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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世情评弹(1)

好人、坏人、导向及其他

《平凉日报》2007年3月29日发表雷小宁同志的文章《谁来保护好心人》,其中讲到一个小故事。读后,似觉意犹未尽,心中块垒,不吐不快。为了能更明了地说明问题,不妨将这则小故事摘录如下:

三个鬼魂被押到阴曹地府,他们生前分别是妓女、小偷和医生。

阎王先问妓女在阳世是干什么的,妓女回答:“我专门收容一些无家可归的男子,让他们也能享受夫妻生活的乐趣。”阎王颔首:“善哉,应该得到好报。”遂命令判官把她降生到富贵人家。

轮到小偷了,他也从容应对道:“回阎王爷,我在阳世专门替别人拿东西,有的人口袋太重,自己拿不动,我就替他分些来;有的人东西没藏好,我也捡回来;有的人家里贵重东西太多,我怕他失火,就替他们把东西转移到我家,好好保藏起来。”阎王听后高兴地说:“你做得很好嘛,这叫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理当增寿三纪,享年百岁。”

医生在一旁忍不住开口道:“阎王爷你被骗了,他们在阳世做的都是害人的事阎王大怒,一拍惊堂木:“谁骗得了我,我问你答,扯别人干啥?你是干什么的?”

医生理直气壮地说:“我才是真正的好人,我治病救人,把快死的人都精心治好……“住嘴,难怪我派小鬼抓不到人,原来是你在和我作对。来人,将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故事当有续篇。

为了避免职业群体集体误解,使个体虚拟形象不至于上升为职业代表,从而步入一种良性的话语环境,在此特申明,可能产生复数歧义和职业标签的“妓女”、“小偷”、“医生”,均为不确定的虚拟对象,与职业无关。

先看妓女。因为阎王爷的赞扬和肯定,这个在阳世名声很坏的人却得到了投胎富贵人家的结果,结果为正数。这使妓女尝到了说假话的甜头,同时从阎王那里获取了当妓女的合法性。于是,妓女投胎富贵人家后,不但不痛改前非,相反,却重操旧业,甚至变本加厉。不出几年,被富贵人家逐出家门,断绝家庭关系,彻底流落于烟花巷。人们虽痛恨妓女改变了世风,但有阎王这把保护伞,只好眼睁睁看着人间妓女大行其道,妓风日甚矣!

次看小偷。因阎王下令加寿,小偷再续阳寿至一百年,其结果同样为正数。这使小偷在享岁期间,仍干着替别人“当保管”的营生,一改过去昼伏夜出为昼夜兼程,小动作多了,被发现和抓住的概率上升。及至寿终,来到地府,见过阎王,如此这般汇报,阎王念其功德尤隆,大喜之下,再续阳寿。于是小偷得以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即使人们恨之入骨,但因有阎王的赞美和首肯,作为人又如之奈何?

再看医生。这样一位救死扶伤的好人,因阎王的否定,只好来到十八层地狱,不用说,其结果为负数。医生来到地狱,被先他到此的众人团团围定。其中有一哲人,也因在阳世对人大讲生死之道,得罪了阎王,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下面是哲人和医生之间的一段对话:

“你在阳间干的是救死扶伤的事,为何也难逃地狱之苦?”

“谁说不是?我无非说了实话,谁知阎王爷好的不是这个,而是妓女、小偷之流说假话干坏事者。”

“那你有没有认真想过,阎王为什么要罚你下地狱?”

“我百思不得其解,还望前辈赐教。”

“你错就错在没有和阎王站在一条道上。他干的是销魂的事业,让更多的人倒伏在他的脚下,使他的冥国不断壮大,这是他的价值追求。而你干的却是还魂的事业,正好和他唱了对台戏。你在执业的过程中,让许多在阎王看来已入他利益之门的人又回去了,这不是明摆着挡了他的道吗?你不但阻止了阎王意志力的表达,而且破坏了阎王赖以生存和壮大的生态规则,使他的利益无法获得最大化。你和阎主矛盾的实质,可以用两个字来表达。”

“哪两个字?”

“利益!”

“我似乎有点懂了。但我仍不解的是,阎王为什么对妓女和小偷要大加肯定呢?”

“因为妓女和小偷的营生不会对他遵循的生态规则形成破坏,更不会触及他的利益,一切不对其利益构成威胁的人和事都是可以大加表扬和赞赏的。更何况,妓女和小偷越是卖力,越有可能使更多的人减去阳寿,以尽快投入阎王的膝下,这就是间接策应了阎王的事业,等于使阎王变相获得了利益。你能说阎王不高兴吗?说到底,还是利益使然。”

“那么,请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无非是四条:或者身死道德亦死,或者身死道德不死,或者身不死而道德死,或者身不死道德亦不死。而要做到身与道德皆不死,也就是说,既坚持你的职业操守,讲求职业道德,又不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只有让阎王站在你的道上,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样的话,阎王就不成其为阎王了。那么,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阎王死。这更是无稽之谈。看来,身与道德皆不死这一条你无论如何是做不到了。现在,摆在你面前的有三条路可选:要么,你什么也不做,就这样在十八层地狱,永不翻身,做到身死道德亦死。要么,你坚持你的职业道德,继续救死扶伤,但你永远无法走出地狱之门,身虽死,而道德犹存。要么,你放弃心中的道德,说假、做假,按阎王的规则办事,心虽死,然身犹存。”

听了哲人的话,医生默然不语。

起初,医生的良知还让医生坚守着职业道德,在十八层地狱,为终日不见阳光而百病丛生的众好人疗疾治病,但大家因十八层地狱的苦难生活,终日以泪洗面。

想起因做好人、干好事而堕人如此黑暗的世界,痛定思痛,不免对自己坚守着的道德发生怀疑,对道德卫士的纯洁性产生动摇,对自己在阳间的所作所为渐生悔意,逐步站在道德卫士的对立面。久而久之,众好人不再需要医生的服务,并开始对救死扶伤的医生大打出手,企图让他同样放弃道德底线。面对众人精神的、肉体的折磨,随着时间的推移,医生由起初难逾道德心理关,到后来不再坚持,再到逐渐滑向众人一边,心甘情愿颓变为道德的忠实破坏者。于是,大家集体道德失语!这时,医生及十八层地狱的众狱友,因为道德水准和行为完全符合阎王的评判标准,某日,被阎王调出十八层地狱,并允许投胎回到人间。投胎后的医生,因十八层地狱的沉痛记忆,不再做救死扶伤的工作,而变为一个制假、贩假、说假、毫无道德和良知的人。

小结:妓女和小偷,缘于阎王的导因,痛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机会,无法摘去头上“光彩夺目”的光环。而医生,同样缘于阎王的导因,虽然从十八层地狱中解放了出来,获得了重生的机会,但却不再有道德底线。他们都成了道德沦丧的积极实践者和推动者。

至此,妓女、小偷、医生不幸集体道德缺失。

因为,阎王掌控着话语权,合法伤害权,乃至生死权!

这就是导向的力量和作用!

2007.04.03

掌权当有畏

某日读书,见两则记宋太祖的史料。其一曰,据史载:某日,(太祖)后苑挟弓弹雀,有臣僚叩殿称有急事,上急出见之。及闻所奏,乃常事。太祖曰:“此事何急?”对曰:“亦急于弹雀。”上怒,以钺斧柄撞口,两齿坠焉。徐伏地取齿怀中,上怒曰:“汝将此齿去讼我耶?”对曰:“臣岂敢讼陛下,自有史官书之。”上怒解,赐金帛慰劳而去。

其一曰,宋太祖一日罢朝,俯首不言,久之,内侍王继恩问故。上曰:“早来前殿指挥一事,偶有误失,史官必书之,故不乐也。”(陈继儒《读书镜》)

上面两则小故事,体积不大,容量不小。余不才,虽不能深谙其中全部蕴味,但至少读懂了一条:位及人主者,亦不能高高在上,为所欲为,必有其惮之、忌之者。一句话,掌权有畏。

想那北宋男一号宋太祖匡胤,自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以来,位及至尊,奉天承运,嬉笑怒骂,皆成法律。上至当朝宰相,下至黎民百姓,无不惮其皇威,惧其极权。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朝要臣亡,臣绝不活夕……要人脑袋,犹探囊取物,去人前途,只在弹指一挥间。概而言之,皇帝者,欲之所至,必致其意;意之所至,必致其言;言之所至,必致其行;行之所至,天下莫可挡焉。有人会问:依尔之言,皇帝岂不是言即法律,行即法律,当如是,区区百姓,岂不是把吃饭的家当挂在刀刃上耶?非也!君不见,即使尊如宋太祖者不也有畏吗?所畏者,讼也;所畏者,史也。讼者,封建的诉讼,岂不是为皇帝、皇权服务的?岂不是皇帝怎么说,判官怎么判?但宋太祖之所以有畏,并非判官可判其罪,可判其死,而是畏伤其面,进而毁其誉,传之四海,难服天下众生。说到底,畏民也。

史者,书记皇帝言行,昭彰皇帝美德,传之后世,以为楷模。按说宋史官,吃皇家饭,拿皇家俸,享皇家福,不利于皇帝的话不说,不利于皇帝的事不记,才对得起皇帝的知遇之恩,供俸之情。然宋史官愣是不知天高地厚,胆敢把皇帝不便面世的言行、失误记录在案,搞得皇帝闷闷不乐,以至于被我们这些身处自由、民主、讲民权、谋民利时代的小人物看到,试问史官,意欲何为?正是这位“史官必书之”

之史官,秉承先辈正气,磨砺先辈史笔,坚守职业道德,把一个工作当中有失误,失误之后有畏忌,有血有肉、真真实实的宋太祖形象呈献给了后世,弹雀贪玩,不接受臣下顶撞,居然拿武器撞臣口,致臣下牙齿脱落;指挥失误,因怕史官必书之而不乐的宋太祖形象,跃然纸上。然而,瑕不掩瑜,对宋太祖其人其品暂且不论,仅就这两则小故事所反映的后世读到的宋太祖,其形象不仅丝毫未损,相反,倒生出几分可爱,几分平易。毕竟,缺点错误也不是什么好事,怕传之后世也是人之常情。宋太祖畏史官,并非畏史官其人,而是畏史官手中的笔,案上的卷,卷中的文,文传后世。说到底,畏后也。

史为镜鉴。读史可以知兴替。由封建帝王想到人民公仆,也就在所难免。要怪就怪我们的公仆吧,因为有些公仆的所作所为,不要说拿宗旨、拿党章、拿纪律来衡量,就是拿为人的起码标准、拿服务的起码要求、拿公仆的起码规范来衡量都有距离。倒是损民的胆量、利己的勇气与无拘无束、无所畏惧、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之间成了零距离。一代封建帝王,尚且能做到畏民畏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仆,难道不如封建官僚?

说有些公仆无拘无束、无所畏惧、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也不全对。其实,他们也有“畏”,只是所畏者,非民,非后,非口碑,而是畏上,畏权,畏利,以及由此派生出的畏称谓、畏座位、畏座次、畏坐骑、畏房子,甚至畏桌签……之所以有畏,盖因上可以升其官、辍其位,权可以谋其位、辍其利,利可以谋其事、富其财,而称谓、座位、座次、坐骑、房子以及桌签等等,无一不是权力的象征、尊贵的代表、面子的体现。面对它们,也就时时怀揣敬畏之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而民,对其位之上升丝毫无助,对其位之下辍丝毫无用,对其利之增加丝毫无益,对其利之减少丝毫无法,既不能加称谓,稳座位、提座次、换坐骑、换房子,更不能给权力、予尊贵、光颜面,所为者无非饭罢茶余,街谈巷议,大不了“政声人去后”。小小百姓,何畏之有?

然综观历史,大凡把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为百姓谋福利者,即使得罪上峰,或贬官远任,或充军流放,或罢官下课,或抄家籍没,或杀头株连,或挖坟鞭尸,纵然一时无法正名,但百姓心中自有一天平,自有一明镜,百姓会永远记住他们,口口相传,流芳千古。口碑足以作证,民心足以作证。如此说来,真正的史,不在上不上史书,如何上史书,而在民口!在民意!在民心!

掌权当有畏!

2007.02.09

帽与头

小时候,头不是被修理成“光光头”,就是被修理成四周剃光只留脑门处一撮头发的“茶壶盖”。除了夏天可以不戴帽子外,其他大多数时间都要在头上扣一顶帽子。帽子的式样五花八门,最常见的是带沿的一种大众帽,颜色有灰色、蓝色等。

另有一种称为军帽的,当然不可能是真正的军帽,黄颜色,常不可得。后来才有了鸭舌帽等在当时可算做款式较为新潮的帽子。但不管戴哪种帽子,头和帽子是相称的,头需要一顶帽子,既可取暖,又可护头,不至于灰尘等杂物飘落其上。帽子生产出来,就是为头服务的,因而对于帽子来说,需要一个合适的头那也算做职能使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些地方,曾经有一段时间,戴不戴帽子表明了一种态度,即是否融入社会、适应世俗环境的一种态度。按理说,自己的头戴不戴帽子、戴什么帽子应该完全由自己做主,与环境、与世俗及他人有什么相干?理是这个理,但实际上,这戴不戴帽子还真大有说法。因为周围都是帽子,都是帽檐,而你却顶着个光头或让长长的头发暴露于外,在他人眼里,就是不合群,就是另类,就是“耍二”。你看,处在这种环境里你不戴帽子,是讲不过去的。

后来,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环境变了,观念新了,这戴不戴帽子就从一个侧面彰显出了个性。不但青年人不再戴帽子,让修剪得很新式的头张扬出来,什么中分头、三七开、二八开、大背头、板寸头、小平头等等,不一而足。就连上了年纪的老人,也不大愿意戴帽子了。只有乡下老人戴顶帽子可能还保持着帽子原始的功能,即单纯为了实用,也可能是一种习惯。一大早起来,抓起帽子扣在头上,操起农具就去出工,日久成习。城里的老人就不同,即使要戴帽子,那也绝不仅仅是为了单纯取暖的需要,而更多时候是一种修饰,一种示美,一种整体上的配套、协调与和谐。比如,一顶礼帽或一顶瓜皮帽,再配一副时兴的眼镜,外加一副手杖,就显得别致和优雅。我常想,那些生产大众帽的厂家,恐怕从此要倒闭或转产,不然,失去市场,他们拿什么来生存?

接触到社会,知道了一些机关游戏规则,就懂了帽子的另外一种含义。帽子,不再是一种实物的个体或群体存在。它的功能,也早已不是小时候所理解的那种单纯为了或取暖或习惯或示美,而是一种象征,是和人的身份、地位、才能相衔接、相匹配的,是和一些社会称谓相一致的。比如司长、局长、处长、科长、教授、董事长、总经理等等。这些称谓,人们就叫它“帽子”。这也许是从中国传统的历史文化中传承下来的,君不见古装电视剧、传统戏里的角色,但凡是一个有地位、有身份的角儿,都会戴一顶不同凡响的帽子,且根据帽子的成色、帽翅的方圆可以判断人物的官位、性格以及忠奸等等。如包公、晋信书戴的帽子就大有区别,很有讲究。

难怪乎,私下里就有人互相戏言:“最近有没有换帽子?”“昨天开会了,阁下有没有戴上新的帽子?”于是,戴上帽子就是一种荣耀,一种气派,周身仿佛充满了精气神,身体也就硬朗了,说话的底气也就足了,脸上的颜色也就光鲜了,饭量、酒量也就大为增加,这方面的应酬也就在所难免,“酒醉风落帽,醒后星满天”

的机会也就理所当然地多了起来。那么,没有帽子者见了有帽子者,就毕恭毕敬,就相见恨晚,就大献殷勤。看到周围都是戴帽子的,心里就生气上火,就想尽快弄顶帽子,把自己也融于这个世俗的环境当中去。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世人还是戴一顶帽子暖和、保险。即使是工作有失误,一不留神犯了错误或者不小心有了罪责,大不了把头上的帽子抹掉了事,对其身家又奈若何?这等说来,帽子者,作为一种象征,当然是虚的,但它又绝对是实的。它实得有形,实得有价,实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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