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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引“郎”入室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华灯初上的傍晚七点,天色青黑,小区楼下的大爷大妈开始遛狗散步。风清湖小区毗邻风清湖,湖对面广场宽阔,跳广场舞的大妈在那里,地方又宽阔,又不扰民。沈慕为和苏缓歌出门的时候,正赶上大妈们换好衣服,拿着扇子,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准备热身。去超市短短十五分钟的路程,沈慕为几乎一直在打喷嚏。他跟苏缓歌说抱歉。她说要不改天再去。他坚持说没事。等到了超市里,因为空气不流通,他的喷嚏更加不断。

“小缓,实在抱歉。”

“你,是感冒了吗?”她觉得不像,感冒打喷嚏他这样的状态。

“不是,有点过敏。”他推着购物车往前走,问她先从哪边开始。她想了想说先去日用品。

“你去查过过敏源了吗?”她看着他有些泛红的鼻子问。

他说不用查也知道是什么。

那是对什么过敏?她很好奇。

沈慕为似乎想笑,但是又极力克制。眼角和嘴角都微微上扬。

“不能说吗?”她放下手中正在挑选的洗发水,声音十分小。

她本是无心说的一句,沈慕为却看到了,他将她放下的那瓶洗发水拿起来看了看,温和的笑着说不是不能说,是说了怕你自责。

这还跟她有关系?她眉头微皱,眼波流转,带着些许疑惑,望着他。

沈慕为笑着扶额,微微叹了口气说楼下霉味儿太浓了。他看到她脸上诸多表情变化,从疑问到释然到哭笑不得又带着些内疚。可是不管是哪一种表情,印在她眼中的他的影子,都让他觉得,此时此刻,值得感恩。生活给予过他不幸,可是,如果那些不幸是为了成全后来所有的幸运,那他应当感恩。

苏缓歌内心纠结,一团乱麻。沈慕为的屋子通了风也没有用,黑绿色的霉点毫不客气地占领了近乎一整面墙。从本科到博士,身边有很多同学为了省钱,跟人合租。特别是考研考博的时候,不去租房子的人反而才是异类。男女混租并不稀奇。她楼上那间屋子依旧空着,如果让沈慕为暂时住在那里也无不可。她完全可以把他当作普通的租友就好。可她却纠结了。

她把内心的弯弯道道跟赵熙和吴优说了之后,吴优义正严辞地说当然不能,不能引狼入室。然后她又问你楼下那位长得好看不?苏缓歌没有迟疑,说长得非常帅。

“我去!”吴优一脸惊叹,“那你还在等什么?”

什么等什么?她没有听懂。

“引‘郎’入室啊。”吴优一脸奸笑,“郎君的郎。”

赵熙对苏缓歌说别理吴优,可是她也问:“真的很帅吗?”

苏缓歌看着她俩笑得花枝乱颤,把桌子上所有的菜都往自己面前拉,一副护食的模样:“你俩笑吧,笑饱了就不用吃饭了。海鲜混搭是我的,红烧牛肉是我的,通通都是我的……”

“楼下帅哥也是你的。哈哈哈……”

“壮士,快快住手!”

“缓歌儿,这个事情,你不用太纠结。他不提,你也别提。”赵熙最后这样对她说,“如果他提了,你再决定。问问自己真实的想法。”

早上起来,又是阴天,浓云密布,灰白色的雾气像柔软的棉花糖将整座城市填满。晨风微凉,可是却无法让苏缓歌清醒。昨晚失眠失得毫无理由,怎么也睡不着,早上却很早就醒了。她绕到食堂去买了一杯豆浆,豆浆刚煮开的,很烫,她只能捧着去实验室。她在食堂等豆浆的时候,困得差点睡过去。等到实验室门口的时候,依旧有些浑浑噩噩,可是刚一开门,一声清脆的公鸡打鸣声,吓得她手一抖,将豆浆洒了一大半。但游走的神识瞬间拉回现实。她头脑很清醒,眼神也看得很清楚,眼前的确是一只英气十足的大公鸡,雄赳赳地站在格子间的挡板上,睥睨着她。她退后一步,把实验室的门又拉上,抬头看了眼实验室门边的标示。“电磁兼容实验室”几个金色大字因为年代久远,沾了些灰尘,也剥落了些色彩,倒不至于让人看不清楚。她确定她没有走错地方。只是,这只昂头挺胸的大公鸡是从哪里来的,它又要到哪里去?

苏缓歌小心翼翼地开门,大公鸡正好飞到屏蔽室的上头,掀起一阵灰尘和鸡毛。它似乎又觉得屏蔽室上头地方太过狭窄,带着高傲的神态巡视两圈后又飞下来,停在老师那张宽大的办公桌上。她想迈进去一步,结果发现脚下软绵绵地一团,低头一看,正是一坨黄绿色的大公鸡代谢物,看样子十分新鲜。她再仔细地观察了实验室的地面,很好,放眼望去,尽是黄的绿的花的。单调的实验室很难得有这么多色彩出现,更难得的是这些色彩纯天然,无添加,均来自那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大公鸡身上。

那只大公鸡看起来战斗力爆表,苏缓歌觉得自己还是远离它为妙,于是把门重新关了,站在门口。不一会儿罗凯华叼着一包牛奶,晃晃悠悠地从楼梯口出现,他还在打电话,眼神无光的嘱咐着什么。等他定睛一看,确定是苏缓歌站在门口,问她怎么不进去。她说里面来了位红头铁将军,她目测打不过,当了逃兵。罗凯华翻了个白眼,说师姐大早上的是不是还没有睡醒。

她也不多说,安安静静地站在门边,等他把门打开。

“Fuck!”罗凯华低声咒骂,“这,这谁TM弄来的?”他毕竟比苏缓歌胆子大些,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上,看到桌子上的大公鸡脚印和鸡便便的时候,再也不能淡定。他气红了脸,走出实验室,拿出电话:“孙琪琪,实验室的那只鸡是不是你弄来的?”

“你现在马上来给我弄走,要不然,我就叫保安。”

孙琪琪似乎在辩解什么,罗凯华涨红着脸,忍着怒气,极力保持仪态:“你怎么把它弄到实验室的,你就怎么把它弄走。”说完便把电话挂了。

苏缓歌笑着问他怎么知道那只鸡是孙琪琪弄来的。

他拿出手机,找到孙琪琪的社交账号,她昨晚刚发了一张大公鸡的照片,并配上文字“小可怜,我会救你的。”

“既然这么可怜,她怎么不把鸡抱回宿舍?”罗凯华语气满是不屑。他又对苏缓歌说他先去研究生会了,等孙琪琪来了一定要让她把鸡弄走,还要让她把实验室打扫干净。

“师姐,你一定不能心软。”罗凯华强调,“谁惹出来的事,就该谁解决。”相处时间不是很长,他还是比较了解苏缓歌的性格。大部分时候只要不触碰她的底线,她很软弱,很好说话。

果然,孙琪琪一来除了抱怨罗凯华不通人情冷漠之外,就是跟苏缓歌打亲情牌,她苦着脸:“师姐,你帮帮我呗,你看它多可怜啊。”

苏缓歌看着这满室狼藉,不知道该说什么。她问她是在哪里弄的这只公鸡。

“就在咱楼下捡的。”孙琪琪一边说一边去扑大公鸡,想要把它捉住。苏缓歌对于这件事显然无法插手,她,不知道怎么去抓,只能在门外看着。“我本来是把它放在门后那个纸盒子里的,谁知道它会跑出来。”

“这又不是我的错。”孙琪琪愤愤不平,“师兄他凭什么说我,真是太过分了。”

苏缓歌看了看表,早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了。而且看样子,这灰尘漫天鸡飞人跳的实验室一时半会儿也清净不了,她索性回家补觉。

“师姐,你不帮我吗?”孙琪琪撒娇。

“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她的确是想帮她抓这只上蹿下跳的大公鸡,可是她完全不会啊。

“你扫一下地吧,再收拾收拾大家的桌子,不然一会儿师兄回来了,他又要说我。”孙琪琪笑得灿烂,她似乎看出来苏缓歌不会帮她抓,“反正收拾桌子又不累。”她补充。

的确不累。

可是这不是拜托人帮忙的态度。她笑着对孙琪琪说让她不要着急,慢慢弄,她还有事,先走了。苏缓歌想起本科时候的自己。如果今天的她还是多年前的那个,那她肯定是会帮孙琪琪的,可是,那时的她总会不分轻重缓急和自己的能力,去帮别人。久而久之,等到她真的有事无法帮别人做事情的时候,那些人反而觉得她是小气和自私。所以,后来学乖了,学会拒绝,学会说不。

“小缓,你怎么回来了?”

她走到小区楼下,碰到沈慕为正好出门,他看到她这个时间点回来,很意外。

她说实验室今天有些特殊情况,早上先暂时不去了。

他点点头,说再见之后他忽然又想起什么,把自己的钥匙交给她说要是上午她有空还是去帮他的房子通通风吧,顺便看着小Max。小Max这两天有些食欲不振,不肯乖乖吃饭。

他房子需要通风的罪魁祸首就是她,她有脸拒绝吗?他倒是很信任她啊,连钥匙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敢交给她。

“你不怕我偷东西吗?”她声细如蚊。

“我屋子里最值钱的,现在就在你眼前了。”

沈慕为低笑,心里的声音是:最值钱的就是我,你要吗?

“啊?”他在说什么?她没有听懂。

“晚上见。”

她有些懵,也顺着他说晚上见。

苏缓歌再次回到实验室已经是下午四点了。中午那会儿正打算出门的时候,罗凯华给她发消息说实验室还是一团乱,让她先别来。他盯着孙琪琪打扫完才通知实验室的其他人。孙琪琪都快哭了,说罗凯华欺负她,不近人情,还没有爱心。罗凯华这件事做得看起来是有些冷血,但是整个实验室对孙琪琪的“公主病”反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罗凯华跟苏缓歌说过,他说女生偶尔撒个娇,是很可爱。可是如果一个女生一直撒娇,什么事都撒娇,这不是可爱是矫情。“不是全世界都会围着她转。何况,毛伟人曾经说过‘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苏缓歌之前跟孙琪琪一起去学生餐厅,刚出实验室的门,孙琪琪就把自己的手提包递到她面前,歪着脑袋,甜甜的说:“师姐帮我拎包。”也不等苏缓歌反应,孙琪琪把包塞到她手里,自己空着手,潇洒往前走。她像位公主的样子,仪态万千地回眸一笑:“师姐,我这个包是新买的,你拎的时候小心一点,别蹭了。”

第二天,苏缓歌依旧是最早到实验室的,今天终于没有了红头铁将军的身影。孙琪琪昨晚一脸忧伤的说她把那只大公鸡抱到附近的千静山上放生了。那只大公鸡似乎知道是她救了它,一步三回头,对她似乎十分不舍得。她描述得绘声绘色,又感慨万千,从人类饮食的残忍又说到了人情冷暖。

这人情冷,苏缓歌看着孙琪琪一直往她和罗凯华这个位置上瞟,她想可能是说的她和罗凯华吧。

“孙师姐,你说那只大公鸡这么舍不得你,”蒋泰然从座位上伸长了脖子,“那它晚上没有化生成一身着五彩羽衣的翩翩佳公子来跟你幽会吗?哈哈哈。”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孙琪琪不愿意搭理他。

“《聊斋》里面都是这样写的啊,我不骗你。”蒋泰然忍不住哈哈哈大笑。

今天已经是周五了,就是罗凯华一直准备的校园歌手大赛的决赛时间,所以他一直没在实验室出现。

周五的下午,大家基本都会偷个小懒,来实验室的人不多。此时只有苏缓歌在,她也没做正事,打开电脑,带着耳机看美剧。罗凯华满脸沮丧走进来,双眼红血丝密布,整个人的气压十分低沉。苏缓歌把耳机摘了,问他怎么了。此时此刻他应当在大礼堂为今晚的比赛做最后的准备。

“吴非的经纪人刚刚说吴非今晚来不了。”他瘫坐在实验室的沙发上,眼神空洞地望着天花板。

她记得他提过,吴非是他们请来的表演嘉宾。

她问能有办法补救吗?他揉着眉心摇头。海报发出去了,研会网站上也贴出了嘉宾的背影,各种宣传手段都说今晚会有歌手演员身份的神秘嘉宾。学生们早就兴致勃勃地讨论嘉宾到底是谁。也有人说穷学生们办的活动请不来大明星,但更多人愿意认为能有明星来已经很不错了,不在乎腕儿大腕儿小。可是现在,罗凯华掏出烟握在手里,似乎又反应过来这是在实验室,而且苏缓歌还坐在他对面,他又把烟收起来。

在苏缓歌眼里,罗凯华一直是个阳光大男孩,尽管最近他很忙,不修边幅,外表看起来比较颓废,但笑容也是灿烂的。她看到他烦躁地掏出烟又放回去,整个人就像是新鲜光亮的蔬菜被霜打了一样。她问你们是不是在宣传的时候就说了是吴非要来了?如果没有,换其他人不行吗?罗凯华更加绝望。本来请到吴非就是个意外,晚上马上就要演出了,上哪去找肯屈尊的明星呢。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钱,是无偿表演。

“我是认识一位演员。”苏缓歌说完,罗凯华的双眼瞬间被点亮,他满怀期待地望着她,“但是他不是人们心里那种,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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