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依依到来时,一眼便看到食肆中独坐的少年。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只见他面容清秀,撑着头不知为什么而苦恼着,独自陷入深思,完全忘乎所以。
略带忧郁清冷的气质,让他在人群中显得尤为独特。
依依在心中喝彩,却又觉得这人好似在哪见过?
她皱一皱眉,心想这么独特的少年,她怎么可能过目就忘了。
啊...........是前几个月,她正练车回来时,撞到的那人。
没想到今日又见着了,不知他是否仍记得自己。
她掏出手机,准备打个电话给方兴,问他到哪里了?
在宿舍就听说这个方兴是个撩妹高手。
交往过的女友以打计算,为人肤浅,交往女友的唯一标准便是貌美,但听说出手还算大方,每界女友分手后还都能成为朋友,真是个奇葩!
闫依依虽不喜此人,但为了话剧顺利演出还是出来赴约。
电话接通,依依询问吃饭的位置。
18号桌?不正是那少年那桌。
原来那少年才是写剧本的人。
依依穿过人群朝18号桌走过去。
餐厅的男生伸长脖子朝依依看去。
依依最爱红色,今日穿着一条玫瑰红的长裙。
年轻美貌的女子总能吸引一群人的目光,何况穿着那招摇的玫瑰红。
那艳丽的玫红色本是熟女的色彩,在依依年轻光润的脸庞衬托的下,少了几分俗气,多了些清灵。
最奇的是那长裙右侧开了个叉,刚好到依依大腿中部。站着不动时似一条普通长裙,走起来却又风情无限。
依依无视人群的目光,朝那少年走去。
走到那少年面前时,那人竟然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自己虽算不上国色天香,但也被号称为校花级的美女,竟然被人如些无视。
依依有些气馁,再一次对这迟钝的少年感到挫败。
只得开口问道:“你好,请问你是方兴介绍来给我们写剧本的么?”
听到话音,林正抬头。
哗!好一个美妙的人儿。巴掌大精致的小脸红粉绯绯,弯弯的柳叶眉下是一双含情脉脉的双眸,最妙是鼻尖的那颗黑痣,似画龙点睛,让她美得与众不同。
林正觉得自己似乎在哪见过这漂亮的人,却又鄙视自己肤浅,看到美女就觉得似曾相似。
但美女脸上表情似乎微怒,林正心想,是谁愿惹得这样美的女生发怒。那人可真不懂得怜香惜玉!
他连忙回应:“哦....是的,你好!我叫林正。是11级的计算机系的学生。你是?”
这人果然记性不好。
“我跟你同级,我是方兴同系的闫依依。”
闫依依?
哗,果然百闻不如一见。
林正恍然大悟,方兴那小子原是醉翁之意不在吃........
在看到依依的那瞬间却也明白了,那些背后的流言蜚语从何而来。
这等容貌,装扮如此招摇,出尽风头,不招人嫉恨才会不正常吧。
林正只觉得那抹绯红实在有些晃眼。
啊...........他突然惊觉,这不是那天在拐角撞到我的女生。
“你记不记得前一个月,就在餐厅前面拐角处,你撞到我了?”
呵......原来这人记得我,闫依依突然莫名的觉得心情飞扬。
她嘴角微翘,却又不甘示弱回道:“你是撞了我。”
原来真的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