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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作法自毙(2)

商鞅派人在秦都雍城的南门竖起了一根不大的木头,并许诺说,谁将他扛到北门,就赏他“十金”。一时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但就是没人去扛。众人议论纷纷:“这么一根小木头,扛一下并不费吹灰之力,竟能得到十金!哪有这样的好事?”

整整一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个人去扛。商鞅又让人放出话来:“谁扛,赏他五十金。”此时真可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人群中走出了一个汉子,他扛起木头就向北门走去。众人自然也跟着他一起拥向北门,大家倒要看看,他是否真能得到“五十金”。

雍城虽是都城,但是并不大,壮汉几乎三步两脚,一会儿就到了北门。商鞅早已在那“恭候多时”,汉子放下木头,商鞅二话没说,便当众将“五十金”送给了汉子,并且对众人说:“我商鞅说出的话,发出去的号令,都是绝对算数的!”至此众人才相信“商鞅变法”的所有内容都是真的。随之新法在百姓中的推行便水到渠成。

新法就这样被推行了下去,但商鞅面临的尴尬远远没有结束。

你商鞅不是要严明法令吗?现在太子犯法了,你怎么办——两位与国君有血缘关系的贵族,同时也是太子的两位现任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竟然唆使年轻的太子故意触犯法令。这让商鞅一下子陷入了大尴尬——真的按律对太子进行处罚,秦孝公自然不会同意;秦孝公不同意,商鞅怎么处罚?就算商鞅真敢不顾秦孝公而处罚太子,那还不将秦孝公得罪了!而得罪了秦孝公,这变法还怎么进行得下去?

商鞅当然知道这是旧贵族联手给他制造的一个悖论。于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商鞅对秦孝公说:“新法的权威一定要维护,但太子是未来的国君,当然不能随便处罚,且太子毕竟年幼,他的犯法责任在于他的老师没有教育好。”于是下令,对公子虔和公孙贾按律处罚,将前者杖一百大板,后者施以“黥刑”,即在脸上刺上字迹,永世抹去不得。

就这样,一个天大的尴尬和悖论似乎又被商鞅轻而易举地化解了。

然而,新的更大的尴尬和悖论又来了——

你商鞅不是立法说要以军功晋爵吗?那么你自己并没有军功,你凭什么大权在握呵?

于是商鞅不得不也去建立军功。可建功立业的对象选谁呢?自然是秦国的邻国魏国,魏国可算是商鞅的“祖国”呵,要拿自己的祖国开刀,这又是个很让人尴尬的难题。

好在商鞅自己想得开,大义灭“亲”并不在话下。商鞅领兵伐魏,魏王派大将公子卯领兵与之对峙。商鞅传信给公子卯说:“我当初在魏时,与您素来关系不差,现在我们虽各为其主,阵前对峙,但我实在不忍心与您交战。我们不如见面好好谈谈,找一个各自都能接受的办法,互相退兵,使秦、魏两国都能安稳,岂不更好?”

公子卯于是信以为真,欣然去见商鞅,没想到此实为商鞅所设一计。公子卯一到,商鞅命伏兵四出,一下子将公子卯生擒。公子卯自知上当,但已经晚了,一切都无法挽回。魏军失去主帅,自然不战自乱,被秦军轻而易举就击溃了。

商鞅终于取得了军功,又一次成功化解了自己的尴尬。

表面上这一个个尴尬和悖论,虽然都被商鞅凭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敢一一化解了,但是,太子驷、公子虔和公孙贾们心中由此而滋生出的仇恨,却比公孙贾脸上的刺字还要牢固;还有魏国,虽然从此一蹶不振了,但商鞅因此而成了魏国人心目中最大的叛徒和仇敌……这一切,实际上正意味着商鞅最终必然又将陷入一个更大的人生尴尬和悖论中,甚至是生命悲剧中。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突然死去,王位自然由太子驷后继,当年的太子驷成为秦惠文王后,立即应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俗话。八年躲在家中不见天日也不见人的公子虔(他后来再次违法,被依法判处“劓刑”,即割去鼻子,他为此而躲在家里不再见人)终于出山,他拉拢公孙贾们一起,怂恿秦惠文王向商鞅发起了全面报复,诬以“谋反罪”捉拿商鞅。

商鞅预先得到了消息,仓皇出逃,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所叙一幕。逃到了函谷关的商鞅,进亦不得,留亦不成,一时陷入了自己制定的法律的难题中。

不过据史料记载,商鞅最终还是过了函谷关的,到底他是怎么过的,不得而知。逃出函谷关的商鞅往哪里去呢?他自然首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祖国”魏国。但是魏国人岂能容留他这个早已背叛了祖国的叛徒呵?再则,即使魏国人有心留他,而此时亦已不敢,因为正如魏国的一位大臣向魏王所言:“商君现在是秦国的罪犯,而秦国现在国势胜过魏国,魏国如果留下商君,秦国势必会为此而对魏国兴兵,如此魏国不是引火烧身吗?”而当初使魏军大败、魏国一蹶不振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商鞅!商鞅当初在用诡计生擒公子卯大败魏军时,实际上已为自己的今天掘好了一个坟墓。

魏国竟然将商鞅无情地赶回了秦国。

商鞅只好又回到他的封地商於,能做的也只能是作一次垂死的挣扎。他召集部众、家兵,率领他们一起去攻打郑国。他此举究竟是想取道郑国另逃他处,还是想借地自立呢?一切还没来得及见分晓,秦国的追兵已及——根据商鞅当初制定的法令,任何人不经国君同意便擅自发兵,便以“私斗”和“谋反”论处,而“私斗”和“谋反”一律处以极刑。至此,商鞅终于再也逃不脱他自己制定的法令的惩罚。就这样,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于公元前339年在秦都咸阳闹市被处以“车裂”,即俗称的“五马分尸”,这实在不能不说这是商鞅人生最大的尴尬。

然而,商鞅这最大的尴尬还并非他人生最终的尴尬。

商鞅变法后,中国历史上还曾出现过许多次变法,多数都会随着当初支持变法的国君的死去,改革派失势、反对派得势,而将新法一一废止,如一般人都很熟悉的王安石变法等即是;然而,商鞅死后,他当初制定的各项法令,秦惠文王并没有废止,相反还一如既往地大力推行。这在中国历史上不说是绝无仅有,也是极其罕见,似乎秦国上下反对的就是他商鞅这个人,而非他的新法。不仅如此,当秦国在战国七雄中最终崛起而统一天下时,秦人似乎也并不感谢商鞅,因为我们没有见任何史料上有关于秦国人为商鞅“谋反”一案平反的记载;而事实上,说商鞅“谋反”实在有违事理,因为他最终既没有背叛秦国,也没有割据自立,更没有对秦国的一城一池有过任何攻击的行为。然而,说商鞅“谋反”似乎也一点没错,因为有“法”为据,更何况这“法”正是他商鞅自己制定的,因此,自古以来,人们似乎一直都认为商鞅的结局实际上是他自己作茧自缚、作法自毙,甚至可以说是活该。包括司马迁,恐怕也是这个意思。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他当初执法心慈手软,没有将公子虔、公孙贾们这些反对新法的旧贵族斩草除根,以至为自己留下了后患。此话初听似有道理,然而细想一想,反对者是商鞅能斩尽杀绝的吗?因为别忘了反对派的最实际后台是谁呵?是太子驷,是未来的国君,能将他也杀了吗?于是又有人说得恰恰相反,说都是因为商鞅当初执法太苛、太严,所以才让太子驷和一些旧贵族心生怨恨。此话似也不错,但是一项法令及其推行,何谓苛、严,何谓宽、缓,这更多的时候要看人站在什么立场、地位和角度来看,真要做到恰到好处、各方满意,不说不可能,至少也是很难的事情。当然,作为商鞅,其立身行事,果能做到如诸子百家中道家代表庄子说过的那样“才与不才之间”,那当然可处于不败之地;然而庄子所说的只是一种最佳的人生理想状态,事实上这世界之上有几人能够做到呵?后来,又有人根据事实上秦惠文王在杀了商鞅后却并没废止新法来推测,觉得他似乎真正反对的只是商鞅此人,并非他变法的一系列措施,便说商鞅的悲剧是他为人个性和品格上有问题,说他当初受秦孝公信任时太张扬,太得意忘形。但是没有张扬的个性和执著精神能充当改革家吗?历史上有哪一位真正的改革家不是张扬的个性和执著的品格的人?还有人说,商鞅变法虽的确为秦国起到了富国强兵的作用,但是也有愚民的副作用——它将老百姓事实上只固定在了“耕”和“战”两个字上,以至于他们好歹不识、是非不分(因为他们不用识,不用分),对商鞅的最终遭遇也自然没有任何同情心。但是试想,即使秦国的百姓对于商鞅的遭遇有同情心又能怎样?在那样一种由奴隶制刚刚完成封建化的社会里,百姓能为商鞅打抱不平,以至帮上大忙吗?还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商鞅对“祖国”的背叛所造成的。但是别忘了,实际上是“祖国”逼着他背叛的;更何况那时周天子还在,各诸侯国其实都是周的天下,要说“祖国”,那“周”似乎才算得上;当时的人们在各诸侯国之间纵横驰骋,事实上也谈不上背叛,就如今天的大学生找工作,“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说到底,商鞅的尴尬和悲剧结局是注定了的,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人生尴尬,而是作为一个改革家所必然遭遇到的悖论,也是历史本身在艰难前进的过程中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而改革者的伟大之处便是敢于走进这种悖论。

商鞅的死是一种必然——司马迁看到了这一点。

商鞅的死是另一种形式的永生——司马迁没能看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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