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002400000014

第14章 我爱了你这么多年(14)

下午七点,苏笙叫了一份外卖,见乐乐睡得香,不忍心叫醒,可不吃饭又不行,只好叫醒他。

吃完饭后,带乐乐去洗了个澡,乐乐嘟囔着说好困,睡了一下午还是好困。

没办法,只好快点给他洗完澡,让他睡觉去。

顾逸南果然没有回来,苏笙也因为坐了一上午的飞机,累的很快就入睡了。

第二天早上,苏笙感觉眼前亮的厉害,睁开眼,刺眼的光直视她的眼,不禁眯了眯眼,才看见落地窗前的顾逸南。

苏笙纳闷,他什么时候来的?难道自己睡得很熟,没感觉到?有可能!

顾逸南转过头来,“醒了?”

“嗯。”苏笙闷闷的答应了一下,掀开被子下床。

床边的手机很合适的响了起来,苏笙看了看号码,是秦美玲打的“美玲?”

对面的美玲此时正在理发店做头发“喂,小笙笙~”

“别这样叫!”苏笙不高兴的说,这边还有个人呢!肉不肉麻?

亲美玲不以为然的砸砸嘴,以前不都是这样叫嘛!

苏笙望了一眼顾逸南,他正饶有趣味的盯着她,苏笙全身不自在,想从他身边走过去,到浴室里面去。

就在她的肩擦过他的肩的那一瞬间,两个人明显都愣住了,如电一般快感溜边两人全身,很奇艺的感觉。

苏笙反应过来,继续往浴室走,顾逸南也没有叫住她。

进了浴室,苏笙连忙将门锁上,用手捂住嘴巴小声的说“大小姐,又让我帮你约顾北权是不是!”

秦美玲傻傻一笑“苏笙你真聪明。”

苏笙无奈的叹息“真是的!”

顾北权是顾逸南的弟弟,现在继承顾家的公司,据苏笙所知,顾家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权有势,在V市,除了林家是首富以外,就只有盛世集团有资格与林家抗衡。

但盛世集团的人做事极为低调,小心,几乎没有人知道盛世的大BOSS是谁。

而顾逸南当年做出那件事的时候,根本就是一个刚毕业的青年,真不知道他是怎将那件事情做的这么完美的。

因为顾逸南只想搞设计,家里人拗不过,只好让他自由发挥,而继承这件重量级的担子,自然而然的落到了顾北权的头上。

顾北权是一个较开朗的二十一岁青年,先不说他性格怎么样,就单单是在商业介就已经鼎鼎有名,一个稳重,事业有成的男人,秦美玲可是盯了很久了的猎物。

顾北权比较亲近这个嫂子,当然,只是单纯的亲近,苏笙也跟他聊得来,两人之间的关系可以算是朋友,有好几次秦美玲约他一起去看电影,都是拜托苏笙打的电话。

“美玲,我这边不方便,下午的时候再说啊,就这样拜拜!”苏笙没有让秦美玲再多说一个字就挂断了电话。

为了防止她再打过来骚扰,苏笙把手机的电池给拔了。

随后苏笙便在浴室里磨蹭,到底要不要出去呢?他走没走啊?万一没走怎么办?……

磨蹭了许久,苏笙听到了乐乐的笑声,当即一愣,乐乐很少这么笑过!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推门出去,顾逸南正抱着乐乐跟他讲笑话。

乐乐见苏笙出来,连忙跑过来“妈妈,爸爸讲了一个好有趣的笑话。”说的时候还不忘咯咯的笑。

苏笙没有说话,就是附下身来摸摸他的头,然后牵住他的小手,向顾逸南的方向走去。

顾逸南坐在套间的沙发上,双手放在裤袋里,修长的腿叠加在一起,眼神犀利的打量着苏笙。

苏笙不禁打了一个寒颤,这眼神真的是太可怕了。

同类推荐
  • 爱湮灭

    爱湮灭

    每一天每个人都在谱写着一段故事:辛酸、甜蜜、痛苦、热辣,个中滋味只有身在其中才能体会。然而每段故事,总在不经意中开始、始料未及中结束,这,就是生活。故事中的女主角经历老公的背叛,邂逅比自己小的ABC,与之陷入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恋爱,却最终敌不过前女友的纠缠。前夫的求和,姐弟恋的复合?意想不到的暗恋者,她将如何抉择,爱情的归宿又在哪里。
  • 艳阳高高照

    艳阳高高照

    程艳阳自从十八岁时以手染指了一名男子之后,她想破脑袋要忘记,于是如愿以偿了。殊不知,在偌大的集团公司里,第一天去上班,便见了那个男人,N天之后,那名俊美男子悠悠开口。“程艳阳,还记得吗?就是你……把我给摸了。”
  • 至尊宠婚:恭少的黑萌妻

    至尊宠婚:恭少的黑萌妻

    宋林夕被继妹抢走了未婚夫,又被陷害落得一身骂名。一转身,遇到只手遮天的京都恭少,他手里竟然有能还她清白的证据。于是二人建立契约关系。“你要装扮成有八个月身孕的孕妇,跟我进出。”四个月后……“老板,我这都怀十二个月了,还不让我生?我怀的是哪吒吗?”“你怀的是葫芦娃。”“是要生七个出来?!”关灯…“孕妇你也碰,无耻!”
  • 丹南的守望

    丹南的守望

    诗人这种蠢货,就应该写一本这样的书。书名叫:《爱情是永恒的信仰和一切平凡的人通过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所创造的如小说世界里玄幻期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仙侠期蜂飞蝶舞的美好憧憬,和都市期尘埃落定的无可奈何的如浮萍般难以预料的不平凡》而内容是:如果当初没有遇到她,那么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 你不用多好,我喜欢就好

    你不用多好,我喜欢就好

    夏天的风是暖暖的,也是滚烫的,吹在她的身上无疑又是一种享受又是一种伤害。不过幸福的笑容在她的脸上久久不能平息,这是为什么呢?
热门推荐
  •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朱自清卷)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朱自清卷)

    随笔是散文中的一种,又称小品文,它最早起源于英国。如果从始祖培根算起,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随笔一度雄霸英国散文的主导地位,五四之后开始传人中国。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朱自清,就是随笔写作的大师。随笔由于是随意而谈,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所以它的题材比一般散文更加广泛。现实生活的见闻,以往事件的漫忆,所思所想,作家作品的漫评,以及古今中外,天南海北,工作学习,旅游见闻,史话传说,掌故轶闻,笑、憎、苦、恨,千秋刹那等,无不可作为随笔的材料。朱自清的随笔题材就是丰富多样。他的笔端既有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扬州的夏日、北京的潭柘寺和戒坛寺,又有欧洲的罗马、柏林、伦敦、巴黎等城市。
  • 附身掌门

    附身掌门

    林阳意外穿越成了一个已经没落还饱受欺凌的小门派——“青霄派”的小掌门……然而林阳没有为此灰心,他发现只要在心情非常愤怒的时候,就能够灵魂出窍,附身在任何东西上面,比如变成一头猪,或者变成一把杀猪刀……“居然还能附身到神器身上?这简直厉害大发了!”林阳惊叹不已,变身神器之后,挥动无坚不摧的神器开始疯狂大杀四方!“不要看我堂堂一派掌门看起来貌似很弱不禁风的样子,但我可是会让青霄派成为最强、最猛、最大、最迷人的门派的——男人!”这是林阳一本正经的宣言。
  • 仙念永存

    仙念永存

    一念成凡,一念成仙,此生执念,但求真仙......
  • 清幽一刹遇君倾

    清幽一刹遇君倾

    他是当朝王爷,邪魅腹黑。他是首富独子,温润如玉。那日,他被下药时在树林的小河畔遇见了他。事后他每每纠缠于他,谁知这一纠缠便是纠缠一辈子。那日,他闲来无事想清静一番却在河畔遇见了他,帮他解除了药力。事后便喜欢上了他,他每日都想见一见他,不知是为何,每天不见便心绞的厉害。谁知这每日一见便是一辈子。谁人都知琼澜过有一倾王是圣上最宠溺的孩子,倾国容貌,天之骄子,迷倒了许多的少女,就连奶娃和老太太都暗许芳心脸红的不得了,谁知倾王偏偏是个断袖。京城有才子,谁人都知首富之子学识渊博温柔如玉,媒婆也踏破了门槛可谁知当时人却当没事人一样“她说的不是我一般”。最后,谁许谁的生生世世。
  • 诱君入瓮

    诱君入瓮

    青梅竹马,十年后再相见,她用尽办法靠近他,他以为她有多爱他。她游离在几个男人之间,只为实现自己的目的,当真相揭开,他们是否还能走到一起?
  • 山语

    山语

    他活了千年,见证了中国近五千年的文明演化。孤独一人的生活,陪伴在身边的总是一些形形色色的各种生物,传说中的各种神兽生活在他的后花园里,凶残的妖兽为他看家。他只有一个梦想,要么结束自己的漫长的生命,要么有一个跟他一样的人陪伴着他度过这漫长的时间。他尝试过多次,同时也成功了几次。
  • 古龙神记

    古龙神记

    一个从小部落出来的少年,带着一只小白虎,踏上修炼之路,聚斗气,寻至亲,斩仇敌,一柄重剑,一腔怒血,只为守护亲人。
  • 情敌三千又如何

    情敌三千又如何

    她,云国最受皇上宠爱的公主,倾国倾城,文才武略均不输于天下男儿,确偏偏沦陷在敌国齐王身上...确不知那只是利用,直到她听他亲口说出真相..然而..最终感情的沦陷..已说不清是她还是他..他,天圣国最显赫的齐王爷,在战场上他是不败的战神,...确无意间因为她而改变了这一生...
  • 魔镜奇缘:萝莉女仆很嚣张

    魔镜奇缘:萝莉女仆很嚣张

    一面被人类修士扔掉的镜子成精之后,不小心降落到了妖兽窝里,为了不被吃掉,为了生存大计,开始与妖怪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终于知道,活着真不容易……然而,有句话叫好奇心害死猫,自从遇到了一只奇怪的小疯子之后……简而言之就是,一只被作者硬推上位,赶鸭子上架做主角的酱油君,和一大波比猪脚还有范儿的奇葩们,在这个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世界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活下去......PS:这其实是一篇成长型女强文,女主可以变大变小哦!
  • 漕运通志

    漕运通志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