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没有终点。曾经的回忆最美,铜绿的翡翠,锈满的竟是伤心的冷冷的回忆,回忆里的童话终于慢慢融化。
回忆总是微凉的,想的多了,把自己原本阳光的心都温凉了一半,生活总该是带着回忆往前看的。
这是一座城堡,黑色的曼陀罗开遍四周。年轻的王子称它为“伤城”。
在这个城堡里我像极了一个迷路的无辜的孩子。迷了路,还边走边唱。
我是个怀旧的人,喜欢将往事记录下来。
高一的时候,有大半年的时间都没在教室。班里的同学都认不完,在班里只和后面的几个同学经常说话,因为换班主任之后排座位的时候我就坐到了后面。我同桌是程鑫人比较腼腆,和我也是一个宿舍的。之前还不认识李云。有次上课没事,就坐到她后面,拍她的肩膀问“你叫什么?”“李云”她说,我说“起个绰号吧!就叫阿云吧!”不管她同不同意就这样叫了。后来就慢慢熟了,经常把我同桌换过去我和她坐一起,程鑫就和李可鑫坐一起。有话题了聊天,没话题了,我睡觉,她听课认真学习。
看过了所有流转的风景,我开始喜欢最初的自己。
和程鑫关系也一直比较好,程鑫还是我上高中以来,第一个认识的人,我来学校报名的时候是我和同村的孩子来的,在报名窗口等人的时候就和程鑫她妈聊上了,他是和他妈妈一起来的,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高子高,挺白挺、挺高、挺干净的一个男生,不爱说话。她妈妈和我聊了几句之后就对他说“和你同学打个招呼”他腼腆的看着我礼貌的笑一笑,可以看这出是出于内向的性格。第一天晚上也不知道谁乱敲门,他就去开门发现没有人,就说了句“原来是和骚扰,”从这以后他就有个绰号叫“扰。”直到后来一起去西安艺考,关系都一直不错。有次上课不小心,互相抢答案的过程中他的手被玻璃划破了,我就很内疚的给他包扎,由于太过于认真,给他手包扎了好几层,最后他手上像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特别大。想想真是有意思,回忆起来心里总能泛起点点涟漪,是温暖掺杂着微凉的那种。
一个人了抒写回忆的时候。才真的感觉有点孤单、寂寞。没有了爱情,于是便做一次旅行。一次一个人的真正旅行,我想看看这个和我一样,喧嚣繁华着孤寂的世界。用什么样的方式,给自己作结尾。也许明天,我会背起行囔出发,一个人去旅行,把这故事说给别人听,又留下另一个故事。
人回忆多了就容易遗忘。那些铭记在心的琐碎事件就在平日的叨叨絮絮里被我们轻易遗忘。
我以为我会一直记住你。记住所有的一切。可是,我要记述的时候又很难从脑子里翻阅出来,有时候一件承载那段记忆的旧东西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才会恍然大悟似的想起。当我再也无法在人海中找到你的背影,当我再次想到你只会摇头笑笑,我终于明白,其实遗忘和记忆一样,都很简单。
昨天的话就应该放在昨天说,留在今天提起只能说明不合时宜。你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遵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选择,才是一个有担当的自己……”
这才是最真挚的回忆。
想起她,是那从未见过放下来的头发,和有事没事摸她脸表现出的害羞。虽然程鑫有时候很生气,那就让他生气吧!由于外表亲密的关系,也有不少爱打听这种事情的女生问我们俩之间的关系。
高一有天,雨下的特别大,大中午的,天就变黑了。你问我冷吗?要不我把我衬衫借给你穿,哪天回宿舍的时候,程鑫很嫉妒想抢过去抱着睡。反正,宿舍其它人也是满脸的羡慕。当时经常借你手机玩,因为你手机好,同学也经常借着玩,你人也好,手机一个礼拜能有两天上课是你玩手机就算多的了,上课把手机借给别人玩,影响同学学习,还好经常借你手机的都不怎么爱学习。你也是被她们带坏的,多么纯洁的一个女孩子,被她们给毁了。你唯一缺点就是太多善良。
过去的日子即使夹着风尘却也觉得美好。
回忆总是零零碎碎,编织一个故事将它们串联起来,但发现那样的记录只不过是华丽了记忆里的人和事它缺少了回忆本该有的真实,那样,就毫无意义可言。或许零零碎碎才更加珍贵,更加值得在以后的日子里细细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