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阳城中闹得沸沸扬扬的英雄令并没有立刻进行。
丁原像是故意吊人胃口一样,将并州附近的英雄们全都汇聚晋阳城,却不肯将自己最重要的事情发布出来,直到越来越多的人到来,声势越来越浩大。
到来的人越来越多,上至都尉县令,下至平民老兵,晋阳城的驿馆渐渐地住不下了,一部分人就被迁进了城南郊的军营中。
以白俊的地位自然是不需要迁居的,但是他和高顺还是跟着人流一起去了军营,用他自己的话说,当惯了泥腿子,住不得好宅子,还是军营更适合他。
晋阳城的军营没有离石县的大,毕竟是人口稠密的山城,难以和地广人稀的草原相比较。但这处的军营胜在规整,在哪里住宿,在哪里吃饭,在哪里操练,都标的明明白白。这是看多了杂乱无章的军营的白俊所无法想象的。
当然,这也取决于部队的特点。
西河郡游击营以骑兵为主,军营以伍为基本单位,即五人一间屋子,屋内就设有刀兵弓矢,屋外即是马厩,一旦遇险士兵们能以最快的速度披甲上马作战。这种效仿胡人的宿营方式为的是迅速迎战,这样即使在紧急中失去了建制,骑兵们依旧可以结成小队,有效的发挥自己的机动性抗击敌人。
而晋阳城地处险要,步战为主,显然不会受到反应不过来的奇袭,于是士兵们以什或者队一间营房,也就是十到五十人一间房,这样的布局使得他们的集结效率更高,更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凑够足够的人结成阵列,最后按照预定的路线集合到一起。
白俊很赞赏这种方式,因为相较于突出单兵力量的骑兵,步兵对于协作性和搭配性的要求更高。以后自己如果要组建步兵部队,再像原来那样的扎营方式很难适应步兵的作战。
所以,趁此机会白俊也非常想取一取经。
而跟高顺的交流则让他有了一种捡到了宝的感觉,高顺对于步战的理解超出了他的思想极限。他原本认为,步战就是两军列好阵势,然后直接压上去就好,一旦碰上骑兵不过是笨重的乌龟,动弹不得任人宰割。
但是在高顺的理念中,步兵彻底摆脱了这种形象,反倒是一种灵活多变的存在。
百人之阵,在于互相配合,以伍为单位,各执刀兵散若繁星,像是一捧沙一样钻入敌人的心腹之中。打乱阵列,造成混乱,使敌人顾首不能顾尾,随后以精健猛士突阵而出,夺大旗,斩传令,乱敌情报,敌不战而自溃。
千人之阵,在于兵势雷霆,以曲为单位,列为锋矢两道,不顾矢羽突入敌阵,一队撕裂敌阵,一队直冲中营,直取中军主将首级。斩将夺旗后立刻脱阵,一面强袭敌军柔弱处,驱赶敌溃军,使敌军自相踩踏攻杀,变小败为大败,大败为溃败。
万人之阵,前后相合,兵种相补,远以弓弩抛射,近以刀斧强袭,以强盾撼敌之箭鱼,以长戈阻敌之冲锋。敌若向前,则军合一阵以敌之,敌若向后,则聚成锋矢以溃之,敌若固守,则散若繁星以耗之,敌若溃退,则分军合围以歼之。
按照白俊最初对于步阵的理解,恐怕自己就算是有十倍军队也得被高顺打得体无完肤。
“但是,这些东西都仅仅是理论的而已。”高顺在讲解完一大串的东西后有些落寞地说:“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你可以不信,也可以笑我,因为事实上我一次都没领过兵。”
“猜得出来,毕竟你没官位。”白俊直言不讳地说,领兵这种事实在是很敏感的,平民老百姓根本没有这种机会。
“话说,你所想的东西都告诉我了,不怕我偷学去?”白俊半开玩笑地说。
高顺平静地摇摇头,中分的头发甩了甩,机械的好像没有生命。
“不怕。”他冷冷地说:“想用我的兵法,首先要有一支足够强大,足够敢战的死士部队。”
“说实话,我来这里就是希望能亲自带出这样一支部队的。”
说到这的时候,高顺的眼中闪烁着光芒,但是又很快的落寞了下去。
确是,现实真的是很容易让人燃起希望,却最终伤感绝望,尤其是眼下的世道。
“别那么灰心丧气嘛。”白俊拍了拍他的肩膀,“人不试一试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的,我当初在清河的时候,家里一穷二白,连吃都吃不上,可是现在还不是做到了西河都尉,养着手下几百号兄弟?”
“命里有时终须有,只要别放弃总会有实现的一天不是。”
白俊露出了一个阳光般的微笑,尽管笑容中带着些许苦涩。
高顺盯着那张脸看了一会儿,才迟钝的点了点头,似乎挣扎了好一会才能接受这种傻瓜一样的心态。
只有傻瓜才会在这乱世中这么想,但是或许,这世道最青睐的也是傻瓜呢?
“对了,英雄令好歹也是个比赛,你知道是怎么个比法吗?”白俊问道。
“不知道,”高顺摇摇头,“丁刺史的口风很严,没人知道。”
旋即,他摸了摸手中的刀。
“无非武艺军略,到时候以不变应万变。”
白俊苦笑着摇了摇头,高顺这个耿直的性子,实在有些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但是你又不能说他什么,因为在这个时代保持着耿直已经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一个混沌的时代,一个小人与谎言横行的时代,耿直变成了一种算不上优秀的品格,但是同样着的敬佩。
“那对于我们的对手,你又了解多少?”白俊再度问道。
“大都是些庸庸之辈,能战胜我的不多。”高顺耿直的说道:“五原郡的吕布算一个,雁门郡的张辽算一个,云中郡的张杨算一个,剩下的,最多与我战个平手。”
白俊点点头,这与他的调查相差不多,但是高顺没把他当成对手,多少还是有些失落的。
“看来我也入不得高顺兄的法眼啊。”白俊悻悻地说。
“你?”高顺打量了一番,最后说道:“你的战法我不知道,但是论体能你绝对不是我的对手。”
白俊当时仅有十五岁,尽管已经长到了近七尺高,身上的肌肉经过常年训练也算结实,但毕竟还是一个少年,论起体力或许可以超过一般的成年人,但是跟高顺这样的猛士相比就显得不够用了。
但高顺忘了一点,仅仅在体能上的差距显然不能衡量一个人的真实水准,白俊从小在战场厮杀训练出来的警觉性和狠辣的战斗方式都远远超出了他的年纪,这才是战斗的根本。
“那看来,只能在场上见分晓了。”白俊说完,躺倒床上沉沉的睡去了。
有些事,终究要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