咀列市,一个位于北美南部的小城市,这里风景怡人,四季如春,大家的生活充实而幸福,就像是个世外桃源,美好地不真实。
才怪,这是个混乱的、糟糕的、冷漠的、肮脏的、邪恶的、黑暗的破地方。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不会想来这儿。然而最不幸的是,我生活在这儿,很久了。呵呵,至于我的身份,有点复杂。我有很多身份,但谁又不是呢,在这个毫无秩序的世界,我们需要戴着面具才能活下去。
言归正传,我呢,是一名外科医生,任职于市中央医院。平时也没什么事,查查房或者下医嘱,开个检查什么的。当然,手术也挺多的,经常就是七八个小时。但是,嘿嘿,我,从来不会感到疲惫。
不不不,我没吃兴奋剂。这,就要说到我的另一个身份了。我是,一个不死者,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物。至于其含义,即什么是不死者,我就不在这里过多赘述了。还是先开始我们的故事吧。顺带一提,我叫西卜伯灵顿。欢迎来到,黑暗世界。
“嘿,伯灵顿医生,快走吧!派对快开始了。”查理再次对我喊道,看来他有些着急。查理是我的同事,一个可爱的黑人,也是外科医生,不过是实习的,他大学刚毕业,就到这里来了。我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来这么个地方。不过他这人倒是挺有趣的,所以我们关系不错。
终于,我忙完了手头上的工作,其实也就是整理资料,其他的都忙完了。只不过我实在忍受不了一堆文件什么的撒在桌子上,看着就浑身难受。不过这可苦了查理,他急着去参加他喜欢的女孩的生日派对,但却要等我一起去。这倒不是因为我和那女孩关系很好所以一定要去,而是因为他害怕,不是怕羞。他害怕的,是某些超自然事物。
超自然力量的传说,自古就有,然而并没有很多人相信,而那些相信的人,也最终因为找不到有力的证据而不了了之。但是,没有存在过并不代表不存在。超自然力量几乎与人类同时出现,甚至还要早,起因也非常复杂。但重点是,不管是哪种超自然生物,都对人类没有好感。所以他们大致分为两大派,一个主张与人类划清界限,隐藏身份;一个主张人类是低等生物,是与鸡鸭牛羊一样的存在,企图统治世界,将人类圈养起来。不过他们没有成功,因为人类中有天赋极高者创造了“魔法”,一种极其强大的超自然力量,人类用魔法来对抗那些黑暗生物,并且成效显著。于是,在一千年前的那场战争中,弱小的人类取得了胜利,而那些黑暗生物也为他们的自大和愚蠢付出了代价,他们受到了重创,不得不隐藏起来。那场战争没有以任何行式记录下来,而知情人,一千年足够让他们化为尘土了。
但是,呵呵,我活了下来,一千年。我是不死者,记得吗?所以这不算什么。但不管是作为人类还是拥有超自然力量的黑暗生物,我都是不该存在的。因为,我作为黑暗生物太幸运,作为人类太过强大。上帝是公平的,得到也就意味着失去。黑暗生物拥有强大的力量,却有着残酷的诅咒;人类拥有幸福生活的机会,生命却脆弱而短暂。
而我,拥有力量,没有后果;可以安居乐业,永永远远。因为,我不是神的造物,没错,世界是神创造的。不过在那件事发生之前,这还属于迷信。
就像所有人都知道一加一等于二,却无人能解释为什么。人类创造了十进制和数字,就像神创造了世界和世间万物。但一加一等于的二,并不是出人类之手。而是必然存在的,像是一种因果关系,一加一,就等于二。神创造了一切,于是衍生出了我,不该存在的存在,但是是必然的。
又扯远了,真是不好意思。回到刚才说的,那件事。
发生在三年前,那个黑暗的日子。那本是个美好的星期天,但降临的却是无尽的黑暗。
曾经的那些黑暗生物,重新归来了,带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他们大开杀戒,释放着千年的愤怒,屠杀了三分之一的人类。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天地间是熊熊的火焰和痛苦的哀嚎。这样的景象,我上次见是在一千年以前了。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黑暗生物们像一千年前一样大开杀戒,而人类也像祖先们一样展开了反击,但换来的只是恐惧与绝望。因为虽然现代人类拥有着先进的武器与科技,但用来对付超自然生物就有点不够用了。这也是它们在经历过一千年前的惨败还敢如此大胆的原因,人类已经失去了最强的武器,“魔法”。在经过了一千年后,会使用魔法的人已经几乎绝迹。它们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它们找了一个合适的时机,卷土重来。
于是,人类的抗争,开始了。虽然没有了魔法,但这不是唯一杀死他们的办法。因为这些超自然生物存在,那么传说中的吸血鬼猎人、驱魔人、什么的,也自然存在了。政府开始高价雇佣那些奇人异士,组建了一支超自然反应部队,他们就喜欢搞这些名堂。但不得不说,这是有效果的·,他们用了一年的时间,缓解了情况。并颁布了针对的政策与法律。
所以说,人只会不断前进,纵然没有魔法的助力。人类也不会被轻易打垮,这也是我欣赏他们的一点,脆弱而又顽强,天真而又可悲。
而今,自那之后又过了两年,局面已经开始趋于平衡,但那些黑暗生物不可能就此罢休。所以,这才是我想说的,晚上可不要单独出门。查理很走运,有我在,神挡杀神,魔挡杀。。。。。。“快点啊,哥们儿!不然我自己去了。”他又在叫唤了。
“呵呵,你不敢的。吸血鬼的情人哥哥。”他绝对不敢一个人去,为什么?上次他晚上一个人回家的时候,邂逅了一位性感美丽的,嗯没错,吸血鬼,当然他是不知道的。所以,正当他们激情四射之时,身为**的我出现(诶?为什么会被和谐?),救下了可怜小男孩查理。起初他还很生气,以为我嫉妒他。但当我向他展示那位小姐洁白的獠牙和猩红的双眼并扭下她的头时,他立马闭嘴了,那表情简直就像刚吃过屎又死了爹一样。后来他就知道我的身份了,然后求我·别杀他更不要吸他的血或吃他的肉。而我,用行动和语言向他表明了我对一个智商堪忧的资深屌丝兼实习妇产科医生(查理:我不是。。。滚!)没有任何兴趣。然后他就相信了,还表示要和我做朋友,理由是他觉得这真的很酷。我也没太在意,这年头,也不稀奇不是吗?不过那之后晚上他一要出去就会找各种理由拉上我,我如果没事的话,也就会去,聊胜于无嘛。
“去你的,派对开始了。天才。”我一从办公室里出来,他就又开始嚷嚷。”怎么了,你又不敢跟她表白。怂货。“
“谁说我不敢的!”我本来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他还当真了,还有点志气。
于是我继续说道:“你倒是去啊,就今天晚上。”
谁知道他立马就怂了:”那个。。。还是要好好准备一下的。“唉!我才刚夸完,这货注定孤独终老。
”呵呵,好吧。我们走,故事还很长呢。“我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哈哈,好!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