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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首先发现天亮不对劲的,是汤亦新。这倒不仅仅因为他们是好朋友,还因为原来小汤也对朵拉有好感。

出国久了,这些男孩子许多观念都有所变化。就比如说追女孩子吧,他们很欣赏美国男孩子平等竞争那一套:只要爱上了就玩命追。甭管是朋友还是弟兄,谁也别让,各追各的,谁追上了算谁的。何况认识朵拉是他俩一块儿同时认识的。要说先后,还是他汤亦新比天亮早那么两分钟哩,而且,还是天亮陪他去取妈妈托人捎来的包裹,他俩才从学校上旧金山的。请注意:是天亮陪他,而不是他陪天亮。

那天,他俩正匆匆赶路,忽然他一转眼看见超级市场门口坐着个挂着纸牌的黄皮肤女孩子。

“喂,天亮,”他说,朝朵拉努努嘴,“你看。”天亮瞥了一眼,并没停步:“有啥稀奇?”

“会不会是中国人?”

“是也不稀奇,中国人学这些歪的邪的也快得很。”天亮虽这么说,到底也止住了脚步。

两人在横街上默默地看了一会儿。

“走吧。”要依着天亮本想不管的。

“我看像大陆来的。也许,是初来乍到,不懂行……”

“过去看看。”于是,他们两人就走了过去。

就这样,他们两人认识了朵拉。

至于是谁说“过去看看”这关键性的一句话的呢?汤亦新记不清了。当然,他现在宁愿相信是他汤亦新说的。不过,即使是天亮说的,也无关紧要。毕竟,是他先发现的。一直到走过去之前,整个过程都是他比较主动。

当然,他也承认:后来,去搭讪呀,决定去找莉莉亚呀……又是天亮比较主动。从来天亮比他会说话,会公关……何况,这又算什么?起什么决定作用?那会儿,他俩对朵拉都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因为是同胞,出于乡情,才援之以手的。

对朵拉产生感情,是在他们宿舍里唱歌的那天。

那天,朵拉是那样神采飞扬,那样出众。讲起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来那样专注,那样认真,唱起歌来又那样娇憨、那样动人。他的心不由得被她深深吸引,就像金属不可抗拒地被磁石吸引一样。

他那时就感觉到这女孩子勤奋,有韧劲儿,有天分,有真情,前途未可限量了吗?好像是的。也正因此,他打算追求她。可是,与此同时,他发现在座男孩子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大有人在。其中,最大的劲敌,不是别人,正是天亮。你看他直瞪瞪地望着朵拉,眼睛都舍不得眨一眨的那个傻样儿!他笑了笑,更加摩拳擦掌。有对手,特别是有强大对手的竞赛更能激发人的斗志,他才不在乎有多少人追呢。各追各的,谁追上了算谁有本事!可稍一沉吟,他又迟疑了。他是觉得天亮各方面条件比他优越的缘故吗?是的,人才、相貌、家庭背景、所学专业……天亮似乎都比他高出一筹。

别的都不说,光个头儿就比他足足高出三公分。闹着玩的!三公分哩。过细想想,似乎这些又无关紧要,男女之间讲究的还有个缘分。而且他胜过天亮的还有他的踏实,他的坚忍。只要坚持不懈地追,未见得他就一定败北。

虽然他比天亮还小着半岁,但毕竟他从小插队,人情世故懂得比天亮多,也比天亮实际。他既已看出朵拉前途无量,他就不能一相情愿地听从感情用事,他得仔仔细细地把自己的前途和她的前途放在一起考虑。找一个歌唱家做老婆,风光则风光矣!然而你适应得了那多风多雨、阴晴不定的情绪起伏吗?一个电脑专家的生活,如果有绚丽的色彩点缀,当然是无比美好。但是,如果不仅仅是点缀,而是要求你苦乐与共,要不时丢开自己的专业,为她的成败荣辱担惊受怕,和她一起运筹、操劳、决策……她成功了,你要习惯别的男人的鲜花、喝彩、追求。她失败了,你得忍受她的愤懑、悲伤、眼泪……每天充满激情的大起大落,还得经常忍受别离之苦……

这些,汤亦新,你都受得了么?而且,她还多的是机遇,变心的机会比从事别的职业的女人多得多……记得上大学时,看过的一部电影里男主人公就是因为和一个艺术家谈恋爱,弄得半死不活,最后对最好的朋友口吐真言说:

“你知道什么是一个人自杀的最好方式?”

“触电。”

“不,是和艺术家谈恋爱。”真是至理名言。

因此,汤亦新的感情虽然像流水一样倾泻,理智却给流水落下了一道闸门。“我还要再想一想,仔细地想一想……”他对自己说。这就是为什么那天在送朵拉回家时,他后退了一步的缘故。天亮和他不同,天亮一任自己的感情似水流泻,如火燃烧。那天从学校送朵拉回去,他并没有立即回宿舍,而是不知为什么一直把车开到了海边。月亮在海上显得出奇的亮,但迢迢亿万里照到地球上,不知怎么,就变得那么朦胧而有诗意了。他的思绪在朦朦胧胧月光的笼罩下,追逐着大海的波涛,飞得很远很远……他想着爸爸,想着妈妈,想起了自己的初恋,想着自己到美国后追着玩的几个女孩子,还想起了现在社交圈子里几个对他表示过好感的女孩子……唯独没有想朵拉。为什么没想?好像朵拉一直和他在一起。对他说,对他笑,对他唱歌,用那两只黑黑的眼睛不时地盯着他,在和他商量事儿,读他眼睛里的思想……他也没有想到汤亦新,更不会想到汤亦新有那么复杂的思想斗争。因为他并不是想追朵拉,而只是想和她好。想和她从此,一生一世就像今天这样在一起,这样好,这样快乐……他开车回到学校,已经是凌晨了。他仍然没有睡意。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该怎样帮她赶紧上学,怎样为她去结识一些与音乐有关的人士……怎样和她约会?用什么方式?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不会被拒绝。也没有想到还会不会有其他的竞争者。

因为一切都是那样自然而然的。

事情果然也发展得那样令人羡慕地自然。

他为她组织安排每一次到学校的排练。

他为她从音乐学院要来招生简单,帮她翻译,帮她制作录音带,录像带……按学校要求帮她作准备。

他为她寻找各种打入社交圈子的机会。

他带她去渔人码头。

从渔人码头回来的那天,他为朵拉得到观众承认是那样欣喜若狂,坐不下来,而是一边吹着口哨,一边跳着迪斯科,根本忘了明天导师要他们交的paper。

正在这时,汤亦新敲门进来。

他和汤亦新都是明年毕业,到美国五六年了,硕士学位眼看到手,书念得不错,都有奖学金,还有打工的门路,早就不“苦力地干活了”。汤亦新为去实习过的一家公司做点设计,报酬颇丰。他呢,是导师心爱的高足,为导师整理点资料,改改卷子……什么的,也是导师有意的培养和照顾。因此,他们合租了一套有三个bedroom的单元房。他们各住一间,另一间租给两个刚从国内出来的本科生。他们刚刚出来,还在为生存和学习而拼搏,每人打两份工:洗盘子、端盘子,在街上卖布、卖冰激凌——干各种粗活儿,苦活儿,就像他们刚刚出来时一样。

那两个孩子出的房租较少,虽然起居间、电话都是公用,包含着他俩帮助初来者的苦心。等那些孩子翅膀硬了,能独立生活了,满带着谢意和友情搬到单间宿舍去了,他们再收留新的无家可归者。他们已这样做了两三年了,这不但使他们在留学生中间赢得了信誉和尊重,也使他们自己充实和快乐。

留学生们常常把他们这儿戏称作“梁山泊”,有时有人实在无处可去了,或谁来了客人,也跑到他们起居室里搭床,或干脆就打几天地铺。美其名曰:“上山入伙。”汤亦新这时敲门进来,就是告诉他,明天晚上电机系的哥们儿,有两个朋友从洛杉矶来玩,打算在这儿借住两天,OK?

“OK!”他说。

“什么事这么高兴?”“朵拉今天在渔人码头唱歌,受到了极其热烈的欢迎。”

“这是自然的,”汤亦新心里泛起一点又高兴又苦涩的味道,“谁他妈的想到这么个好主意?”

“当然是你老兄我啰!”

“真他妈的脑袋瓜子好使。”

“承蒙夸奖。”他对小汤行了个弯腰九十度还带飞吻的法国礼。第二天客人来了。不是两个,而是四个。他们兴高采烈地接待,大家出钱,每人做一个拿手菜。喝了啤酒,侃了大山,就在子夜过后客人横七竖八躺满了一地毯的时候,电话铃响了。“Hello!Yeah——”汤亦新默默无言地把听筒交给了他,“朵拉”。“朵拉?”不知为什么,他的心怦的一跳,半夜三更打电话,总不会有好事。果然,电话里传来朵拉沮丧的声音。“不要急。我马上就来。”他煞白着脸找着车钥匙就往外跑。汤亦新拦住了他:“是受了气还是炒了?”

“炒了。”他说。“深更半夜地,真他妈不是玩意儿。你打算怎么办?”

“我去接她。”

“来这儿?”看着这杯盘狼藉的桌子和一地横七竖八的哥们儿,他也犹疑了:“总不能叫她在街上等,我把卧室让给她。”

“不大方便吧……别急,我来想办法。”汤亦新一连打了三个电话,总算在女生那儿临时找到一个住处。“到底是哥们儿。”他感谢地拍拍汤亦新的肩膀。汤亦新默不做声地闪开了。然后就是一连四五天不见他的踪影:早上小汤起床,他早已走了。深夜,小汤都睡熟了,还不见他回来,只偶尔听见他轻轻开锁轻轻进门的声音。汤亦新猜想他是在帮朵拉找工作,陪朵拉散心……然后,就是领事馆的中秋晚会。中秋晚会,热闹、红火,极为成功,大家都很高兴。可不知为什么,只有天亮,晚会后就整个儿地蔫了。

不出门。不去上课。甚至连电话也不接。开头,小汤还以为他累了。确实,中秋晚会,学校方面的节目、人事差不多都是他一手张罗的。整个儿地一个大拿。可慢慢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了。第三天,敲门进去,发现他正煞白着脸在喝闷酒。居然,是白酒。“怎么了?”

“没怎么。”

“吵架了?”汤亦新小心翼翼地问,从知道他和朵拉好起来之后,小汤几乎从没问过他任何事情。不知为什么?就是不想问。可现在,看着他蓬着个头,赤着个脚,一副打了败仗的样子,不愿问也不得不问了。“没有。”半晌,他才瓮声瓮气地说出这么两个字。“倒是怎么了?”

“没什么。”还是这句话,这还怎么往下谈。这回轮到汤亦新拍他的肩膀了。拍拍肩,见他仍不言不语,只好算了。心想八成是吵架了,过几天总会好的。可没想到,一连几个礼拜过去了。天亮酒也不喝了,课也去上了。可就是绝口不提朵拉。朵拉打电话来,汤亦新叫他。“说我不在。”朵拉写信来,汤亦新交给他。“谢谢。”他说,接过来两下就撕了。汤亦新这才感到事态严重了。“吹了?”他想,“吹了。可到底为什么呢?”他不说,小汤也不好再问。朵拉倒是老打电话来。“汤亦新吗?”

“是”。

“天亮在吗?”

“我去看看。对不起,他……不在。”

“怎么老不在?”

“我……也不知道。”

“晚上他回来,请告诉他,我来过电话。”

“好的。”

“谢谢。”

“不客气。”朵拉找不到天亮,就开始找他。

“小汤吗?”

“是。”

“我是朵拉。”

“你好。”

“天亮不在?”

“……不在。”

“我上你们家等他,好么?”

“他……不在家。有时回来——很晚……”

“你知道他在忙什么吗?”

“我……也很少见他。”

“我能找你谈谈么?”

“我?……我?谈什么呢?”

“……随便谈谈,好么?”

“好倒是好。可……我正在考试……”

“那就再说吧。”

“好,再说吧。”越是感到他们之间事态严重,小汤越是不敢介入。他这时后悔过他早日的退却么?还是庆幸他早日的退却呢?

不知道。

他只是很可怜天亮,也很可怜朵拉。

什么事?至于这么严重?他越来越糊涂。

可朵拉,似乎倒渐渐明白了。被莎丽妲炒了鱿鱼的当天夜晚,她第一个想找的人就是天亮。想也没想就抄起了电话,打完之后就后悔了。半夜三更,她叫他怎么办?

这不是难为他吗?

可不找他,自己怎么办?黑夜茫茫,就这样到街上去吗?太危险。求莎丽妲让她留到天明吗?她是个半疯,可恨亦可怜,朵拉对她多少有歉意,也不愿意再刺激她。求管家么?不会有结果的。看她那副幸灾乐祸、趾高气扬的样子!去她的吧!

朵拉全世界好像只剩下一个天亮了。

而这一个又是多么重要,多么慷慨,多么可爱!当他在电话里一口答应“就来”时,朵拉不禁落下泪来,等在街口一眼看见他的车灯晃过来,朵拉就禁不住哽咽,到看见他慌慌张张从车里跳下跑过来时,朵拉一头扑进他的怀抱里号啕大哭,感到顿时就拥有了全世界。

朵拉没有想到天亮这样温柔,这样会体贴人。她原来还以为他就是个傻大个儿,那么傻乎乎地,粗枝大叶的呢。他把她安置在数学系那个女同学宿舍里,让她好好休息。谢过人家,道过别。这里人家和朵拉刚刚洗过、涮过,正安置就寝呢,突然又门铃大作。“谁?”女同学问。“对不起,是我。”原来天亮又开车回来了。为什么?就为送一瓶酒来,是专门为朵拉买的一瓶干白葡萄酒,说是庆贺她的自由,又说是让她喝点酒,好能睡得熟……至于工作么,休息几天再找,反正她有点钱,他也有点钱,反正她很快就可以上学了……

又向人家道了半天歉,这才走了。第二天一大早,女同学还没去上课,他就又来了。人家一走,他又让她睡觉,她闭上眼,他就握着她的手,看着她睡……这还能睡着?朵拉哈哈大笑起来。这天太阳真好,两人就手拉着手上街玩去了。两人又上了渔人码头。工作时间,没什么节目,吃完冰激凌,又吃热狗……

“我要请你大吃一顿。”

“为什么?”

“为你被炒有功哇!”

“被炒了还有功么?”

“当然,要不哪有空出来玩……”

“你倒真想得开。”

“生活这么难,想不开早死了。”

“嚯,这不是我的话么?”

“朵拉语录嘛!”两人又哈哈大笑起来。

按着天亮的计划,他们悠悠闲闲玩四天。四天后,就是中秋晚会,过完节再找工作。“你不上课了么?”

“陪你呀!”

“自个儿给自个儿放假?”

“自个儿给自个儿放假。——放假啰——”他喊起来。

“放——假——啰——”朵拉喊得比他更响。喊得公园里的人都望着他们笑。朵拉说她从来没这么放松过,谢谢你,天亮!天亮说他从来没这么高兴过,谢谢你,朵拉!第一天他们从渔人码头去了金山大桥……第二天他们去了艺术宫、蜡人馆……第三天他们去了海洋世界,看鲸鱼表演……依着天亮,第四天还要带她去迪斯尼乐园。“去洛杉矶?”

“去洛杉矶。”

“就你那破车?”

“我去借辆车?”

“算了。这两天钱花得够多的了。”

“难得一次嘛!只要你高兴……”

“就怕乐极生悲。……下次再去吧,后天就是晚会了,咱们还是回学校把节目再排排吧。”天亮脉脉含情地看着她,又不想回学校,又不忍拂她的意。这不仅仅因为她的意见是正确的。还因为,从这天起,他们的关系——有了个质的飞跃。那是在海洋世界,看鲸鱼表演的时候。说来惭愧,到美国一年多了,朵拉还没来过海洋世界,甚至没离开过旧金山。原来海洋世界天这么蓝,太阳这么明丽,空气这么新鲜……看着那聪明的鲸鱼从碧蓝的水中高高跃起,跳过绳子,溅了游人一身水,又和游人亲吻时,朵拉拼命鼓掌,尖声欢呼,高兴得像个孩子。突然,她发现天亮不鼓掌,也不笑,而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她。“你怎么了?”她问。“没怎么。”

“干吗不看鲸鱼?”

“你比鲸鱼好看。”

“傻样儿!”朵拉脸一下红了起来,伸出手轻轻打了他一下。他却就此捉住她的手,慢慢举到了唇边。“看人家看见。”

“人家没空儿,人家都在看鲸鱼。”天亮不但不松开手,还就势一拉,把她拉到了怀里,低下头就找她的嘴唇。朵拉一躲,他的唇重重地吻在了她的腮上。这鲸鱼还能看么?两人手拉手地走到了树荫下,天亮紧紧紧紧地抱住她,先是轻轻地、然后深深地吻住了她。朵拉只觉得一股热浪从心头直涌向全身,人好像顿时消失了重量,轻飘飘地飞了起来。“我爱你。”在吻的间歇中,天亮还反复地喃喃地说,“我爱你……”

“我也爱你。”朵拉回吻他。哦,也结过婚,也曾为人妇,可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吻这样温柔,这样有力,这样令人销魂……

朵拉一惊,蓦地挣脱出来:“天亮,我有话要对你说……”天亮却仍然不停顿地吻她:“我也有话对你说,许多许多的话……”

“哦,咱们找个地方坐坐……”

“不,以后再说……以后……”天亮重又贪婪地吻起她来,是那样孩子般的狂喜,好像孩子得到了盼望已久盼望已久的礼物;又像刚刚进入甜蜜的最甜蜜的梦境。于是,就到了领事馆中秋晚会的那一天。中秋晚会开得十分成功。留学生们大都来过领事馆,朵拉却从不曾来过。领事馆原来这样大,这样漂亮!这样陌生,又这样亲切。这样令人敬畏,又多少有点家的气味。朵拉在晚会上大出风头。她的独唱被一再encore。所有不认识的留学生都问:“这是谁?这是谁?”所有她认识的留学生——大多是天亮学校里的,都回答说:“这是朵拉。怎么,你不认识她?是我们的总导演呀。”所有的中国来宾,包括侨领,大陆来的,台湾来的,香港来的,都说:“她唱得多么好,怎么过去没见过……”所有的外国来宾,都亲切地来和她握手,说:“谢谢你,从你的民歌,我们了解了中国。”领事夫人一再拉着她的手,上下打量她:“真看不出,真看不出,这么小小的人儿,声音有那么大的力度,感情能那么奔放……”絮絮地问她为什么没上音乐学院?给她自己的名片,问能帮她什么忙……每当她从这些赞美的包围中脱身出来,她就用眼睛在人群中搜寻天亮。每次都能看见他对她一往情深的眼睛。有一次,他甚至还向她偷偷地飞吻呢。啊!这一切都是多么的好,这一切都预示着她的命运将面临新的起点,新的转折……

整个的晚上唯一的一个小小的不愉快,一个不谐和音就是那个前年从大陆跑出来的电影“明星”。因为多会那么几句英文,因为在一部美国片子里演了那么一个半裸的性感女人,在酒会上就对所有的中国人似乎不屑一顾,完全混在洋人的圈子里,一手端着酒杯,一手夹着支点着的烟,尖声地叫,轻佻地笑,到了她的面前,却故意装作记不得她的名字,对她耸耸肩说:

“哦,刚才solo的是你么?不错,挺不错么,你是叫——拉拉?知道左拉写过一个女人叫娜拉么?”朵拉对她吐吐舌头,拉长了声音说:“恶——心!”看着她目瞪口呆的样子,就哈哈大笑着跑开,去找天亮了。她要好好向他谈谈她这一晚上的快乐,特别要向他描绘一番她怎样嘲弄了这位装腔作势的傻瓜“明星”。然而,她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了。并且,从此就再也找不到他了。她不断地给他打电话,然而不是没人接,就是汤亦新和那两个男孩子,先是请她等一等,然后就:“对不起,他不在。”她给他写了信去。信就像飞去了的黄鹤,落入了大海的石头。她一遍又一遍地回想她和天亮在一起的每一句话,每一声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次热吻……不,没有任何不愉快。问题就出在那个晚会上。是他讨厌她太过于招摇么?不,他一再嘱咐过她要尽可能多唱、唱好。要抓住晚会这个机会,让更多的人了解她。

就在晚会她临上台之前他还对她轻轻摇着拳头说:“千万抓紧,抓紧表现,千万不要和可能发现你的人交臂错过……”是他忌恨她的成功?嫌她锋芒太露么?怎么会?不是他一再为她寻找机会,创造机会,希望她一鸣惊人么?他曾多少次对她说过:“艺术家和我们不同,我们要的是埋头苦干,你们要的就是引人注目……别怕我不高兴,我只会为你骄傲……”那么是由于对那个“明星”的态度,使他不快了?因为他曾告诉她那个“明星”有着许多路子,她也会来参加晚会,让她寻找争取好感和帮助的可能……不会的,他并不真正了解那个“明星”。

他看了她的“表演”后,也会和她一样“恶——心”的。她了解他,她确信他一定会如此……那么,还有什么?究竟为了什么……就在汤亦新越来越糊涂的时候,朵拉越来越明白了!问题就出在那个晚会上。一定是晚会上有人对他说了她的什么……她有什么是怕人说的呢?她的婚姻。特别是以婚姻为手段的出国……她顿时觉得天旋地转了起来。是的,是的,舍此无他。她是了解她的天亮是个多么耿直,多么正派,多么严肃的人。是的,甚至严肃正派到相当正统的程度。她真恨透了自己:为什么早没告诉他。尤其是那天在海洋世界,她为什么不说。该死的!为什么当时不说?当时不说?这事,本来就那么费解,那么不易为常人所接受。现在,就变得更加复杂,好像是有意隐瞒一样。

而她,是根本不要隐瞒他的。她只是没来得及,是的,没来得及。开头,没有必要;后来,太忙太乱;再后来呢?再后来,一切都来得那么快,那么猝不及防,那么不可思议,那么令人目眩神迷,神魂颠倒……

于是,大错就此铸成了。

但是,就从此无法更改么?

她不是成心的,不是有意的呀!

她找紫薇,也许紫薇不会有什么好主意,但至少,紫薇可以听她倾吐,同情她、信任她,爱怜地听她倾吐。可是紫薇找不到,她老是不在家。也许,她得转个弯,先找汤亦新谈谈?

可不知为什么,汤亦新竟也那样百般推托,拒人于千里之外……难道她从此就要永远失去天亮了么?正当她这样爱他、了解他、全身心地渴望他的时候?天亮曾经对她那样温柔,那样体贴,怎么瞬息之间就变了脸?心肠就那么硬?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

也许,这才叫做男人?朵拉不知道,其实天亮的心肠一点也不硬。就在她自怨自艾、自悲自苦,后悔莫及、痛不欲生的时候,天亮也正在苦苦折磨自己,口口声声地咒骂自己为什么心肠这样软,这样不成器,这样不像男子汉……

是的,她的电话他不接。可谁知道他是用了多大的克制力才没使自己扑向电话?他用手按住自己的腿,用力用得指关节都泛了白。他用尽平生之力咬紧了牙关,咬得牙床都肿了起来。

是的,她的信他毫不犹疑地撕碎了。可谁知道,等汤亦新转身退出屋后,他是怎样立即迅速地锁上房门,匍匐在地捡起信纸的碎片,一丁一点地、徒劳无益地想把它拼凑起来,既因无法拼成咒骂自己;又因自己这拼凑的愿望而鄙视自己。

他不承认,他这样决绝地不再和她有任何接触,正是因为他爱她,思念她,怕一见了她就控制不住自己而原谅了她……

而她,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她竟这样残酷地欺骗了他。她,看起来那样单纯,那样开朗,那样勤奋,勤奋而有事业心……却原来只是一个骗婚的角色,为出国而骗婚!

这打击太重,来得太猛烈,太超出他的承受力,几乎粉碎了他的心。他今生今世也不会忘记那可怕的时刻,那可笑的场景,那极端愚蠢,简直就像一出庸俗闹剧里的情节:“她真漂亮……”他听见背后一个男人嘶哑的声音赞叹,这是朵拉刚刚走出台来的时候。她穿着一件浅紫罗兰色的晚礼服轻盈地走了出来。不,那不是走,是飞。不,也不是飞,而是云朵在移动,花儿在开放。他狂喜地盯着她,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她开始唱了。唱的什么,他几乎一点也不明白,只觉得自己的心随着她的声音婉转飘浮,随着她歌声的旋律起伏,心醉神迷地又回到昨天和她一起制作这件礼服的甜蜜时刻……他坚决反对朵拉穿那件倒霉的白色晚礼服,说是太不吉利。朵拉笑他迷信,他说迷信是人在极端幸福时的必然反映。他决心给她买一件新的晚礼服,开车带她去选。朵拉看一件赞叹一件,但都是一看标价就不肯去试,而是拉他快走。“我有钱。”他说。“不会多。”她笑。“我愿意!”他坚持。“我不愿意!”她比他更坚持。“我的钱,你管不着!”他只好撒赖了。“连人,我一块儿管。”她比他更机敏。他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用赞赏的眼光欣赏她。开着车陪她去逛garagesale,在一片嫣红嫩绿之中,朵拉最后选中这件淡紫色的。他嫌它旧,朵拉说你不懂的,灯光一打就会新的,很新很新……后来,他的卧室就变成了裁缝作坊。朵拉又裁又剪又熨,他在边上帮忙。说是帮忙,其实是帮乱。他说他从来没想到她这么能干,因此对她的每一个举措都要称赞,而称赞的极致自然是亲吻:轻吻、重吻、浅吻、深吻;仓促的偷吻和预约好的有准备的长吻……朵拉一再返场。他和所有的观众一起鼓掌。不同的只是他鼓得比别人更响,更用心,更长久。“你别说,唱得还真不错。”又是那个哑嗓子说。“表演艺术家嘛!”

“什么意思?”

“会做派呗!”

“你好像不大欣赏她。”

“因为我太了解她了——”天亮开头并没太注意,演员嘛,总会有人褒贬。朵拉又开始唱了,他的心他的魂就又随着她的歌声去了。“哎呀!原来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呀!”这句话有点蹊跷,但还没引起他的警觉。“要不要再听听底细?”底细两字太刺耳,使他不快,他开始注意听了。接下去就是那个长长的又短短的婚姻故事。只是因为道听途说,加上恶意渲染,添油加醋,更加不堪入耳。“真的?这么肮脏?”天亮一震,这句旁观者的话怎么就像从他心里掏出来的一样。只是作为当事人,他的感受更深更痛,更不堪忍耐。他不知是怎么逃出的会场,怎么回的家?他只知道他必须躲起来,不让人看见,不让人问,不让人追寻……他受的伤太重,重得无法医治,无法对医生启齿。他只能像野兽一样躲起来藏起来,自己给自己舐伤口。我真傻,我真笨,我真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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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经、带、孕、产、哺乳,如花女人全靠血来养。23个护理方,难言之隐自己调:黄连祛口臭,冰片祛狐臭,云南白药治恶露。冬瓜和薏苡仁粥治盆腔炎,双黄连粉剂疗阴道炎。鹿茸核桃膏解决性冷淡,蛇床子让性爱不再疼痛。家常食物、寻常药物,难言之隐从此不需言。24个美容方,出水芙蓉家里养:桃仁润唇,桃花瘦腰,寻常花草有特效。珍珠洁齿,山药减肥,漂亮的成本很廉价。黄瓜祛眼袋,藕片祛斑,美容就是手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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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过,你不爱我,但我爱你,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是你,我爱你,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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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悦真的没有想到,好不容易被自己心仪的学长请吃饭,貌似就被自己的正义感泛滥下给搞砸了??不过更让徐悦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正义感虽然推开了学长的怀抱,却在后来意外的邂逅了另一个龙城的风云人物,佐之焕!龙城,你别的什么都可以不了解,就是不能不了解它繁华的经济,富裕奢靡的生活,以及龙城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全女性同胞的梦中情人,佐之焕!传闻他的佐帝集团,手下开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子公司。要是他佐之焕跺跺脚,整个龙城都要抖三抖。而就是这个天之骄子却意外的遇上了有时大脑缺根筋的徐悦。一场慢慢追妻路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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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高二生张鸿飞在一次起夜上厕所的时候,跌入异次元空间,来到了一个叫做元兰大陆,这里是和他生活的地球几乎是一样的世界,唯一不同的是地球崇尚的是科学,而这里是魔法和武技。就这样,在地球上成绩优秀、运动万能的优等生在这里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废材。那么我们看他在这个世界如何走出逆境,寻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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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千世界,亿万种族,群雄夺仙,演绎一段永恒的神话。柳青出身紫极剑宗,幼时惨遭灭门大祸,流落凡尘失忆十多年,一朝顿醒,誓要血洗妖魔为死去的同门师兄弟报仇雪恨,一条以鲜血铺就的大帝之路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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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我的朋友,亦或者,致我最深爱的人。请原谅我偷看过你的日记,不过放心,如今的我依旧少不更事,依旧如往昔般深爱着你。或许我真的无可救药,请原谅我,将你的故事转述成一部传奇。它不一定会出版,但是,这会是一部属于你的异界史诗,也会是一群可爱的人在一段时间里,共同留下的美好的书斋记忆。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我想踏遍这大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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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景易作为蒲樱高中的首席校草,霸道无良的他,居然为了一为女神怦然心动,碰撞出爱情的火花,使他们的高中生活更加的充实,他们最后会在一起,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