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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再好没有!我最讨厌的就是这句话,它听上去就是那么假模假样的。一时间,我真想叫她忘了看日戏这回事,可还是跟她聊了一会儿天。那是说,她一个人聊,你简直插不进一句话。她先告诉我说,有个哈佛学生——大概是一年级生,只是她没说出来——怎样拼命追她,日日夜夜不停地打电话给她。日日夜夜!我听了这词儿差点儿笑死。

接着,她又说另外有个什么西点军校的家伙,也为她寻死觅活。说得真了不起。我告诉她戏大概在两点半开演,我们两点钟在比尔特摩钟底下见面,千万别迟到,随后就把电话挂了。她平常总是迟到,有点儿让我腻烦,不过,长得倒真漂亮。

我跟老萨丽订好约会后,就起床穿好衣服,然后整理行装。离开之前,我又往窗外望了望,看看所有那些心理变态的家伙们都在干些什么,可他们全把窗帘给拉上了。一到早晨,他们都成了他妈的谦虚有礼的君子淑女。我乘电梯下楼,结清了帐,环顾四周,没看见老毛里斯。自然啦,我不会为寻找这个狗杂种,而让他扭断我脖子的。

走出旅馆,我叫了辆出租汽车,可一时又想不起该他妈上哪儿去才好。我突然发现我没地方可去。今天是星期日,我要等到星期三才能回家,最早也得星期二。我当然不想再住旅馆,以免让人把我脑浆打出来。最后,我叫司机将我送到中央火车站,那儿离比尔特摩较近,便于等会儿跟萨丽会面。我打算先把两只手提箱存到车站存物处,然后找个地方吃早饭。这时,我肚子真有点儿饿了。我在汽车里拿出皮夹来数了数钱。我已记不得还剩多少钱了,反正已不多。在这约莫两星期的混帐日子里,我差不多花掉了一个国王的收入。一点也不假。

我天生就是个败家子,经常在饭馆或夜总会忘记该拿回找给我的钱,有了钱不是花掉,就是丢掉。为这事,我父母恼火得要命,这也不能怪他们。我父亲在一家公司当法律顾问,倒是很有钱。我不知道他有多少收入,他从不跟我谈这种事,但我知道他挣的不少。干他这一行的人都很赚钱。我知道他有钱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总投资百老汇的演艺事业,可老是蚀本,气得我母亲快发疯。自打艾里死后,她神经衰弱,身体一直很差。也就是为这个缘故,我真他妈的不想让她知道我给开除的事。

到了车站,我下了车去存物处存放好手提箱,就去附近一家卖夹馅面包的小饭馆吃早餐。这一餐我吃得很饱,有桔子汁、咸肉蛋、烤面包片和咖啡。一点不假。平常,我食量很小,一般只喝一点桔子汁,正因为这缘故,我才他妈的那么瘦。遵照医嘱,我本该多吃些淀粉之类的玩意儿,好增加体重,可我从来不吃。我在外面吃饭也不多,往往只吃一份夹干酪的面包和喝一杯麦乳精。吃得虽不多,但麦乳精富含不少维生素。霍·维·考尔菲德。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德。

我正吃着蛋,忽然进来两个提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在等候火车,好搬到另一个修道院去。她们挨着我在柜台旁边坐下,犹豫着不知道该将手提箱往哪儿搁才好,我就帮了她们一下。那两只手提箱一看就不是真皮的,很不值钱。我知道,这原本无关紧要,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有些可怕,可我确实只要瞧见不值钱的手提箱,就会讨厌拿这手提箱的人。

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的时候,曾经就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时期,我跟一个名叫狄克·斯莱格尔的家伙同住一个房间,他用的就是那种极不值钱的手提箱。他不把这些箱子放在架子上,而是单独放在他床底下,这样,人家就没法看见他箱子跟我的并列放在一起。

我为这件事烦得要命,真想把我的手提箱扔出窗口,或者跟他换一下。

我的箱子是马克·克罗斯制造的,完全是真牛皮,怎么看都很值几个钱。后来,发生了一件挺好笑的事。事情是这样的,我后来也把我的箱子从架子上取下来,搁到床下,好不让斯莱格尔因此产生他妈的自卑感。可奇怪的事跟着就发生了。我把我箱子搁到床下后,仅仅过了一天,他就把它们取出来,重又搁回到架子上去。我过了很久才弄明白他这样做的原因,原来,他是要人家把我的手提箱看作是他的。他就是这意思,他在这方面的确很好笑。比如说,他老是对我手提箱说些难听的话,口口声声说它们太新、太资产阶级化。他最爱说的混帐口头禅就是“资产阶级”。他不知是从哪儿读到或听来的。我所有的一切全他妈的太资产阶级,连我的自来水笔也很资产阶级,可他一天到晚尽向我借着使。同屋住了约莫两个月后,双方都要求换房。好笑的是,分开之后,我倒很有点想念他,因为他这人很有幽默感,我们在一起时有时也挺快活。如果他也同样想念我,我想我决不会感到惊奇。

最初,他说我东西太资产阶级,只是说着玩儿,我听了一点也不在乎,事实上还觉得有点好笑。可过了些时候,你看出他不是在说着玩了。

问题就是这样,如果你的手提箱比别人的值钱,你的真好,而他们的真不好,你就很难跟他们同住一屋。或者,你见对方聪明富于幽默感,满以为他不在乎谁的手提箱好,那就错了。他们可在乎着呢,的确很在乎。我后来跟斯特拉德莱塔这傻瓜同住一屋,也有这原因。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样好。

嗯,两个修女坐在我旁边。我们闲聊起来。我身边那个修女带着一只草篮子。圣诞节前,修女们和救世军姑娘们就是用这种篮子向人募捐。你常常看见她们拿着这种篮子站在角落里,尤其是在第五大道上,在那些大百货公司门口,有很多。那修女把篮子掉在地上了,我弯腰替她拾起来,问她是不是出来募捐的。她说不是,说收拾行李时这只篮子装不进箱子,只好提在手中。她鼻子很大,戴的那副眼镜镶着铁边,不怎么好看,可她望着你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很可爱,显得十分和蔼可亲。我对她说:“我本来想,你们要是出来募捐,我也许可以捐几个钱。其实,你们不妨把钱留下,等将来募捐的时候,算我一份。”

她说:“哦,你真好。”另一个抬起头来看着我。她本来正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一本黑皮小书。书的样子很像《圣经》,但比《圣经》

要薄得多,不过,那书应该属于《圣经》一类。她们两个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我一见,就沮丧起来。我最讨厌我自己吃着咸肉和鸡蛋什么的时,别人却只吃烤面包片和咖啡。

后来,她们同意我捐出十块钱,还不住地问我要不要紧。我说我身上有不少钱,她们听了似乎不信,可最终还是把钱收下了,不住向我道谢,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我于是改换话题,问她们准备去哪儿。

她们说她们刚从芝加哥来,打算去第一六八大街或第一八六大街或其他任何一条远离市中心的小街上的某个修道院教书。那戴眼镜的说她教英文,她朋友教历史和美国政府。我听了立刻胡思乱想起来,心想这教英文的既是修女,当她阅读某些书备课时,不知会有何感想。那些书倒不一定是有许多色情描写的淫书,而是那种描写情人之类的作品。就拿托马斯·哈代的《还乡》里的游苔莎·斐伊来说,她不是太淫荡,可你仍不免会暗想,当一个修女阅读到游苔莎这样的人物时,心中会有何感想。自然啦,我嘴里什么也没说,只说英文是我最好的一门功课。

那个戴眼镜教英文的说:“哦,真的吗?哦,我听了真高兴!我很想知道你今年念了些什么?”她的确和蔼可亲。

“呃,我们大半时间是念盎格鲁·撒克逊文学,像贝沃尔夫、格兰代尔,还有‘兰德尔,我的儿子’,都是这类玩意儿。可偶尔也看些课外读物。我看过托马斯·哈代写的《还乡》,还有《罗密欧与朱丽叶》和《裘力斯》……”

她惊喜地说:“哦,《罗密欧与朱丽叶》!太好看啦!你爱看吗?”

听她口气,的确不太像修女。

“是的。我爱看,很爱看。虽然里面有些东西我不怎么喜欢,不过,整体来说写得很动人。”

“你不喜欢那些地方?你还记得吗?”

老实说,跟她讨论《罗密欧与朱丽叶》,我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我是说,这剧本有些地方写得很肉麻,而她又是个修女什么的。可她既然问了,我也只好跟她讨论一番。我说:“呃,我对罗密欧和朱丽叶并不是很极感兴趣,我是说我虽然喜欢他们,不过……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反正他们有时候让人心里很不安。我是说茂丘西奥死的时候,比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死让我更伤心。自从茂丘西奥死后,我就再也不特别喜欢罗密欧了。那个刺死茂丘西奥的家伙——朱丽叶的堂兄——叫什么名字?”

“提伯尔特。”

“不错。提伯尔特,”我说,我老忘掉那家伙的名字。“那全得怪罗密欧。我说不出什么原因,总之,整个剧本我最喜欢的就是茂丘西奥,所有那些蒙太古和凯普莱特家的人都不错,特别是朱丽叶,可茂丘西奥真是……简直很难一下解释得清,他这人十分大方、有趣。问题是,只要有人给人杀死,我心里总会难过得要命,尤其死的是个十分大方、有趣的人,何况,还不是他自己不好而是别人不好。至于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至少是自己不好。”

她问:“你在哪个学校念书?”大概不想跟我继续讨论罗密欧和朱丽叶,所以转换话题。

我跟她说在潘西。她听说过这学校,说这是个非常好的学校。我听了没吭声。随后另一个,就是那教历史和美国政府的,说她们该走了。我抢过她们帐单想帮她们付账,可她们坚持不肯,又要了回去。

那个戴眼镜的说:“你真是太慷慨了。你真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我们跟你一块儿聊天,真是愉快极了。”她这人真和蔼可亲,尤其是笑的时候,让我想起欧纳斯特·摩罗的母亲来,就是我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位。

我说我也挺愉快。我说的是真心话。其实,要不是谈话中老有点儿担心她们突然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我本来还能更愉快些的。我常遇到这样的事,那些天主教徒老爱打听别人是不是天主教徒。我知道这一点。我的姓是爱尔兰姓,而爱尔兰后裔多半是天主教徒。实际上,我父亲以前也的确入过天主教,但自跟我母亲结婚后就退出来了。天主教徒老爱问你是不是天主教徒,哪怕他连你的姓也不知道。我在胡敦中学就认识一个叫路易·夏尼的天主教学生,他是我在胡敦时最先结识的同学。开学那天,我们两个同坐在混帐校医室外面最前排的两把椅子上,等候体检。他年纪不大,但对网球知道得不少。我们对网球都非常感兴趣,一开始就谈起网球来。他说他每年夏天都到森林山参加联赛。我告诉他说我也去过。我们很快就谈起几个网球健将。后来,就他妈的在谈话中间,他突然问我:“我问你,你可知道镇上的天主教堂在哪儿?”你从他这问话里就能听出,他实际上是在打听你是不是个天主教徒。他真的是在打听。这倒不是他有什么偏见,而是他的确很想知道。他跟我聊网球聊得挺高兴,但看得出来,要是我也是个天主教徒什么的,他一定会更高兴。这类事儿让我难受得要命,我倒不是说这会破坏谈话的气氛什么的,但也决不会带来什么好处。

这一点真他妈的千真万确。就因这缘故,我很高兴那两位修女没问我是不是天主教徒,她们要是问了,虽然不一定会令谈话不愉快,但整个情况估计也会大不一样。我这倒不是在责怪天主教徒,一点也不,我自己要是个天主教徒,大概也会这样问。说起来,这倒有点儿类似我刚才讲的手提箱的情况。我是说它并不会给一次愉快的谈话带来什么好处。这就是我要说的。

两个修女起身要走的时候,我做了件非常傻、非常不好意思的事。

我当时正抽着烟,站起来跟她们说再见,不知怎的,竟把一些烟吹到了她们脸上。我不是故意的,可却这样做了。我像个疯子似的不住道歉。她们倒是很和气很有礼貌,可我却觉得很不好意思。她们一走,我就后悔自己只捐给她们十块钱,问题是我跟萨丽·海斯约好了要去看日戏,我需要留点儿钱买戏票什么的。不过,我心里总是很不安。

他妈的金钱,到头来总会让你难受得要你的命。

早饭吃完后,时间还是中午。我要到两点钟才去跟萨丽·海斯相会,所以,又开始了一次漫长的散步。我心里老想着那两个修女,想她们不教书时怎样拿了那只破旧的草篮四处募捐。我努力想象我母亲或者别的什么人,比如我姑母、萨丽·海斯的那个混帐母亲,怎样拿了只破旧的草篮,站在百货公司门口替穷人募捐。这幅景象确实很难想象。

我母亲倒还行,但另外两个可就不成了。我姑母本是个很乐善好施的人,做过不少红十字会工作,可她太爱打扮,不管做什么,总爱搽着口红,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假如她不搽口红,只穿一套黑衣服,我简直无法想象她怎么还能做慈善工作。至于老萨丽·海斯的母亲,老天爷,人们只有在捐钱时个个拍她马屁的情况下,她才可能拿着篮子出去募捐。假如对她不瞅不睬,光是把钱扔进她篮子,一句话不跟她说就走,那要不了一个钟头,她自己也会觉得腻烦而离开。她会把篮子送回去,然后去一家时髦饭店吃午饭。我就是因为这一点而喜欢那些修女。你看她们至少不去时髦地方吃午饭。想到这里,我又难过得要命。她们为什么不去时髦地方吃午饭呢?我知道这事无关紧要,可我心里就是很难过。

我向百老汇信步走去,不带任何混帐目的,只是因为有好几年没去那一带了。再说,我也想找一家星期天营业的唱片铺子,给菲苾买一张叫什么《小舍丽·宾斯》的唱片。这唱片很难买到,是黑人姑娘艾丝戴尔·弗莱契在约二十年前唱的,唱的是一个小女孩因为两颗门牙掉了而害羞,不肯走出屋去。她唱的完全是那种狄克西兰和妓院的味道,可听上去一点也不下流,要是换了个白人姑娘来唱,就会做作得要命,只有老艾丝戴尔·弗莱契知道怎么唱。我在潘西时,一个住我底下一层楼的学生有这张唱片,曾放给我听过。我知道老菲苾很迷这歌,想把它买下来,可他不肯卖。这确实是张很少听到的好唱片。

我希望能在那家星期天营业的铺子里买到,然后带去公园。菲苾每到星期天就去公园溜冰。我知道她的一般行踪。

天气已没昨天的那么冷,可太阳依旧没出来,这让人散起步来并不觉得有多愉快。但有件事很不错,有一家人正从我面前走过,看得出,他们刚从某个教堂出来。他们一共三人:父亲、母亲和一个约莫六岁的小孩,看上去好像很穷的。那父亲戴着一顶银灰色帽子,一般穷人要想打扮得漂亮些,通常就戴这种帽子。他和他妻子只顾着边走边讲话,一点也不注意他们孩子。那孩子很有意思,他不是在人行道上走,而是紧靠着界沿石在马路上走,像很多孩子那样走直线玩,边走还边哼着歌儿。我走过去听他唱些什么。他正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小嗓子还挺不错。你听得出来,他只是随便唱着玩。汽车来往飞驰,刹车声在他四周响成一片,而他父母却一点也没注意到。他呢,只顾靠着界沿石走,嘴里不停唱着“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这使我心情舒畅不少,已不像先前那么沮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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