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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分积极地进取(1)

生命的三分之一

邓拓

一个人的生命究竟有多大意义,这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吗?提出一个绝对的标准当然很困难;但是,大体上看一个人对待生命的态度是否严肃认真,看他对待劳动、工作等等的态度如何,也就不难对这个人的存在意义作出适当的估计了。

古来一切有成就的人,都很严肃地对待自己的生命,当他活着一天,总要尽量多劳动、多工作、多学习,不肯虚度年华,不让时间白白浪费掉。我国历史的劳动人民以及大政治家、大思想家等等都莫不如此。

班固写的《汉书》《食货志》上有下面的记载:“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这几句读起来很奇怪,怎么一月能有四十五天呢?再看原文底下颜师古做了注解,他说:“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共四十五日。”

这就很清楚了。原来我国的古人不但比西方各国的人更早地懂得科学地、合理地计算劳动日;而且我们的古人老早就知道对于日班和夜班的计算方法。

一个月本来只有三十天,古人把每个夜晚的时间算做半日,就多了十五天。从这个意义上说来,夜晚的时间实际上不就等于生命的三分之一吗?

对于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不但历代的劳动人民如此重视,而且有许多大政治家也十分重视。班固在《汉书》《刑法志》里还写道:

“秦始皇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

有的人一听说秦始皇就不喜欢他,其实秦始皇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人物,班固对他也还有一些公平的评价。这里写的是秦始皇在夜间看书学习的情形。

据刘向的《说苑》所载,春秋战国时有许多国君都很注意学习。如:

“晋平公问于师旷曰:吾年七十,欲学恐已暮矣。师旷曰:何不炳烛乎?”

在这里,师旷劝七十岁的晋平公点灯夜读,拚命抢时间,争取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不至于继续浪费,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

《北史》《吕思礼传》记述这个北周大政治家生平勤学的情形是:

“虽务兼军国,而手不释卷。昼理政事,夜即读书,令苍头执烛,烛烬夜有数升。”

光是烛灰一夜就有几升之多,可见他夜读何等勤奋了。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为什么古人对于夜晚的时间都这样重视,不肯轻轻放过呢?我认为这就是他们对待自己生命的三分之一的严肃认真态度,这正是我们所应该学习的。

我之所以想利用夜晚的时间,向读者同志们做这样的谈话,目的也不过是要引起大家注意珍惜这三分之一的生命,使大家在整天的劳动、工作以后,以轻松的心情,领略一些古今有用的知识而已。

我以时间为马

王任叔

我仿佛睡在黄土里,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年月,百年,千年,也许有亿万年了,然而我不知道我是否存在。没有哀愁,不用喘息,更无悦乐,静与情是我的存在。由情入静,由静化无,我又不知道我的存在之何所存在。

然而我确实闻到了霉的气息,腐烂的气息,从我的身边发出,掠着我的鼻眼过去,忽然又攒入我的心里!我没有感觉。我没有权利诅咒,诅咒这霉与腐烂!我本与霉与腐烂同存在:

呜呼,时间于我何有,我其将终化为黄土!

有谁在窃窃私语了。那声音不同凡响,如飙风,如急雨,又如冷山的猿回恋着人心的美味而长嗥。我欲竖起我的汗毛,作勇敢的反抗!然而我只有霉的气息,腐烂的气息,我把这浓重地散布在我的周围。时间于我何有,我终将与黄土同腐。

是宝藏。狡诈者正计划开掘。人世固有黄金的梦。困穷者则寄行动于这梦的边缘。他们徘徊。他们攻取。一个轰然的震响,起在我的四周。我回顾。我不见什么。我的眼膜上蒙着朦胧的雾。依然是霉的气息,腐烂的气息。

然而,盗墓者的阴谋,却使我终于见到一抹青天。有白云飞扬;有金霞闪光。净洁,新鲜。在霉的气息与腐烂的气息中间,我闻到一种什么气息。该是什么的气息呢?我不知道。然而它引诱我:如同孩子时闻到娘的奶头的香,如同青年时闻到异性者皮肉的香。啊!我不能再忍耐了!

我需要挣扎!

有小草的微语。有风沙的走动。有树叶的密吻——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静中让时光流去,你将老衰以至死亡。动中抓住每一秒的时间,你将新生而茁壮!”

然而我依然散发着霉的气息,腐烂的气息……我将与这气终古吗?我再也不能忍耐了。

开始是神经的抽搐。接着,在我的皮肤上仿佛有小蚤跳过——一跳一跳的弹动。我终于感到煎躁。全身的毛孔管在发射冷气,箭似的发出去。筋肉浮动了!我重新听到心的跳跃!我再不能迷迷蒙蒙老躺在黄土里。我需要挣扎!

千百万年的时日,于我无所珍惜!眼前的一秒一分,我觉得有千百万年的留恋!抓住这时间,我要起来啊!

我终于奔腾在浩瀚无际的大漠之上。灵感指示我以彼岸的花香、鸟语、麦浪、熏风,绯色的和平的梦,镰刀与铁锥的铿锵之声。……然而我必须奔完这浩瀚无际的大漠——我要开始我艰苦的历程!

时间给我以恫吓:“安静点吧!屈辱是你的胜利!蚯蚓无羡于阳光之美。蝼蛄又何与于春秋的更易,你必将于中途倒毙!无情的是我手中的钱杖!”

我不能忍耐这权威的凌辱。让腐朽与霉烂紧裹住我的皮肉!我已开始奔腾了,我要粉碎这时间的钱杖!

“那么请以百年为期吧!”时间又以异样的冷嘲的语调讽示我:“你将以百年的时日跑尽这大漠,你还得以百年的时日渡过逆流,你……”

我有亿万年的潜伏与死灰,我何惧于亿万年的跋涉与劳动。我奔腾,我狂啸,迎着漫漫的尘沙,迎着浩浩的朔风,我已知我终于将接近彼岸。

时间的钱杖不复是它自己的所有物了。我折断它!我抓住时间的长发,向无限掷去。

然而,我的眼忽然展开了无边的惨景:到处是错乱的白骨,到处是横陈的血肉,远处弥漫着血红的火光,有轰隆的炮声在响、悲哭、哀号,苍白脸,泪的洪流……我迷惘了。

时间突然以老人的姿态出现。他仍按着钱的拐杖,徘徊于骷髅与血肉之间,自言自语地叹息着:

“英雄的梦,不是你们所应做的。便将白骨堆成了山,你又何能攫取天上的太阳?便将血肉填满了恨河,你又何能达到彼岸?安命所以立己,屈辱就是胜利,这就是你们应得的报酬。”

我是饮着母狼的血长成的野兽。闻着血的腥气,肉的腥气——我接受了一切伟大的牺牲者的教养。霉的气息,腐烂的气息,不复为我所有了!我撇掉它,我无动于这时间老人咒语!一年,二年,三年……便是十年,百年……我有亿万年的潜伏与死灭,我何惧于亿万的跋涉与劳动。我将这伟大的牺牲者的精神收贮在我的行囊中,我准备在半途倒毙时传授给我们的来者。

我奔腾着……

乱石起飞了。旋风卷起了沙柱,直接到苍苍的天际,然后伞形的向下界扑来。我知道这风沙将压到我身上,卷去我的一切!我奔腾着,从沙柱的脚跟疾驰而过。风沙掉在我背后了。

“站住,不能再前进了!而且,摸回你的老路去!”

是一群强盗拦住我的去路。

“世间如其有真的是非,世界也不会变成沙漠了。花香、鸟语、麦浪、熏风,绯色的和平的梦,镰刀与铁锤的铿锵声……这是你的迷惑。被蹂躏是你的义务,你得永远睡在黄土里,与黄土同腐……”

我撇掉他们!我无视他们,依然向前迈进!强盗们于是以钱杖打着地:“站住!要不,我将使你化为浓烟,或击烂你成为肉浆!”

便是化为浓烟与肉浆,我还得向前进!我掷出正义的行囊阻住他们的追路!唯不屈服者能屈服人!我何惧于时间所加于我的困难!我奔腾于荒荒的大漠之上。

我将以时间为马。继大漠而入险阻,涉大海而凌险浪,以亿万年的潜伏,求亿万年的生存,我将终于登了彼岸!花香、鸟语、麦浪、熏风、绯红色的和平的梦,镰刀与铁锤的铿镪之声……将终于成为我生命的光彩与韵律!

告别梦境

冯骥才

我在读过的一些名人的传记中,发现一个荒唐的公式,即这些大人物早在童年就心怀伟大抱负的梦,此后历经磨难,苦力奋争,终成大器。

倘若如是,这些人物真非肉骨凡胎了?一般的人想想自己的童年,大都浑沌一片,毫无鸿鹄之心,如此岂不都要自悲自弃?

其实,这都是些蹩脚的传记作家,为了树立他们笔下名人的高大形象,所做的虚伪铺垫。任何一个未入社会、未经世事的人,童年时代的想法都是虚无缥缈和幼稚可笑的。

拿自己来说,我姥姥喜欢吃鸡皮,我童年时就发誓将来要做飞行员,长大后驾飞机到最远的地方给姥姥买最好的鸡皮吃。当时发誓的神气庄严不已,实际上最好的鸡皮可能就在街口的食品商场里。再比如,我一次用螺丝刀拧了拧一只坏表的后盖,碰巧那只停了许久的表走起来,父亲说我将来能做一名出色的机械师,我当真了,自信不疑,这却招致我一连把家里两个闹钟都拆毁了……

在那一切全由兴趣的年龄里,我最喜爱的莫过于小人书,收藏最多时达五百余种。许多连环画家都被我崇拜之极,例如,颜梅华、赵宏本、笔如花和张令涛等等。崇拜过分便会模仿,我便自编自绘起小人书来。大小也裁成64开,用线整整齐齐——其实是歪歪扭扭——订成一本本,封面画成彩色,还写上“冯骥才绘”,煞有介事地自己“出版”。现在如果还保留那些自制的小人书,拿来一看,准会捧腹大笑。

想做一位很棒的连环画家,倒是我童年一个挺具体又挺悠长的梦,但不知何时这个梦竟被我毫无觉察地丢掉了。到了少年和青年,又有过许多梦,想过做篮球国手、绘画大师、中国的普希金,为此我还写过一本本诗集,也是精心抄集成册,现在想起来也都要暗自发笑了。

这些梦真是可笑又可笑。

回顾昔时,儿时的梦叫人迷恋,是因为在那扑朔迷离中包含着一份稚子的纯真和傻气,包含着属于自己的过往不复的一任自然的经历,有如包含在种子里一团绿色的希望与缤纷的遐想。但人生这些梦大都终难实现,生存环境和社会现实只给可行的想法开绿灯。

我却从来没有对这些梦的消失与破灭而唏嘘感叹过,因为生活中有更博大的内在的东西吸引着我。

梦想与理想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境界。

梦想再美,仅仅从属个人,它是满足自我的一己追求,精致细小地圃于狭窄的内心天地里。理想却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尽管在理想的追求中也要遭到困扰和阻挠,我却喜欢它壮阔的气势,集体为之奋斗的荣誉感,强有力的有血有肉的硬碰硬的奋争,无论它成功或失败都富有同样的人生价值。成年人未必没有梦想,但只有把梦想转化为理想,才能获得人生意义上的升华。

夜深人静,把昨日梦想和今日理想放在一起体味,我听到了一曲深广而醉人的人生交响乐。有如天上的浮云汇成雷雨交加的浩荡天空,又如碧澈的江流涌入汹涌的大海。这才是享受。

读书

蒋子龙

假若这个世界上没有书,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呢?

精神失去了阳光,思想无法传播,知识不能保存,语言失去了意义,人们的生活残缺不全,生命将变得无法忍受……

所以,书是人类一种伟大而美妙的发明。

文明的征服其实也是书的征服。

书是最聪明、最可靠的老师和朋友。

有书为伴,孤独也是一种享受,深刻而丰富;闲暇将卓有成效,幽静将变得烂漫多彩,嘈杂也可以宁静和谐。

移植生命,保持记忆,激发思想,传播知识,交流信息,表达灵感……

书有说不尽的好处,正因为如此,书才有强大的征服性和侵略性。我怕搬家就是怕搬书。所谓搬家主要就是搬书。每次搬家在家人和帮忙者的一再怂恿下都不得不扔掉一些书。逢年过节,把屋子收拾利索,长了能维持几个月,短了不消几天,屋子里又乱了,主要是书在捣乱,到处是书堆。外出总禁不住要逛书店,逛书店就不可能不买书。新书、准备要看的书、看了一半的书、写作正用得着的书、有保存价值的书,占据了我房子里的绝大部分空间;而且还不断扩展,每时每刻都在蚕食供我存身的那块空间。这不是侵略是什么?我舒舒服服、自得其乐地接受这种侵略和征服。

书不仅征服时间和空间,更征服人的大脑。但是,倘若一个人只是被书征服,而没有征服书,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个书虫子。正如培根所说,把自己的大脑当成草地,任别人的思想如马蹄一般践踏。那样的话,再好的书也将失去其魅力和价值。

会读书的人都懂得征服书。

学生们有这样的体会:一册很厚的新书,会愈读愈薄,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就剩下那么几道题了。这叫吃透了,掌握了,征服了知识。

读其他的书也一样。即使先被书征服,最后还是要反过来把它征服。

书能够给人提供多种选择:生命的选择,思想的选择,生活的选择。书里有各式各样的人生,使我们生活在自己选择的时代里。在自己的生命之外,还可以再补充别的自己所需要的人生,可以拥有多种人生经历。每看一本书就是进入那个作家的头脑之中,了解他的思想、感情、经验和智慧。

读书需要选择。如果不善选择,一生什么事都不干,光读别人的书也读不完。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读——失去了意义,书——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我的办法是,翻遍所有能接触到的书,因为不亲自翻一翻就不知好坏,难以取舍;然后把那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书扔掉——这种价值的评定是没有什么统一的唯一的标准的。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本书就像一根绳子,只有当它跟系着或捆着的东西发生联系时,它才有意义。同是一本书对有的人毫无价值,对另外一个人说不定就有点用处。

读书的工夫要下在需要认真阅读、仔细品味的一类书上。这类书能满足你的精神需要,激发你的才智,帮助你完善自己。你要征服的也是这样的书。多好的书也不是供香客朝拜的祀奉物。

还有一些是供你消遣、娱乐的书,可在沉闷无聊的旅途上,在紧张疲劳之后,在工作之余以及在睡不着觉的时候去读,而不必用正规的时间。我现在才真感到时间宝贵,浪费不起。好像一天不再有24小时,只剩下20小时或18个小时,其余的时间被电视和其他一些不用动脑子的活动占去了。我的窗台上和写字台周围书刊堆得过高了,就反省自己是不是读书的时间减少了。于是拼上几个晚上,把功课补齐。

当然,还有一部大书,每个人都需要终生不懈地精读粗读苦读喜读,它就是社会这部活书。读它不能代替读印刷的书;同样,读印刷的书不能代替它。

人的差异产生在业余时间

袁伟民

一个人要想干成一番事业,仅靠八小时以内工作时间,那是不行的。要在世界体坛上夺取桂冠更是这样。比赛场上,都是“真刀实枪”的较量,全凭真本事。好成绩、高水平,必须来自日积月累的苦练。

我们女排有一句大家都喜欢的格言,那就是“只有付出超人的代价,才能取得超人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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