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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真情花瓣(1)

读者来信

[美国]海明威

她坐在卧室里的桌前,面前摊开一张报纸,只是停下来看看窗外下雪,雪落到屋顶上就化了。她写了这封信,写得从从容容,用不着画掉或重写。亲爱的医生:

请允许我写信有要事向你请教——我要作出一个决定,不知谁最信得过,我又不敢问父母——所以只好求助于你——无非因为我用不着看见你,甚至还可以向你吐露心事。情况是这样的——1929年我嫁给一个美国现役军人,同年他奉命派往中国上海——住了三年——回到国内——两三个月前他退了伍——就到阿肯色州海伦那他母亲家。他写信叫我回家——我去了,发现他正在接受注射期间,我自然不免问他,才知他在治疗一种我不知怎么拼写的病,不过这字发音像是“Sifilus”——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吧——请你告诉我,我跟他重新一起过日子是否安全——自他从中国回来以后,我任何时候都没同他亲近过。他向我保证,等医生治完这一疗程,他就没事儿了——你看对不对——我经常听我父亲说,一个人一旦得了那种病,只有但求一死了之——我相信我父亲的话,可是我应该相信我丈夫。请你千万告诉我怎么办才好——我有一个女儿,是她父亲在中国时出生的——

谢谢,万望指教。

1933年2月6日

弗吉尼亚州罗阿诺克写完信后签上名。

也许他能告诉我该怎么办,她自言自语地说。也许他能告诉我,报上这张照片里他的模样像是知道该怎么办似的。他看上去挺聪明,一点不错。他每天都告诉人家该怎么办。他应当知道的。凡是正确的我都要照办。可是这段时间多长啊。这段时间真长啊。这段时间过得真长啊。天哪,这段时间过得真长啊。我知道,人家派他上哪儿,他就得上哪儿,可我不知道他干吗非得生这种病。唉,我真希望他没得过这种病。我不在乎他干过什么勾当才得这种病的。可我真希望他从没得过这种病。看上去他并不是非得这种病不可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真希望他没得过任何病。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非得这种病不可。

(刘文澜译)

八十五年前的棕色漂流瓶

[英国]可克威尔

六年前,我辞掉了工作,开始出海捕鱼的生活,那是我向往已久的生活状态,悠闲自在无拘无束。某天下午,我在小渔船上收起最后一张网。在拉上来的渔网里,除了一大堆活蹦乱跳的鱼和杂乱的海草外,还有一个闪闪发亮的棕色旧瓶子。

令我感到意外的事情是,旧瓶子的瓶塞竟然还在。我仔细撬开瓶塞,惊喜地发现瓶子里干干净净,没有进水。我用工具从瓶子里取出一个封了口的信封,收信人是英国彻特纳姆市的伊丽莎白女士。除了信外,瓶子里还有另外一张小字条,简单地写着:请拾到瓶子的人转交此信,并接受一个可怜的英国士兵的祝福。信封和字条都已泛黄,看上去年代久远。

犹豫再三,我决定拆开这封信。我惊讶地发现这封信竟然来自八十五年前!信上所署的日期是1914年9月9日,当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不久。写信人托马斯在信的开头写着:“伊丽莎白,我亲爱的妻子,我正在船上给你写信,我将把此信扔进大海,看它能否奇迹般地到达你的手中。”信的结尾,托马斯说想在上战场前,向亲爱的妻子保证,对她和家人的爱将亘古不变。

怎么处理这封信呢?这是一封被扔进大海里的信,瓶子在海上已经漂流了八十五年,也许托马斯战后回到了家,和妻儿过着幸福安定的生活,早已忘记这个瓶子的存在。他和伊丽莎白也都应该早已不在人世。

这个旧瓶子是否和我以前发现的其他瓶子一样,被我扔掉就完事了?还是我应该多做一点什么?也许托马斯和伊丽莎白的孩子还活着,这样一封信对他们来说将会意味着什么。我突然感到一种重大的责任,似乎有某种使命感在催促我赶快行动。如果他们的孩子还活着,恐怕也接近九十岁了。这些年来,这个装着两个家庭亲人信息的瓶子一直在滚滚波涛中等待,我应该想办法把它转交给他们。

我想,如果能找到某家报纸,写一篇有关这个漂流瓶的报道,托马斯和伊丽莎白的亲戚中也许有人能读到,然后可能和我联系。第二天,我给当地的《太阳报》打电话说了漂流瓶的故事,一位记者随即赶到,很快写了篇报道,并且附上了我和瓶子的照片。报道一登报,其他媒体的记者纷纷来到我的渔船,询问有关瓶子的故事。

过了大约两个星期,《太阳报》的记者给我打来电话:“托马斯和伊丽莎白有一个女儿,她现在还活着!她叫爱米莉,托马斯上战场那一年,她才两岁,现在她已经八十七岁了,住在新西兰。托马斯写这封信时,由于特殊的原因,不可能在信中过多地谈论当时的情况,他是秘密特种部队的士兵,当时正奉命前往法国。写下这封信仅仅十二天之后,他就在战场上遇难了……他是那场战争的首批英国牺牲者之一,当时年仅二十六岁……”

事情似乎到此结束,我知道了瓶子的谜底,得到了相关信息。但我却睡不安稳,我不断想到当年爱米莉和她的母亲这一对孤儿寡母,一定生活艰难,迫使她们离开英国,到了遥远的新西兰。她们在那里靠什么过活?在我内心里,觉得这事到此还不能算真正结束。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我居然接到一个来自新西兰的国际长途电话,新西兰邮政服务局的人在电话里询问我,想不想亲自转交这封来自八十五年前的信。新西兰邮政服务局将为我提供机票,我将作为特别信使完成这份特殊使命。

时隔一周,我坐飞机从英国飞到了新西兰,捧着棕色的漂流瓶站在了爱米莉的家门口。当我把旧瓶子和信亲自转交给八十七岁的爱米莉时,她紧紧拥抱了我,热泪纵横,泣不成声。她说这是她毕生收到的最棒的礼物。这个藏着信的旧瓶子,是她父亲留下来的最好的纪念品,她说我一定是上天派来的传递她父亲的爱的天使。

(周吴译)

第一瓶香槟酒

[德国]柯里德

当我爱上十六岁的英格时,我正好十七岁。我们是在游泳池里认识的,然而,我们的友谊当时只限在冷饮店里。

每当我想英格的时候(我每天要想她上百次),就兴奋地等待和她再次见面。可当她真的又来到我身边时,我事先准备好的许多美丽动人的句子却又不翼而飞了。我胆怯、拘谨地坐在她身边时,英格肯定会察觉到我是她的保护人。

事情进展顺利,直到有一天英格告诉我,她对去冷饮店已感到厌倦了,那是小孩子去的地方。她要正正经经地出去一趟,像她姐姐那样去喝一杯香槟酒。

起初我装着什么也没听见,但我的耳朵里却不停地重复着“香槟酒”这几个字。我仅有的零钱几乎都花完了。尽管如此,我仍不露声色,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道:“香槟酒好呀,为什么不去喝一杯呢!”我的话似乎在表明,喝这种饮料对我来讲很平常。热恋中什么事都能装出来。

钱终于存够了。我带着热恋中的人来到城里最好的一座酒吧。这里富丽堂皇,婉转动人的轻柔音乐围绕在我们身边,侍者们悄没声息地走动、忙碌着。

我们在一张小桌旁就座后,我不得不集中精力,以免我和英格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我把侍者唤来,激动之中尽可能用无所谓的口气要了一瓶香槟酒。侍者上了年纪,两边鬓角已经灰白,有一双可爱的、亲切的眼睛。

他默默地弯下腰,认真地重复着我的话:“一瓶香槟酒,赶快。”

他是尊重我们的,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讽刺的笑容。看来我穿上姨妈送给我的西服,系上新的红领带是对的,我今年已经十七岁了。英格穿着她姐姐的漂亮的黑色连衣裙。

侍者回来了。他用熟练的动作打开了用一块雪白的餐巾裹着的酒瓶,然后把冒着珍珠般泡沫的饮料倒进杯子里,我们仿佛置身在另一个世界里。

“为了我们的爱情干杯!”我说道,并举起杯子和英格碰杯。我们喝着香槟酒,喝第二杯时,我抚摸着英格的手,她不再抽回去了;喝第三杯时,她甚至允许我偷偷地吻她一下。香槟酒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太棒了。可惜,此时酒已喝完了,我们还能再要一瓶吗?我偷偷地望了一眼酒的价格表,哦,不行了。

“快一点来算账,经理先生。”我大声地喊道。还是那个鬓角灰白的侍者来了。他把账单放在一个银盘子里,默默地将账单挪到桌上。他转身走后,我拿过账单读道:“一瓶矿泉水加服务费共1.10马克。”下面还有一行字:“原谅我,孩子。你们尚未成年,不能喝酒。我擅自给你们换了矿泉水。你们的侍者。”

我的英格至今也不知道她喝的第一瓶香槟酒竟是矿泉水。

(郝平萍译)

命名记

[菲律宾]柯清淡

我整妥行囊,准备夜乘“苏洛王”号赶赴诗椰屿的墟日,却见高尧舜手持红纸寻上门来:“拜托你为我男孙重新命名吧!我的孙女全都被号上美国电影女明星的名字,这个男孙由不得他们了,说什么都要照我的心愿起个‘唐山名’,洋名洋字怎上得族谱?昨晚先生那句话正说中我的心事……”

昨晚,高老在其“福建餐馆”为男孙设“弥月宴”,亲朋毕至。我见儿童们拉拽着庆祝气球,上面印着的婴儿名字是BUSH,居然是美国现任总统!

看着对方黄脸孔上的焦虑神色,我有感于“千岛之国”的新一代华人一味追求洋名,日渐忌讳汉名,顿觉对高老的要求义不容辞。厨妇露丽丝端上新沏的“铁观音”,我们于是一面品尝这来自福建安溪的名茶,一面畅谈用故国传统方式命名的深意和汉字为其增添的特色。眼前此公取名“尧舜”,足见其仰崇效法圣贤之意。周围一些中、老年华人,不乏名曰“华兴”、“巾帼”、“振邦”者,盖当洋人侵华及抗日战争危难之际,借为儿女命名以振奋民族之决烈也。有叫“怀桑”、“祖德”的,即知其以命名寄托异邦游子思乡爱国、景仰先人之情。至若“山川河海,梅兰菊竹,金玉珍宝,富贵康寿……”无不蕴含命名之向往和愿望。讲到或以吉祥物“龙凤鹤麟”等取名时,尧舜特别有兴趣。这位来自闽南农村的客子,谈龙起敬,他崇奉龙是神圣、权威、伟大的化身,确信中国人的祖先是金色的飞龙。

蕉风徐来,良茗爽心,谈兴愈浓。由于话题多涉及神州习俗,我们自然地评说起数千里外的故国风物和前景,我抚杯阔论海峡两岸分久必合的大势,论证21世纪因何必然是炎黄子孙的世纪……兴高而采烈,不禁摆动手掌,做出巨龙飞腾的态势。

“正理!风水轮流转,巨龙要翻身!”高老倍加振奋,却又轻叹,“可惜我今生难看到了!”

“我们虽难,你男孙就一定看得到!”我突然心有灵犀一点通,抓起神来之笔,在红纸上挥写“高观龙”三个大字。

高尧舜双眼一亮,雀跃而起,一手擎纸,一手随我做巨龙翻腾的掌势:“观龙,好!观龙,观龙……”

这位颇受土著赞誉的中国菜厨师,他主有的“福建餐馆”,是镇上唯一挂汉字招牌的店铺。四十三年前为逃避“抓壮丁”,他离乡背井南渡到这海角僻村来投靠堂叔,日后娶了菲妇,现在有了八个不会讲华语的儿孙,他盼望这唯一的男孙有个“唐山名”,有朝一日把他写上祖家族谱。

不知高老是在庆幸观龙得名,还是在祝愿巨龙腾飞,还是兼而有之,见他手舞足蹈,我异常欣慰。五百多年前郑和浩荡的船队经过这个海岛,但于今已如潮退沙平,不留痕迹,而代之以西方文化的浸渍。而今晚,我用宗邦的国粹,借传统的命名构思和典雅无比的汉字,造就出一个寓意颇深的命名。用“观龙”取代“BUSH”,我毕竟用中华文化完成了一项使命。

“嘟——嘟——”开航的笛鸣震破静夜,宣布我这靠轮渡赶墟谋生的售货员已因误时而蒙受金钱损失。我却仍很惬意,为自身浸沉于洋文中数十年还能识得圣贤书,而且“学以致用”,总算不负仓颉,堪慰仲尼。令我更加神往的是,黄河连同她孕育的文化永远被证实“不废江河万古流”!

特殊的电话号码

[美国]弗朗科·纽克鲁格

我家是一个单亲家庭,听隔壁的多莉太太说,我的母亲生下我不久便去世了。而父亲对于我母亲的事总是只字不提。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是一个很冷漠的人,他从不跟我多说话,在生活与学习上对我的要求却很严格。

父亲有一家公司,在我们这个小镇上算是一个富有的人,但我的零花钱从来没有我的同学多。这还不算,他每天开车去公司时,都会经过我们学校,可是无论我怎样央求,他从来不肯让我搭他的便车。我总是坐公共汽车或者地铁去上学。为此,我在心里很瞧不起父亲,有时甚至恨得咬牙切齿。我将母亲的病逝全部怪罪在了父亲的头上,母亲肯定是受不了父亲的虐待而死的。而父亲一直单身,则是因为没有哪个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

十八岁的我就要离开美国去新西兰求学了。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去一个那么远的地方,也是第一次离开父亲这么远。但我对父亲却没有多少留恋,甚至很多次我都希望早点儿离开他,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家。临行前,我将所有在新西兰求学的同学的电话号码都调了出来,存在手机里。但我还觉得不保险,因为手机也有可能丢失。我又将所有的电话号码全都记在笔记本上,可是我又担心笔记本也不保险,如果笔记本也丢失了,我一个人在人地生疏的新西兰该如何是好?最后,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电话号码都记在新买的皮鞋里、帽子里、风衣里,这样我即便遗失了其中一样东西,还可以在其他东西那里找到我需要的电话号码。

在机场,父亲破例为我送行。在我的记忆里,父亲还从没送我去过什么地方,就是去学校报到,也是我独自去的。所以对于父亲送行时的沉默无语,我已习以为常,就算旁边的几对父母流着眼泪来送他们的子女的场面,也没对我的情绪产生影响。也许正是因为我从小养成的独立习惯,我懂得出门只能靠自己,其他任何事情都可以疏忽,但同学们的电话号码是不能丢的。

到达新西兰之后,我就急急忙忙地翻起了电话本。首先是手机,可是手机里第一个跳出来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再细看时,号码后面竟是父亲的名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从来没有给父亲打过电话,甚至连他的电话号码都不认识。显然,父亲曾动过我的手机。我又打开笔记本,在笔记本的第一页醒目地写着父亲的电话号码——是父亲的笔迹!我急不可待地又翻出了其他的东西,皮鞋、帽子、风衣,我一一地将它们翻了个底朝天。凡是我写过电话号码的地方,父亲都在第一行加上了他的电话号码!一向粗心而专横的父亲竟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思,他是让我在外面遇到了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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