗物质,却原来不能见天日,一遇到紫外线,立刻就化为了乌有——他不能容忍这样的破碎,一点也不。

甚至,都不能告诉她那当年的纸条和当年的手机号。

不,不了。

那是他一个人的事情,那么,一个人担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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