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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对,其实那天金城的故事和雨完全没有关系,但是我就是喜欢一边看雨一边回想整个事情。

我还在看雨,店主连叫了我几声说,帅哥,帅哥。

丁丁摸着自己的小胡子说,咋了?

店主说,外面来了一群小混混,非要插队。您看这店里人满为患,实在是找不到能给他们空出来的桌子。我看了一圈,就您这儿点了一桌子甜点,看样子你们也不怎么饿。所以想请您把桌子给空出来。

丁丁说,凭什么让我空啊,我们正吃得起劲儿呢。你们这儿的人都不懂先来后到啊,不知道排队吗?

店主小声说,实话和您说吧,这帮人自称是冥界。这冥界啊,别说咱这儿了,就算到了金城也没什么人敢惹啊。你转头看看那群人,一个穿虎纹套装的男的,还有旁边那个一身泳装的女的,他们身后还有四个大汉呐,人多势众,来者不善。我呀劝您赶紧先躲躲,免得被那群人盯上。

我转头望过去,只看见了比基尼姑娘,没看见穿虎纹的男人。

我说,店主,虎纹男在哪呢?

店主说,哎奇怪了,刚才还在这的呢。但是你看见那个比基尼姑娘没有。

我说,我看见了,真白啊。

店主说,她趾高气昂的,说话还单字蹦,让人摸不清头脑,估计这些穷凶极恶的人都是这样吧。

我说,自称冥界就一定是冥界的人吗,也可能他们只是不想排队,这才谎称自己是冥界的人啊。

店主说,你看见那个衣服上印着“孙”字的大汉没有。

我说,我看见了,真壮啊。

店主说,他称呼自己主人为“家主”,“家主”这个称呼可不普通啊。我虽然只是管饭馆的,但是也听来往的客人提起过,江湖上有一个“四家臣”,他们对自己主人的称号就是“家主”。

我说,所以呢,四家臣很厉害吗?

店主说,那四个人倒不厉害,只是擅长书画写作等等文艺工作,但是他们的“家主”厉害啊,就是鼎鼎有名的冥界双傲,冥界双傲的地位只低于四大法师。你说,他们是不是穷凶极恶的人!

我一向是碰见恶人先躲远点。我说,走。

丁丁又把我摁回到板凳上。丁丁说,往哪走?我们要和坏人斗争到底,不能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

我说,丁丁,我很佩服你不畏黑恶势力的抗争精神,但是你忘了,咱俩都不会武功。

丁丁说,哦对,你提醒我了,我还以为Johnson也在这儿,能保护我们呢。

我说,店主,先帮我们把甜品打包吧。

丁丁说,不要了,赶紧跑吧,你别忘了我们都不会武功。

我和丁丁刚站起身,突然被四个大汉堵住。我身前的两个大汉衣服上一个印着“孙”字,一个印着“李”字。丁丁身前的两个大汉衣服上一个印着“赵”字,一个印着“钱”字。

我说,壮士,贵姓。

但是壮士们都威严又庄重的像是升国旗的旗杆,笔直而不说话。

这时那个比基尼姑娘将本来披在肩上的浴巾系到了腰间,她从后面把四个壮士扒拉开,我看着姑娘的腿,都没注意她长得什么样子。

大腿姑娘眼看房梁,用鼻孔看人,她说,名。

这么一看,姑娘的鼻孔就显得挺大的了。

旁边衣服上印着“孙”字的大汉补了一句说,我家主让你报上名来。

我说,贫僧是从南土大银而来,前往北天拜佛求经的和尚。

我还没说完,丁丁挤到比基尼姑娘的身边,踩在凳子上想看看这个始终仰着头的姑娘到底长什么样子。本来丁丁没有比基尼姑娘高,而比基尼姑娘又是鼻孔看人,所以一开始没看见我们。现在丁丁踩了一个凳子,占据一个高的地势,身高上陡然而富,海拔上盛气凌人。

本来一直抬头看天的比基尼姑娘,视线里突然冒出一个人来,自己吓了一跳。比基尼姑娘定睛一看,正好赶上丁丁也对她定睛一看,四目相对,比基尼姑娘感觉眼前这个人眼光温柔,眼神迷人,不禁害羞地回避了丁丁的视线,所以就在刚才的那一眼,比基尼姑娘的心里莫名其妙地对这个束着头发留着小胡子的男子产生了一阵好感,尤其是这个小胡子韵味十足,惹人喜爱。

只可惜她不知道,这个小胡子是粘上去的,眼前居高临下窥视自己的男人其实是个女人。

这个时候雨停了。

丁丁从凳子上跳下来,小声对我说,嚯,这条姑娘漂亮啊。

此时我才想起丁丁的量词语法的症状,她分不清一“个”和一“条”,搞不懂一“处”和一“位”,认不出一“家”和一“匹”。

但是这次我来不及纠正丁丁。我说,真的假的。

丁丁说,真的啊。漂亮得我都想变性当条男人,然后娶她。

比基尼姑娘把头稍微低了下来,偷瞄了一眼丁丁,觉得她鼻梁高挺,皮肤不错。她说,孙。

孙大汉说,我家主一向喜欢结交朋友,不知公子能否赏光与我家主人一起坐下来,喝杯酒聊聊天。

我说,不了吧,我们还要赶路。

丁丁戳了我一下,说,这么一条大美女在你眼前,你怎么能拒绝人家呢。别害羞,坐下喝泡酒。

我说,是一个大美女,还有,是喝杯酒。

于是我被丁丁摁到了当时Johnson抖土抖出来的土堆上。因为这是双人桌,只有两个椅子。四个大汉各立于桌子四边,比基尼姑娘又不知从哪里掏出来了一把泛着香气的伞,拍在桌子上,她和丁丁相向而坐,我夹在中间,面对着一桌子甜品。

比基尼姑娘说,点。

孙大汉翻译说,我家主想问,这一桌的甜品可都是公子点的?

我说,是啊。

孙大汉指着丁丁说,我家主在和这位公子说话。因为这一桌的甜品恰巧都是我家主也非常喜欢吃的。

比基尼姑娘十分配合地拿起一个绿茶饼在啃。

丁丁捋着小胡子说,不是我点的,都是他点的。喜欢吃就多吃点。

比基尼姑娘一听不是丁丁点的,把吃了一半的绿茶饼吐了出来,把吃剩一半的饼扔到了桌子上。

比基尼姑娘说,名。

孙大汉翻译说,敢问公子如何称呼。

丁丁说,我叫丁丁。

我想起在后花园听到的那个“丁丁”,为了和她撇清关系,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我急忙说,她叫丁丁丁。

丁丁说,什么丁丁丁。

我说,你叫丁丁丁啊,多好听的名字。

丁丁说,丁丁怎么了,你凭什么给我改成丁丁丁。

我说,丁丁丁,别闹了。好好的叫什么丁丁啊。

于是大家以为我们俩“叮叮”了半天是准备要唱首歌。

比基尼姑娘说,幸。

孙大汉翻译说,原来是丁丁丁公子,我家主人说,幸会幸会,很高兴认识你。

丁丁故作世故地说,我也久仰你家主人大名。

我说,告诉坐在那儿一字不吭的你主人,叫她丁公子就行了,我叫……

比基尼姑娘说,闭。

孙大汉翻译说,我家主人并不想知道你的名字。你最好闭嘴。

丁丁说,你家主人怎么称呼?

比基尼姑娘说,小。

孙大汉翻译说,我家主人特许丁公子称呼她,小雨。

丁丁说,小宇?

比基尼姑娘满心欢喜地应了一声,诶。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把丁丁拉到一边悄悄地说,丁丁,这个姑娘确实是挺漂亮的,但是说话怎么老单字蹦啊,旁边还要一直配个翻译。

丁丁说,可能他们这些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说这种高深莫测的话吧。

我说,另外,丁丁,你把我的风头全都抢了。

丁丁说,怎么会,我看你和姑娘聊得挺好的。

我说,从坐下聊天开始,不算最后一个“诶”的话,这个姑娘一共就说了五个字“点、名、幸、闭、小”,其中整整一个字是说给我的呢。这么一看你说的也挺对的,我虽然没能占到她话题量的一半,却也占了百分之二十。

丁丁说,对嘛。

我说,可是她对我说的那一个字是让我闭嘴的意思啊!

丁丁说,你这么一说,我突然想问你,为什么你要告诉他们我的名字叫丁丁丁呢?丁丁丁多难听啊!

我说,咱们行走江湖,隐姓埋名难道不应该吗?

丁丁说,但是我本来以为咱们行走江湖,是为了能扬名于江湖。

我说,丁丁你有这个志向很好。大家到了江湖,都想出名,但是最后真正能出名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大多数还是你我这样无名的人。这么一想,是不是隐姓埋名也不是很亏。

丁丁把嘴一撅,一脸不开心。

我看着丁丁撅起来的小胡子,似乎明白了为什么小宇对丁丁格外热情,而对我只说了一句“闭嘴”,其实是连“嘴”都没说就让我闭嘴了。

我说,丁丁,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你扎起头发粘上胡子之后,还真帅。

丁丁说,真的假的。

我说,真的啊。帅得我都想变性当个女人,然后嫁你。

丁丁说,幸好你不用变性也能嫁我。

我说,丁丁,我交给你一个艰巨的任务。

丁丁说,你说。

我说,小宇肯定是把你误认成男人而一见钟情了。更凑巧的是,她还是冥界中人,你出卖一下你的色相,哦不对,是你展现一下你的魅力,把小宇给泡了。咱一直怀疑冥界与金器失窃有关,你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试试能不能从小宇那里得知什么有用的线索。

丁丁认真的听我说完,又低头思考了很久。我以为是我给她布置的任务实在是太难了。

丁丁说,所以我的任务到底是什么?

我说,好吧丁丁,虽然我刚才说了一串你没听懂,但是不要紧,你的任务总结起来就两个字,撩她。

丁丁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于是我们重新坐回到桌子旁边,当然我还是坐在Johnson抖出的土堆上。

丁丁一上来就说,美女,在吗?

小宇的脸小红,点点头。

我和丁丁示意,这撩妹的水平有点低。

丁丁朝我比划了第二个OK。

丁丁又说,美女,约吗?

小宇的脸中红,点点头。

我和丁丁示意,这撩妹的水平更低了。

丁丁朝我比划了第三个OK。

丁丁接着说,美女,你长得很像我之前的一条女朋友。

小宇的脸大红说,呀。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又把丁丁拉到一边悄悄地说,丁丁,要不是你这幅打扮很帅,我早就揍你了。谁教你这么说话的。

丁丁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现在你们男的都是这么说话的。

我说,算了算了,你虽然被泡过,毕竟没泡过人,这之间的要领还是不一样的。这样吧,你还是宛转地旁敲侧击一下冥界和这次金器失窃之间的联系吧。

丁丁说,什么叫宛转地旁敲侧击。

我说,就是直接问嘛,但是又不会让人家察觉出来。

丁丁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这已经是第四个OK了。虽然情况一点也不OK,但是我在心里想的是,我仍然相信你,丁丁。

但是等丁丁说出第一句话之后我就绝望了。

丁丁说,小宇,银国的金器是不是被冥界偷走了啊?

我痛苦地捂住脸,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加愚蠢的问题了。此时我内心拔凉,四肢冰凉,身边四个大汉肯定已经察觉到我们有刺探冥界机密的嫌疑,摩拳擦掌准备打我们了。

小宇一脸迷妹。她说,是。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心里不禁怒吼了一句“Excuseme”。我连忙睁开双眼,清楚地看见四个大汉痛苦地捂住脸,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加直白的回答了,直白到孙大汉都无法靠翻译来补救。

丁丁说,小宇,冥界是不是把金器藏在扭腰城了啊?

小宇说,是。

丁丁说,小宇,冥界是不是和金国一起策划的这条阴谋啊?

小宇说,否。

丁丁说,小宇,冥界偷换金器是不是为了挑起金国与银国的战争啊?

小宇说,是。

丁丁就这样一瞬间就把冥界的核心机密给问出来了,虽然我大体已经猜到了,但还是第一次这么无比的确定。

这件事情说明,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看脸了。

丁丁还想再问,却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一红脸老头儿,身穿一身条纹迷彩大褂,搭配了一件条纹迷彩披风,头戴条纹迷彩帽。红脸老头儿留着很长的胡子,只不过因为年龄太高,所以营养不济,导致胡子花白。

红脸老头儿声音雄厚,器宇不凡,张嘴说道,我闻到这家店里有冥界人的味道,嘿嘿没说错吧,冥界的人给我快快现身。

本来冥界的人一报名号,店里的人争相躲避,如今来了一个看样子能惩恶扬善的人,大家争相检举,都等着看一场为自己出气的好戏。

小宇侧对着老头儿坐着,却目不斜视,一手摁住自己的伞,低头先吃了一块黑米糕。桌角的四个大汉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都站到了小宇的身后,双手抱臂,神情严肃。

红脸老头儿在茫茫人海中,把视线锁定在点了一桌子甜品的我、丁丁还有小宇身上,于是迈步走来。还没靠近桌子,小宇身后的四个大汉横过来挡住红脸老头儿。

但是我此刻想的是,不就是点了一桌子甜品嘛,有必要这么显眼吗!

红脸老头儿手捋胡须,眼睛眯着这四个大汉,忽然抬手就是一掌,掌虽没到,却感到一股气,把四个大汉中的三个给震倒了。

红脸老头儿说,哈哈哈,这小伙子光长了个大高个子,武功倒是一般。

小宇低头摁着伞摁了很久,自己的随从被老头儿一掌就弹开之后。小宇说,名。

受了老头儿一掌仍然站立的正是那个孙大汉,孙大汉翻译说,我家主问你是什么人?

红脸老头儿说,我只是一个平头百姓,靠抓一下小毛贼交给官府来换个小钱。

孙大汉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个戴绿帽子的红脸白胡子老头儿,和小宇耳语一阵。

小宇听了倒不吃惊,反而大笑,但是笑也只出声一个字,剩下的就只能看她张着嘴闭着眼干笑。

小宇说,哈。

红脸老头儿看小宇光张嘴不出声地笑了半天,突然一抬袖口,朝小宇飞出去一颗西瓜。

我想,西瓜虽然小点,但是就这么扔了也可惜了吧。

小宇抽出伞,坐在座位上朝飞来的西瓜一指,西瓜就炸开了,溅了我和丁丁一身西瓜汁。

我舔了舔脸上的西瓜汁说,你好好接过来不就行了,拿把伞耍什么帅啊。

小宇飞身出了饭店,红脸老头儿也一个箭步跟了上去。武陵里拉门前正好有片空地,两个人就在这里打斗起来。人们对看热闹非常地敏感,两个人刚轻功落地,只见围观群众也已经光速就位。

有人招呼店主说,店主店主上点瓜,我们边看边吃。

店主也很机灵,不知道从哪翻出来一个小推车,摆满了饮料零食,开始兜兜转转地卖了起来。

我和丁丁也置身于这人群里,主要目的是想看看这老头儿是什么来头。因为冥界的名号太大,正常人都不敢惹冥界的人,老头儿反其道而行之,追着冥界的人惹,所以可能是什么武林高手。

小宇的武器是她一直摁在桌子上的伞,红脸老头儿却并不用兵器。虽然是一把伞,但是小宇的伞格外结实且锋利,伞过之处虽然一阵余香,却是暗含杀气。那伞尖直刺老头儿胸膛而去,另一边的老头儿用掌一拨,身体也十分灵活地闪到一侧,紧接着老头儿用一招“瓜皮腿”踢向小宇,小宇也用掌招架住。老头儿用“瓜皮腿”连踢数脚,又都被小宇挡了下来。两人打了许久,还是难解难分。

我见两人招式都不凶猛,便觉得两个人都没使出全力。但是可以看出两个人的武功都很高,因为如果是一个弱者与一个强者的对决,强者再怎么不用全力,弱者也会难以招架。两个人能一直打平手,说明两人的武学修为其实不相上下。

丁丁说,哎,这个老大爷的招式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

我说,什么时候见的?

丁丁说,好像是很小的时候,我还不记事。

我说,你不记事的时候还能记住事,你可真厉害。

丁丁说,哎,怎么又下雨了。

我说,你瞎说,雨刚才刚停。

我的“停”字还未说完,突然天色昏暗,紧接着又下起一阵急雨。雨势滂沱,红脸老头儿被浇了一身。围观的人们也因为雨来得太急,被淋得一脸懵逼。唯有小宇撑着她的那把伞,独干在雨中。

小宇使出一招“雨丝蒙蒙”,这天上的雨仿佛都变成了细针,把人扎得生疼。小宇又用一招“雨幕茫茫”,忽然间雨雾大起,不辨方向。

在这袭人的雨势里,似乎是小宇非常适应的战斗场景。此时那个红脸老头儿被困在这雨阵之中,就显得有些狼狈了,本来只是视线不明的话,还能凭借小宇的动作声音来判断小宇的位置进行攻击,但是因为小宇行动的声音与雨声浑然一体,借着雨声的掩护,让人无从判断。此时老头儿只能固守原地,时刻提防在暗处的小宇的攻击。

小宇虽然借着雨势占了一些优势,她却破解不了老头儿的防守。小宇先是用了一招“阑风长雨”,被红脸老头儿在雨中招架住。红脸老头儿反手一招“瓜皮拳”,小宇急躲闪开。小宇再是一招“八方风雨”,两人两掌相对,一时间内力碰撞,把围观群众震倒一片。小宇因为置身雨幕之中,所以是局势处于上风,招式和红脸老头儿不分上下,但是光比拼内力的话自己却远远不及。

红脸老头儿清楚自己在这雨中战斗不利,想用轻功飞出这雨幕,小宇一招“驰风骋雨”,神速般拦在他的面前。抬腿一记“雨脚”,结结实实地踢在红脸老头儿腹部。

然而红脸老头儿并未受伤,反而是借此卖个破绽,顺势抓住小宇的腿,使出一记“瓜皮拳”。小宇用掌去接红脸老头儿的拳,却没想到他的内力实在是充足,虽然勉强接下这拳,却震得自己胳膊发麻隐隐作痛。

小宇赶紧使出一招“拨雨撩云”挣脱,心想这红脸老头儿实在是不一般。刚才孙大汉告诉小宇这红脸老头儿是江湖上有名的赏金猎人,自己才想着与他会上一会。

其实,红脸老头儿虽然有名,却只是他本身这个人有名,而不是自己的名字出名。红脸老头儿行走江湖多年,却没人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只因老头儿只使两招,“瓜皮腿”和“瓜皮拳”,所以江湖人称他为“瓜皮”。

银武帝一直担心糖教势力过大威胁到自己的统治,所以联手冥界加以控制。糖教毁灭之后,银武帝又觉得冥界太过膨胀,也要加以制衡,所以大肆宣扬冥界是魔教,冥界帮众是执迷不悟,鼓励民间高手缉拿冥界之人来换取报酬。江湖里的大帮派因为不想受官府束缚也不愿与冥界为敌,所以不曾理会官府的号召。官府为了激发大家的积极性而增加了赏金。

随着官府奖励的提高,自发抓捕冥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其中包括江湖里的小帮派,民间自发作死人士,和江湖大帮派的地下工作者,这帮人统称为赏金猎人。

但是赏金猎人本身其实是一个高危职业,因为冥界之所以能发展壮大,帮里高手肯定很多。除了外在压力,赏金猎人内部也是竞争极大的。有些武功不够但是心眼儿来凑的赏金猎人会跟踪别的同行,等同行拼死抓获冥界帮众之后,他们再出现抢夺成果,顺便把同行也一起杀掉。

最后导致结果就是,冥界帮众的武功都越来越高,因为武功低的都被赏金猎人抓走了。而赏金猎人这个群体人数越来越少,一方面是因为抓多了冥界人的猎人都会出名,一出名就会遭到冥界的追杀报复。而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多数赏金猎人都是死于同行的自相残杀。

瓜皮是赏金猎人中最出名的一个,因为他既抓过许多冥界人,又躲过许多追杀,最重要的是他还没被同行杀了。

小宇之前听说过瓜皮这个名号,却没想到原来的瓜皮是一个绿帽红脸的白胡子老头儿。

我和丁丁看了一会二人打斗,觉得他们一时分不出胜负,而我们还要着急赶路,再加上我和丁丁因为已经从小宇嘴里得到了重要情报,所以等打包好甜品和椰子汁之后我们就趁乱溜走了。

我和丁丁跑到马厩,发现马厩完全没下雨,乌云只停留在武陵里拉的门口。但是我俩当时没管这么多,丁丁和我骑上各自的马向下个城市赶去。

我说,丁丁,你问问题的水平真高。

丁丁骄傲地说,怎么样,没丢你大侦探的脸吧。

其实是丢了,但是我仍然要说,没丢,没丢。

我从没想过,这件案件的头绪会突然变得如此清晰,我之前对冥界与金器失踪的猜想都借着丁丁直白的问题得到了小宇直白的确认。这样一来,调查的方向也就变得明确。我相信,只要到了扭腰城,找到了金器的所在,一切纷争都会回归到平静。金王给的十五天查案时间还是很充裕的,找到金器归还给金王就可以圆满交差了。

丁丁沉默了一会,突然说,哎呀,丢了,丢了。

我说,丁丁,你真没丢人,别纠结了,你做得很好。

丁丁说,不是,我是说我的马丢了。

我说,你的马你正在骑着它。

丁丁说,我正在骑着的不是我的马。

我说,你怎么知道。

丁丁说,我骑我的马都要吐,骑这匹不吐。

我说,说不定是你的骑技厉害了。

丁丁说,不对不对,肯定是刚才走的时候太急了,我牵错马了。不过这匹马和我的马长得实在是太像了。不行,我要回去找我的马。

我说,我刚想纠正你应该是一“匹”马,结果发现你竟然这次说对了。

丁丁说,真的哇,可能是我的马丢了我一着急,就说对了,看来让我学东西就要给我点压力。

我说,丁丁,回去就会碰见小宇,说不定小宇还会招来其他冥界的人助战。到时候我们就难脱身了。

丁丁说,我觉得那条老头儿肯定会打败小宇的。

我说,如果那个红脸老头儿打败了小宇,小宇就要被他交给官府处置了。我们互通了姓名,哦不,是你俩互通了姓名,也算是朋友了。你能眼睁睁地看着你的朋友被交给官府吗。

丁丁说,小宇毕竟是冥界的人嘛,在牢狱里改过自新一下也是不错的,哦,虽然她已经很耿直很单纯了。

我说,丁丁,我们一定要回去找你的那匹马吗?

丁丁坚定地说,是的。因为那是“老六”留给我们的马。

我说,丁丁,我阻止不了你了,因为我发现咱们看热闹有点急,有个行李忘拿了。那里面还有银帝赐予我的东西呢。

等我们回到武陵里拉门前的时候,雨也没有,风也没有,刚才打斗的痕迹也没有,小宇和红脸老头儿都不见了,连围观的人都不知何时悄然散去了。

正在此时,我和丁丁听见了一声惨叫,紧接着一个黑影从武陵里拉里飞了出来,他全身都包裹着黑纱,脸也被遮住了。黑影看了我们一眼之后,朝南瓜地的方向逃走了。

不一会儿,武陵里拉里涌出来了一堆人,为首的正是点菜的店主,店主看见我和丁丁,先是一愣,然后一边指着丁丁一边走到我们身前,与此同时,店主身后的围观群众包围上来,把我们团团围住。

店主说,她就是凶手,她就是凶手。我亲眼所见。

我说,你在说什么东西?。

店主说,之前和你们坐在一起聊天的那个白衣公子,他刚刚被人刺死了。而杀他的凶手就是你身边的这个姑娘。

丁丁听店主说Johnson死了,一下子懵了,又听到老板说自己杀了人,顿时惊慌地像真的杀了人一样。

我说,店主,你肯定看错了,我和她一直在骑马,怎么可能有时间杀人。

店主说,不不不,我看得特别仔细,就是她杀的人,因为她动手的时候没戴面纱,很容易认的。而且不光我看见了,我们这么多人都看见了。

群众发出了“是她是她,就是她”的议论。

我说,我的店,我的主,我的店主,这件事肯定有蹊跷,怎么可能有人蠢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人,还让人看到自己的长相呢。

店主说,因为他蠢啊。

这时群众也附和道“就是就是”。

我们刚才看到翻墙出来的黑影明明是戴着面纱看不清脸的,怎么可能他逃跑的时候戴上了而杀人的时候忘了戴呢?

我说,我正好是个侦探,你先带我进去查看一下案发现场。

店主一下子紧张起来,立马抓住了丁丁。他说,不行不行,我人生第一次碰到杀人案件,而且也是第一次亲手抓到犯罪嫌疑人,不能这样放跑她。而且你说是侦探你就是吗?你的证件呢,你的工作证呢?你别想糊弄我,我们已经报官了,捕快马上就来了。

我小声对丁丁说,丁丁,你先跑吧,我去看下现场,一会儿去接你。

丁丁说,怎么跑?

我说,丁丁,你牵着马呀。

丁丁恍然大悟,甩手挣脱了店主,然后迅速地骑上了那匹不是自己马的马。然后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匹马就已经一跃而起,越过围观的人群向我们本来准备要去的方向跑去。

店主眼见自己活捉了犯罪嫌疑人,却又一下子被自己放跑了,心中懊悔脸上沮丧,双手抱头蹲到了地上。

我说,店主,你太大意了,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了。这不是给我们的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吗。

店主抬头沮丧地看向我,差点就哭出了声。

我说,你赶紧带我去看看现场,我还能给你申请一个戴罪立功。

店主两眼发光,急忙站起身来,此时他已经完全顾不上检验我是不是真的是侦探,连证明都没让我出示,就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

Johnson是坐在他抖出来的土堆上被刺死的,这个土堆之前和小宇聊天的时候我也坐过,坐下之后身体是正朝着门的,背朝第二进后院儿。Johnson背后直挺挺地插了一把短刀。奇怪的是Johnson并没有大量出血,短刀上也没有血迹。

我想仔细看一下Johnson的伤口,伸出手去却发现Johnson的全身异常的冰冷,仿佛死了多时一样。可是从我和丁丁在门口听见惨叫声到我进来验查现场最多十分钟,Johnson为什么这么短时间里身体就这么冰凉了呢。接着我又摸了一下Johnson后背上的短刀,也是极其冰冷的。

我说,对了,本来在店外面打斗的那个比基尼姑娘和红脸白胡子老头儿去哪了。

店主说,不知道啊,本来不是突然下了一场雨嘛,然后又忽然刮来了一阵大风,风停之后姑娘和老头儿都不见了。这两个人和杀人案有关系吗?

我说,嗯没关系。我们现在正式开始问讯。死者是一个人坐在这儿的吗?

店主说,是的。

我说,你确定?

店主说,死者回到这里的时候你们已经走了,我以为他还有其他朋友,所以我问他几位,他说就一位。我问他点些什么,他只要了一份草莓冰激凌。

我又问店主,嫌疑人行凶的时候你看见整个过程了吗?

店主说,一开始我没看到,当时我在招呼其他客人。我是听见死者大叫一声之后,才看过去,正巧嫌疑人从正门逃跑,被我看见了正脸。

我说,你看清楚嫌疑人的样子了?

店主说,嫌疑人逃跑的时候差点撞到我怀里,我当然看清楚了,她没戴面纱。我老老实实的做生意,但是见义勇为的意识还是有的,犯不上硬说那个姑娘杀了人吧。

我陷入了沉思,觉得这件事情发生得十分蹊跷。我总结了一下,目前有六个疑点:

一:Johnson明明是自己一个人,为什么他要坐在土堆上而不坐凳子上呢?他如果还有其他朋友同坐,老板忙于生意没有注意,为什么他被杀后他的朋友也不见了呢?

二:Johnson被短刀刺入后背,身体却并没有大量出血,现场周围也没有血迹,甚至连凶器上都没有血迹。既然老板亲眼看见嫌疑人在这里行凶,也就是说这里就是案发第一现场,所以不存在Johnson的尸体被移动和清理过的可能,那么为什么现场没有任何血迹呢?为什么连凶器上都没有血迹呢?

三:Johnson被杀十分钟左右我到达了现场,但是这个时候Johnson已经全身冰凉。为什么尸体会这么反常地迅速变凉呢?

四:Johnson坐的方向是冲向大门,背对后院的。嫌疑人绕到Johnson背后行凶是为了避免引起受害者的堤防这可以理解,可是为什么嫌疑人行凶之后,明明可以往后院逃跑,却偏偏绕了一下从正门跑呢,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反而让很多人看清了自己的长相。

五:据店主描述,嫌疑人行凶时是没戴面纱的,那么嫌疑人为什么要让人看见自己的模样呢?

六:嫌疑人行凶之后翻墙逃跑,被我和丁丁撞见,这个时候他却是蒙着脸的。那么既然嫌疑人已经暴露了自己相貌,为什么又要在逃跑的时候蒙上脸呢?

店主打断我的思绪说,大人,大人。

我冷不丁被叫了声大人,油然而生一种官员的气质。我挺了挺肚子,把手背到身后说,什么事。

店主说,我好像又看到那个嫌疑人了。在那个墙上。

我顺着店主的视线方向看去,果然刚才那个黑影坐在墙上,与我遥遥相望。但是他看见我发现他了之后连忙翻墙而走,我为了还丁丁清白,赶紧起身追了上去。如果只比轻功追逐,他应该是不如我的,因为天赋确实能决定一个人的特定能力的上限,所以阴阳监才会如此看重天赋。举例来说,我的天赋是轻功,而黑影的天赋比如说是吃饭快,我们如果比试轻功的话,任凭他怎么努力也不可能超越努力稍差的我,不过我们要是比谁吃饭快,我就是长了两张嘴也未必能赶上他。所以发现自己的天赋,并且向有天赋的方面着重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黑影逃向南瓜地的方向,我速度比他略快,却还有一段距离才能追上。突然黑影在南瓜地的中心停了下来,那人全身裹着黑纱看不清脸。

他转过身来,左手右手各一把百辟匕首向我扑来。这两把匕首,一把龙威阵阵,一把耀眼灼目。好生让我心惊胆战。

我这才意识到,妈的,见义勇为却忘了我自己不会武功了。

还没想好逃跑路线,刺客已经冲了过来,右手的匕首都快刺到了我的前胸。我急忙调集浑身的躲闪细胞去闪躲,说时迟那时快,虽然闪过了要害,但是衣服被划破了一道口子。

我一下子就急眼了,说,这可是现在最流行最贵的JV牌儿。习武之人要有武德啊,不能乱人发型不能割人衣服,你有师父教你武功,没大人教你品德吗?

刺客说,你追我追得急,我翻墙的时候黑纱也被划了,我这黑纱也是JV的。

我伸头看了眼他黑纱上的金色logo,还真是JiangVuitton。

刺客说,你弄坏我限量版黑纱,受死吧。

我说,我赔你个JV的包。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JV包感化了,刺客犹豫了一下,没有刺中我要害,但是那阵疼痛也足以让我昏迷一会儿了。风吹了过来,把那黑纱吹得不断浮动。我眼里奋力挤出最后一丝光线,竟然看见那黑纱下面是丁丁的模样。

我倒在了南瓜地的中央,我现在来不及责怪师父当初没教我武功,只怨恨有一个南瓜硌了我的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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