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的天空,目所能及的是一片绿色的麦田,麦田随风泛起涟漪,一座城堡静静伫立着。
城堡前的路上走来一个年轻人,身量很高,风尘仆仆,提着一个同样风尘仆仆的箱子。老约翰老早就透过窗子看到了走来的年轻人,除了每月固定来送物资的人,这儿很久没来陌生人了,特别是在二月战争中科尼镇毁于战火,之后从科尼镇到慕磨镇的大道平时都人迹罕至,更别提大道边上这条通往城堡的路了。
老约翰老当益壮,精神也十分不错,就是有时记性不大好,不过警觉性依然很高。来人还没走到城堡前,约翰已经出来了。
“年轻人,你不能再往前走了,告诉我,你是谁,为什么来到这里?”老约翰的声音听起来中气十足。
来人闻言立即停住,放下箱子,还微微欠身,显得很有礼貌“您好,很抱歉打扰您,我是伊洛.莱温姆,来自法兰迪西州,是到霍利斯曼旅行途径这里,如您所见,我在科尼镇没能找到可以休息和补充食物的地方,已经好几天没有在像样的地方休息,所以能给我一些面包和水吗?如果能让我在这儿休息一会儿那就更好了”。
约翰打量着这个自称伊洛.莱温姆的陌生人,他衣着狼狈,面有倦色,不过背脊挺直,眼神清亮,举止优雅,在看到他时还表现出了惊喜的笑意。这让约翰想到了还在镇上居住时来表演的歌剧演员,虽然约翰一直觉得自己这样有着大络塞胡子,魁梧雄壮的身躯的男人才称的上英俊,不过她的女儿苏珊告诉他,现在外面已经不时兴他这样的啦,现在他的女儿都到了快嫁人的年纪,可是约翰依旧对社会审美的改变感到很沮丧,而面对似乎是新审美代表的来人,他竟产生了一丝敌意和戒备。
约翰想了想“我可以给你一些食物和水,也可以让你在这休息一下,但是你不能在城堡过夜,天黑之前必须得离开,不过在这之前,我需要看看能证明你身份的文件。”
听到不能在城堡留宿让伊洛有点失望,这意味着他又得露宿野外,春天夜里露水很重,这让他很不舒服,不过他理解地微笑点头“好的,能给我食物已经帮了我大忙了,真是非常感谢您!”约翰查看了他的文件后,打算带他去门口的房间休息,然后让苏珊给这小子拿点吃的,不过还没转身,就看到苏珊和凯丝小姐朝门口走来。
凯丝小姐和弟弟马特是城堡的主人,她比马特年长五岁,城堡大多事项都是凯丝在打理。凯丝服饰华美,妆容精致,她总喜欢按着苏珊为她带回来的贵族小姐的画像打扮。然而虽然凯丝.雷莫斯拥有一个城堡和一大片田地,不过雷莫斯家族依然不是贵族,更没有头衔。雷莫斯家曾在慕磨镇经营了一家珠宝店和一家钟表店,有着不大不小的名气,而那时雷莫斯城堡还不叫雷莫斯,叫菲沃克。菲沃克家族先辈曾帮助过詹姆斯一世,在詹姆斯一世获得帝位后获封子爵,也曾良田富饶,在慕磨镇乃至弗朗泽州都有声望,在弗朗泽州的贵族着实不多,不过到了这一代,却出了个十足的败家子,在老子爵夫妇过世后,赌博和酗酒愈加厉害,在一次被债主堵门以后,他把城堡卖给了威尔.雷莫斯,也就是凯丝和马特的父亲。以后便听说去投奔了他的舅舅。这一度很长时间成为了慕磨镇居民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这一代菲沃克在败家上的天赋异禀,竟不到十年时间就败光了家里几代积累的产业,人们说到这时总会随便以此为戒嘱咐家里的儿女,不过大多数孩子们想的是,就您这点家业实在没什么好败的。不过还有一个事儿大家也会悄悄的谈起,雷莫斯老板哪来的那么多钱买下城堡,那对常年居住在小镇上的人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而且听说一部分菲沃克的田地也是雷莫斯买去了,人们不禁看着家里女人穿戴的珠宝和墙上挂的钟表,觉得是镇上居民们共同出资为雷莫斯买下了城堡。
今天早上一早,厨师的女儿小薇莉敲响了凯丝的门,给她带来一大束不知名的花,蓝色的花瓣包裹着黄色的花蕊,花瓣上还带着露水,凯丝为此给了薇莉一大把糖果和一条粉红色的丝带。凯丝把花束放进玻璃瓶中,清晨的阳光洒进房间里,给花朵蒙上一层不真实的美好,显得娇嫩无比。凯丝坐在窗边撑着头看着花束,觉得自己仿佛就是玻璃里的花束,哪怕开的再灿烂动人,也被关在房间里,不被外面看到。
下午的时候,凯丝想把这花作为新地毯的图案,可是离开了土壤的花已经有些菴倦,于是她便拉着苏珊去薇莉说的城堡外面的路边上去找找。下楼后她便看到了约翰和那个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