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经作述源流》所列礼书,当然是考证具体礼制主要依据的资料,但仅限于此还不足以充分反映古代礼制的全貌。秦蕙田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他在《凡例》中指出:
杜氏(指《通典》作者杜佑)、马氏(指《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所载历代史事,大概专据志书,而本纪、列传不加搜采。然史家记事彼此互见,且二十二史体例各殊。有详于志而不登纪传者,亦有散见纪传而不登于志者,举一废一,不无挂漏。又其采辑之法有时全载,议论一事而辨析千言,有时专提纲领,千言而括成一语,详略不均,指归无据。兹特遍采纪传,参校志书,分次时代,详加考核,凡诸议礼之文,务使异同并载,曲直具存,庶几后之考者得以详其本末。
由于秦蕙田考礼所引资料范围扩大,其成就自然也超过了前人。正如顾栋高《序》中所说:“举两汉以来至前明凡郊祀、礼乐、舆服诸志及纪传之关于五礼者,悉以类相附,详历代之因革,存古今之同然。盖举二十二史悉贯以《周官》、《仪礼》之书,细大不遗,体要备举,余谓是书如女娲之补天……至是而成周之礼始灿然大明于世。”总之,秦蕙田对古代礼制和礼学资料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汇集整理,《五礼通考》多达266卷,实为古代篇幅最大、内容最丰富的礼学著作。
2.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礼制发展的历史
为了对古代礼仪制度发展状况有一个清晰地认识,《五礼通考》卷首专写了《礼制因革》两卷,对明代以前的礼制发展史作了简明而系统的论述。
关于五礼的起源,秦蕙田摘引了《尚书》的《舜典》中关于“有能典朕三礼”;《皐陶谟》中“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以及《通典》中“自伏羲以来五礼始彰,尧舜之时五礼咸备”等三段话。对这些说法的具体内容,秦蕙田未加评论,尽管“尧舜之时五礼咸备”之说尚需讨论,但亦可说明礼之起源很早。夏商周三代,秦蕙田摘引了《礼记》、《论语》、《周礼》、《左传》、《国语》、《史记》、《汉书》及其注疏的大段资料,说明“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周公制礼,吉、凶、军、宾、嘉五礼方具体而完备。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但周代礼制在鲁国得到保存,又有孔子整理,得以流传后世。正如秦蕙田案语所说:“周礼在鲁,汉儒称孔子定礼乐,信矣。”
西汉,首先引《汉书》的《礼乐志》及《叔孙通传》中,叙述汉王“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的情况;又引《史记》、《汉书》所载文帝、武帝、宣帝、成帝时有关修订礼仪的建议;最后加案语云:“礼莫盛于成周。汉兴三百余年,西京未遑制作。虽有贾谊、董仲舒、王吉、刘向诸人,班志所载仅存议论,惜哉!”至东汉,秦蕙田摘录《后汉书》之《礼仪志》、《祭祀志》、《曹褒传》、《张奋传》及《汉会要》等材料后加案语指出:
班固《志》:叔孙通所撰礼仪,大半袭秦法,则非先王旧矣。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增辑至五百余篇,至固时已不能见。肃宗锐意制作,排止群议,委任曹褒,君臣相得,诚一时之嘉会也。惜乎所撰新礼不能依古,损益多杂谶纬,有虚盛美,可胜慨哉!后太尉张鬴、尚书张敏等,奏其破乱圣术。帝虽寝其奏,而汉礼遂不行。
至于汉礼,引《应劭传》及《续汉书》所载,说明献帝时应劭编撰“《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一卷,汉制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
魏晋南北朝时期,引《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隋书》资料,述及魏王粲、卫觊、吴丁孚,蜀孟光、许慈等,晋荀顗、羊祜、任恺、庾峻、应贞、张华、荀崧、刁协等,南朝傅隆、王俭、何佟之、张崖等,北朝董谧、崔光、阳休之、魏收、熊安生等多次修订五礼的情况。并加案语曰:“五礼之书,莫备于梁。天监时经二代撰分,数贤汇古今而为一本,宸断以决疑,卷帙逾百,条目八千,洋洋乎礼志之盛也。世远文湮,逸亡无考,惜哉!”
隋朝,引《隋书》之《礼仪志》、《经籍志》、《高祖本纪》、《辛彦之传》、《刘炫传》、《牛弘传》等材料,详记了牛弘等修订五礼的过程及结果。至唐代,先有房玄龄、魏征等因隋之礼,制定百卷《贞观礼》;又有长孙无忌等增订《显庆礼》一百三十卷。开元时,学士张说奏曰:“礼记不刊之书,去圣久远不可改易,而贞观、显庆礼仪注前后不同,宜加折衷,以为唐礼。”于是先后令徐坚、李锐、萧蒿、王仲丘等撰定《大唐开元礼》一百五十卷。“由是唐世五礼之文大备,而后代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秦蕙田还将《唐六典?礼部》所载《开元礼》之类目详细列出,以见其具体内容。开元后至五代,又有几次修订礼仪,秦蕙田亦摘引史著资料作了叙述。
宋初,宋太祖“因太常博士聂崇义上重集《三礼图》,诏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学之士详定之。”)开宝四年(971年),“四方渐平,民稍休息,乃命御史中丞刘文叟、中书舍人李昉、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左司员外郎知制诰扈蒙、太子詹事杨昭俭、左补阙贾黄中、司勋员外郎和岘、太子中舍陈鄂撰《开宝通礼》二百卷,本《唐开元礼》而损益之;既又定《通礼义纂》一百卷。”)之后宋代又有多次修礼活动,但基本是在《开宝通礼》的基础上增补修订。其中以《太常因革礼》一百卷、《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较为突出,秦蕙田均详记其事。另秦氏还摘引《辽史?礼志》、《金史?礼志》、《元史?礼乐志》及王圻《续文献通考》、《元典章》中有关内容,简述了辽、金、元修礼情况。
明代,引《明史?礼志》云:“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洪武元年,命中书省曁翰林院、太常司,定拟祀典。乃历叙沿革之由,酌定郊社宗庙仪以进。礼官及诸儒臣又编集郊庙山川等仪,及古帝王祭祀感格可垂鉴戒者,名曰《存心录》。二年诏诸儒臣修礼书。明年告成,赐名《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冠服、车辂、仪仗、卤薄、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这即明代礼制的基础。之后屡有增益,“至《大明会典》,自孝宗朝集纂,其于礼制尤详”。)
《礼制因革》内容虽然不多,但简明而系统,可视为中国古代礼制史之纲。如将《五礼通考》正文内容及秦蕙田按语重新整理,分别统属于《礼制因革》各条之下,实为一部完备的明以前礼制发展史。
3.详细考证了古代礼仪的具体内容
中国古代礼学源远流长,“五礼之名肇自《虞书》,五礼之目著于《周官?大宗伯》”),之后著述不断。秦蕙田认为,礼“所以经纬天地,宰制万物,大矣!至矣!”)但其前代学者的礼学著作均不能令人满意。如其《凡例》中所说:
自古礼散轶,汉儒掇拾于煨烬之余,其传于今者惟《仪礼》十七篇、《周官》五篇、《考工记》一篇,文多残缺。《礼记》四十九篇,删自《小戴》及所存《大戴礼》,间有制度可考,而纯驳互见附以注疏。及魏晋诸家,人自为说,益用纷歧。唐宋以来,惟杜氏佑《通典》、陈氏祥道《礼书》、朱子《仪礼经传通解》、马氏端临《文献通考》言礼颇详。今按《通解》所撰五朝邦国诸礼,合三礼诸经传记,荟萃补辑,规模精密,第专录注疏,亦未及史乘,且属未成之书。《礼书》详于名物,略于传注。《通典》、《通考》虽网罗载籍,兼收令典,第五礼仅二书门类之一,未克穷端竟委,详说反约。《宋史?礼志》载,朱子尝欲取《仪礼》、《周官》、《二戴记》为本,编次朝廷公卿大夫士民之礼,尽取汉晋而下及唐诸儒之说,考订辨正,以为当代之典,未及成书。至近代崑山徐氏乾学,著《读礼通考》一百二十卷,古礼则仿经传、《通解》,兼采众说,详加折衷;历代则一本正史,参以《通典》、《通考》,广为搜集。庶几朱子遗意所关经国善俗,厥功甚巨,惜乎吉、嘉、宾、军四礼属草未就。
于是,秦蕙田在总结前人著述的基础上,扬长补缺,因徐乾学《读礼通考》体例,依杜佑《通典》五礼次序,撰成《五礼通考》。其书对五礼“古今沿革、本末源流、异同得失之故咸有考焉。”)其考证不拘一说,注重广泛采纳各种资料。对三礼“经传搜集无遗,冀以补缀万一;至先儒论说及累朝奏议亦广为采取”。)于史著“遍采纪传,参校志书,分次时代,详加考核。凡诸议礼之文,务异事并载,曲直具存,庶几后之考者得以详其本末。”)在排列有关资料后,秦蕙田还加案语分析总结,表明自己的观点。
《五礼通考》对古代礼制及其文献的考证,大体可分为六种类型。
一是归类,即将文献中一条条零散的资料归入相应的礼仪项目中。如吉礼之圜丘祀天类“四代告祭”目中,引用了《尚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诗经?周颂?时迈》:“巡守告祭,柴望也”;《礼记?郊特牲》:“天子适四方,先柴”;《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等四条材料及其注疏。然后加案语归纳曰:“以上四条巡狩告祭。”
二是说明,即对材料内涵不很明确者如以解说。如吉礼之圜丘祀天类“告庙卜”目中,引《礼记?郊特牲》“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一句及其注疏。加案语说:“郊用冬至,无庸卜日,此所言亦鲁礼耳。”秦蕙田这里所说的是,天子南郊祭天固定于冬至日举行,不须事先占卜择日。依周礼,只有周天子有资格祭天,诸侯只能祭域内山川。但因鲁国为周公封地,而周公为周王朝的建立与巩固立下赫赫功劳,被尊为大圣、百世师表。周公死后,周成王为追念周公功劳,以表尊师崇圣、报功崇德之心,特许鲁国郊祀上帝。然而鲁国毕竟不敢与周天子完全等同,不能在冬至行郊天礼,只是在孟春之月辛日祭天。辛日一月有三,须通过占卜选定郊天之日,故《礼记?郊特牲》所说“卜郊”当指鲁礼。
三是分析,即对礼经所记似有矛盾,难以理解者,通过分析疏通其意。如吉礼之圜丘祀天类“牺牲”目中,列举《尚书?召诰》、《礼记?郊特牲》等文献及其注疏中关于郊天用牲的不同说法后,加案语云:
《召诰》:“用牲于郊,牛二”;“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特牲》疏云:天神尊重,故止一特。愚谓天神对地祗人鬼,特牲当对羊豕。盖不兼羊豕谓之“特”,非必不可有二谓之“特”也。注疏诸家拘泥只用一牛,而圜丘祀天燔柴实牲体郊事有全脀,用之燔则无以祀,用之祀则无以燔。于是有分牲体供二处所用之说,祭毕燔牲体之说,帝牛稷牛之说,皆牵凿也。不知虽有二牛,一燔一祀,不害其为更有燔牛、瘗牛、稷牛也。如此,则郊礼用牲之说可通矣。
四是纠谬,即对文献中的明显错误加以纠正。如吉礼之圜丘祀天类“郊坛”目中,引《周礼?春官?大司乐》“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其下贾公彦疏云:“圜丘者,按《尔雅》: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圜者,象天圜。旣取丘之自然,则未必要在郊,无问东西与南北方皆可。”对此疏,秦蕙田案语指出:“贾分丘与郊为二,故云未必要在郊,无问东西南北方皆可,斯谬甚矣!”并在引用诸家论述后又强调说:
郊、丘非二地,无二祭。王肃谓:郊即圜丘,圜丘即郊。马氏(晞孟)谓:郊者圜丘之地;圜丘者郊之坛。盖王者于国之南郊因吉土以筑坛。
五是总结,即对各种文献中零散的材料加以综合论述。如吉礼之明堂类“明堂制度”目中,引用了多种前人论述后,在案语中总结道:
明堂制度,五室、九室见《考工记》、《大戴礼》,太室、太庙、左右个见《月令》,四门、应门见《明堂位》,南门之外见《玉藻》。自汉以来,注疏家及历代诸儒言如聚讼。今考其制,外为宫垣,内为庙垣,中央一室曰太室,当太室之南曰明堂太庙,太室之东曰青阳太庙,太室之东曰总章太庙,太室之北曰元堂太庙,是为五室。……
接着以大段篇幅,详细说明了九室、十二室、左右个、九阶、四门、庭深、屋顶、三十六户七十二牖、堂室方广的具体制度以及明堂朝位、名称等内容。
六是存疑,即一事两解且均可通,难以定夺,故两说皆存。如吉礼之圜丘祀天类“燔柴”目中,引《周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注云:“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柴而升烟,所以报阳也。”疏曰:“按《郊特牲》云:升首于室以报阳。彼论宗庙之祭以首报阳,今天神是阳,烟气上闻,亦是报阳。”此为“禋”的一种解释。另引张子曰:“郑注禋祀,即变为烟,取其尚臭。据《洛诰》曰:明禋。又《国语》曰:精意以享曰禋。遍观书传,皆言禋是精洁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风师雨师皆取烟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实柴,祭天礼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别之。郑不明此意,改禋为烟,谬哉!《书》曰:禋于文王武王。又曰:禋于六宗。”又引郑锷曰:“为之禋祀,明在乎致其心齐精明诚一为主而已。”对以上两种不同观点,秦蕙田案曰:“禋祀,注疏与张子、郑氏不同,然升烟达气其精意也,当两存之。”
以上六者仅是粗略划分,未必全面,恰当,但仅此亦可看出秦蕙田考证的功力和治学之严谨。
当然,《五礼通考》亦有不尽如人意处。如全书以文字为主,图表甚少,使某些礼仪制度理解起来颇为困难。另外,受阶级和时代局限,一些观点封建等级色彩过浓,亦欠妥当。不过,瑕不掩瑜,其成就是主要的,且非常突出。
综上所述,《五礼通考》在资料汇集、体系建立、具体论证等方面都能博采众长,其成就远远超过了前人的礼学成果,确可谓中国古代礼学的集大成著作。在礼学文献方面,称其为“数千百年来所绝无而仅有之书”),亦不为过。因而,《五礼通考》无疑是我们研究古代礼学列于首位的必读书。
(原载【韩国】《东洋礼学》第5辑,2000年12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