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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瓦上霜与床上事——说拼命三郎石秀(1)

石秀

出身籍贯:金陵建康府(现南京市)

职业:农民工

基本经历:石秀父母早故,随叔父贩羊马度日,叔父亡故后,他流落蓟州,打柴为生。仗义为杨雄解围结为兄弟;两人大闹翠屏山,杀了和尚裴如海,上梁山聚义。在三打祝家庄时,石秀深入虎穴,探明路径;在攻取大名府的战斗中,石秀只身到法场劫救卢俊义,虽身陷虎口,但威武不屈,表现了一副硬石子的模样。

身高:身高九尺

相貌:面似银盆,两道清眉,一双秀目,正准头,四方口,颏下没有胡须,大大两耳。

星座:天慧星

性格:多血质,外倾型。

爱好:捉奸

社会关系:结义弟兄杨雄,无父无母无叔父。

基本评价:我本姓石,与石秀是本家,但对石秀杀人的做派,比较倾向老金的说法,巧云偷人,干卿底事?

“若巧云,淫诚有之,未必至于杀杨雄也。坐巧云以他日必杀伤雄之罪,此自石秀之言,而未必遂服巧云之心也。且武松之于金莲也,武大已死,则武松不得不问,此实武松万不得已而出于此。若武大固在,武松不得而杀金莲者,法也。今石秀之于巧云,既去则亦已矣,以姓石之人,而杀姓杨之人之妻,此何法也?”

石秀杀潘巧云有点证明自己的报复心理,岂不太过也摸个?这是对个体生命的虐杀,是违背人性的,痛哉。

水浒中偷情被杀的女性潘巧云,应该说是最无辜挨的一刀。他没有杀人,如潘金莲对待武大郎;如卢俊义的老婆贾氏把老公的帽子染绿再出卖老公;如阎婆惜要挟宋江;相比起来,潘巧云是罪不当诛,情有可原。但不幸的是她遇到了拼命三郎。周作人说:武松与石秀都是可怕的人,武松的可怕是辣煞,而石秀则是凶险,可怕以至可憎了。我一直认为,石秀是小一号的武松,在扬州评话里有武十回,石秀也有石十回,石秀有很深厚的民间基础,在对待情色上面,两人如出一辙,武松面对潘金莲的挑逗,反应是:“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的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得廉耻。”在潘巧云美色面前,石秀是“顶天立地的好汉,如何肯做这等之事。”不近女色,不一定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于是这样的好汉一种心理扭曲,我不办的事情,你们出格,我也就要管。如果梁山集团革命成功之后,会和太平天国的禁欲差不多,对情色的绝缘,内心里的力就在别的渠道宣泄,破坏力更大。

黄裳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水浒〉戏文与女人》指出:“……梁山泊上的英雄大部分都是有些变态的人物,他们对女人都少有好感,简直是讨厌透了,于是动不动就杀掉算数……《大翠屏山》中石秀之于潘巧云,《挑帘裁衣》中武松之于潘金莲,似乎都带了天生的厌恶,我直觉地感到并非因为他们的道德观如何浓厚,厌弃‘嫂嫂’的引诱,才杀却这不要脸的娘们儿的,那简直是没有兴趣,而且是带了浓厚的反感,什么东西一沾到女人,即使他们感到非常的污秽,所以潘金莲或潘巧云一去拍一下武松和石秀的肩头,他们即怒目回头,将袖子向下一甩,简直是想将‘传染’了来的那些‘污秽’一下甩干净……”

是的,潘巧云如果不遇到石秀,那命运就会是另一种模样。潘金莲遇见了武松,潘巧云遇到了石秀,这就是施耐庵为女人设计的命运轨迹。小叔子爱管嫂子的私生活,绿帽子戴在哥哥的头上,比戴在自己的头上更难受,不管是亲哥还是义哥。石秀本是金陵建康府人氏,“因随叔父来外乡贩羊马卖,不想叔父半途亡故,消折了本钱,还乡不得,流落在此蓟州卖柴度日。”

一次挑着一担柴进城来卖的石秀见一群无赖围殴病关索杨雄,便奋勇来助杨雄,将众无赖打得东倒西歪,赢得了路经此地旁观了这一幕的戴宗、杨林的赞赏:“端的是好汉,此乃‘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真壮士也!”

欺负杨雄的主叫踢死羊张保,这是和泼皮牛二一样的货色。金圣叹在点评《水浒传》说:“杨志被‘牛’所苦,杨雄为‘羊’所困,皆非必然之事,只借勺水,兴洪波耳。”“没毛大虫”牛二和“踢杀羊”张保,他们都是破落户泼皮。这两个人物有个性、也有代表性,是泼皮类的典型人物,但不是作者真心要刻画的对象,而是借题发挥,其艺术的意义就在于“兴洪波”,引出情节、引出人物,像催化剂一样,只起着故事情节的催化作用。牛二、张保这两个泼皮并不参与主体故事情节的活动。当主体故事发展和人物活动波澜壮阔地发动起来后,他们的使命终结,也就失去了本身存在的价值。牛二更重要的作用是将杨志送到梁中书那里,引出杨志“大名府校场比武”、“智取生辰纲”的故事等,从而突出杨志多侧面、多层次、立体化的性格特征和复杂的生活经历,此外牛二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踢杀羊”张保本身也无多大价值,他的作用就是让石秀和杨雄认识、结拜兄弟,引出“智杀裴如海”、“大闹翠屏山”的情节,从而和杨志一样,促使他们完成逼上梁山的使命。其实水浒里的很多汉子,是和踢杀羊张保相似,如穆弘外号“没遮拦”,与弟弟同是揭阵镇上的一霸,专拣外地人欺辱。但杨雄作为刽子手确实窝囊,以杀人为职业,天天靠在刀头上舔血过活,杀了人还要收人家的红包,在街头流氓踢杀羊张保把红包抢走了,打也打不过人家。杨雄是刽子手却“生得好表人物,露出蓝靛般一身花绣,两眉入鬓,凤眼朝天”,而且好打扮“鬓边爱插翠芙蓉”,真是温柔一刀。

于是杨雄石秀便结拜为兄弟,在《水浒传》里,人们的结拜是很普通的一件事,但王学泰先生在《中国流民》里分析说:“《水浒》虽然到处以兄弟相称,很多萍水相逢的好汉,一见如故,情逾骨肉,但这并不普施于所有人。贪官污吏不必说,他们是水浒英雄的打击对象。就是许多无辜的平民也常常死在好汉们的板斧或朴刀之下,他们心中决不会产生半点兄弟之念。因此,‘兄弟’这个称呼仅仅是给予能够互相救助的自己人,或有可能加入自己的群体的游民的。换句话说,就是属于自己帮派或有可能属于自己帮派人的。”

既然是兄弟,那就要替弟兄们做事,于是杨雄就把游民身份的石秀弄到家里,为老丈人潘公的肉铺打点。于是好戏上演,我一直以为石秀有点暗恋潘巧云的意思,这从他第一次见潘巧云就可看出蛛丝马迹。只见布帘里面应道:“大哥,你有甚叔叔?”杨雄道:“你且休问,先出来相见。”布帘起处,摇摇摆摆,走出那个妇人来。

然后以石秀的眼睛看去,一连用了十七个排比写面前的嫂子:黑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绉绉、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甚么东西。

石秀见那妇人出来,慌忙向前施礼道:嫂嫂请坐,石秀便拜。这石秀慌忙向前施礼我们也可看出,石秀此时内心的早已如汤煮,有点打熬不住,施蛰存先生《石秀之恋》对此有过铺陈:

石秀分明记得,那个时候,真是窘乱得不知如何是好,自己是从来没有和这样的美妇人(卖见)面交话过,要不是杨雄接下话去,救了急,真个不知要显出怎样的村蠢相来呢。想着这样的情形,虽然是在幽暗的帐子里,石秀也自觉得脸上一阵的燥热起来,心头也不知怎的像有小鹿儿在内乱撞了。想想自己年纪又轻,又练就得一副好身手,脸蛋儿又生得不算不俊俏,却是这样披风带雪地流落在这个举目无亲的蓟州城里,干那低微的卖柴勾当,生活上的苦难已是今日不保明日,哪里还能够容许他有如恋爱之类的妄想;而杨雄呢,虽说他是个豪爽的英雄,可是也未必便有什么了不得的处所,却是在这个蓟州城里,便要算到数一数二的人物,而且尤其要叫人短气的,却是如他这样的一尊黄皮胖大汉,却搂着恁地一个国色天香的赛西施在家里,正是天下最不平的事情。那石秀愈想愈闷,不觉地莽莽苍苍地叹了一口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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