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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也很喜欢

我喜欢,你喜欢的一切。当然,不包括曾经出现过的那个男人。

……

灯火黄昏,饭菜的热气将屋子里的灯光氤氲得有些恍惚。隔着饭菜的热气,苏缓歌和沈慕为分别坐在桌子对面,她握着筷子,欲言又止。

“小缓,先吃饭。”沈慕为头加了块鱼在她碗里,他知道她想要说什么,因为他对她的了解,可能胜过她自己。

“我,”她索性放下筷子,望着他,“沈……对不起。”

他也放下筷子,扶额说看样子如果不让你说,我这饭也是没法好好吃了。这些年,她的模样变了一些,以前稚嫩的脸,现在出落得很好看。但是性格真的一点没有变,心里依旧藏不住一点话。其实昨晚回去,他冷静下来之后,便想到自己是误会她了。当时她眼中的震惊之情明显,如果他换做是她,突然知道自己听不见这件事,应该也是这种反应。

“我昨晚是太意外了,”她说,“我,我没有别的意思。”她纠结了这么久,想好了许多的对白,到了此时此刻,面对他,说出来却只有这样一句。

他笑着说他都知道,让她快点吃饭,鱼都要冷了。

听到他这样说,她终于安下心来,笑着忍不住赞叹:“你做的这个鱼片特别好吃。”

可他却说是她鱼买得好,挑了一条非常新鲜的鱼。“要是喜欢,下次你再做给你吃。”

屋子里又安静下来,只有小Max在一会儿在她的脚边转转,一会儿又跑到沈慕为身边呜咽般地叫上两声。她心里其实还是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有些问题,如果是他不愿提及的,她冒冒失失地问了,说不定就是在他伤口上撒盐。何况,未来的日子还有那么长,不必急于一时。

未来?这两个字眼,突然出现在脑海里,就像夏日骄阳一样,滚烫滚烫的。下一瞬间,她又有些惶恐,她居然想到了她和沈慕为的未来,这……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沈慕为,他正把鱼肉放到盘子里,把刺挑出来后,又夹到她的碗里。她有些心虚地端起杯子喝水,却被呛了。

他有些好笑地让她吃慢一点,没人跟她抢。

“平时你都自己做饭吗?”他问。看她之前做饭的样子,对厨房不是很熟,他猜测应该不是。

“没有,学校有食堂。”

他了然,挑了挑眉毛说难怪这么瘦。

她捏着自己脸上新长的肉,不服气地说自己最近胖了一圈。

“哪里?”他打量她,“腰吗?”

“难道我腰也粗了?”

“没有。我没有看出来。”他摇头,“胖一点才好,你太瘦了,风大一点,我都担心你被刮走。”

那顿饭之后,苏缓歌和沈慕为之间的友谊似乎更进一步了。他于她而言,就像是相见恨晚的老友一样,很多时候她不用言语表达,他也能知道她心里想要的。这样的默契让她觉得幸运的同时又有些不安。幸运的是,她本来朋友就不多,异性朋友更是寥寥,所以有沈慕为这样一个几乎无所不能的朋友,让她觉得很开心。不安的是,她对他似乎还有一些除了友谊之外的别样情愫,但是说不清道不明,她索性也就不去想了。

沈慕为其实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很阳光也很绅士。不管她找到怎样的话题,他都能跟她聊一聊,甚至她的专业。她本以为隔行如隔山,不是她们专业的人,对她们专业很少有了解的。就像当初,别人问她是学什么的,她说是学电气的。别人都以为是修电视冰箱的那个“电器”。刚开始,她还去解释,煞费苦心。到后来,人懒了,别人爱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反正她费尽口舌解释一通,别人也不懂。

她提到说上次因为打雷,小区才停电的。沈慕为说可能是因为线路遭到雷击,导致附近给小区供电的开闭所或者环网柜跳闸。她惊叹地望着他说没想到他这么专业,让她这个学电的都自愧不如啊。

“只是闲着的时候,看过你们专业的书。”他当时又拿了一捧新鲜的铃兰把枯萎的换掉。他知道她在跟他说话,就放下了手里的花,专心看她讲话。

她听他说看过她们的专业书,她立刻来了兴趣,问他看过哪些。

“嗯?”他想了想,“大概是《电机学》、《电磁学》、《电路原理》这些吧。”

能看懂?她表示怀疑?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他是学医和学金融的。

“七七八八吧,只是了解一下,并没有深入研究。”

她要给他跪了。这个人居然把她们专业最难的几本书当闲书看,还看懂了七七八八。而且她估计这个“七七八八”很可能是他谦虚的说法!她只能感叹说以后你这种高智商不能找个不聪明的女朋友,不然会拉低你的智商。

他看着她,神色深沉,一会儿才笑着回答说应该不会。

她的毕业论文送审结果回来了,全A通过。导师带的本科生的课有一门最近结课了,她又不忙,所以和罗凯华一起帮忙改本科生的试卷。罗凯华怕她下手太狠,一直跟她强调说要温柔,本科生重修是要交钱的,按学分来收费。

她说她记得学校本着友爱原则,第一次重修的课是不用交费的。

罗凯华说难保这里面没有重修两次的,还是下手轻一些,能给分的都给分。留得分数在,日后好相见。

坐在他格子间对面的蒋泰然听了,问他这些学弟学妹们里面是不是有他看上的了,说他记得这门课的助教是他,是不是上课的时候就勾搭上了。

罗凯华呸了蒋泰然一声,说学妹里有看上的就算了,什么叫学弟里有看上的。

蒋泰然说:“那我怎么知道!不过现在社会这么包容,罗师兄你也不用不好意思,要大胆面对真实的自己,师弟师妹们都是你的坚强后盾。”

“一边玩去!”罗凯华不想理他。

苏缓歌听他俩斗嘴,拿起自己的手机,沈慕为问她今晚想吃什么。上次之后,他和她便非常默契地会一起吃晚饭,有时候是他买菜,有时候是她去挑一些喜欢的,但都是沈慕为下厨,她洗碗。他不管做什么都很好吃,让她有种他不去当厨师都可惜了的想法。关键是这段时间,她脸上的肉明显地多了很多。她捏了捏自己脸上的肉,既然美食和减肥不能兼得,那她必然要屈服一样,她果断地选择了前者。她舔了舔嘴唇,回答说依旧想吃鱼。即便是同一种鱼,沈慕为也有很多种做法,至今她还没有看到他做鱼重样的。

“晚上几点下班?我和你一起去买吧?”自从知道了沈慕为听不见之后,她对他没有任何不好的想法,却总担心别人会有。所以她总担心他自己一个人去外面,会不方便,会因为他听不见被欺负。因为他如果看不见别人说话,就“听”不到。这样的情绪就好像英勇的骑士,知道了美丽的公主其实脸上有雀斑,所以总带着面纱一样。骑士有要守护公主的义务,防止别人窥探到她的秘密。而她却想当他的骑士,尽管他并不需要她。

“好。我去学校接你。[沈]”

她回复说不用麻烦,直接在超市见面好了。

“MG广场今天打折,要不去那里?[沈]”

她回复说可以。

他还是来接她了。她不是很习惯司机帮她开车门,非常不好意思地跟他说不用了,她自己来就可以。他的秘书叫邱源逊,是一位话不多,戴眼睛的方脸男人,对她很客气,她见过几次,此时正坐在副驾座上对她点头微笑。而沈慕为坐在后面回复邮件,看到她进来了,才把手里的iPad收起来,问她今天过得怎么样。她说帮老师改卷子,又跟他说自己的大论文送审结果出来了,还不错。他笑着说那今天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晚上应该加一个菜。

司机把他们送到MG广场后,沈慕为让司机和邱源逊先走,他等会儿和苏缓歌自己回去。司机带着邱源逊跟脚底抹了油一样,溜得飞快。

司机问邱源逊刚才那位是不是老板的女朋友,MG未来的老板娘?邱源逊看了他一眼,说没想到老张你这么老实,竟然也这么八卦。老张老实的脸上一喜,说看来是了,连邱秘书你都这么说。但是老板也真是够节约的,连买个菜都要去自己商场下面的超市买,肥水一点点都不流外人田啊。老张的话匣子打来了就收不住,跟邱源逊絮絮叨叨了很多,说难怪老板最近都这么早下班,原来是有老板娘了。又说老板是真的好人,那么有钱,还那么低调,待人又谦和,没有老板架子。对下面的员工也好,工资奖金从来不少。心善的人都有福报,这个老板娘他看着也觉得是好人,和老板很相配。

邱源逊却没有心思听老张唠叨,他望着车窗外若有所思。今晚夜色很好,仔细看去,也能看到几颗星星,稀稀拉拉地挂在天上。如果可以,他希望,老板可以过得幸福。不管是从员工还是朋友的角度都特别希望。他还不知道苏缓歌已经知道了沈慕为听不见这件事,所以,还有另外一层担心,怕她知道了真实情况,就疏远沈慕为。在必要的时候,他会去找她谈一谈的,把这些年老板为她做的一切都告诉她。就算被老板开除,他也要去。

MG是近十年来快速崛起的集团,旗下囊括地产、连锁百货、娱乐、酒店等产业,总部设在美国,但最近有消息说MG总部已经搬到国内,因为MG的老板是中国人。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MG老板本人,曾经有不少新闻媒体都有过采访他的意愿,但都被拒绝了。所以,大家对MG背后的这位神秘人物一直都有十分浓厚的兴趣。而他本人也十分传奇,在华尔街跟两位朋友白手起家,到现在坐拥MG帝国,这期间的所经历的一切,足够写好几本书。

苏缓歌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位传奇人物会站在自己身边,推着购物车,跟自己一起挑选水果,她问沈慕为有什么特别喜欢的水果吗?他皱眉说除了苹果吃一点,其他的都不太喜欢。她笑着说那就买几个苹果。

她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搞学术的好学生,根本不关心MG的老板是谁。她人懒,一般会选择离住处最近的超市,如果今晚不是沈慕为提议,她根本不会想到来这里。虽然这里东西更好更全。沈慕为之前说他学金融,现在可以勉强混口饭吃,她以为他只是某个公司的小职员,何况他跟她一样都在租房子。但是看到他还有秘书和司机的时候,她吃了一惊,但也只是单纯地想原来他不是小职员,那有可能是个小中层,毕竟他看起来很年轻。同时又感叹他们公司待遇还挺好的,连小中层都配秘书和司机。他似乎从来没提过他在哪里上班,但是这不重要啊,她为什么要知道得这么清楚,又不是查户口。作为朋友,他想要告诉她,他自然会说。

他拿了两罐棒棒糖放到购物车里,她看了一眼,是她以前喜欢的那个牌子,但是现在很难买到。

她有些意外:“没想到这里还有这个棒棒糖卖。”

他笑着不说话。

“你也喜欢这个糖?”说完,她笑了。她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给了她两个这样的糖,后来她给安安了。不过,男人也爱吃糖?这个问题,她没有研究过,不是很懂。

“对,很喜欢。”因为我的棒棒糖姑娘喜欢,所以我很喜欢。他低头看着她,声音很轻,语气里是甜甜的宠溺。

回去的路上,沈慕为拎着两个购物袋走在她的左边,把她护在马路内侧,非常绅士。她拆了一个棒棒糖给他,见他两手不得空,犹豫了一下,还是递到他的嘴边。但是却看着旁边,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可他却浅笑着看着她。夜色清凉,鹅黄色的路灯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和他的影子叠在一起,而他低着头,只能看见她红红的耳朵,和睫毛投下的阴影。自己的心因为眼前的这个人,跳动过无数次,唯有这一次,他知道不是幻觉,而是真实。

“那个,就是,”她又有些语无伦次,因为刚刚的举动而心脏狂跳,“这是我最喜欢的味道,想给你尝一尝。”

“嗯,我也喜欢。”

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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