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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附文二:一路向暖,静候花开

清晨,天还蒙蒙亮,一列从宁河乡到宁海城的火车,正浩浩荡荡地向前驰行。绿油油的庄稼,明晃晃的小河,高高的电线杆,还有睡梦中的飞鸟,都被一股脑地甩在身后。

人们卯足了劲呼吸新鲜空气,享受着另类的假期。有的乘客看车外的景看累了,就慢慢回过头来,伸个懒腰,打个呵欠,观察一下车里的情况。年轻的东张西望,年长的故作老成,眼睛却都不约而同地搜寻着车上的新奇事物。然后他们便看到了那个小女孩。小女孩肤色白白的,服饰很新奇,看起来不太像南方一带的人。长长的辫子甩在身后,大大的眼睛,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书包里有书冒出角来,显然是装不下了。小小的女孩安静着不说话,眼睛里却充满了茫然。

“这妮子是离家出走了吗?”一个嗑着瓜子的大婶对旁边戴眼镜的大叔说。

“不能吧,谁离家会带那么多书?”

“这姑娘,长得可真好看啊!”一个胖子笑眯眯地说。

“你们啊,就是报纸做衫着,多事。”一个年轻的阿姨放下手中的报纸骂道,说话间还瞟了一眼女孩子。

可是这话题的女主角却始终没有说一句话,也许是没听到,也许是听到了也不想回答。

火车在宁波镇停下了,女孩紧了紧背包,安静地下了车,所有的喧闹都在身后戛然而止。

女孩带着她的行李,掏出白色手机,打开百度地图,然后朝着一个方向直走。路上有摩托车拦她,她挥挥手,摇摇头,一直向前走。

女孩琢磨着地图,时不时停一下,抬起头,看看满地坑坑洼洼的路,想着应该要走哪里,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人推着一车木材过,等她反应过来差点就摔倒了,幸好有一个大叔及时扶了她一把。

“你这姑娘,怎么光看手机不看路啊!”

女孩感激地看了大叔一眼,也知道自己不对,刚要说话,就听到一个清亮的声音,“嘿嘿,对不起了,小妹妹”

女孩一抬头,便看见从木材后冒出一个脑袋尖,微笑的脸闪着光辉。

“浩然,你小子,怎么推车的,要是撞到人怎么办!”大叔有些生气地说。

男孩不好意思地摸着后脑勺,“我的错,我的错。”

大叔看他认错态度良好,也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就没再说他了,又转身温和地对女孩说,“以后走路可要看着点啊!”

大叔的语气中略带责备与关爱,女孩突然觉得有些感动,一时说不出话来,男孩抢先一步说,“叔,不怪她,都怪我。”

女孩这才抬起头打量这个好看的少年。一头油亮的头发,尖尖的下巴,嘴巴呈现一个好看的弧度,脸上还蹭了一抹灰,女孩突然就笑了,她的笑,好像长在了月光里。

“哎,妹妹,你是来这里玩的吗?”

在送女孩去宁海洼的时候,男孩这样问女孩。

“找朋友。”

“第一次来这里?”

“嗯,……呃,不………”不是第一次来。后面一句话像是呓语,又像是一条引线,把女孩的思绪都带远了。男孩没听清,也没好意思再问,只是觉得,这个女孩有心事。

“我们这里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破破烂烂的,可是还是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等你找到了你朋友,我们可以一起去玩啊。”

“当然好啊!只是……”女孩的眼眸突然又暗了下去。但这只是一刹那的情绪,很快就被女孩压在眸底。女孩对着微微一笑,“没什么,只是……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噢,瞧我,妹妹你好,我叫曲浩然,曲径通幽的曲,浩然正气的浩然。”

“呵呵,浩然哥哥你好,我叫程籽漠。”

曲浩然的脸上的表情突然就僵住了,觉得心里一阵刺痛。而在一旁的程籽漠,也想起了远方的程一。

“程籽漠,你有没有诚意啊!”

“当然有了!”

“那你示范一遍。”

“你好,我叫程籽漠,程是程一的程,籽是花籽的籽,漠是沙漠的漠。”

“瞎说,怎么是程一的程呢?应该是程老二的程,哈哈哈……”

“程一,你才是混世魔王呢!……别跑!”

春天的花在开,而我们的梦想还在继续,程一,你曾告诉我,这个世界不是乌托邦,没有办法简单得像《模拟城市》,可是你知道吗,我多想简单地爱你……

(第一章完)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我叫刘筱雅,是A大音乐系的学生。如果说世界是一首温柔的情歌,那么它给我的温柔只有一半。因为从六岁那年开始,我的左耳就听不见。

我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肤色也是黄黄的,真的是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了。像我姨说的,“粄帕上尘,没脸见人”。是的,我是一个客家人,人家都说,客家的姑娘热情美丽,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也这样,但是我知道,我一直追求的都是那唯一的一个真实的自我。

我没有太大的梦想,只想过平凡的生活。有人说我是烂泥扶不上墙,有人说我少女的身子裹着一颗老太太的心,还有人说我是现代女僵尸食古不化。但是,烂泥也好,老太太也好,僵尸也好,我自得其乐。

我不太会打扮自己,所以你能很容易从一群光鲜亮丽的女人堆里发现我,就跟要在垃圾堆里找到会发光的宝石一样容易。

我的爸爸妈妈是麦秆的忠实守护者,他们总说粮食是这世上最有灵气的生命体,这在我听来就跟中国一定能实现伟大复兴一样真实可信。

我英文特烂,我很怕数学,并且这么多年的恶性循环下,慢慢变成一种病,使我一看见英文字母数学符号就会头疼,脑袋像电子闹钟一样嘀嘀响。

我看人总喜欢先看别人的眼睛。也许是因为我喜欢写文字,所以总是喜欢先研究别人的眼耳口鼻,就跟学医的一上来就望闻问切差不多。所以很多时候当你站在我的面前的时候,你的鼻子是大鼻子,眼睛是小眼睛,然后才是完整的你。所以我有的同学就说了,“感情我在你眼里还不是人!”

但是有时候我觉得人生挺怪诞的,就是很戏剧性。本来我高考结束想要报考的是中文系的,却阴差阳错地被调配成了音乐系。音乐系的话,跳舞其实还好,唱歌的话是真的不行。我音乐细胞基本上不长。但是我还是因为他去了A大的音乐系。

我一直很喜欢一个人,但也只是石头下的竹笋,暗地里喜欢。我都不敢跟他说。小时候跌倒了受了伤,他走过来,像妈妈一样哄我,在我的伤口处抹点口水。那个时候完全没有脏、恶心这些概念,反而觉得跟涂了神药一样,伤口一下子就不疼了。

他也考上了A大,但是是中文系的。他一直都是一个邻家大哥哥。长得高高大大的,很帅。我基本上都不敢正眼看他,因为我无法和他对视眼睛。他的诗写得很好,其中的一首,是他写给他的妈妈的。我小心地把那首诗誊写下来,然后在下面画满了菊。

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他的爸爸因此而一度酗酒。我没有看过他哭,但我能够看到他的隐忍,看到他平静的脸上的悲伤与无奈,看到他微笑的时候眼睛里的淡淡忧伤。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我多么向往何以琛和赵默笙那种不能将就的爱情。我曾经无数次想要问他,你可以爱我吗?但是我不可以,因为我知道,他喜欢的是我姐姐。

每一个人的青春都会有伤痛,如果你还没爱过,代表你不曾青春。我不会强求不属于我的幸福,但是我还是想要呆在他的身边,因为这种感觉,很踏实。

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类的的性别意识更加开放,有时候我甚至在想,未来的人们会不会能够进行性别选择呢?就像我们现在选科一样,我们可以自己选择是当男的还是当女的,人们也许会开设性别培养课程,还会有性别考试。也许那个时候人们举头望明月,低头思念的就是我们的考试形式了。

我在音乐系,认识了很多很漂亮的女孩,而让我想要变成一个男生的是一个叫程籽漠的女孩。漠漠真的比我们优秀很多,她很努力也很倔强,训练那么苦,她从来不抱怨,每天都跟我们嘻嘻哈哈打打闹闹。每一天,都过得很幸福。但是我知道她心里其实一直有一个伤口在流血。没有人敢问她,一直保护她的程一去了哪里。我却渴望着有一天,我能够保护她,这个美丽的女孩。

(第二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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