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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姑娘

“小西,小西,…。”

孟青云回过了神,却发现西瑶一直盯着他。在发呆,挪动了下身子,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力,却不奏效。轻唤了两声,还是没起什么作用。于是推了推她的胳膊,有些蹑手蹑脚。

却不想惊到了她,反口就咬上了他的手,像一只呆萌的小猫。连啃带咬,却没下死口,就如嬉戏玩闹。她是又被魇住了,对于这种魇住孟青云早就习以为常。自打他从关东回来,就时不时会有人攻击他。是他身上的煞气太重,又不再愿意与人交流;这是普通人临近危险时,一种本能的自卫反应。只是她有些不太一样,换做别人一定会下死手。她就算再不济,也不可能没有啃骨头的力气。

“啊!”

最后孟青云实在感觉有些异样,就在她小脑瓜上弹了一下。清醒了过来,不明所以。孟青云顺水推舟,假装什么都没做过。

“组长,…。”

“嗯。有件事跟你说,这次我们要遇到的对手有些强悍,以你现在的能力显然不行。身体是天生的,但耐力全凭自己决定。”孟青云说。

原以为她至少是个优秀的特工,现在看离他最坏的预想还要差些。人和人本身的区别不大,关键是心。人活着是为了生,终点却逃不开死,过程就是一个不断修心的过程。任何一种练习一种成长,其实根源都是心在变化。天赋肌肉都是一种硬件因素,真正决定最后胜败得往往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软实力。耐力说到底就是一种心理承受能力,因为最后告诉你累了困了的,不是身体而是内心。

内心,孟青云看着眼前这个娇柔的小姑娘,心不由一软。是男人都会怜香惜玉,真得要让她承受那么多吗?“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子。却是那样得果敢,本以为他会一个人北上。

那是孟青云又“送”了一个队友,他的“坑神”之名果然名不虚传。军统上下甚至疯传“幽冥魔咒”,无论是如何艺高人胆大的特工,只要进了幽冥行动组,最后都会落个不死即残。比如复兴社特无处的老人,外勤界的神话,曾经刺杀过鬼子特务老大土肥原贤二的“狡狐”。在一次联合行动中,也是带着半条命回来。

听闻他又在选搭档,行动处人人自危。别说头头脑脑,就连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也怕被有毒的馅饼砸到。人心惶惶,就连其他部门的同事,远远看到他都会绕道走。

那天一大早,孟青云被唤去上峰的办公室。路上碰到几个同事,也会主动问好,这是他新搭档的人选基本已经定了。孟青云微微皱了皱眉,他也会想这次又是哪个倒霉的家伙。

“站长。”孟青云进了办公室的门说。

“坐。”李春笑了笑说。

也没拘束,直接坐在了他对面,办公桌前的椅子上。李春是复兴社的老人,绰号“笑面虎”。一个略微有些发福的中年人,放在人堆里找不出的样貌。和善里带着中肯,中肯中透着威严,处事圆滑。

从加入复兴社开始,一直负责外军情报,所以为人也比较正派。曾长时间活跃于关东一带,也是可以救下孟青云的原因。“双十二事变”后,被调回特无处总部备战抗日,上海建站后,出任上海站站长。

“上次任务完成的不错,叫你来呢,就是国防部的表彰下来了。青天白日勋章,云麾勋章,还有授奖书。”李春边鼓捣手里的东西边说。

推了过来,孟青云瞟了一眼,一一装进的口袋。勋章很精致,是一种对自己工作的肯定,只是见多了就不稀奇了。他二人都不是为了勋章才打鬼子,孟青云扫了一眼旁边的百达翡丽坐钟,漂亮到不像话。

“好了,有新任务。”李春笑了笑,言归正传说。

“什么任务。”也会有些迫不及待,却是很平静的说。

“北上。”模棱两可,是在掉孟青云胃口。

“刺杀殷汝根。”见孟青云没有上当,于是继续说。

“又是汉奸,狙击手的目标应该是狙击手,不是无休止得在乌龟壳里扣蛋。”孟青云有些情绪,在李春面前用不着掩饰。

“好了,等这次任务一完,就如你的愿好吧。戴老板准备组建一支战略小分队,我举荐你去当队长。”李春神秘得说。真要让孟青云走,李春真有些舍不得。可他哪知道,直到抗战结束,殷汝根也没被军统从龟壳里扣出来。

“什么任务。”

“绝密。”李春煞有介事得说,缓和了一下又说:“好了,晚上来家里吃饭,有你最喜欢的水煮鱼。”

“没了?”孟青云站起身问。

“没了,哦,对了,还有你的新搭档。”尔后朝门外喊了一声:“小刘,去让小西过来一趟。”

到主题了,这是李春的做事风格,孟青云早已习惯。小刘是李春的机要秘书,一身中山装,长得阴了吧唧,一瞅就是身上秘密很多的人。不用说,是上面安插在李春身边的耳目,没少向上打过孟青云的小报告。

女孩儿?!孟青云的搭档里没有这样的先例。李春不是没有想过给他安排女搭档,毕竟是自己的心腹爱将,又老大不小了。但都被孟青云拒绝了,在他看来,战争是男人的专利。幽冥行动组里即使是负责收集情报的,都没有女性的先例,更可况是他的外勤搭档。

“站长,孟长官。”西瑶敬了两个标正的军礼。

“嗯,坐。”李春笑着说。

孟青云也起身回了个军礼,看着眼前这个姑娘。电讯处的一朵花,很漂亮,娇柔精致,典型的南方水乡女孩儿。很合身的军装,显得甚是英姿飒爽。碰到孟青云的目光躲了一下,尔后像是下了什么决心,坚定得回看过去。轮到孟青云有些不自然,又扫了眼漂亮的百达翡丽座钟,目光转回了李春的方向。

“坐,都坐,别拘谨。”李春站起说。

“是。”西瑶应了一声,随着孟青云坐了下来。

这不是孟青云与西瑶的初识,虽然他的行动轨迹一向很简单,甚至都没去过电讯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初相见,曾被传为一段佳话。甚至有人会说,孟青云是因为她才留在军统的。

从关东回来的孟青云伤愈后,觉得有必要见李春一面。毕竟是人家在他重伤后出手相助,还将他带回了上海,孟青云阔别已久的家乡。却是再三推而不见,不是第一天打交道,孟青云知道这是又憋着给自己下套。

急于回战场的孟青云,这天绕进他的办公室,那时他已经是上海站站长。桌上放着一套国防部的军官服,少校领徽,任命书,还有一份老蒋亲发的表彰书。国民政府已经决定抗日,对往昔群众的义举深表感动,特此表彰。无非是呼应他们北上前,各大报纸对学生北上抗日的报道,“复旦十八兄”也是那时得名。政客没那么好心,当年北上的又何止他们十八个。却是特别的讽刺,昨日暴打今朝授奖。

李春一番的苦口婆心,孟青云那时就喜欢上了他办公室的座钟。虽然他说得确有道理,没有后援的日子,孟青云知道要怎么过。全国各方都能尽弃前嫌,也或许是他还年轻。

又带孟青云到了军械库,对于一个真正的战士,没有什么比枪械对他的吸引力更大。毛瑟98K狙击步枪,配着四倍瞄准镜;苏军的莫幸纳甘,美军的春田,英军的李恩菲儿德。可孟青云拿起了最边缘的九七式狙击步枪,比起配发,他更习惯从敌人手中缴获,这样就不至于弹尽粮绝。

“去靶场打两发。”李春无耐,准备进行最后的努力。

“好。”也是太久没摸枪,孟青云没想太多说。

靶场,那天天气很好,晴空万里,略有微风。七百米开外,发发命中,且枪枪靶心。围观众人一片唏嘘,孟青云也会很满意,枪法一向是他的强项。九七式的有效射程是四百六十米,能打出这样的成绩,可见他在枪法方面的神乎其神。

“嘭!”正当孟青云准备转身走的时候,又一阵儿枪声响起。

别人或许没看太真切,但做为一名狙击手,上没上靶,孟青云凭感觉就知道。他还是拿起狙击枪,用狙击镜扫了一眼。没有其他弹孔,只能说明子弹是命中靶心,穿着他打下的弹孔过去了。高人!

他看向了她,她也看向了他。忍不住内心的喜悦,朝孟青云挑了挑下巴。虽然他不是在炫技,但确实是丢了场子。还是个女的,实在是忍不住脸红。而且他是正前方开枪,而她离孟青云十米左右的位置,孰高孰低,一看便明。

“嘭!”又是一枪,人形靶应声倒地。就是想在不明所以的人面前,证明一下自己。

她挎背起了枪,握着小粉拳跑了过来,不紧不慢,训练有素。心跳得很快,有种想往后挪步的冲动,也是尽力保持镇定。扎着马尾,合身的军装,敬了一个标正的军礼,英姿飒爽得说:“孟长官。”

李春对于给孟青云选搭档也很无奈,于是他就想起了,当初孟青云留在军统的引子。或许他只是需要一个理由,但至少可以确定,西瑶在他心里跟其他人不一样。或许有这样一个人跟着,他可以变得谨小慎微起来,改了那直硬的行事风格。

“表个态吧,我给你找得这个搭档怎么样。”李春说。

“你真会愿意跟我同生共死?”孟青云直接问。生死搭档就是同生共死,只是贪生的人太多,改变了它的本来意味。换做是其他人,孟青云也会这样问,只是恰恰是个女孩儿,会觉得有些怪。

“嗯。”西瑶只是应了一声,点点了头,却是孟青云见过最坚定的答案。

、、、、、、

“所以,组长要训练我?!”西瑶有些小激动。

“…,主要看你。”孟青云顿了顿说。

“那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西药有些小迫切。

“…,现在就可以。”孟青云又顿了顿说。

“那我们先练什么,格斗?!”

“…,先把屋子从里到外再打扫一遍,煮一锅水,把能洗的都洗了。而后做午饭,雨停了再去劈柴,还有水捅打满。”孟青云很认真得说。

“……。”

下午的时候雨就暂时停了,天还是阴沉沉一片。入夜,西瑶感觉自己已经快累趴了,如果不是碍于她对自己淑女的定位,早前仰后合躺在床上了。

孟青云一直在那儿坐着,很端正,微合着眼,结着手印,是在打坐。真是个“神仙”,没见过他睡觉,也不怎么吃东西,铁打的?西瑶这么想。

“休息的时候关好门窗,我要出去一趟。”孟青云麻利得起身说。

“是。”

就走了,虽然西瑶也会想知道他去哪。但长官做事没有跟下属解释的义务,也说不定他另有藏身之所,这里只有一间木屋,毕竟男女有别。那他把自己关到这儿算怎么回事,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词,“金屋藏娇”。

杨变伟是上阳镇保安队队长,有名的汉奸,全阵人唾弃的对象。他跟张变伟不一样,张变伟当汉奸是为了追求,他是纯属想发家致富。却比张变伟更坏,唯利是图,欺凌乡里。人送二人绰号为“上阳双便”,美名其曰“大便”。

地处上阳镇的炮楼受了袭,他的得力助手“小便”张变伟又负了伤,守炮楼这个苦差事就抹不开了。虽然苦,他却在其中看到了机会,立功的机会。就像张变伟竟被送到了城里的医院疗养,想来钱途无比的远大。

刚入夜就吆五喝六,让他的狗腿子们打起精神,以防敌人袭击。又不由想起昨晚死了那五个狗腿子的尸体,一阵儿的毛骨悚然。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当然他绝对不会身先士卒。

“杨变伟,中村太君叫你。”刘松德龟缩在炮楼口,唤了一声正在视察营地的杨变伟就窜了回去。

“什么东西!”杨变伟对他连名带姓的叫自己很不满。

炮楼里加住了十几个鬼子,原来的地方肯定放不下。伪军也增加到了六十多人,所以搭建了营地,气势很是威武。终于有了正规伪军的派头,杨变伟站在营地里,以一种上位者的目光扫视着他的狗腿子们,很满足。

“太君,我来。”

杨变伟见到中村彦鑫的时候,他正在擦鞋。中村彦鑫虽然长得很随便,但有一些洁癖,一没事儿就喜欢鼓捣他自认为帅气无比的军靴。杨变伟跪到了地上,一遍一遍的擦着,恨不得去舔。这就是杨变伟和张变伟又一个区别,无下限。

“杨桑,今晚就有劳你了。如果抗日分子再来,定要他有来无回。好了,你去吧。”中村彦鑫说。

“嗨!”就这?连杨变伟都觉得中村彦鑫叫他来,纯属是为了擦鞋。

“嘭!”说巧不巧,这时枪响了。

“快去看看怎么回事!”中村彦鑫鄙视得看了一眼,浑身一哆嗦的杨变伟说。

“嗨!”

杨变伟踩着一片乱枪声下了楼,他的狗腿子们疯狂得浪费着子弹。他试图寻找敌人的来源,却发现打哪的都有,好不热闹。于是自己也跟着放起空枪来,宣泄着兴奋的情绪,就像过年。

“巴嘎,巴嘎。”一扭头却是中村彦鑫,人家也没废话,上去就是两嘴巴子。

“太君教训的是,我这就去制止他们。”张变伟点头哈腰道。

他走到一个二狗子军官身前,那是一阵儿的暴蹬。杨箫,是他的本家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对他忠心不二,他却视他为得到利益的垫脚石。

“子弹是天上掉下来的!不要钱啊!”杨变伟嘶吼道。

“好了,杨桑,还是带你的人先上去看看。”如果不是中村彦鑫插话,他还会没完没了的暴蹬。这就是汉奸,只会对自己人狠辣。

“嗨!”

孟青云来的时候,伪军已经撒了出来,就像一张网,而且已经快要网住猎物。是有同路人捷足先登,他心中不由痴笑,是哪个不要命的,学着自己打炮楼。就在庄里黑几个汉奸挺好,再不行就到镇上偷袭几个鬼子,总比单枪匹马来端炮楼来得靠谱。

“嘭!”他开了第一枪,爆头,手感不错,用的是昨晚缴获得三八式步枪。

伪军阵型一乱,不过很快恢复了秩序,是因为后面跟了鬼子。不错,这样才更有意思,孟青云这么想。他穿出草丛,留了个背影,向树林深处跑去。日伪放弃了原来的搜索,紧追其后。

一阵乱枪,声势很是热闹。孟青云只能往前奔,又不敢跑太快,怕他们跟丢。有些纠结,于是找了个机会,上了树。抬枪,瞄准,“嘭!”,爆头。是个鬼子,比起前面的活靶,他更愿意打更远更有挑战性的。

飞身下树,却没有再往前跑。就在日伪跟那棵树过不去的时候,迎了上去,手里握着两把盒子炮,传说中可以揣在身上的小机枪。S弯的运动轨迹,360度旋转的身躯,闪电般的速度,一切来得太残暴。

也不过才换了一个弹夹,顺便扔了两个捡来的手榴弹,伪军几乎消亡殆尽,只剩几个边缘的家伙开了颠。鬼子也撂了一多半,剩下的正在有秩序的撤离。其实孟青云不大喜欢打后脑勺,但也不绝对,尤其是对鬼子。用脚挑起一把三八式,拉栓,瞄准,“嘭!”。……

但总要留一个,去汇报恐慌。即使这样,孟青云还是又留了一份战书,给柳生静云。正好又放在了杨变伟的身边,他没死,甚至连子弹都没中。只是有些臭,一股子尿骚味。

“出来吧,有没有受伤。”孟青云来到了他拴马的树下,却感觉到黑暗里有人看着他。这里也算偏僻,又是傍晚,没有敌意,想来是今晚比自己早来骚扰跑楼的人。

“没,你呢?”还是个姑娘,华北大地,果然巾帼不让须眉。

“嗯。”孟青云应了一声,便翻身上马,准备策马扬鞭。

“等等。”那姑娘从黑暗中走了出来,看不到相貌,但身材高挑,且有婀娜之意。

“还有事?”

“谢谢。”

“嗯,早些回去吧。”他不会拒绝,更不会客气。说完就策马扬鞭,但没有绝尘而去。

马不停的原地打转,怎么哄也不走,有些小尴尬。如果是白天,肯定可以看到他脸红,到底是哪出了问题。只听那姑娘扑哧一笑,是她搞得鬼?

“那么多鬼子你是怎么脱身的。”

“只要真想走,没人困得住。”孟青云下了马,随口一说。

“……,你是‘白无常’?”那姑娘顿了顿问,想来是头一次见这么狂妄的人。

“白无常”?孟青云心中一漾,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想是当地比较有名的义士,毕竟不是每个人都甘心做亡国奴。只是这个绰号有些特别,让孟青云不由想起了他弟弟的绰号,“黑面阎罗”。

“不是。”他说。孟青云也会想问那姑娘,她对自己的马动了什么手脚,可是不知道怎么开口。很少很碰到这样的情况,毕竟,他无所不能。即使有,也不会暴露,是个善于扬长避短的人。

有心弃马而去,但毕竟是“借”的。虽然他对财主没什么好感,但那样非君子所为。于是瞄了那姑娘一眼,还是没好意思开口,会想,自己现在算不算是被调戏。虽然看不清脸,但他看明了枪,比三八式短许多,毛瑟步枪,绝对正品。在这儿绝对是难得一见,肯定价值不菲。

“我家的马可还用得顺手?”这时那姑娘笑着问。

她的家马?孟青云恍然大悟,这也可以说通她为什么会在自己拴马的地方。她来这儿肯定也需要交通工具,想来是她的马将她带到这里。侧耳一听,远处果然有马的响动。果然是两匹好马,原本以为她只是刚巧与自己同路。

“…,还行。姑娘,袭扰炮楼不是玩笑,如果你真有心反抗,何不去寻找抗日组织,做些力所能及之事。”孟青云转移了话题,毕竟他“借”马的方式有些不光彩。

“呵呵,那你为什么袭扰炮楼?”那姑娘不知道孟青云的强悍。

“…,只是不想连累其他人。”他不是一个总用话语证明自己的人,于是说。

“哦,其实我也觉得**楼不靠谱,但就是想证明除了你这个‘贼’,平城还是有许多有血性的人。”那姑娘说。

白天的时候听说有人单枪匹马的**楼,还用刀杀了五个二狗子,激起了王缘压抑许久的斗志。开始的时候也会觉得不靠谱,又想人家用刀自己用枪,还是好枪。就起了侥幸心理,以为鬼子的炮楼是纸糊的。

也没想到会这么巧,**楼的竟然是昨晚家里出现的“借”马贼,还救了自己。原本以为是个奇葩,偷了还还?不想人家是个精明人,你养着人家用着,何乐不为?

“那姑娘,我们快走吧,再拖下去,恐生变故。”孟青云也是能屈能伸,毕竟用腿回去需要太多时间,贼就贼吧,反正“借”也已经“借”了。好在都有共同的目标,想来她也不会现在发难。

“好。”那姑娘也算爽快,对刚才的围攻还是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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