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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2)

有人说《哈利·波特》中的魔法学校,其原型是英国的一个贵族寄宿学校。想想看,这个学校的所有学生都是巫师的后裔或者有魔法天分的人,的确类似于贵族血统的限制。而这个学校的气氛也让很多英国小孩感到很亲切,比如小说里有一种只属于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球赛叫“魁地奇”,它的风格就很像英国著名贵族学校伊顿公学[5]的一种球类竞赛,这种比赛只有他们自己学校的学生才懂得玩。

《哈利·波特》的文学表现到底如何呢?一向很有争议。比如美国文学评论界泰斗哈罗德·布鲁姆就认为它非常肤浅,用词粗糙,简直一无是处。也有人说这么多成年人也爱看《哈利·波特》是一种文学上的返祖现象,因为魔幻世界的幼稚想象可以帮助大家重温童年时候失落的乐趣。《纽约时报》的书评家甚至认为,《哈利·波特》系列可以成为一个史诗。

可是,它真的有那么了不起吗?它是如何从一个单身母亲的想法,发展成这样一个系列鸿篇,甚至带动了电影、网络游戏等巨大产业链的呢?撇开这些不谈,即便单从文学造诣本身来看,也有很多人觉得罗琳讲故事的手法是很高明的。我们先来看一下儿童文学的发展,所谓“儿童文学”是一个很现代的概念,它一直到19世纪末才得以形成,到现在也不过一百年左右。因为19世纪末全世界的小孩才开始有上小学的习惯,如果条件许可的话,还会一直上中学和大学。现代人的整个青少年时期都是在学校环境中度过的,这一阶段他只读书,不工作。这个传统形成后,文学上也就相应出现专门为这一阶段的儿童所写的故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类型。

《哈利·波特》在写法上有什么特异之处呢?首先它的人物塑造比较细腻,像赫敏和罗恩身上就概括了童年伙伴的很多典型特征,而且这种典型还是跨文化的。就算你生活在不同国家,可是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好像总能找到几个这样的伙伴。罗琳的文笔也在不断进步,第七集的文字就非常散文化,不再那么强调儿童文学的风格。比如有一段描写哈利·波特与老校长邓普利多的亡灵在站台上相遇,场景伤感而诗意。除了文字更精致,人物性格也更加复杂了。其实直到第六集为止,《哈利·波特》都在沿用魔幻小说的常用模式叙述一个少年的成长过程。哈利·波特随着年龄增长不断遇到新的考验,比如朋友的出卖和背叛,最敬佩的老师邓普利多的离开,以及突然失去自己的信心等等,经历了一个人在成长中可能遇到的一切困难。

但是哈利·波特的性格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剧烈变化,这一点与大多数成长模式的小说不同。在成长小说或教育小说中,主角经历过某种考验之后,会展现出一种性格的变化,或者变得非常成熟优秀,或者反之走向堕落。如《少年维特之烦恼》,主人公在重要关头就选择了自杀。

而哈利·波特一直是个善良的小孩,脾气一直都那么好,他的性格没有经过任何剧烈转化,他的命运则早已被确定。在第七集里面,小说不断强调,能力不是一切,选择才是重要的。但对哈利·波特来说,他连选择的权利都没有,因为他直接从母亲那里继承了爱,他必须用来战胜伏地魔,而这个继承并不是他自己主动选择的。如果所有的一切不是经过矛盾的选择而获得,这个人物算成长过吗?我觉得这是《哈利·波特》第七集最大的败笔。

(主讲梁文道)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

天使的忧伤

于尔克·舒比格(JürgSchubiger,1936-),德国作家、心理治疗师,也曾做过编辑和出版人。著有《大海在哪里》《爸爸妈妈我和她》《有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天空》等。

他永远年轻,天堂也永远遥远,这样的天使会幸福吗?

一谈到教育孩子或适合亲子阅读的书,我们总是会抱很多良好期望,希望这些书会富于教育意义,好像一个故事如果不能给人教训就不能算是好故事。我们对儿童读物往往还会有很多假设,比如认为它应该是快乐的、灿烂的,而不能够太阴暗,最好避免谈到死亡。

《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却几乎违背了一切关于儿童读物的既定规则。作者于尔克·舒比格是个德国人,也是一位心理学家,写过很多儿童文学作品。给这本书插图的是罗特劳特·苏珊娜·贝尔纳,她的画充满了童真乐趣,得过很多奖项。

德国作家一向对天使主题非常沉迷,彼得·汉克[6]曾经写过一本关于天使的小说,后来还把它拍成了电影。在这些作者笔下,天使好像总是忧伤的。这本书里有一篇童话叫《女孩和天使》,讲述一个小女孩认识了一个天使,天使很漂亮,两个人玩得很开心。有一天小女孩的奶奶快死了,小女孩让天使去看望她,给她一些安慰,至少为她描述一下天堂到底是什么样的,但这个天使好像也说不出来天堂的模样。

后来小女孩长大了,她的爸爸妈妈也变老了,只有天使还是那么年轻,或许天使本来就是不朽的。小女孩想嫁给天使,于是叫天使吻她,天使吻了她,小女孩说:“我觉得像是被风吹到了大海边,我们再来一次吧!”小女孩很兴奋,可是天使却有点悲伤,呆呆地望着云端……再后来,女孩结婚了,她的孩子也长大了,之后她也慢慢变老,只有天使还像从前一样年轻,他的金发还是那么漂亮,而天堂对他来说好像还是那么遥远。为什么天使会说不出天堂的模样呢?因为他离开天堂太久了,又不会死亡。比起那些即将死去的人来说,也许他对天堂更陌生。他永远年轻,天堂也永远遥远,这样的天使会幸福吗?

书里还有一个与死亡有关的故事,就是那篇《漂流的城市》。故事说有一个人离开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城市,这座城市里有他的奶奶,已经快死了,他的母亲也快死了。但是等他走远以后回头一看,整座城市都不见了。原来这座城市到处漂流,十年之后,他又碰上了这座城市,里面的人告诉他说,你妈妈已经死了……还有一篇故事讲森林里的小矮人,一个人走到森林里面,坐在树上随便说了一句话,那棵树就变成了一个人。后来他发现森林里有很多被咒语变成树的人,还有些人本来是树,但被咒语变成了人。到最后,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了。

这些故事看起来好像没什么意思,也不能给我们什么启示。可是我们听故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小孩子为什么喜欢故事呢?难道只是为了受教育吗?如果你很难掌握一个故事的确切意义,发现它暧昧又混杂,这时候它不是更加有趣了吗?

书中还有个故事叫《发明》,讲的是世界上出现第一个人的时候,他发现周围空无一物,就到处走。后来他感到累了,就发明了椅子,让自己可以坐下来休息;后来又发明了桌子,让自己的手可以找个东西扶着。天开始刮风下雨,他又盖起了房子遮风挡雨。

有一天,他透过雨雾,看到有一个人向他的房子走来,那人问,我能进来吗?他便请他进来,很骄傲地给来客看自己发明了那么多好东西。然后他问这个人,你发明过什么吗?

这个人久久没说话,他没有勇气说出来,自己就是那些风和雨的发明者。

这个故事是不是要告诉我们,后来那个人其实就是上帝呢?似乎不是。这个故事有什么确切意义呢?好像也没有。但是我发觉每次跟小孩子讲这些模棱两可的故事,他们就会很高兴。因为这样的故事往往更能够发挥自由想象,故事中有更多可以诠释的空间。

(主讲梁文道)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

蒂皮和她的朋友们

蒂皮·德格雷(TippiDegre,1990-),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父母是拍摄非洲野生动物的摄影师。她自幼与动物为伴,在丛林中长大。

虽然我觉得现在自己过得还不错,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也想过蒂皮那样的生活。

很多年前,我还在美国住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里,突然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悄悄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一只浣熊蹲在树底下。我看见它,它也看见了我,我们都僵在那儿一动不动。就这样过了好大一会,我扭头跑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些水果出来,看到它居然还待在那里,我就把葡萄一粒一粒扔过去,它也不躲,就在那儿瞧着,等到葡萄溜到它脚底下,它才拾起来慢慢放到嘴里,然后我越扔越近,它就一路走到我面前来了。后来我直接用手拿给它,它居然也伸出手来接,最后我的手指甚至都碰到它的手掌了。

那一刻真令我毕生难忘,对浣熊们来说,我们人类过去常常驱赶它们,虐待它们,甚至开车把它们的同伴轧死。为什么这只浣熊还这么信任我?那种感觉真是非常特别。所以我觉得,与其饲养动物或者豢养宠物,还不如走到动物中间,跟它们做真正的朋友。我非常羡慕一个法国小女孩蒂皮·德格雷,她有一本《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被翻译成好几十种语言,畅销全世界。蒂皮的父母从事野外摄影工作,他们常常到非洲各地拍摄动物。蒂皮就跟着爸爸妈妈在非洲长大,她从小跟各种动物一起玩,一起住,她的父母帮她拍下了很多精彩照片。后来他们回到法国,蒂皮十分难忘那些快乐的日子,就把照片找出来配上文字,重温当年的幸福时光。

有一张照片上的庞然大物叫做“阿布”,它是蒂皮的大象哥哥。阿布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一头成年大象。但不晓得为什么对这个小女孩很喜欢,常常跟她一起玩儿,还让蒂皮爬到自己的背上,用鼻子把她高高地抬到天上去。那时候蒂皮还很小,她在绑尿片的时候就认识阿布了,有时候她光着小脚丫在泥巴路上走,阿布就小心翼翼地跟在她身后,看上去好像生怕踩到这个小姑娘。

蒂皮似乎有种本能,可以让各种动物都对她放下戒心。

有时候我们对野生动物很提防,其实动物也害怕人类,让野生动物对你放下戒心是更困难的。当然蒂皮也有些动物朋友相当危险,比如花豹杰比。一些非洲部落小孩看见杰比,吓得赶快就跑。这么做其实是犯了大忌的,因为豹子一看到人跑就会追上去,把人当成猎物,有一次还真的咬伤了一个小孩。后来大家就把杰比关进笼子里惩罚它,但是蒂皮觉得它很可怜,天天去看它,隔着笼子抚摸它。杰比一看到蒂皮就高兴地站起来,对着蒂皮撒尿——这是猎豹表示友好的方式。蒂皮也很高兴,然后带了一身豹尿回去跟父母炫耀,甚至不肯把衣服换下来,以保存这伟大的友谊之尿。

还有一些比较接近人类的灵长类动物,看上去没什么危险,其实也是很凶的,比如狒狒,大家见过狒狒发怒时,那些门牙有多可怕。蒂皮四岁的时候认识了一只狒狒宝宝辛迪。两个小家伙差不多大,常常一起到野外逛。这只狒狒是在野生动物保护区长大的,人们会供给它一些营养,用奶瓶喂它喝奶。因为蒂皮跟它太友好了,他们俩就常常交换奶瓶喝,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好得不分彼此。

蒂皮的另一个好朋友是狮子木法萨,当它还是一只小狮子的时候,就常常躲在蒂皮的怀里面,吮着她的手指头入睡。但是狮子长得很快,渐渐地大人们就不敢再让蒂皮接近它了。不过他们一见面,木法萨当然还认得蒂皮,很亲热地扑上去,但它不晓得自己长得有多大了,尾巴一扫就能把蒂皮绊倒,当然蒂皮根本不在意。

就这样,蒂皮结识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朋友:青蛙、猫头鹰、鸵鸟……她都给它们取了名字。回到巴黎以后,她仍然梦想有一天能回到非洲,她觉得自己是属于那里的。说真的,虽然我觉得现在自己过得还不错,不过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也想过蒂皮那样的生活。

(主讲梁文道)

《马利与我》

世界头号捣蛋狗

约翰·杰罗甘,宾夕法尼亚《费城调查者》报专栏作家,他的《马利与我》一书出版后跃居美国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榜首,并由福克斯公司改编为同名电影。

马利,我们跟你说了十几年,说你很糟糕,你很坏,你千万不要相信——其实你是世界上最棒的狗。

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好像越来越不容易打交道了,于是很多人会把感情寄托在动物身上,对它们越来越依恋,一些关于动物的书和电影也随之流行起来,《马利与我》就是这几年很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主角马利是一只拉布拉多犬,这种狗通常很温驯,常常被训练成导盲犬。但是我们的作者很不幸,他声称自己养的这只马利不但不乖,而且是全世界最糟糕的狗。他说马利小时候身强力壮,但注意力很差,像炸药一样极不稳定,任何事情都会让它高兴到撞墙,像喝了三倍分量的浓缩咖啡一样亢奋。过了好多年作者才知道,它的行为是一种病症的早期症状,这种病后来被套用到成千上万难以控制、屁股坐不住的学童身上。

这只狗捣蛋到什么程度呢?有时候他们两夫妇要出门旅行,找人来帮忙看家时要写个便条,告诉人家怎么看好马利。这个便条通常都会写成一篇很长的文章,里面包含数不清的注意事项。比如说,天气炎热的时候,切记随时准备大量的水放在饲料盆旁边,而且要随时补充。但是水太多了呢,马利又喜欢把嘴巴泡进水里玩潜水游戏,然后把水溅得到处都是。而且它的口腔能含住的水量相当惊人,如果你放任它不管,它就会把沙发和地毯上弄得到处是水,如果它甩头的话,水还会溅到墙壁和台灯上。

还有,拜托一定要把马桶盖子盖好,禁止马利喝马桶里的水,但是它已经学会了用鼻子掀马桶盖;禁止它在庭院里挖洞或乱拔花草植物,每当它觉得自己被忽略时,通常会有这种行为;禁止它翻垃圾桶,如果你看到它翻垃圾桶的话,请把垃圾桶放到厨房的桌子上;禁止它扑到人们的身上闻胯下,或任何不适当的社交行为,虽然那恰巧是它最喜欢干的事儿……对所有到家里来的朋友,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推销员还是邮差,它欢迎的方法都是一样的,就是全速冲上去,整只狗压在他们身上,然后舔人家的脸。当它还是只可以抱在怀里的小狗时,这样做当然很可爱,可是现在它把所有的客人都吓跑了。于是主人就准备把它送到狗训练学校去,学习如何做一只正常的狗。

其实马利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去过一回,但是学了几天也没学好。训导员说,你还是把它带回去吧,现在太小了,可能教不好。这话刚说完,马利立刻威风地扯起后腿,喷射出一泡尿,差点溅到老师身上。第一回就这样被开除了。现在主人觉得它已经长大了,总该成熟点儿了吧,于是就把它送去另一家学校。这一回,好歹熬到了毕业,而且拿了一张倒数第二名的证书。主人叹口气说,算了,至少还不是倒数第一,没想到刚出门,这证书就给它一口咬去吞掉了。这就是马利,主人心目中全世界最糟糕的一只捣蛋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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