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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人生如戏,刀下留人!

俗话说的好,“世间事,无巧不成书。”

这个世界上现实中发生的很多的事情,其中充满了的戏剧性,远比我们在那些戏曲演义之中所能够看到的,还要远远的超出,也更是要戏剧的多。

就在正月初十这天,紧锣密鼓,同样也是大张旗鼓的准备了三天之后,富世镇的第一场公审和公开处决大会,如期召开了。

此时端坐高台之上,享受着万众瞩目的王佑安还不知道,他期盼了很久的范从良,也终于来到了富世镇上。

其实,此次一路紧赶慢赶的范从良,在昨夜就已经到达了富世镇的码头。

只不过,半夜到达的范从良由于到的实在太晚,也就没有去王佑安府上打扰他了。加上今天一早起来之后范从良又在准备给王佑安带来的各种礼物,兼之还要整理带来的队伍,所以才把时间又耽误了不少,以至于快到中午的时候才赶到了富世镇大营门前。

这回第一次出远门带兵的范从良,收拾各种礼品还是他这个世家门阀子弟的强项,整理军队可就不是他的能力所能控制的范围内的事情了。

一番手忙脚乱之后,在各队校尉的辅助之下,范从良这才好歹的把这五百多人的队伍给拉拢整齐了,尽管如此,时间也是耽误过多了。

急匆匆的赶到富世镇大营门前之后,范从良这才知道王佑安居然不在大营,而是在富世镇里召开公审大会。没有办法之下,范从良有只好带着一众侍从急匆匆的朝着富世镇赶去了。

其实范从良这只船队到达之后,王佑安就已经得到了消息,毕竟这么一支挺大的船队出现在自家的地盘上,如果各级情报部门没有什么反应的话,那可真就成了吃干饭的了。

只是因为范从良的船队半夜才到达,到站之后又没有人下船来,所以才没有确认他们的身份而已。不过尽管如此,其实在范从良的船队快要进入江阳郡水域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是处于王佑安军队的紧密监视之下了。

今天一早,在确认了船队身份之后,相关的情报就已经报到了富世镇大营之中,只不过因为王佑安一早就出来门,分别接到各自方面情报的司马亮、李炳和王健三个人,因为都觉得这算不上什么太过紧急的情报,加之王佑安因为忘记了的缘故,也没有特别交代过要关注范从良到来的消息,导致他们三个人也都觉得凉凉这个从成都来的过江龙也未尝不可,所以三个人都认为只要今天汇报到位就行了。

从本意上来讲,王佑安还是对范长生派来的这个发错了很是看重的,在他刚刚得到发范从良即将到的消息的时候,他还是有想到要让自己的情报部门密切关注这件事情的。

可惜,一忙起来以后,转头王佑安就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如此各种各种巧合触碰到了一起,才导致了今天这种局面的出现,也就才有了接下来那种戏剧性的一幕。

在后世,只要是有看过各种小说和戏剧的人都知道,在古代,杀人行刑的时刻,都是放在“午时三刻”的。

在钟表没有被发明出来之前,中国的时间计量,除了用日晷计时外,其他多是以漏刻计时的。

如今的一刻大致相当于后世的14.4分钟,因而如今的语言中就有“刻”的说法。(“刻”原来指的就是计时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昼夜滴完一桶,划分为一百刻)。

两个小时为一个时辰,子时是夜里十一点到凌晨一点,那么午时应该在中午的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午时三刻该在十一点44分左右。“时”和“刻”实际上是两套计时系统单位,换算比较麻烦,平均每个时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

午时三刻这个时间,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点,这个时间,太阳挂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这在王佑安现如今这个时代的人看来,是一天当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作出判决的法官、监斩的官员、行刑的刽子手等等和他被处死有关连的人员。

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可以压抑鬼魂不敢出现。这应该是习惯上“午时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当然了,这里面也许还有另一层意思。

在“午时三刻”,人的精力最为萧索,处于“伏枕”的边缘,所以此刻处决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脑袋落地的瞬间,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这样看来,选择这样的时间来处决犯人,有体谅犯人的考虑。

当然了,王佑安不需要太过在乎这些说法的,处于王佑安的位置来说,他只要做好自己装13的工作就好了,其他的事情,自然是有专业人士来处理的。

毕竟,王佑安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震慑众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王佑安连惯例的春不杀生、秋后处斩的规矩都不遵守了,还在乎什么午时三刻不午时三刻的?

现如今这个时代里,春不杀生、秋冬处斩可是被写进了律法里面了的。

在王佑安这个时代之前的历史上,有关“秋冬行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而关于刑杀与时令的论述最早见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狱讼”。

在此之后,除了秦时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之外,其他各代处决犯人都在入秋以后,这就是常说的「秋决」。

如今这个时代,由于科学文化的落后,人们不能正确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现象,认为在人类和自然界万事万物之外存在着一个能支配万物的造世主。

灾害、瘟疫、祥瑞、丰年都是上天赐予的,因而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天意。

设官、立制不仅要与天意相和谐,刑杀、赦免也不能与天意相违背。

春夏是万物滋育生长的季节,秋冬是肃杀蛰藏的季节,时人认为,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则,人间的司法也应当适应天意,顺乎四时。

西汉中期儒学春秋公羊派大师董仲舒继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创造出一套“天人感应”的迷信学说。

他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刑、罚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异,受到上天的惩罚。

从此,“秋冬行刑”遂被载入律令而制度化。

汉代法津规定,刑杀只能在秋冬进行,立春之后不得刑杀。

汉律中写的很清楚,行刑的时间只能放在农历九、十、十一、十二月。

为了震慑其他心存侥幸的势力,王佑安都决定在大年初十这个被人们认为绝不适合杀生的时间里公开处决人犯了,当然也不会特别的去在意什么午时三刻那些了。

不过,王佑安可以不在意,他底下办事的那些人可不能不在意。

既然处决的日子已经不能更改,在时刻上,该守得的规矩还是要守的。

就这样,也不好太过违背如今习俗的王佑安,也便接受了一直要到午时三刻才来处斩的安排了。

也正好,可以先行举行公审大会,顺便宣传一下自家的各项政策,一上午的时间,也是很好度过的。

日上中天,一场大戏铺垫的差不多了,这场大戏最后的高潮时分就要到来了。

一身官服穿戴齐整的王佑安,开始了今天自己最后的装13时刻。

在万众瞩目之下,只见王佑安拿了颗他以前在电视里看到过的竹签,捏在手里就要抛出:“午时三刻已到,行。。。。。。。”

这个捏竹签往外扔的戏份,也是王佑安要求添加的,现如今还没有这种程序出现,不过为了王佑安过把瘾的要求,这个戏码还是被添加了进来。

“刀下留人!”

就在王佑安马上要抛出竹签,颁布命令的时候,一阵高声的疾呼纷纷传来。

与之对应的,是一队接近百人的队伍正在冲击这王佑安的守备防线,其中还有个穿着模样都甚是飘逸的年轻男子,正冲着王佑安所在的台子急匆匆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在一边的高呼着:“刀下留人!刀下留人啊!”

面对着如此情景,王佑安一阵的目瞪口呆,手中的竹签举也不是,放也不是。

“他~妈~的刀下留人都来了!”好半响以后,王佑安才缓过神来,转而张口就开始开骂:“你们他~妈~的当这是拍戏吗?!还他~妈~的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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