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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作为打火机的枪(1)

告诉你吧,我老早就有这把枪了,当然不是真的,真的那还得了。它一直躺在抽屉里不动,我喜欢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上它一眼,抽屉抽开了一点,这一点就恰恰看到它的全身,猛看过去很像一根褐色的棍子,如果打开窗帘把外面的灯光邀进来,你就完全可以看到它的颜色了,黄黄的,它发出的光亮的亮度很好地说明了我手掌和它亲近的程度。它平躺在我的手掌里不会动弹,它身上的纹饰我的肌肤完全能感觉出来。例如,在它肩膀的位置上有一只鸽子,翅膀正竖着,嘴里衔着一枚橄榄枝。开始的时候我是不大在意的,你知道,日子长了,我的目光就掌握了它们。只要拥有时间,这不会很难的。要它倚在我的虎口里也很容易,轻轻地把手掌一翻,在这档儿,我的食指伸了进去,准准地扣住扳机,只要稍微用一点力,枪口就会冒出火来。把食指伸直,把其他手指松开,它就会像挂在指头上了,它这个时候动荡起来,把它逗得绕着食指转,要有多快就有多快。要它绕着指头转个一大圈,一停下就握住并且来个开枪的姿势,说实在话,你不来个几十次根本就不行,不信你试试看。

“维多利亚,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就是我对这一支作为打火机的枪的命名。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说真的,我也说不清楚,“维多利亚”就是“维多利亚”,样样东西不一定都能找出个所以然来。“维多利亚”的这一面,也就是朝外的一面,上面有一个骷髅头端放在两把尖刀上。这个图案的背面,就是那只口衔橄榄枝的鸽子,它们所具有的线条微微突出来,颜色也是黄黄的。但,我们知道,鸽子是白色的,骷髅骨也是白色的,尖刀也是白色的,在阳光下它们都会发出雪白色的光,橄榄枝是绿色的,那是它们本身的色泽。现在是黄铜色,表明它是一把枪形的打火机而已。我想,这两个图案一正一反,形成一个悖论。在往枪口去的路上,横着一枝玫瑰,正反各表一枝。它的枪口无疑是很坚硬的,一个指头可以钻进去,但,我从来就没有这样做过,因为在枪口的里面有一个打火装置,一扣扳机,无疑枪口就有火冒出来。告诉你吧,那蓝蓝的火焰才好看呢。倘若我用枪就抵着我自己的脑袋瓜,扣发的火烧着皮肉,带着一阵肉香,大概还会冒出烟来,一点也不会痛,一直到枪口发红枪身发烫,肉香慢慢地变成一股焦味,用手把成了灰的皮肉掸掉,自然就会看见颅骨,也是白白的,像贴在太阳穴上一小块膏药。这仅仅是我的一点想象而已。

我不知道我还有什么话要说,我已经好久不出门了。我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待在我的几平方米的屋子里,与从属于我的一切在一起,包括这把还算得上精致的枪,这似乎难以想象,其实又有什么不好想象的呢。况且,我也从来没有考虑过我这样一来外人难不难想象,我就是喜欢玩弄它,喜欢它在我食指上转动的样子,喜欢它平躺在我白皙的掌心里的样子,当然还包括它乖乖地躺在抽开一点的抽屉里的样子。还有,它一正一反的图案使我能进入思考的样子。

我是在春节之后才会抽烟的,想不起我为什么在那个美妙的晚上会抽起烟来,大概就是这把枪的缘故,你要知道,这是一把作为打火机的枪啊,现在是四月,我的指尖已经变黄了,叶晓频劝过我,但是我总是撒不了手,烟瘾在我的身上就是这样确立起来的。

那天,我是买烟回来路过山西路的,这是一条不太宽敞的路,它不能跟南京的山西路比,我看见在路牙子上蹲着一个中年人,四十岁上下。在我经过他面前的时候,他抬眼看了我一眼,眼里有一种期待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反正我停下了步子。在他的脚旁一张塑料薄膜上数不清的枪引起了我的兴趣,它们像一大堆黄色的泥鳅一样相互纠缠在一起,反射出黄昏的光亮。我蹲下身去,手抄了进去,它们的体温有点冰凉,它们像是经不起春寒而冻僵了,它们磕碰着,发出沉闷的金属的声音。他看着我挑选。最后,我挑到了“维多利亚”。对,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给它命名的。我自言自语说道:“维多利亚,呵,维多利亚。”他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在我拐上御马道街看不见我的身影时,他还会一阵子莫名其妙的。我想。

你要知道,这时候我还不会抽烟,这一包“飞马”是放在家里预备招待一个朋友的。我们说好了时间,但到七点半他还没有来,七点半不来就不来啦,这也是我们事先说好的,由于他没有来,那么他的名字就没有必要在此交代了,关于这个人也不重要了。难道不是吗?我坐在转椅上,一动也不想动。窗外的路灯亮着,黄稀稀地照着路。我们的夜晚就在此刻降临。我们放下窗帘。我们放下窗帘后干什么?我们躺倒在床上,一睁眼就可以看到外面行人的影子映在窗帘上,此刻,就有一两个身影,像风的影子在我们的窗帘上飘过去。当然,他们看不见我们,看不见我们的夜生活。

我们的夜生活有一盏六十瓦特灯火的照耀,叶晓频光着脚站在一双拖鞋上,齐耳的短发乌黑乌黑的,她一手解着衣服一手就将灯拉熄了。在灯火明灭间,我看见叶晓频像个发光体一瞬间完成光华的勾勒,她的线条不失简洁流畅地镶嵌在我眼前的黑暗里,就像深深地刻上了我的眼帘一样。很快,叶晓频熄灭了,我可以这么说吗?大衣橱作为仅有的一件家具带着一面挺不错的镜子也进入了黑暗,在窗外路灯透进的光亮中,我可以看见叶晓频的光腿是那么细,那么细,和两根竖立的枯棍子差不多。当我的双手在上面探索的时候,才充分证明它们丰润,柔软,温热,有血有肉。她的颈窝里有一颗痣,芝麻粒般大小,我很喜欢它。在黑色中我的手指慢慢地寻找到了它,慢慢地,我再将我的唇送上去,带着业已紊乱的呼吸。这是它。微微突出皮肤的表层,圆滑,透出一股矜持的冰凉,像一个美妙的火柴头,轻轻地摩擦着我的嘴唇,就要点燃这边苍凉久了的星空。点燃我颤抖的欲望。

为了使她高兴,我们做爱的方式是女上男下式。她很醉心于这种方式。我就无所谓了,我正在毕剥毕剥地燃烧就行。是的,我已经在那狭窄的炉膛转动着我的叉柄,那狭窄的温暖如春日之阳烘烤着我的头皮、毛发、神经、四肢还有心脏。它们悄悄地散开,远离我的意识,像尘埃在明媚的阳光大道上飞升,慢慢地散落向深渊的黑暗。

我知道我身体下面那个坚硬的硬块,那一块还没有被快感所淹没的肌肤告诉我,那是我的一串钥匙,大约几分钟前我还在强烈地寻找它。它几乎冰冷地深陷着,一半在我的肩胛,一半在我们蓝花花的床单。我很想把它取出来,你知道我也做过这种努力,我弯过手臂,差点没有把手吃进去,我的重量和她的重量足以使我的手抽不出来,也足以使我疼痛难耐。难保不叫出声来,一叫出声来,那不是坏了乐子。你知道我最终没有拿,看她很醉很乐的样子,也就算了。男子汉大丈夫,一把刀又如何呢?其实,我和睡在一把刀上的情形又能相差几许呢?你可以想象得到。

床上的书很多,一堆一堆地靠着墙堆着,堆得很高。没有书橱,它们只能堆在那儿,毫无办法。它们的背脊朝外,随眼就能看见某某某书,它们是我一本一本买来,一本一本堆起的。它们的身体上都有过我的指纹,当然还少不了有岁月的尘埃。事实上我已经好久不读书了,当我仰躺着眼睛透过叶晓频动荡不安的身体看着它们,听着它们相压的喘息,我静静地听着,无法拒绝,它们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欢。紧接着,它们就扑倒了下来,扑在我们的身上,“把我们埋葬,把我们埋葬”,这是叶晓频的声音。我把书堆好后,她已经把她白缎似的身子蜷缩在睡眠里了。

我消瘦的皮肤像坐在湖面上,椅子的皮肤不比我好到哪儿去,它很刺骨,无限冰冷。它娓娓动听和我垂挂下的另一个头颅,就像秋夜的星星与暮落的瓜架上的黄瓜一样讲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抽屉打开,我这时候有一个奇特的感觉,仿佛抽屉是我从我的身体上抽出的,抽屉的滑轨声很响,赛如空洞的腹响。我掉转过头来,她确实已经睡了,熟透了。她不会听见这急邃短促的声音。她确实熟透了。我握着枪,对准她(已经对准了),我在她的梦外向她开了一枪。砰——从枪口喷出的火焰很好看,蓝蓝的,在黑暗中像极了一把小剑。她简直熟烂了。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她这时候醒了过来。她睁着长睫毛的眼睛,透过依稀的光亮看见我伸直的胳膊和伸直的枪。她会怎样呢?其实,我是多虑了。一点也不用担心,她根本就不会醒来,她熟透得很完整。没有一个多余的裂痕。

今天是星期几?我不知道时间是什么东西,是我背后坚硬平整的镜子上流动的柔软物质吗?我知道它流动得很缓慢,关于它我还能说些什么,我的舌尖稍后,它便沽沽而来,流过唇,流过眼前,它渐渐美丽成河。两三月的时光就这么流过去了。我们可以形象一点说,时间之水流过去了,在我的手指上却留下了它的象征。它是黄黄的颜色,充满焦虑。我还得告诉你,我必须皱着眉头告诉你,我所认识的白天和夜晚,它们各自拥有白色和黑色的光。它们有条不紊地交替闪着,我们的肉体也有条不紊地衰败下去了。这你得承认。

4月18日。这是一个黄昏。我就坐在这把转椅上。我看得清清楚楚夜晚的色彩正从黄昏里飞来,它薄薄的翅膀轻轻贴上我的额头,夜晚越来越重。门这时候被敲响了,我转过头去。瞧,门已经完全打开了。门口的光线里塞着两个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他们并肩站在那儿,左边的这个是个高个子,匀称结实,很像我死去多年的表哥。世界上让你感动惊叹的事不少。眼前就是一个。除了鼻子高一点外,简直就是一个人的再版。右边的一个矮而胖,面孔很圆,上面的五官聚集在一起,像一幅难以遗弃的画稿。尽管我很长时间不说什么话了,我的语言中枢放了长长无尽的假。但是眼前的两个陌生来客需要我的应酬,或者说需要我的句子我的词语。“什么的干?”显然我对这套系统业已生疏了。我的眼睛看着像我表哥的年轻人,我希望他能告诉我。表哥在身前就曾经是我极度信任的对象之一。倘若有一天他在我的窗前对我说他并没有从四楼跳下而是从敞向大街的窗口飞了出去,他现在仍然在飞,不知疲倦为何物。我想我定深信无疑。这没有办法,这种迷信已牢固非常难以铲除。遗憾的是,像我表哥的年轻人没有开口说话,右边的那个矮胖子倒鼓起又圆又胖的腮帮子说起话来,“搬东西的。”听口音他们是南通人(我的辨别尚未令我失望)。这两个南通人走进了房间。我知道了,又是一个借道的。我摇了摇头,它不再如以往那么灵活,很沉,还很涩。

窗外的路灯亮了,黄昏宣告结束,夜晚正徐徐降临。远处楼群的影子还能看得见,有人在弹钢琴,声音还算优美,它们越过丛丛障碍,从那边向这边奔来。你可以想象一下,有一双手正在黑白键上跳动。那是一双多么欢快的手呀,白皙而又修长。“这家伙弹得还不赖”(他还不知道那双跳动的手是男的,还是女的,就叫人家家伙),那个矮胖的年轻人边说边就老滋老味地在我的床沿上坐了下来,他双手撑着床沿的木质沿框,他还一屁股陷在我柔软的垫被里。他的眼睛向上看了一眼那个像我表哥的人,说,你坐啊,你坐啊。那个像我表哥的年轻人也紧跟着坐了下来,他所坐的是一张方形的木凳子,上面很光滑,有一股凉意。“你们究竟是干什么的?”(这时候,我的句子这么说着)我转过头来让我的背对着他们,我的背是没得说,两三个女人趴在肩头哭泣毫无问题。它很宽广,平衡,看上去很亲切。我的眼睛看着窗帘,说吧,你们是干什么的?窗帘抖动了一下,那是一阵风。“搬东西的。我们要等他来,他来了才行。”这是那个像我表哥的在说话。这家伙的机灵也与我那死去多年的表哥相似。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接着就作补充说:“葛宾,他很快就回来,不会耽误你多长时间的。”话已经这么说了,我想我应该把我的转椅转过来,面朝他们,毕竟他们是在我的房间里呀,尽管通过西墙上的那扇门(这扇门很少用的,偶尔一两次,但都与我无关),他们去搬出邻居家的东西,他们事实上与我就没有一点瓜葛,一点也没有。他们只是操着南通口音的工人,至少是搬运工吧。但他们现在在我的房间里,还坐着,不转过身来是不太妥当的,我们的国家可是礼仪之邦啊。在交谈中,我发现那个像我表哥的年轻人还是蛮健谈的,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也许他根本就不是我一眼以为的那种寡言少语的性格内向的人,我想。他说,你知道吗,我教的那个班上竟有个人写了一张纸条放在讲台上,你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吗(原来他们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你们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向我眨了眨眼睛。看得出,那是一张微妙的纸条,它令他激动得很。他力图也要使我们一起激动起来。是这样的。猜猜看,王桂,你恐怕都想不出来。那个坐在床沿上撑着双手叫王桂的人略略低下一点头,表示他在想了。你知道我的思维还是比较快的,但是他比我更快(佩服啊!)我看见他撑着的双手中的一只手,对,是左手。左手向半空一划,在空气里用翘向前的食指点了一点。是不是这样?我——爱——你。结果当然一样。那个像我表哥的年轻人,他的嘴巴比一般人大得多。在牙的围困里面停止着舌,一副吃紧的表情(其实这道题目一点也不难),你怎么就猜到了呢?

我们三个人就着这个话题谈论下去,还分析了一番,最后得出结论,那张纸条是一个小小的恶作剧而已(原来如此)。因为纸条上的字迹明显是一个男孩子的,很坚硬,像钢丝折成的,顺便交代一下,班上没有哪个女生的字不纤柔无比的,那个像我表哥的年轻人在我们分析的时候还掏出那张纸条来了,纸已经皱巴巴的了,在众多的折痕中漂着这三个字:“我爱你。”

那个像我表哥的年轻人小心翼翼地叠好皱巴巴的纸条,放进裤袋里,他用手掌在口袋的外面还拍了拍,证明这张纸条确实已经在里面了,没错儿。他重新坐了下来。我想,我现在握紧我的枪。他的屁股刚一接触到凳子时,又猛地离开了凳子光滑的面子,因为坐在床沿上的王桂向他递过来一根烟,他接过烟,重新坐下。他们的火柴怎么了?潮了?什么时候弄潮的?如果不是他们身上的火柴出了问题,我想我是不会让我的枪亮相的。作为枪,当我握在手中,向他们伸过去时,他们会怎样想呢?我想他们肯定会吓坏的(至少吓了一小跳罢),但是作为打火机,他们会充满愉快和好奇并很快就会接受它的,我一扣动扳机。枪口冒出狭长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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