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樱柔情的看着祖父留给自己的宝剑天灭。曾经,天灭斩杀魔族头颅,饮魔神之血。宝剑天灭,是有灵性。随着自己祖父去世,天灭自我封印,也许是在等待下一个能够开启他的人。
三号贵宾房内,林夕几人看着这把天灭,转身对着格瓦斯道:“格老,我想尝试一下……”
格瓦斯轻笑一声,道:“好,如果能解开这把剑的封印,所有的费用我给你承担!”既然林夕肯尝试自然是一件好事,这也说明林夕真正的从穆老的阴影下走出来了。
林夕尊敬的说道:“谢谢格老,能不能成功还不知道呢,不过我会尽力。”林夕肯定不知道,但冥冥之中,林夕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拍卖场内一片肃静,竟然没有人上台去尝试,夜未樱失落道:“难道真的没有人能够重新唤起天灭之魂吗?”
夜未樱擦干眼角的泪水,道:“各位不好意思,因为我的事给拍卖会带来一些压抑,但我真的希望让这神兵能够重现人间,重现绽放属于他的光彩。看来事不如人所愿,这把神兵又要流拍了。”说完,夜未樱就要合起木盒。
“我愿意一试!”说话的人自然是林夕,林夕一直等待这个时机,倒不是说林夕有什么想法,只是林夕实在是太过年轻了,而且林夕的实力也不强大,贸然上场只会徒增笑话罢了。
夜未樱突然停手,轻轻地放下木盒,转身看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破涕为笑道:“请上场前来一试!”
啪——
三号贵宾房响起一个清脆的响声,紧接着房间内白色光芒一闪,黑夜之铠每一个部位悄然出现在林夕身上。黑夜之铠那纹路更是清晰可见,黑夜之铠虽然叫黑夜之铠,但铠甲本身白色显得和黑夜这个名字格格不入。
但神奇的是从贵宾房里面可以看到外面,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动静,从外面看来房间里面如同一个小太阳似得。
林夕穿着黑夜之铠缓缓地走到拍卖台上,林夕的目光完全被天灭所吸引,面对可以用绝色来形容的夜未樱,林夕更是看都没有看一眼,林夕为了这把神兵而来自然不会对夜未樱有什么想法。
夜未樱对此宛然不在意,毕竟现在主要做的就是这位少年能不能将天灭开封,不过,既然这位少年愿意尝试,夜未樱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夜未樱轻声道:“能否问一下阁下的年龄?”
林夕之所以穿着黑夜,是因为不想暴露自己的真实年龄,毕竟不管怎么说,自己现在也不过是十岁的少年。掩饰自己真实的年龄快速的变强,成长,这才是林夕所需要做的事情。
“怎么?有问题吗?”
林夕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声音竟然变得有些苍老,如果有心人仔细聆听就会发现这根本不是林夕的声音,而是格老的声音,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谁又会注意这么多呢?
夜未樱喏喏道:“没有,只是好奇阁下真容究竟是什么样子,不管能不能解开天灭剑的封印,对未樱来说都应该感谢一下阁下。”
“不必了!”林夕径直走到木盒前方,身体蹲下来,双手拖住天灭缓缓抬起缓缓地举过头顶,天灭属于重剑,一把纯重剑,但重量对于现在的林夕来说是问题吗?
从这个细节看来,只有真正的武士才知道如何去尊重一件神兵。夜未樱至今还记得,挡住祖父死去的时候说,天灭下一代主人未必是顶尖强者,应该去等待天灭真正的有缘人。难道这位就是祖父说的有缘人吗?没有人知道答案!
林夕刚一接触天灭,天灭红光大盛,如同岩浆一般的燥热,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带给林夕四中情绪,愤怒、沮丧、悲伤、痛苦。这是天灭来释放自己的情绪啊!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灭已经跟着上一代主人死去,留下的不过是一具驱壳,可想而知夜星宇离开对天灭是多么大的悲伤!
夜未樱脸上露出强烈的震惊之色,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出现,之前九阶强者试图唤醒天灭,但无一没有例外,都失败了!这位……竟然能够……那天灭是否能重现人间?
林夕斗气缓缓地外放,试图安抚天灭带来的负面情绪,但这一切显然是徒劳的,天灭自身的负面情绪和林夕的斗气交缠在一起,林夕双手死死的抓住天灭剑柄。
林夕低声道:“神兵,不该封尘,我能感受到您地痛苦与悲哀,但是,过去的事依旧过去了,我相信您的主人也不希望您跟着他离去留下一句驱壳。”
“当你拥有灵性那一刻起,你就应该痛饮魔族之血,用你锋利的光芒去铲除黑暗,铲除邪恶。为正义而战,为需要你守护的人而战!”
“你的光芒必将再次降临人间,让敌人感到胆寒。归来吧!逝去的神兵!让您的光彩重现大地。光明再次降临人间,或许,我不是您的选择,或许,我实力低微。但我愿意将您唤醒,去寻找您的主人!”
“回归吧!天灭!”
林夕的声音充满了威严,不容别人拒绝似得,更为神奇的是天灭竟然发出叮叮的响声作回应。漆黑的剑身如同脱皮一般,表层上的灰尘竟然掉落!
夜未樱和在场地所有人都站起来了,右手放胸对着林夕所在的位置行礼,不管林夕能不能成功,都要表现出足够的尊重!
随后林夕轻轻松开天灭,天灭竟然径直悬浮在空中没有掉落。紧接着林夕抽出蓝雨、刺杀之矛,哐的一声敲在胸口,微微鞠躬以表示对天灭的尊重!
紧接着天灭在空中快速旋转,刀锋处出现锋利的光芒,刺骨森寒,所有人都明白……这个听声音不大的少年……成功了!
最后,林夕斗气外放,笼罩天灭剑身,道:“以火焰之神名义,破尘吧!封闭的神兵!”
(周一第三章,有点晚了……明天早晨需要早起,于是早晨的更新纯情争取在中午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