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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斜风细雨不需归(4)

这是我第一次带女孩回家。

“你家真漂亮。”她终于止住了眼泪,嘴里感叹着,在白色的沙发上坐下来。我家干净又整洁,墙上挂着北欧画家的油画,画着一片湛蓝的大西洋。地板是暗红色的木料做的,踩上去感觉很棒。

我拿出冰冻的啤酒,我们坐在干净的地板上喝起来,中途我叫了必胜客的外卖,我们就这样坐在冰凉的木地板上一边吃比萨一边喝酒。

她翻看我的CD,很敏锐地把那张朗帕尔的长笛专辑拿出来,她转过脸问:“这是在哪里买到的?”

“在法国波尔图,有一次我去那边出差,这是我迷恋的曲子。”

季雨点点头:“在中国没有发行他的专辑,满大街都放着萨克斯和小提琴版的茉莉花,伪小资。可惜朗帕尔去世了,一支长笛不再奏响,留下的是一片悲伤和遗憾。”

我没想到她还知道朗帕尔,她不是个从偏远地区来的女大学生吗?我有点吃惊。

她又拿起一张说:“你也喜欢约翰·列侬?”

我说:“是啊,他是我喜欢的摇滚歌手之一。”

她喝了一口酒,低头看着列侬的封面,她说:“摇滚在别人眼里总是不入流的东西,是青年人的胡闹,我觉得很可笑。”

“嗯。”我点点头,赞同她的话。然后她又看到了鲍勃·迪伦的唱片,她说:“我喜欢他抱着木吉他的样子,带着沙哑的声音从矿区里走出来,身影逐渐在灰色的云层里清晰起来。”

我们谈论了一会儿摇滚,酒精开始在我们的体内发生作用,她的脸渐渐浮现潮红。她把头靠在椅子腿上,说:“谢谢你给我工作,你对我好我知道,我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

“在公司你为什么哭了?”我问她。

“心情不好。”她说。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我说。

她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对不起,别爱我。你听过偶数男友定理吗?女孩很难真正对偶数位的男友好。”

“为什么呢?”

“因为对初恋太投入,女孩不顾一切地爱上、奋不顾身地付出、歇斯底里地争取,最后很可能是一场空。于是女孩害怕了,她畏缩着手脚面对第二个男人,或者把他当作缓解情伤的调剂……”她停顿了一下,突然说,“这是真的,所以不会幸福,不要爱我。”

“我……”我想要接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是一个定理吗?我……我愿意去尝试着证明它的成立与否吗?不,更确切地说,我愿意去证明它是个悖理吗?我看着她,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有多么爱她,小雨……

“前些年,我跟爸爸去过利物浦,利物浦机场被更名为约翰·列侬机场,真没有想到那个国家会用一个摇滚歌手的名字来命名机场。”小雨岔开了话题,与我谈起了机场。

我没有想到她还出过国,我总认为她应该是生活得不太好的女孩。那个机场也是我喜欢的地方,标志是约翰·列侬的卡通头像,上面写着列侬的一句歌词:“我们的上面是天空。”我觉得她和我一样,我们都是有梦想的人。

将近凌晨的时候,我们仍然毫无困意。她看着我宽敞整洁的客厅问我:“你喜欢古董是吗?”

这一天她反常地说了很多话。

我点头,客厅里放着我从北京的各个角落里挑来的东西,品质参差不齐。

她站起来,在我的橱柜前认真地看着:“怀旧的人才喜欢古董呢。”她说,“下次我陪你去看吧,你这里好多都是劣质品。”

她指着橱柜里的瓶瓶罐罐和书籍说道:“明天,我带你去古董市场吧。”

她其实是很自我的人,说话语气很肯定,并且是主动句,这与我很像。我暗想这女孩内在的爆发力一定很强,她也许是一只母兽,处于低潮期的哀号中。

第二天是周末,我一早在楼下的便利店给她买了洗漱用具和早餐。回到屋里,她还在床上睡着,穿着我宽大的T恤。这是她在我家的第一夜,后来我们都醉了,她在床上睡着了,我在沙发上躺了一夜。

吃早餐的时候她说:“我很久没有吃早餐喝牛奶了。”

我心疼地看着她。

我们在早晨出门,风和日丽的日子,她说要去琉璃厂,于是我们就去了琉璃厂。在车上的时候,她问我:“你喜欢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说:“你先说。”

“电影,我喜欢电影。”她说,“我喜欢看电影里的每一个人,甚至是那些只有一句话的配角,想象着我们看不见的人生。”

“文学吧,我挺喜欢中国文学的,我妈妈是教东亚文化的,我们家有很多小说。”

她点点头,说自己也喜欢读小说,只是很久没有看过书了。她说:“你知道吉本·芭娜娜吗?我很喜欢她的书,她写生存与死亡写得很精彩。”

那一天琉璃厂的人很多,我们挤在一堆外国人和小摊小贩中,小贩们看见我就不断围上来推销自己的东西,季雨带着我一次又一次逃离喧闹的叫卖声。

她偶尔会蹲在地上看,手里掂量着一个古瓶或者是一尊陶器,跟摊主询问一些情况后又摇摇头离去。一整个早上,我们一无所获。

她说:“你知道吗,我无聊的时候就经常来这里逛,虽然没有钱,但是自以为是地看着这些东西,凭直觉去估量它们的价值,是打发时间的好方法。”

我对古董是个外行,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喜欢听她说话。

下午的时候,我们继续往前走,她推开了琉璃厂一家书店的门。那是一家嵌在鳞次栉比的旧书店里的更小更旧的书店,没有门牌没有名字,门像个垂暮的老人似的虚掩着,灰砖的表面盖着一层浮土,轻轻一碰就会落下一大块来,窗户是紫木镂空的装饰窗,糊着发黄的报纸,蜘蛛在空花之间抽出亮晶晶的细丝,在日光下闪着微微的光。关上门的屋内黯淡无光,两个大书架靠墙摆着,透着霉味的书立在上面。

我跟着她轻轻的脚步在书店里游荡着,她不说一句话,只是看着每本书的书脊,深黄、浅黄、墨黑的斑点在这些也曾骄傲的书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她偶尔伸出细长的手指轻轻掠过它们,仿佛在抚琴弄弦。我并不打扰她,只是看着她在这寂寞的小小书店里停留,不愿惊醒她沉醉的灵魂。

里屋的门帘被撩开,一个下巴上有着花白山羊胡子的老先生颤颤巍巍地走出来,身上白色的马褂套在黑色的长衫上,穿着老北京的土布鞋,步履蹒跚。我对着老先生点了点头,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他不要出声。老先生满是皱纹和斑点的眼皮动了动,安然地坐在有些腐朽的椅子上。

“我要这本,卖吗?”季雨从大书架里抽出一本书回过头对老先生说。

老先生攀着椅子的扶手站起来,凑近看了看那本书的封面,喉咙里发出苍老的声音:“拿去拿去,五十块钱。”

我也不还价,掏出钱给老先生。老先生接过钱又颤颤巍巍地挑开帘子走进里屋。书店似乎不属于任何人,寂寞又美好。

重见阳光,季雨把那本薄薄的书放进我手里,她露出淡淡的笑容说:“这本书很值。”

我看着封面,“翡冷翠的一夜”六个字是用细毛笔书写的,封面是淡蓝色的,画着远山流水和江南式的拱桥,已经掉了色的封面有磨砂的质感。

“你看这里。”季雨指着扉页的字,“这是徐志摩的诗集,1928年出版的,现在差不多绝版了,你知道他吗?”

“知道,我知道《再别康桥》。”我说,眼睛里露出对季雨的欣赏和钦佩。

“咱们在这里淘到了第一个宝。”季雨笑了起来,她翻开这本诗集,像是在自言自语,“徐志摩真是个天才,天才就是应该死在天上的。”

季雨

我压抑得太久了。那一夜我突然特别想念何铮,因为那是我们在一起的纪念日,我坐在座位上,再也控制不住地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答应天牧的请求,但我终究还是在他家过夜了,虽然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我知道我真的太累了。

后来我们去了琉璃厂,我在那儿买了一本徐志摩的诗集。

那一天是让我快乐的。

回到公司以后,我继续了潦倒和忧郁的情绪。偶尔我会身无分文,窘迫地用俄语小声地向天牧求救,于是天牧就给我叫外卖。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好感,我对别人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对他则不再是。偶尔我下了班不回家,在位置上呆坐着,天牧就会约我一起去外面走走,去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北京各处的古玩交易场所,潘家园、琉璃厂、798……

在那些地方,我能感觉到一些爸爸的气息,那些东西让我想起我的童年,想起万荷堂里的一切。

我们偶尔还会去逛商店,天牧带着我去他平时经常去的国贸商城、王府饭店、燕莎等奢华的购物场所,我原以为我会尴尬和不安,但走在高档的商店里,会觉得自己身上有高贵的气质,即使我当时穿着廉价的衣物。这些名贵的衣服曾经在我的衣橱里,现在却都挂在那儿。

天牧说:“你去试试看。”我一直觉得自己挑衣服的眼光极好,穿起来的样子也很顺,我对世界各大名牌了如指掌。有时候还会流连在迪奥或者香奈儿的化妆品柜台前,我只是看着,那些发着光的小瓶子我很熟悉,仿佛不久之前还是我的老朋友一样。天牧想买给我,我笑着说不用了,不需要这么昂贵的东西。

我曾是物质的女人。

时光倒流,1980年,夏天。

凌晨时分,宁静的夏夜满天都是璀璨的星星,我在那个时刻降临人世。一个女人虚弱地撑起身体,她是我的妈妈,经历了生产的阵痛,她仰起满是虚汗的额头,用苍白的微笑看了一眼通体红润的我。黑夜从没有掩好的白色窗帘下跃入她的眼里,那是一席由好几个白大褂缝制而成的简陋窗帘,它曾经雪白,如今已被染上了岁月的黄色,那种深深的黄色像是给她接生的赤脚医生的手。妈妈问医生:“这是银河吗,我从没见过这么多星星同时绽放……”那双深黄色的大手抹去了妈妈额头的汗水,她说:“这不算什么,还有更明亮的星空。”

我就出生在这间小小的木屋里,我睁开眼睛,看见妈妈躺在一张有些潮气的木床上,盖着一床同样有些潮气的被子。当我还想再看她第二眼的时候,赤脚医生已经把我装进一个带着竹香味的篮子里,透过竹篮的缝隙我看见妈妈温柔的微笑,那种微笑像是漫长的安魂曲,于是还是小宝贝的我闭上眼憨憨地睡了。医生说这孩子真听话,不哭也不闹,将来肯定很好养活。妈妈又苍白地笑了。屋子里剩下寂静,因为赤脚医生关上门走了,姑且尊敬地称她为医生吧,即使她脱下白大褂后还要在旭日初升的时分去田里劳作,她只是个略懂医术的乡村妇女,而我的妈妈冒着生命危险生下了我。

窗外面有条流淌缓慢的小河,河水永远都是悠悠的。妈妈虚弱又敏感地躺在木屋里的小床上,听着隐隐约约的水声,她后悔没有嘱咐医生把窗户打开,她想在这幸福的时刻看一看钢筋水泥的城市里没有的夜空,这座村庄的夜空像莎士比亚句子里的黑丝绒一样清澈。她想象着未来的幸福,即使明白那是万般无奈的幸福。

妈妈是逃到这个荒芜又陌生的村庄生下我的。后半夜下了一场大雨,把屋顶砸得哗哗作响,于是妈妈决定叫我雨,1980年是我出生的年份,那时候妈妈刚刚满二十岁。一个人的生产是痛苦的,她很瘦,像后来的我一样瘦,带着潮气的被子盖在她性感的锁骨上。我的妈妈也很美,也许没有成姨美,但在那个荒芜又陌生的村庄里没有人比她美。那是一个革命老区,和所有的老区一样贫穷又纯朴,在我刚出生的两年里,美丽又脆弱的妈妈每日都抱着我坐在河边等待,她在等待我爸爸的降临。

那是一个叫作顿庄的地方,于是妈妈私下里把无名小河取名叫顿河,就像她读过的肖洛霍夫笔下的那条静静的顿河一样。妈妈像清新不羁的苏联新青年一样,反抗着浩大如俄国大原野一般的寂寞。顿庄的人们都是善良的,他们从不问我的爸爸是谁,他们相信妈妈说的总会有一个男人来接她,他们给我和我美丽的妈妈讲左右江起义的传奇故事,他们沉浸在革命的红色情境中,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已经忘记了这一切。

妈妈固执地认为爱情一定会回来,就像《静静的顿河》里葛利高里爱上了邻居阿斯塔霍夫的妻子阿克西妮娅,沉醉在狂热的恋情里无法自拔一样;就像葛利高里和阿克西妮娅都互相经历了数次婚姻,仍然能够再次燃起爱火一样;就像葛利高里能够冲破亲情,带着阿克西妮娅私奔一样;就像他们在排山倒海的血腥战斗中仍能绸缪重逢一样。

只是我的爸爸--后来的大收藏家季至岩,一直没有在这倾废的村庄中再次与她相遇。这段时间里,我幼小的生命在静静的顿河边成长着,和顿庄里的孩子们一起吃红薯、白薯、地瓜,和他们一起在泥地里打滚,和他们一起追逐那窝刚孵出不久的可怜巴巴的小鸡。顿河的另一边,是孩子们的天堂,那里有一整片竹林,我们整日在那里摘竹心、挖竹笋……

妈妈死后,也就是我在顿庄度过了三年以后,我回到了温润的南清市,这座我去北京上大学以前一直生活的城市。在这座城市里,爸爸这个陌生的词汇终于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的爸爸有高高的鹰钩鼻,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怯生生地觉得害怕,他的鼻子与顿庄里所有人的鼻子都不同。他弯下腰擦掉我小脸上的鼻涕,掸掉我小身子上的黄泥,在顿庄人欣慰的目光里,他摸着我的头轻轻地说:“这个小黑丫头就是我的女儿吗,多可爱的小黑丫头……”

我扑闪着眼睛看着他,看见他脸上满是慈爱,只是这种慈爱里充满了陌生,陌生里写满了荒凉。在荒凉的气氛中,他抱起幼小的我,我的小花外套被他的黑色西装裹在怀里,顿庄的泥土沾在他的胸口,泥土里有歉意和内疚在发芽,伴着泪水越长越大变成了参天大树。于是他被这棵大树的枝繁叶茂压倒,他闭上眼睛跪在妈妈那个用黄泥做成的坟冢前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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