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020800000014

第14章 公司法律制度(5)

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在清算终结前,其法人资格仍存续,但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清算主体仅能代表公司开展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2.清算组织

1)清算组织的成立和组成

公司解散进入清算程序后,由清算组织负责执行清算事务。清算组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织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织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2)清算组织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织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清算原则、清算方法和程序处理清算事务,不得借清算之机侵占公司的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织成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清算程序

1)清算通知和公告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织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

2)登记债权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织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织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3)制订清算方案、清理债权债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织应按照清算方案中确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

清查核实的公司资产包括: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取得的财产及其他应当由公司优先行使的财产权利。

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织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4)分配公司财产

清理公司财产所得变价款,首先,应支付清算费用,如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织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次,缴纳所欠税款后清偿其他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因债权争议或诉讼等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织应将该笔债权额予以提存,待争议解决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分配。

5)制作清算报告

按照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清算组分配完公司财产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

6)注销公司

清算组织应提交相应材料,如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等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织还应完成注销公章印鉴、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手续。

(第六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各类民事主体民事责任的规定散见于各章节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或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行政责任

我国《公司法》主要就公司、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清算组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及公司登记机关等主体的行政责任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我国《公司法》中对公司登记欺诈、另立会计账簿、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不依法通知或公告、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或隐瞒重要事实、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不依法清算等行为,分别就处罚机关、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及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如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公司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三)清算组织

清算组织不法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清算组织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五)公司登记机关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21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具体内容由我国刑法专节做出规定,比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等。

复习思考题3

1.简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2.简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3.试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4.简答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5.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条件、组织机构、股份转让等方面的区别。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06〕3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68释〔2008〕6号)。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国外公民学

    国外公民学

    本书阐述了公民学的概念、范畴,公民学理论及公民社会行为所遵循的原则,就提高公民素质、强化公民意识、加强公民教育等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 哈耶克法律哲学

    哈耶克法律哲学

    对我来说,最富启示性的发现之一就是,越趋近西方,亦即越趋近自由制度依然比较稳固、信奉自由信念的人数依旧相对众多的国家。那里的人们越不真正准备对他们自己的信念进行重新考察,越倾向于作出让步或进行妥协,也越倾向于把某种他们所知道的自由社会的偶然历史形态视作一种终极标准。另一方面,我也发现,在那些直接经历过全权式政制(a totalitarian regime)的国家抑或在那些类似全权式政制的国家中,只有为数极少的人从这种经验中更为明确地认识到了自由社会赖以实现的条件和自由社会的价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由城市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热门推荐
  • 怪医奇侠

    怪医奇侠

    心理医生韩珏,千门后人薛欣,两人在亡命天涯的途中,不但找出了幕后的元凶,也找回了韩珏失去的记忆,揭开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下世界的真面目。
  • 失之城

    失之城

    她轻轻的点了一支香烟,顺着她薄薄的嘴唇烟雾婀娜多姿的四处逃散,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眼睛又慢慢湿润了…像寂静的黑夜再也不会给黎明任何盛放的机会??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无力的靠在窗台。我已想不起她的笑脸仿佛她从未笑过……??月光肆意的洒在她脸上,就像贪婪的在欣赏一朵正在茂盛的花突然枯萎,谁都叫不醒。苍白的她,消失殆尽的烟雾。呢喃的嘴,无神的眼。一地的烟蒂,寡亮的月光。为何今年的夜晚总是漆黑……
  • (完)三世妖妃之韩慕雪

    (完)三世妖妃之韩慕雪

    人人穿越,她也穿越。可是她的穿越显然不是很幸运。好吧,有了帅帅的哥哥和慈祥的老爹,原以为这辈子幸福得冒泡了。谁料生日过后,她的身体发生了惊世骇俗的变化。拜托,这里没有终极一家,也没有异能行者,为什么给她一双紫色的眼睛啊!
  • 优秀职场男人是甲壳虫

    优秀职场男人是甲壳虫

    如果将丛林比做职场的话,那些强壮、勇猛、机智、勇敢、绅士的甲虫与职场男性之间有着许多生存的共同点,本书将这其中的共同点娓娓道来,将动物本能的生存原则引入职场规则之中。本书对刚涉入职场的基层、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中、高层职场男性具有自我培训、方向性引导等价值。
  • 我们的千年之约

    我们的千年之约

    一夜之间他失去了一切。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无意间成了蒙卓天和燕灵儿谈了一场夸世之恋…
  • 二货皇后:朕的皇后很搞笑

    二货皇后:朕的皇后很搞笑

    新婚之夜,洞房花烛,某皇后不屑的看着黑脸的皇帝说:“喂,你是想上我,还是想睡我?”某黑脸皇帝双手握拳怒吼到:“沈长乐!”某皇后眨眨眼装无辜的答道:“怎么了皇上,难不成是想让我上你啊!”
  • 梦缘三国

    梦缘三国

    天知道为什么她会来到这个群雄逐鹿的三国,这里的是是非非本不关自己什么事,可她却爱上了未来蜀国的丞相。明明是注定的结局,她却不相信。愿随他同去改写这段纷扰的三国......
  • 晨星降临天地乱

    晨星降临天地乱

    没错天星古玉回归了虽然依旧是慢慢地更但是我相信深造一年的我可以的
  • EXO之不平凡的生活

    EXO之不平凡的生活

    一次穿越,嘉怡不小心穿越,本想安稳生活,可是天不如人所愿。开始逆袭之旅。她会和EXO发生什么样的事呢?
  • 完美乐天派

    完美乐天派

    [花雨授权]他的声音很像她想象中的蜡笔小新,她第一次听他说话,就恋上了他那可爱的声音。可人家对她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他是天才,考试从没得过第二,竟打赌下次考试的成绩超过他,咦,到最后赌约怎变成要她毕业后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