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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菲斯陀梅菲·思霾客的字母实验室

“77、78……”虽然这种数字已经很少人使用了,幸好我对奇书炼金术一脉相传的数字密码还挺熟悉的,否则就看不懂这里的门牌号码了。墨汉巷是书乡市最古老的巷道,这里的屋宇大多年久失修,几乎有一半都陷进地面下了,而一个个的屋顶也歪歪扭扭,像炼金术士

头上的帽子般塌靠在废墟上。墙上长出了蓟,而厚密的草皮也蔓长到了木瓦片上,草丛里有鸟儿栖息。此处建筑物年久失修,严重向前倾颓,彼此相对的建筑物屋脊几乎都要互相碰触了。这些历史悠久的废墟似乎靠得越来越近,想仔细瞧瞧我这不速之客。尽管日正当空,在这条窄巷里我几乎都在阴影下行动。我突然觉得这里所有的建筑物都组合成了一个建筑,而我则像个偷溜进这座建筑物里的偷儿。除了昆虫的嗡嗡声和猫儿的叫声,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了。石块路面到处都有杂草迸长出来,数也数不完。偶尔可见几只瘦伶伶的老鼠忽地从马路上跑过。这里到底还有居民住吗?怪不得一般访客根本不到这里来。我觉得自己有如穿越一道隐形门来到了另一个时光,倒退了数百年,或许数千年,来到一个由衰败主宰的时代。

“127、128…”我打了个冷战,忍不住想起寇罗佛尼乌斯书中描述这

个地区和此地黑暗历史的那一章来——那一章还提到了书乡市墨汉的传说:数百年前书乡术士就住在这里,并且掌握这座城市的发展与命运。奇书炼金术是玄秘学、炼金术等在书乡市演化出的变种,而书乡术士既是科学家、大夫、江湖骗子,又是旧书商,他佃缔结了一个行会,将图书印刷术、旧书业、化学、生物学、物理学、文学与咒术、预言、星象等,和其他巫术、幻术等结成黑暗同盟,而其结果就是满满一大堆的惊悚文学书。

“204、205……”有人在这些老宅中做古怪的实验,想将印刷油墨变血、将血变成印刷油墨---总之就是种种头壳烧坏的怪点子。想来在当年书乡术士们每逢月圆之夜群聚巷弄里进行那些征《一万两千条规定》中记载的仪式,同时将各种残酷的实验加诸动物和其他生灵身上时,肯定是难以盲喻的一番景象吧。这些事情郡发生在书乡居民在天然灾害与瘟疫迫害下,不得不离开地下迷宫的时代,而这也正是文明刚刚萌芽,野蛮与律法、巫术仪典与真正的文化变替之际。

从墨汉巷有条巷道岔分出去,这便是苦海巷,第一批苦人儿便诞生于此地。在这条巷道里,有人培育飞猫——据说还培育活生生、有生命的书,当时书乡术士有种荒诞不经的疯狂想法,认为举凡可以在纸上驰骋想象力的,在真实世界里也都能创造出来。秉持这种信念,

他们拼命从事千奇百怪的实验,结果是好长一段时间,这一带都充塞着各式各样令人难以名状的怪物。

“248、249.…”’有一天(依据寇罗佛尼乌斯的描述),书乡术士突然想创造出一个用纸做成的巨人,用他守护书乡市,避免受外敌攻击,他们把无数本书煮烂,把印刷油墨和各种香草混合在一起,举行祭典,最后做出了一个以捣碎的纸、捣碎的动物和捣碎的杜尔斯嘎德墓地泥炭塑成的人偶。这个人偶是房子的三倍高。接着,他们又将他浸在印刷油墨里,让他显得更加令人敬畏。他们称这个人偶力墨汉。接着有十名书乡术士自杀,让人偶可以浸浴在自己的鲜血里。

最后,术士们把一根铁棍戳人人偶的脑袋,将他置于雷雨让他的两只脚各踏在满满一大盆水里。据说一道惊天动地的闪电串进了铁棍里,赋予墨汉生命。他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在电流窜绕下踏出水盆。书乡术士看到这种情况,都高声欢呼,把尖顶帽往空中一抛。

就在此时,这个墨汉弯下了腰,抓住其中一个术士,连皮带发吃个精光,之后便在书乡市乱闯,随手抓住尖声高叫的居民吞下肚里,还把屋顶扯个稀烂,把手伸进屋子里将所有会动的都吃个精光。

最后靠着唯一一名书乡市的勇士用火把将墨汉点燃。这个高大的人形怪物大声咆哮,周身着火,在书乡市里一路跌跌撞撞,把一座座屋宇、一条条街道烧得焰火冲天,直到他自己变成一堆灰烬颓散在地。据说这就是书乡市第一场大火的由来。

“300.301……”说不定真相是哪个旧书商慌忙之中打翻了油灯,数百年来,后世的人却拼拼凑凑幻想出这么一则令人不寒而栗的故事。

“311.312……”话又说回来,只要在这片焦黑的废墟里走上几回,哪怕是无稽之谈,我们也几乎可以清楚想象出一幕又一幕的情景来。

如果查莫宁曾经有过将印刷油墨变成血、将纸变成有生命的形体之事的话,那么应该就发生在此地,就在这座疯狂城市的心脏地带!

“322……333!”书乡市的核心地带是个介于疯狂与现实之间的世界,是一片用炼金术炼出的建筑群。

“332……333“我停下脚步,现在我终于站在我要找寻的屋宇前方了:墨汉巷333号,菲断陀梅菲?思霾客的古书店。

我感到大失所望。这座屋子很可能是我在书乡市见过的最小建筑物了一与其说这是座负有盛名的古书店,倒不如说是巫婆的住家或园圃的小屋。它就夹在两处焦黑、大约只有蝙蝠栖身的废墟之间。这座建筑唯一可取之处,在于它熬过了几百年还屹立不摇。从墨汉巷333号这栋屋子的外观看来,它肯定有数百年的历史了:桁架上的木枝就像直接长在那里,未经加工整直便直接使用——这正是书乡市早期建筑艺术的特色之一。这些木枝歪七扭八地横过屋子,木料是炭黑色的,而且已经石化了。桅梁之间堆砌着层层石块,似乎没有用灰浆,而是相互嵌合在一起—这种技术今日已经失传了。花岗岩与大理石,小卵石与凝固的熔岩、铁矿石,就连各种半宝石,黄玉与蛋白石,水晶与长石等等,所有材料都选得如此巧妙,凿砍得恰到好处,琢磨得如此精巧,而彼此又嵌合得浑然天成,没有一块石材放错地方,而且相互撑持。如果当初用了灰浆的话,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后早就脆化,而建筑物也早就倒塌了。

但时至今日,这种早期工法依旧熬过岁月岿然而立。我为自己过早下的判断感到羞愧不已,现在我更仔细观看,这座屋宇果然是艺术珍品,是三维立体的镶嵌画,就连最细微的地方都经过审慎的考虑。我发现在这些小石子之间还有更小的石子。我发现在这些小石子之间还有更小的石子,而在更小的石子之间又有更小的石子,以此类推,最小的石子只有米粒大小。而这些都是为了共度数千年岁月而结合在一起的。我不禁垂下我这颗笨脑袋,深深叹服,心想:不受岁月侵蚀的艺术就是这么完成的!真希望我能赋诗赞颂。

“没错,这栋屋子确实是个珍宝,但要等到看第二眼的时候才会发现。“一个低沉的声音如此说,吓得我从出神观察的状态中跳了出来。

门悄无声息地开了,门畔倚着一名鲨蛆。我在书乡市已经见过几名这族类,但眼前这名令人印象特别深刻。他体态显得相当滑稽,身上长有七对细瘦的臂膀,看不到颈子,头和身体直接相连,外加一口鲨鱼牙。尽管头上戴着养蜂者的帽子,整体看起来还是古怪极了。

“敝姓思霾客,菲斯陀梅菲?思霾窖。您对书乡市早期建筑有兴趣?

“其实不是。”我有点慌张地回答,一边急着想掏出那张名片。

“哈粪拾豆先生给了我您的地址……”

“啊,好个克劳敌欧!您是来找古书的啰?”

“其实也不是。我有一份手稿,是……”

“您想鉴定?”

“正是。”

“太好了,这个调剂来得正好。我甚至闷得开始清理起蜂箱来了,生活实在太无聊了。

您请进吧!”

思霾客退回屋子里,我也边鞠躬致意边跟着进去,自我介绍说:“传说雕龙戏尔得衮斯特。”

“幸会幸会。您来自诗龙堡吧?我热爱诗龙的诗作,请跟我到实验室。”

这名鲨蛆扭动着身体向前行,我跟在他身后,穿过一条短而阴暗的通道。

“您可别上了我这顶帽子的当,”他话锋颇健,说:“我实在称不上是养蜂者,这只是我的嗜好。万一这些蜜蜂无法生产蜂蜜产品,它们就会被烤来吃或是淹浸在蜂蜜里。您是否觉得这实在太没心肝了?“

“没有。“我边说边用舌头舔过上颚,那里有个地方还带着轻微的灼痛。

“花了那么大工夫就为了在春天酿出一坛蜂蜜实在太可笑了。我之所以戴这种帽子,只是因为我觉得好看。”思霾客从喉头里发出一阵笑声。

走道尽头是一片用细绳串起铅字做成的帘子,思霾客壮硕的身躯破帘而入,我则跟随在后。

这一天,我第三次闯进了另一个世界:首先悬积尘满布、散发霉味的巫魔女古书店,接着是书乡市历史的核心,现在我则被引领进了一一个全力为文字与文字研究献身的世界!这是个六角形的房间,屋顶尖尖拱起,虽有一扇大窗,却被一幅红色天鹅绒布帘遮住,其余五面墙是一个又一个的架子。架子上,是一堆又一堆大小、颜色五花八门的纸张;试管和瓶子、各种盛放着液体或粉末的容器;数百支排列整齐、插在小小木台座上的鹅毛笔;仔细收在玲珑的珠母匣里的金属笔尖,还有各色墨水:黑、蓝、红、绿、紫、黄、褐,甚至金色和银色,所有想得到的颜色莫不齐备。另外还有印章、印台、封蜡、大小不等的放大镜、显微镜、许多我从来没见过的化学仪器等等,所有这些物品都沭浴在架子上闪动跳跃、散发温暖光线的烛光里。

“我把这里叫作字母实验室,”他不无自豪地说,“我的工作是研究文字。”

这里最让我惊讶的是空间的大小。从外面看起来,这栋屋子小得可怜,令我无法相信里面居然容纳得下这么宽敞的实验室;而当我拼命想记住这个不凡场所的各个细部时,内心对书乡市古老的建筑艺术就越发叹服不已。

四处都是文字:天鹅绒窗帘上面印着查莫宁字母;架子与架子间挂着印有不同文字的眼科挂图、裱框起来的各种资格认证书、随手涂写过的石板;墙上钉着一张张小小的记事卡。屋中一角随意摆着一张供站着工作用的超大斜面桌,上头满堆着手稿、墨水瓶和放大铳。另外还有大小齐备的印剧字母,有的以木头铣成,有的以铅灌铸,都散布在各处的小桌上。装在瓶里的印刷油墨上头都一一注明年代、成分如何,简直就像对待昂贵的美酒。天花板上垂下结有不同绳文的绳索,绳索上还摆荡着雕有象形文字的小石膏板。偶尔还有些古怪的机械设备,这些玩意儿的来历和目的我却一无知晓。这里的地面铺了上头刻有精致字母图案的灰色大理石片,里面有德鲁伊文、巫魔女花体字、古拿帝夫托分文、古查莫宁文等。

地板中央有扇关闭的大活门——这是否就是通往地下迷宫的入口呢?在某个角落摆着一口装满书的小箱子,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在这屋子里看得到的书,

就古书店而畜委实不够丰富——不知是否另有藏书室。

“还有一间小厨房和一间卧室,不过我通常都待在这里。”思霾客说,仿佛能看透我的心思。没有藏书室?那他的书到底在哪里?

直到此时,我才注意到放有苦人儿的架子。那里摆着留个这种小小的人造生物,他们各自在瓶子里发出喧闹声,还边敲打着玻璃。

“我用苦人儿测试作品的音律特质。”思霾客说,“我念诗跟散文给他们听,当然他们连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对音调反应却非常敏锐。听到拙劣的抒情诗时,他们身子就会和痛苦时一样蜷缩起来;听到了好诗,就会开始唱歌;如果是哀伤的作品,他们也能从音韵上分辨出来,并且开始哭泣。”

我们在其中一部怪里怪气的机器前止步。这部机器外表像颗木球,又像是个地球仪,只是上头没有显示地貌,却雕有查莫宁的字母系统。从外观看起来,这部机器显然可以用踏板让它旋转。

思霾客哈哈大笑说:“这是小说自动书写机,一度有人相信这种仪器真的能以机械手法创造出文学作品来——真是书乡术士典型的异想天开。这颗球里面装有铅做的音节,一旦摇起操纵杆,这些音节就会从下面滚出来排成—列。当然啦,这种方法出现的往往只是‘皮根冬祖福利格峰左纳特图他哈露布拉兹’这一类可笑的句子,比查莫宁嘎嘎诗派的音响诗还糟糕!不过,我就是抗拒不了这种没啥用处的玩意儿,前面那个是奇书炼金术的灵感电池,这个则是创意冷藏库。”说着,思霾客指了指另外两个古里古怪的东西。

“会把这种玩意儿当作是科技创新的时代,肯定是个天真的时代。那些硬加到这个年代的各种关于黑暗的祭仪啦、献祭啦等等传说全都是胡扯,那些人不过是把弄着字母和印刷油墨的孩童罢了,真要和我们现代的文学产业比较的话……”思霾客翻了翻白眼。

我点头表示同意。

“问到我的意见的话,”思霾客说,“我倒觉得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要比当时更加黑暗。’’

我答道:“至少当时绝对没有被收买的评论家。“

“正是!”思霾客附和道,“我想,我们两个说的是同一种语言。”

我指了指那扇活门。

“这就是…’’我问。

“没错,就是这个。“思霾客说,“这是我进入地下迷官的私家通道,

往地下世界的阶梯。呼呼呼……”他说着,那十四条手臂也跟着摆动。

“这就是寇罗佛尼乌斯进去……”

“没错,正是。”思霾客再度打断我迟疑不决的问题说,“寇罗佛尼乌斯?就是从这里进去寻找影皇的。“接着,他的脸色转为凝

重,叹了口气说:“即使已经过了五年,我一直还抱着希望,希望有一天他能回来。”,

我说:“我看过他的书,从此以后,我就常常思考真实与虚幻到底在哪里混合难辨。“

这时,思霾客的身躯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之前那蛆身显得柔软又脆弱,现在却往内缩紧,同时往上蹿高,他的目光变得严峻又锐利,而他的手掌也团成了许多拳头。

“寇罗佛尼乌斯所写的是不容置疑的!”他从上方往下对着我发出怒吼,架子上的试管也都响起了叮叮当当声。他高声说道:“他是个大英雄!他是个大英雄和探险家,没必要胡编自己的冒险经历,所有这一切都是他亲身经历过,也付出了沉重代价的。”

思霾客的怒吼让实验室里的苦人儿颤抖了起来,其中几个还哭了起来。他这蓦然间改变的外表真令人骇然,我身子忍不住后退。思霾客发现了,马上改变态度,很快就缩回原来的大小,压低声音说活。”

“请见谅,”这名笔迹鉴识专家说,“这一直是个容易激怒我的话题,毕竟寇罗佛尼乌斯是我的好友。”

我拼命想找出可以俏悄转移话题的办法。

“您相信真有影皇存在吗?”我问。

思霾客思索了一下说:“这个问法不对。”接着他低声说:“在书乡市住得比较久的居民,没有谁会怀疑他的存在。在寂静的夜晚,我就好几次听到过他的咆哮声。我觉得更有意思的问题是:他到底是善是恶?寇罗佛尼乌斯认为他很善良,其他人却认为他就是死于影皇之手的。“

“那您的看法呢?”

“在地底世界里有上百万种可能会让他失踪的危险——那里有能长到一匹马那么大的蜘蛛,有哈劈雷、恐怖书灵、逞凶斗狠的猎书徒,还有许多其他天晓得是什么的残酷生物,何以偏偏就认定是影皇让寇罗佛尼乌斯失踪的?’哼,真要猜的话,永远都猜不完。“

“您知道恐怖书灵这个名称怎么来的吗?”我问道,“他们真的那么恐怖吗?”

“这名称,是猎书徒取的,因为书灵天不怕地不怕,就连最毒书都敢吃。据说附近找不到活生生可以吃的东西时,他们就吃书。”思霾客笑着说,“在猎书徒看来,一本珍贵的书被吃掉要比一个活物被吞下肚更可怕。“

“看来他们似乎另有自己的规矩。”

“猎书徒是非常危险的,在他们面前您务必要留意!基于工作需求,我偶尔会和他们合作,但我总是尽可能把这种接触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每次和某个猎书徒交过手之后,我总觉得如获新生,因为我又捡回了一条命。”

“我们是否可以办正事了?”我问。

思霾客笑了笑,说:“您是不是有工作要给我做?要不要先喝杯茶或来个蜂饼?”

“谢谢,不用,”我急着婉谢道,“这样太劳您费心招待了。我来是想找出一份手稿的作者,应该就在这里。”我想从斗篷里摸出那份手稿,一时之间却找不到。经历过在巫魔女书屋的一番激烈争吵后,我不知把稿子塞到哪个口袋里去了。

我好不容易找到了,取出那份稿子时,思霾客说:“那么,咱们就看看吧。”他边咕哝着,边抓住了那件作品,在右眼夹上一片厚厚的单眼放大镜,翻开了稿纸。

“恩。。。。”他说,“纸是欧伯霍兹纸作坊的纸,两百克重的格拉孙地区高级手工纸,裁切不平整,用的可能是太过老旧的556型或557型。高酸度。”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耐烦地说,“重要的是内容。”

我很想知道他的反应会怎样。只要他对文学稍有了解,一定会相当激动的。

菲斯陀梅菲?思霾客把那封信拿到放大镜前,才看了一句,他那肿胀的身躯似乎被一道闪电击中,猛然直起身,并且开始颤抖。激动引起的小小波动流经他大团大团的脂肪,他发出一声呼喊,那种高亢的尖啸声还伴随着另一种低沉的轰隆声,大约只有鲨蛆才发得出来。接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默然无语地往下看了一段时间,接着猛然大声嘶吼一笑不可抑。这阵笑声非常悠长,使得他那肥胖的躯干像个装满水的皮袋子般晃过来甩过去。接着他情绪恢复,啧啧称奇又上气不接下气,傻乎乎地呆笑又不断低声表示赞同,而这些反应又因无声的激动而中断。

我忍不住微笑了起来。这封信在我和奇必测身上引发的种种情绪反应,在思霾客身上也都看得到。看来这个胖子对文学多少有点了解,也挺有幽默感的。

最后这名笔迹鉴识专家陷入了麻木的冥想之中,对他而言,我似乎根本不存在。他目光呆滞,有好几分钟一动也不动,接着他放下手中的稿子,仿佛从一场深沉的睡梦中苏醒。。I._

“老天,”他泪眼盈眶,望着我说,“实在太棒了,这是天才才写得出的作品。”

“怎么样?”我焦急地问,“您认得这名作者吗?或者您能给我一点指示?”

“事情不是这么办的。”思霾客带着微笑说,一边准备好好鉴定这份稿子,这次用的是大型放大镜,“首先我必须先做音节分析,接着需要进行笔迹学的平行四边形演算,而风格度量也不可或缺。另外我还必须依据字母数目计算出譬喻密度,在字母学显微镜底下进行书法学上的测定,还得用苦人儿进行声响测试,分析纸上的皮屑”——总之,就是这么个大工程。这需要……至少需要一整个晚上。这么说好了,如果您现在把稿子留在这里,那么明天中午我就可以提供比较多的信息了。也许还不知道作者的姓名,不过可以得知几个特征,比如他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写下这篇作品时他年纪多大、他来自查莫宁哪个地区、体重、个性特征、脾气、哪些作家对他产生影响、他用哪种墨水写作、这墨水又来自何方等等。而如果他在完成这篇作品后成为著名作家,就可以推断出他的姓名了。不过这需要多一点时间,我得在笔迹数据图书馆比对。您会在书乡市待上一阵子吧?”。j

“这要看您的鉴定费用多少。“

思霾客笑了笑说:“别担心,这不收费。”

“这可不成。”

“啊,您知道吗?我做的基本上都是免费的工作,我的钱是靠古书买卖赚来的。”

这一点我倒忘了。不过,他指的是怎样的古书呢?是角落那个箱子里的吗?

“我现在就可以确定的是,”思霾客说,“我们现在遇到的是非常珍贵的作品,至于有多珍贵,这还有待研究。您务必要提防,不可向他人提起这件事。书乡市这里多的是可疑分子,就连没有作者签过名的再版书,都有因它在雾夜里被匕首刺死呢。

“您希望这份稿子留在这里?”

“如果您想早日知道结果的话—是的。如果您希望另请高明的话……”说着,他把稿子递给我,“我可以推荐几名杰出的同行给您。”

“不用,不用,”我赶紧婉谢道,“不过,就请在您这里放一个晚上吧,我很急。”

“不必,不必,我羞愧地管道,“我信任您。”

“不行,这是一定要的,我是书乡市笔迹鉴定协会的会员,这里每件事都必须照规矩来。他写了一份收条给我。

“好,”他说,“工作谈完了——现在来点调剂。您想不想看看我的收藏?”

“乐意之至。”我如此答道。他指的是什么收藏,是苦人儿的收藏吗?

“请便!请不要客气,或许您还会找到宝呢。”

或许他只是想暗示我该买本书答谢他为我花的工夫吧!也许我真的可以找到一本能让我假装很热爱的书。我朝箱子走过去,屈膝跪下,拿出一部厚敦敦的书——我差点失手让书滑落下去——这可是《血腥书》哪!

思霾客装作没看到我的样子,专心用很有分量的镇纸把每一页稿纸抹平,一边喃喃自语。

我望着这本《血腥书》。太不可思议了,果真是这本据说以恶魔鲜血写成的作品,而且是以大鼠蝠的翼膜做封面的版本.这可是金榜上众所觊觎的珍本呀!这是孤本,是值得博物馆珍藏的善本书呀。这本书的价值不止抵得上一栋房屋,根本就是价值连城!

思霾客微微一笑说:“您请翻开看看。“

我双手颤抖地翻开这本书,目光滑落到下列这句话:“巫婆总是站在桦木之间。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这是为什么,但这寥寥几个字却令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敬畏,额头上也开始冒起冷汗。

我合起书摆到一边。

“很有意思……”我说,声音颤抖。

“恶魔信仰可不是每个人都爱的。”思霾客说,“我自己也觉得太黑暗了。我自己也不看里面的内容,只是拥有这本书。您请再慢慢找吧或许您会找到合适的书。“

我从箱子里拿出另一本,看到书名时,身子又是一震——这是凯诺玛茨的的克兰图伯爵的《海妖塞壬的沉默》,而且还是首印本签名版。老实说,这本书不过是通俗的言情小说,但这个版本却不得了!这是克兰图伯爵唯一一本卖得不好的书,而这本书的首印本除了仅存这一册之外,其余都被捣烂了。后来克兰图伯爵大获成功,于是《海妖塞壬的沉默》的身价也直冲上天,于是自然又再加印。但这本由托思乐绘制插画的首印本也变得价值不菲了。我鼓起勇气翻皮想看价钱。价钱果真在里面,就在纸角边用铅笔写上小小的数字。一看到那个天文数字我头就晕了,赶紧小心翼翼地把书摆放在一旁。

“对这种言情小说没兴趣吗?”思霾客说,“不过,这其实比较适合青涩的年岁。再看看别的书吧!|”

我从箱子里拿出另一本书。

“居然是《太阳编年史》”我几乎快喘不过气了,“这可是最最珍贵的书呢!”

思霾客微微一笑,说:“哼,原因不过是这本书的油墨里混合了磨碎的月蚀钻粉尘,文学价值乏善可陈,不过里面每个字母都像烛光搬闪烁得好美。”

“我想,这里应该没有我的荷包付得起的。”我边说边直起身,这样的宝藏我在别处还未曾见过。”

“您说得没错。竹思霾客说,“我只是想开个小玩笑,炫耀一下,这是我这孤独的职业生涯中小小的乐趣。继续翻的话,您还会看到七本名列金榜上的书,而且是位在榜单上最高处的。”

“听人家推荐说,您的收藏相当值得一看,看来此言不假。”

“哈,”思霾客说,“有人在大厅里塞满了成千上万本书,忙着应付大群大群的买家。我呢,我宁愿独自工作。我追求的是专精,说得明确一点,我的店是书乡市最高度专业化的古书店。现在您应该了解,鉴定这件事我为什么可以分文不收了吧?”说着,他就陪我往外走。

我再度来到马路上,这时思霾客说:“容我再给您一个建议,一个真正的好主意。”

“乐意之至。”

“想消磨时间的话,今天晚上您不妨到这里。“说着,他就把一张

传单递到我手上。

敬邀

“从太初之音到牡门市眼科医师乐”

于书乡市贝壳舞台聆赏历史悠久的长号喇叭演奏来自雾乡的长号喇叭乐团亲临演出,

菲斯陀梅菲?思霾客赞助。

日落后欢迎莅临市立公园聆赏。

免费入场!

敬请携带保暖的圈巾!

“请问这是……”我问思霾客,“音乐演奏吗?

这么说并不贴切,这要比单纯的音乐演出更加精彩。请相信我,您会获得至高无上的满足,活动绝对精彩,不是为观光客准备的。

老实说,今天晚上我本来想去参加一场文学活动的。炉柴时光一您也知道的,您也知道的。”

“啊啊啊哈,炉柴时光!”思霾客摆摆手,说,“在书乡市哪天没有炉柴时光?雾乡长号喇叭乐团的演奏可就不是每天都听得到的,可是一件大事哪。不过我是不会劝您的—一说不定您会对长号喇叭的音乐过敏呢。”

我自己也不清楚,这种音乐我还没听过呢。”

“那么无论如何您都该去一趟,这是场音响的大历险,我很希望能亲自参加,思霾客叹了口气,接着说,“只是今天晚上……”他唉声叹气地敲了敲手上的稿子。

我向他告别,说:“再见,明天中午我再过来。。“

“好,到时候见!”思霾客再次朝我挥了挥手,接着便轻轻把门带上。

我离开了书乡市的核心地带,重新回到比较热闹的地区(这次我特意绕了一大固避开毒舌巷和“被遗忘的作家坟场竹)后才后才发现墨汉巷有如螺旋,将思霾客屋宇所在的书乡市地理中心环绕了好几圈。

看来,思霾客的屋宇应该是书乡市最古老的建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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