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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孩子们,有一次狐狸看到树上的乌鸦嘴里叼着一块肉,就说:‘乌鸦大哥,你是世界上最美、最高大的动物了,你的羽毛那样美丽,连孔雀也比不上;要是你再能张开嘴叫一声,那也一定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乌鸦一高兴,就张嘴叫了起来,肉掉在地上,被狐狸叼跑了,你们说,狐狸多狡猾。”

是的,狐狸是吃肉的,他扔葡萄那天,就看见饲养员叔叔给狐狸吃肉了。可乌鸦听得懂狐狸的话吗?他问妈,妈拍了他一脖梗子,“撑得你,人都听不懂,乌鸦能听懂吗!”他又去问梁大爷,梁大爷没儿没女没老伴,一人挣钱一人花,知道的事却特别多。北京这么大城圈子,哪儿的饭馆盘儿大,哪儿的澡塘子毛巾干净,说起来如数家珍。梁大爷也说:“乌鸦什么玩意儿,狐狸什么玩意儿,那是动物,动物,哪儿有话呀!”这么看来,老师说狐狸骗了乌鸦的肉,也是没有根据的。于是他当真去问了老师:“狐狸坏吗?”妈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却深信不疑地说:“狐狸当然坏啦,偷鸡!”“您见过?”“没见过。城里头哪儿有狐狸呀。”“没见过怎么知道人家偷鸡。”“狐狸嘛,都偷鸡。”妈并没见过狐狸偷鸡,不过是人云亦云,想当然罢了,可他那时候就是死不信,你瞧那狐狸,毛绒绒、黄灿灿,冲人眨着泪汪汪的眼睛,温和恭顺之状可掬。那模样不但不可恶,甚至还有点可怜呢。

可是葛建元呢?对葛建元,你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他的令人厌恶之处,真可以说是溢于言表了。可是,就如同没有根据不能妄断狐狸偷鸡一样,没有根据能说葛建元窝赃吗?是的,凭这家伙的本色,他会干出这种勾当的。可是凌队长,你没有根据!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什么叫事实,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只是——证据!

“哎,同志,要什么书快开票儿啊,我们要下班了。”

啊,真的十点了。他真要在这儿过夜吗?就是这儿,这个楼梯,这个拐角,这个十七年前曾给了他一个乱哄哄噩梦的地方,如今早已物是人非,再也看不到那一群群蜷缩一隅的流浪汉了。从这条被擦得光洁如洗的楼梯上,似乎已经很难想象出当年的肮脏和混乱。这会儿,楼梯上一个人也没有,顺着台阶慢慢往下走,拐过弯儿,一楼的大厅也显得空空荡荡。那边儿,乘客寥落的电梯还在从容不迫地运行着。啊,富丽堂皇的北京站!他要是像当年那样在这儿席地而卧,和衣而睡,不用试,马上就会有服务员或者执勤民警过来盘问他,没错!

世道安定了,在家吵了架,倒是不容易找个猴一晚上的去处了。

走出车站大楼,风还在呼啦啦地响着。是顺风,自行车蹬着非常省力,可他并不希望很快到家。妈睡了吗?

妈,不是我成心气您,不是我没有孝心,世上哪有男人甘心自己枕边寂寞?哪有儿子情愿老母膝下荒凉?可是,妈,您给了儿子一根直肠子,不会见风使舵、逢场作戏;不懂能忍且忍,得过且过;不知道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儿子的脾气不好,太倔、太死心眼,要是换上别人,也许就不会在凌队长面前那么得理不让人,也不会在葛建元面前那么按捺不住了。可我,恐怕这辈子也做不了那种眯一眼闭一眼的笑面佛了。妈妈,儿子一生别无他愿,只是想认认真真地做个好警察,您就原谅了我吧。

家里的窗户黑了,妈睡了?他无论怎么放轻手脚,那扇老掉牙的屋门还是吱扭响了一声,在安静而空洞的黑暗中非常刺耳,他踮着脚走到自己床边,摸黑脱了衣服,铺开被子,还好,妈在里屋没动静。他轻轻吐出口气,躺下了。真累啊。

他梦见杜丽明了,他们在一片青山秀水之中,天空是一片朦胧的金黄,金黄中点染着几星翠绿,翠绿间移动着淡淡的白雾。咦,他们不是刚刚吵过架吗?好像那是很遥远的往事了。不然怎么会已经有了孩子?哦,女孩,白胖胖的脸蛋,宝石似的小嘴,翘起的嫩鼻子,还有黑豆儿般的一对眼珠儿……孩子在一片废墟上奔跑雀跃,他们在后面笑着吓着地追赶。丽明,给她起个名儿吧,我说,就叫媛媛,好吗?不好,媛媛是我的学生。咦,那她呢,她不就是媛媛吗……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就此梦断还是醒后忘了?睁眼看看,窗户已经染上了晨光,带着红晕的晨光把屋子照得半亮,看来顶多不超过六点半。里屋依旧静无一声,印花门帘纹丝不动,妈还没醒呢,对,趁她没醒,早点起,最好不跟妈打照面。

刚坐起身,忽又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

“哟,大妈这么早就起来买早点呀,嗬,豆浆油条糖耳朵,啧!今儿您可真吃啊。”

“咳,还不是我那五四,馋着呢,这不,一礼拜没给他吃油条,嚷嚷啦。”

原来妈早就起来了。真是顺嘴胡编排,他哪儿嚷嚷啦?听见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出溜又钻进被窝,闭上了眼睛。妈今天怎么啦,怎么跑到外面馆子里打早点呢?油条、豆浆,还有糖耳朵,妈很少这么奢侈过,他咽了口唾沫,肚子里咕咕直叫,昨晚上在葛建元家的那顿,他等于没吃。

门外,呱呱呱的漱口声,夹着含混不清的说话:“大妈,您也是,干吗不让五四起来打早点去?守这么个大儿子,还不乐得享享清福?”

“咳,您哪儿知道啊,五四,一睡下来就没个醒,不赶上班迟到不起床,等他打,豆浆早没啦。”

“您给他砸起来。”

“咳,我不也是看他从早忙到晚的不落忍吗,现在满世界净流氓,他们不忙也得成啊!反正我早起也睡不着,情当着溜达一圈。”

“敢情了,”梁大爷准是遛鸟刚回来,话音儿里还掺杂着那一对练手劲儿活骨节儿的大钢丸咯楞咯楞的转动声,“咱们这号上岁数的,万也不能恋被窝,就得讲究勤遛着点,腿脚遛遛呢,还能多利索几年。再说啦,老太太伺候儿子,也是一份福气,你们不懂。”梁大爷一辈子没孩子,想伺候伺候谁都没处找去,可却老是这种过来人的口气,对于天伦之乐,像是最有体会,最懂似的。

“噗——”嗽口水喷在地上的声音,“真是‘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孝顺?我才不待见他那份孝顺呢,我是见他忙死累活的德行,怪可怜的,再怎么说,人家是搞公安的嘛,咱该支持的还是得支持。”

妈妈的声音就在门口,嗓子还哑着,攒着痰,丝丝啦啦直煽小哨儿,唉,妈老啦。徐五四想哭,可他听见开门的声响,使劲儿把眼泪憋回去,闭着眼,装睡。

8

在和杜丽明闹翻的第三天,凌队长从沈阳回来了,不知道殷副队长是和他怎么商量的,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组长找到徐五四,说队里已经同意他参加郑媛案的工作,叫他下午一上班,抓紧把材料熟悉一下。

他的性子更急,一吃过午饭就跑回办公室来,不由分说,把铺开架子正准备打一个盹儿的组长拉起来,非逼着他给介绍情况不可。

郑媛案目前虽说棘手,但常规的侦查工作依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眼下是分了三拨人马,齐头并进,一拨人专在郑家的熟人中了解情况,想搞清郑媛之死有没有结仇泄愤的因素。不过殷副队长和组长对这一摊工作都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从现场情况的特点分析,犯罪的类型属于临时起意而非蓄谋已久,所以,这一调查工作不过是避免遗漏,以为万全而已;另一拨人集中对居住于现场附近的劣迹青年进行摸底排队,到现在也没有排出什么高质量的嫌疑人来。杀人现场四面不着,附近居民一般涉足不到,因此大家对摸底排队工作的价值,也颇有些争议。

现在最让人感兴趣的是第三摊工作:殷副队长和组长正盯在预审科审一个昨天才拘留起来的名叫骆进财的嫌疑人。这人就是发案当天在工地上看机器的那个值班员。据群众反映,这家伙过去就有过爬女厕所窗户之类的恶癖。发案那天傍晚,有人看见他到郑媛家的门口溜达过,案发后那几天又神色恍惚,净愣神儿。根据这些疑点,分局领导昨晚上决定,对骆进财先行拘留,突击审讯。昨天夜里把他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这小子竟吓得尿了精湿一裤子。组长一边说一边摇头。“咳,你算是饶过去了,那份臊!”

不过从组长嘴里,徐五四也知道凌队长今天从沈阳回来,听说拘留骆进财的事以后,似乎是不大赞成的神色,然而话却说得很含糊,大概意思是嫌手里头尚无几样过硬的证据,抓人显得匆忙了些,这家伙要是来个死不认账,到时取不下口供来,岂不坐蜡?

谈完情况,组长叫徐五四先跟着搞搞摸底排队的工作,五四点头答应。到下午一上班,搞“摸排”的同志都下到自己“包干”的派出所去了。他就开始在办公室里看材料,看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耐不下性子了。抄起皮包也想到哪个派出所去看看,他希望自己从此能忙得万念俱无,一方面在良心上对媛媛有个交代,另一方面也好把杜丽明从脑袋里挤开。

刚走出办公室,迎面碰上殷副队长领着组长和预审科的老马,神色严肃地快步往凌队长的办公室走来,组长匆匆忙忙问了他一句:

“哪儿去?”

“下去。”

“先别走呢。”

“怎么啦?”

“骆进财承认了。”

组长的声儿不大,说得十分匆忙,但徐五四仿佛听见了一颗响雷!

“啊!他招了?”

组长没来得及回答,就走进凌队长的房门里去了。徐五四带着点傻相站在空无一人的楼道里,发了一会儿愣,才呆呆地走回办公室来。屋里没人,他随便找了个座儿坐下来,心里头有点乱,没想到自己刚刚上手,案件就有了突然的进展,好比一个人要看球赛,刚打开电视机就碰上破网进球,还弄不清怎么回事就得跟着欢呼叫好了,嘴里头多少有点没味,他本来是憋着劲儿要为媛媛出口气的。

屋门咣地一响,组长又跑回来了,打开保险柜,手忙脚乱地翻材料,他小心地问了一句:

“怎么样?”

“啊,凌队长要看今天上午的审讯记录。”

“怎么啦?”

“看我们上午有没有指供逼供的问题。这案子,现在就得看口供材料硬不硬了,得叫人挑不出错儿来。”

组长顾不上多解释,翻出材料急急忙忙走了。徐五四静下心来,细想想,恍然有点开窍,要说搞案子,他不能不佩服凌队长的高明,能一眼在一堆乱网中拎出那条纲来。骆进财不过是具备作案主客观条件的嫌疑所系,加上近来的一些反常举动,才被拘留审查的,除此而外并没有搞到什么直接证据;而现有的间接证据又都是些零散孤立的环节,能把这些环节连接成一条有机锁链的,看来就只有案犯自己的口供了。而口供又必须用完全合法的手段获得,才能具有认定犯罪的法律效力。因为最后给人定罪量刑,还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活动这两道关口的检验,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取证的方式有违法之处,就是人犯划了供,恐怕也难以承认它的证明力了。凌队长的慎重不是没有道理,到时候要真的把案子搞夹生,既判不下来又放不出去,那可就不知道该怎样了结,怎样善后了。

徐五四这么想着,不禁对凌队长又有点肃然起敬了。刑侦这行儿,的确是很倚重经验的,经验能给人远见,能叫人走着这步看着下步。可他不能再往下想,一想,也犯嘀咕,葛建元的事该如何解释?于英雄一脑袋糨糊不新鲜,你凌队长犯什么糊涂?翻山蹚海走平地的人,还能叫蚂蚁绊个跟头?

组长回来了,一扫匆忙紧张之态,放好材料,慢吞吞地倒了杯水,一口一口地喝,怡然自得的神气是不能掩饰的。徐五四没急着开口,等着他有滋有味地卖够了关子,才问:“到底怎么样了?”

组长放下茶杯,亮着嗓门说:“往检察院呈报逮捕。”

这句话的含义是不问自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逮捕人犯须同时具备三个必不能少的条件,其中首要一条就是人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凌队长既然决定对骆进财呈报逮捕,那就是说,这个案子算破了!

媛媛有灵,这么快就看到了凶手的末日,徐五四有点激动了。

“哎,对了,”组长很正经地对他说:“还不赶快去告诉你的那位……”他说了句英语,意思是女朋友,“告诉她,咱们不是吃干饭的。”

这话使徐五四心里咯噔一下,情绪一下子全没了,组长没注意他的表情,一面从柜子里取出批准逮捕呈报表,一边说:“哎哟,我一高兴差点忘了,凌队长叫你到他那儿去一趟呢。”

“干什么?”

“不知道,叫你马上去。”

徐五四没精打采地往凌队长办公室走。案子破了,冤有头,债有主,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可他却怎么也兴奋不起来,一想起和杜丽明一同送媛媛回家的那些个值得流连的时刻,心里就像是重压了什么东西透不出气来。现在,她们全都离他而去了,来得快,走得急,仿佛是一场明媚而短促的梦。在他眼前晃一下,没了,只留下一瞬温暖的记忆,使人依依。由此他更加憎恨葛建元,为这么个浑小子,他和领导、爱人、长辈都吵得一塌糊涂,他本来也可以百事无争,一团和气,上下左右都不得罪的,要不是为了问心无愧地做个好警察,何乐而不为呢!

凌队长正在屋里打电话,电话打得很长,好像是在说他这次在沈阳查的那个案子。他站在旁边等着,好容易等到电话打完。凌队长又拉开抽屉埋头翻找着什么东西,翻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刚刚发现屋里还站着他这么个大活人似的,抬头匆匆说了一句:“你坐吧。”便又干他自己的事去了。徐五四在桌边坐下来,心里有点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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