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于葫芦来说是最重要的日子,至少是在目前为止。他是蓝衣队的守门员。花枝镇唯一一家武馆花枝武馆的少爷公孙长文和花枝镇镇老爷的独生子陈佳彤举办了一场蹴鞠比赛。公孙长文是蓝衣队队长,而陈佳彤是红衣队的队长,所有的球员都是花枝镇的乡绅子弟。选手都确定了,葫芦负责后勤,负责在中场休息的时候给每一个球员一条湿毛巾和一杯冰水,如果有个家伙吆喝着要再来一杯或者这是给人用的毛巾吗之类的话,他也得满足。比赛开始之前,葫芦只想做个后勤,不必像那些公子少爷一样在太阳下奔跑,可以舒舒服服地乘凉,最重要的是可以在米小花全神贯注地看蹴鞠比赛的时候毫无顾忌地——偷看,顺便理所当然地递过去一条毛巾,一杯冰水,如果可以的话,他还可以偷偷地在里面加上少许蜂蜜。相比这些,那些少爷们的呼来喝去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蓝衣队的守门员昨晚发烧了,连坐在树荫底下看比赛都不行,公子少爷就是矫情,葫芦在心里小声说。
“那就让葫芦代替他吧。”陈佳彤带着一丝诡笑说。
“为什么是葫芦?比他强的人多了去。”公孙长文把葫芦从上到下看了个遍,好像在质疑一只会下蛋的公鸡,“换一个。”
葫芦在树荫下就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对于公孙长文的打量,他情不自禁地低下头。没人会相信他能够胜任守门员的重职。他长得皮包骨头,陈佳彤曾经笑话他说,“如果你想在他的身上找到一丝肉,你非得用牙签儿不可。”还有那头乱蓬蓬的,像一团枯黄杂乱的干草,曾经被这群少爷们取笑为鸟窝。他穿着破旧的长衫和短裤,那条裤子原本是一条长裤的,但是裤腿被他的嫂嫂剪下来做了一条腰带和洗澡用的长巾。现在可是三月份。相比之下,那些少爷们都是光鉴可人,头发抹的发亮,还用丝绸带子竖起来,锦衣在阳光下光彩夺目。他们哪一个看起来都比他要适合。
开什么玩笑,让我去当守门员,葫芦在心里大叫,你们随便一脚踢过去都能叫我嗝屁。但是他又有点希冀,如果我当守门员,那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了。好吧,总不至于死。
“我们的队伍都是选好了的,你认为这里还有人会跟你们很默契吗?只有葫芦,他可以跟任何人都默契,他会无条件的执行你们的命令。不需要他双手漂亮的捉住球,用身体挡住总可以吧。”陈佳彤说,“你跟他说一声就可以了。我认为他是最好的选择。”
“好吧。”公孙长文同意了,他非常赞同陈佳彤的观点,只需要用身体挡住就可以了,多么简单。但是如果他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了的话.。
“可是球衣呢?”公孙长文又注意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不愿意把球衣给葫芦穿。“如果他就这个样子走到球门,我觉得我们不用打了,我主动认输。”
“那就把阿文的球衣给他。”陈佳彤说。
“阿文以后再也不会穿那件球衣的,他连看都不会看。”公孙少爷撇嘴。
“******,能不能不那么啰嗦,我真想把拳头塞进你的嘴巴。不就是一件球衣吗?本少赔他一件就是了。”
公孙长文得意的笑了,虽然陈佳彤只是像掉了一根头发一样,根本不算吃亏。葫芦傻笑着脱去那件灰色上衣,换上了那件无袖蓝色的用丝绸做的球衣,像个东北擂鼓的汉子——他是那么黑。穿起来舒服极了,他有种当着米小花的面脱光了洗澡的错觉,清凉的水流过他的身体。
葫芦站在蓝衣队的球门处,“不用捉住球,只需要用身体挡住就行了,多么简单。”他重复了一遍然后死死的盯着那个牛皮做的球。
陈佳彤是花枝镇的少爷,所以理所当然地,他开球了!那个球飞起来了,飞到三丈的高空,葫芦张开嘴巴,站在球场中他才感受到把球踢到那么高的地方是一件多么拽的事情,观众席上沸腾了,女孩儿们像打了鸡血一样尖叫,这么形容她们真是罪过。所有的球员都带了跟班,除了葫芦,他本就是陈佳彤的跟班,他们一起为陈佳彤呐喊,欢呼,葫芦差点习惯性地跟着他们一起拍掌尖叫。
球要飞到另一个红队对员那里了,但是一个蓝色身影追上去了,他跑的比球还快,他是公孙长文,整个花枝只有陈佳彤可以跑的和他一样快,在奔跑比赛中,他们可以甩其他人十条街,那种速度根本不像是人拥有的,他们都是怪胎。那个红队队员已经出脚了,但是公孙长文先他一步踢飞了球,红队队员扑了个空摔倒在地。球又被传到了另一个看对队员脚下。比赛变得紧张了,球在队员中被飞快的传来传去,快得葫芦快跟不上了,整个球场都是红蓝身影在高速移动,像一条条线在编织缠绕,黑色的球在这些线中肆意穿梭。葫芦的眼睛有些发干和疼痛。他也只能做个守门员。如果连个守门员都做不了的话,他使劲的闭上眼睛,然后睁开,天啊,他失去了球的踪迹!
这场比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激烈,因为公孙长文原本就没想过葫芦可以拦住陈佳彤的飞射,所以蓝队全力以赴,公孙长文更是马力全开,球场上发生了好几次精彩的对射,陈佳彤想把球射进蓝队球门,公孙长文想把球射进红队球门,陈佳彤射出去的球被公孙长文反射回来,公孙长文反射回去的球也被陈佳彤踢向自己这一方的球门,球在两人之间飞来飞去,看的观众们热血沸腾。葫芦希望其中一人是自己,他还在找那个该死的球。
女孩儿们竭尽全力地呐喊,脸庞潮红,她们站起来,举起拳头,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跳,挥拳,尖叫,仿佛球场里有她们的全部。而那些少爷们的跟班则一边喊叫一边把目光放在女孩儿们上下起伏的胸部,真是免费的大餐,葫芦也常常这么做。
只有米小花没有,她依旧安安静静地坐着,穿着白裙,像一朵盛开在灌木丛中的白色蒲公英,灌木随着风疯狂甩动身子,而她只是轻微的摇摆,安静而又美丽。葫芦的目光渐渐地不在牛皮球上,而是米小花,他不放过任何一次可以欣赏米小花静静地坐着的机会,尤其是这种时候,谁都不知道蒲公英会在什么时候绽放。
蒲公英绽放了,场外沸腾起来,米小花就坐在离蓝队球门最近的树荫下。他看见米小花的视线正向这里移动,嘴角挂着淡淡的笑,风吹起了她的裙摆和齐颈的短发,好像蒲公英即将绽放,白色的绒翘起,即将随风远去。葫芦心跳加速,他快要看到那里了,他在心里说,今天真是好运气啊。这一次米小花的手没有放在两腿之间,而是两边,上身微微前倾。
“看球,看球,笨蛋。”有人在大喊。但是葫芦才不理会呢。
陈佳彤绕过了所有的封锁,冲向蓝队球门,他的几个队友在经过一连串的传球终于拜托了蓝队的追捕将球传给他,他在距离球门不到五丈的距离飞起一脚。
“看球。”那人在嘶喊。
牛皮球斜着飞起射向葫芦,像离弦的箭。白色的裙尾像蒲公英的绒一样飞起。咚,球打在右脸上,耳朵跟着一震,像是一面巨鼓被一根重锤在耳边敲响,他失去了所有的意识。眼睛也被震到了,在即将看到蒲公英的绒飞起的那一刻陷入黑暗中,他看到米小花在一群竭力张开嘴巴,面红耳赤,发出无声的呐喊的女孩儿间惊恐的捂住嘴巴。那是盛开在灌木丛里的蒲公英啊,与众不同。他倒下,在草地上滑行,撞上了球网,牛皮球在射中葫芦后撞上了球门上的横杠然后反弹进了球门。
“耶,进了。”“漂亮。”女孩儿为陈佳彤喝彩,仆人们把目光从她们的胸部移开,赶紧跟着呐喊,不管他们是谁的仆人,,只要是陈佳彤进球了。他们的主子正向休息场走来。
咚,牛皮球在球网上旋转了不知多少圈后掉下来,砸在葫芦的胸口上。
“那么大一个球你都看不到?”公孙长文愤怒地走过来,“你在看什么?你挡住了球,但是它还是进去了。我们输了这场比赛,真是丢脸。”他撕去球衣,露出结实的肌肉,身上却一滴汗都没有,他扭动脖子弄出咔咔的响声,愤怒的说,“我现在真想扭断你的脖子。”
葫芦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好久他以为自己会死去,所幸没有。他拼命的呼吸,刚才他差点断气了,他心中充满歉意,“对.不.起。”他睁开左眼,额头偏右的地方血直流,如果睁开右眼,血会流进眼睛里。他还想说些什么,公孙长文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说出那句话对于他而言已经非常吃力了,脑袋疼的厉害,像有人在里面塞进了一个巨大的铅块,连思考都很费力,他索性什么都不想。不去理会休息场中的“葫芦,快拿水来,还有毛巾,葫芦。”他闭上眼睛,倒水,递毛巾,算了吧。
陈佳彤边走向公孙长文边撕去了球衣随手扔到一边,古铜色结成一块块的肌肉看起来棒极了,女孩儿又发出新的一轮尖叫,公孙长文不爽的撇嘴。
“你输了,东西给我。”陈佳彤得意地笑,伸出一只手。
“哼,一块玉我还是付得起的。”公孙长文不耐烦地掏出一块晶红的玉,拍到陈佳彤的手上,“要不是你的馊主意,你会赢?”
“可能不会赢得这么轻松。”陈佳彤如实的说道,然后将玉对准太阳,那是一块凤凰形状的玉,在阳光下发出水晶红颜色的光,美丽极了。陈佳彤收起玉,喊道:“葫芦,起来。”
“他受伤了。”米小花瞪着他,她提着裙子小跑过来,俯下身,掏出一条白色似巾轻柔的给葫芦擦拭血迹,她回过头生气地说,“这只是一场游戏,你们竟然差点要了他的命。”
“不关我的事。”公孙长文摆手,拍拍陈佳彤的肩,“你自己解决吧。”他向休息场走去,那里有人替代了葫芦给他递来一杯冰水。
“你喜欢他?”陈佳彤哼道,“真是多管闲事。”他踢了葫芦一脚,葫芦没有反应,他又把他提起来,葫芦摇晃一下脑袋睁开眼睛,陈佳彤放下葫芦后又哼了一声向休息场走去。米小花读懂了他的意思,看吧,这不是好好的吗?
“你有没有事?”米小花皱着一对好看的秀眉问道。
“没有。”葫芦使劲的憋住狂笑的冲动,那个声音听起来怪异至极,他希望米小花不会因此讨厌自己。
“那你把这手帕留着擦擦血吧,晚上回去要记得上药。”米小花要把丝巾塞到他的手里,他说等等,然后双手使劲的在球衣上擦来擦去,“行了。”米小花一只手捂住小口笑着说,“你怎么擦都是脏的。”“也是。”葫芦抓着乱糟糟的头发嘿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