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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跟动物学习生存(4)

文/[美]艾里斯·格瑞

冬季甚是漫长,而且十分寒冷。雪堆积已深,而春天尚未来临,我清晨起床,从窗户往外看,见一只知更鸟。

我叫凯杜拉,说:“快过来,到窗户这边来看。这里有一位远方的朋友来看我们。”

凯杜拉走到窗户前面,看见了知更鸟。

知更鸟也看见了我们。它在寒冷赤裸的土地上跳着,寻找早起的虫儿,但虫起得晚。凯杜拉走进厨房,看看可拿些什么给鸟儿吃。

我对知更鸟说:“看,你本住在温暖地区,那里阳光普照。你可以留在那里,如今却到这里来。还是冬天你就来了,因为在你血液里有预感。你的信心是希望的底蕴,是未来的依据。你旅行甚远,经过数百里的路途,来到这仍然荒芜之地,因为你内心深知春天已近。噢,人内心也有一种依据,叫他寻找至崇高的未来,俨然是自强不息的信念!”

我想到眼睛,它在黑暗中成形,却是为了光明而造;耳朵在寂静中奇妙成形,却是为了聆听名曲而生;人的灵魂生于罪恶的世界,然后却是为了公平与正义的盼望而生。

我祝福那触发我这些思绪的小鸟。

那天我进城去,人们说:“索菲,这个冬季真是既长又冷。”

我回答:“不要再跟我提起冬天。”

他们说:“为何不要提起冬天?你看温度计和装了煤炭的筒子。”

我却骄傲地昂首说:“不要再跟我提起冬天。我今早看见了知更鸟,对我而言,春天已经来临。”

有的狗老实,但挺笨;有的狗聪明,但不老实。此事古难全!

能干的狗要拴着

文/张香玉

我有一个亲戚,家里喂养了两只狗,一只是本地土狗,取名“小灰”,另一只是德国良种狗,取名“黄黄”。

本地狗“小灰”非常温顺听话,每次我们去亲戚家,老远就跑过来迎接,欢蹦乱跳的,很热情。待我们进屋后,又总是在我们的身边蹭来蹭去,很是讨人喜欢,主人也因此时常放任“小灰”这只本地狗在房前屋后自由自在地出入。每到吃饭时,主人也总是扔几块骨头给“小灰”吃。

而那只良种狗“黄黄”的命运却相反,主人每天都用一根链子拴着,每当我走到被困的“黄黄”跟前,它也总是眼巴巴地望着我,那样子是希望我能把它解放出来。

我问亲戚:为什么要拴住这只狗?亲戚说:这家伙不安生,一放出来总是好惹祸,不光欺负这只“小灰”,有时还捕食院子里的鸡和鸭,很是让人担心。

我说那为什么还要喂养它呢?亲戚说:那你就不知道了,“黄黄”这家伙可有能耐了,晚上看门它最机灵,老远有点动静它就警醒地叫起来,让小偷不敢接近一步;白天到后山上撵野兔,“黄黄”比那个“小灰”强好几倍。我说,既然是这样,那你也太不公平了,让笨狗自由自在,却整日限制着这只有能耐的狗的自由。主人说,没办法,它要是像“小灰”一样听话,谁还拴它干啥子呢!

我远远地看见我的华尔街情人朝我奔过来,却永远也奔不到我身旁了。

鹿

文/[法]儒勒·列那尔

我从路的一端走进树林,而它是从另一端来的。

起先,我以为那是一个陌生人带着一瓶花前来。

然后,我发现这是一头鹿,它的角像一棵矮矮的小树,枝条丫杈,没有叶子。

最后,鹿一下子出现了。我俩全停住脚步。

我跟它说:“靠拢来,什么也别怕。我带着枪,那为的是有气派,想模仿那些煞有介事的人。我永远也不会使用枪,我把子弹留在子弹盒子里。”

鹿听着我的话。我一说完,它毫不犹豫地拔腿就跑,像是一阵风刮得枝条一会儿交叉,一会儿又不再交叉。它逃走了。“多遗憾!”我朝他喊,“我都幻想咱俩一起上路了。我呢,将我所喜爱的草儿亲手献给你,而你,就把我的枪横在鹿角上散步。”

我把脸转向太阳,那眩目的光辉使我心醉。这种光辉对我的吸引力相当于光对于任何一只蛾子的吸引力甚至还要大得多,当我这样站着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用哪个器官来欣赏这灿烂的光辉?是嘴巴?还是眼睛?

爱好昆虫的孩子

文/[法]J·H·法布尔

1

现在,有许多人总喜欢把一切人的品格、才能、爱好等归于遗传。也就是说承认人类及一切动物的智慧都是从祖先那儿得来的。我并不完全同意这种观点。我现在就用我自己的故事来证明我那喜爱昆虫的嗜好并不是从哪个先辈身上继承下来的。

我的外祖父和外祖母从来没有对昆虫产生过丝毫的兴趣和好感。关于我的外祖父,我不大知道,我只知道他曾经历过相当苦难的日子。我敢说,如果要说他曾经和昆虫发生过关系的话,那就是他曾一脚把它踩死。外祖母是不识字的文盲,每天为琐碎的家务所累,没有什么闲情雅致去欣赏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对于科学或昆虫当然更不会产生兴趣。当她蹲在水龙头下洗菜的时候,偶尔会发现菜叶上有一条毛虫,她会立刻把这又讨厌又可恶的东西打掉。

我自己的父母都是不爱好昆虫的。母亲没有受过教育,父亲小时候虽然进过学校,稍稍能读能写,可是为了生活整天忙得不可开交,再也没有时间顾及到别的事情了,更谈不上爱好昆虫了。有一次当他看到我把一只虫子钉在软木上的时候,他狠狠地打了我一拳,这就是我从他那里得到的鼓励。

2

从幼年的时候开始,我就喜欢观察和怀疑一切事物。每次忆起童年,我总会想起一件难忘的往事,现在说起来还觉得很有趣。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有一天我光着脚丫子站在我们的田地前面的荒地上,粗糙的石子刺痛了我。我记得我有一块用绳子系在腰间的手帕——很惭愧,我那时常常遗失手帕,然后用袖子代替它,所以不得不把宝贵的手帕系在腰上。

我把脸转向太阳,那眩目的光辉使我心醉。这种光辉对我的吸引力相当于光对于任何一只蛾子的吸引力甚至还要大得多,当我这样站着的时候,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我究竟在用哪个器官来欣赏这灿烂的光辉?是嘴巴?还是眼睛?请读者千万不要见笑,这的确算得上一种科学的怀疑。我把嘴也张得大大的,又把眼睛闭起来,光明消失了;我张开眼睛闭上嘴巴:光明又出现了。这样反复试验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于是我的问题被我自己解决了:我确定我看太阳用的是眼睛,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方法叫演绎法。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啊!晚上我兴奋地把这件事告诉大家。对于我这种幼稚和天真,只有祖母慈祥地微笑着,其余的人都大笑不止。

3

当老师带着我们去消灭黄杨树下的蜗牛的时候,我却常常阴奉阳违,不忍心杀害那些小生命。当我捉到了满手的蜗牛时,我的脚步便迟缓起来了。它们是多么美丽啊!只要我愿意,我能捉到各种颜色的蜗牛:黄色的、淡红色的、白色的、褐色的……上面都有深色的螺旋纹。我挑了一些最美丽的塞满衣兜,以便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看。

在帮先生晒干草的日子里,我又认识了青蛙。它用自己作诱饵,引诱着河边巢里的虾出来;在赤杨树上,我捉到了青甲虫,它的美丽使天空都为之逊色;我采下水仙花,并且学会了用舌尖从它花冠的裂缝处吸取小滴的蜜汁,我也体验到太用力吸花蜜所导致的头痛,不过这种不舒服与那美丽的白色花朵所带给我的赏心悦目的感觉相比,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我还记得这种花的漏斗的颈部有一圈美丽的红色,像挂了一串红项链。

在收集胡桃的时候,我在一块荒芜的草地上找到了蝗虫,它们的翅膀张得像一把扇子,有红色的也有蓝色的,让人眼花缭乱。无论在什么地方,我都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精神食粮,自得其乐。我对于动植物的爱好也自然有增无减,日益弥深。

4

十岁的时候,我已是路德士书院的学生了。我在那里成绩很好,尤其是作文和翻译两课都能得到很高的分数。在那种古典派的气氛中,我们听到了许多神话故事。那些故事都是很吸引人的。可是在崇拜那些英雄之余,我不会忘记趁着星期天去看看莲香花和水仙花有没有在草地上出现;梅花雀有没有在榆树丝里孵卵;金虫是不是在摇摆于微风中的白杨树上跳跃,无论如何,我是不能忘记它们的!

可是,忽然恶运又降临了:饥饿威胁着我们一家。父母再也没有钱供我念书了。我不得不离开学校。生命几乎变得像地狱一样可怕。我什么都不想,只盼望能快快熬过这段时期!

在这些悲惨的日子里,我对于昆虫的偏爱应该暂时搁在一边了吧?就像我的先辈那样,为生计所累。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仍然常常能够回忆起那只第一次遇到的金虫:它那触须上的羽毛,它那美丽的花色——褐色底子上嵌着白点——这些好像是那种凄惨晦暗的日子里的一道闪亮的阳光,照亮并温暖了我悲伤的心。

总而言之,好运不会抛弃勇敢的人。后来我又进了在伏克罗斯的初级师范学校,在那里我能免费分到食物,尽管只是干栗子和豌豆而已,校长是位极有见识的人,他不久便信任了我,并且给了我完全的自由。他说只要我能应付学校里的课程,我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当时我的程度比同班的同学要稍高一些,于是我就利用比别人多的空闲时间来增加自己对动植物的认识。当周围的同学们都在订正背书的错误时,我却可以在书桌的角落里观察夹竹桃的果子、金鱼草种子的壳,还有黄蜂的刺和地甲虫们的翅膀。

5

我对于自然科学的兴趣,就这样慢慢地滋长起来了。在那时候,生物学是被一般学者所轻看的学科,学校方面所承认的必修课程是拉丁文、希腊文和数学。

于是我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高等数学。这是一种艰难的奋斗,没有老师的指导,碰到疑难问题,往往好几天得不到解决,可我一直坚持不懈地学着,从未想过半途而废,而终于有所成就。后来我用同样的方法自学了物理学,用一套我自己制造的简陋的仪器来做各种实验。我违背了自己的志愿,把我的生物学书籍一直埋在箱底。

毕业后,我被派到埃杰克索书院去教物理和化学。那个地方离大海不远,这对我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那包蕴着无数新奇事物的海洋,那海滩上美丽的贝壳,还有番石榴树、杨梅树和其它一些树,都足够让我研究好半天的。这乐园里美丽的东西比起那些三角、几何定理来,吸引力大得多了。可是我努力控制着自己。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分成两部分: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数学;小部分的时间用来研究植物和搜寻海洋里丰富的宝藏。

我们谁都不能预测未来。回顾我的一生,数学,我年轻时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钻研,结果对我却没有丝毫的用处;而动物,我竭力想方没法地回避它,在我的老年生活中,它却成了我的慰藉。

6

在埃杰克索,我碰到两位着名的科学家:瑞昆和莫昆·坦顿,瑞昆是一位着名的植物学家;而莫昆·坦顿教了我植物学的第一课。那时他因为没有旅馆住而寄住在我的房子里。在他离开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你对贝壳很感兴趣,这当然很好。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你应当知道动物本身的组织结构,让我来指给你看吧!这会使你对动物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他拿起一把很锋利的剪刀和一对针,把一个蜗牛放在一个盛水的碟子里,开始解剖给我看。他一边解剖,一边一步步地把各部分器官解释给我听。这就是我一生中所得到的最难以忘怀的一堂生物课,从此,当我观察动物时,不再仅仅局限在表面上了。

现在我应该把自己的故事结束了。从我的故事里可以看出,早在幼年时期,我就有着对大自然的偏爱。而且我具有善于观察的天赋。为什么我有这种天赋?怎样才会有?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一种特殊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有音乐的天赋,一个孩子可能在雕塑方面很有天赋,而另一个孩子可能是速算的天才。昆虫也是这样,一种蜜蜂生来就会剪叶子,另一种蜜蜂会造泥屋,而蜘蛛则会织网。为什么它们有这种才能?天生就有的,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理由可解释了。在人类生活中,我们称这样的人才为天才;在昆虫中,我们称这样的本为本能。本能,其实就是动物的天才。

盲鳗为了这顿美餐,人类三十六计中至少六个计谋被用到了。首先是瞒天过海,笑里藏刀,得以靠近鲨鱼,随后是暗渡陈仓潜入腹内,再来个釜底抽薪,最后是走为上策。还有一计,便是苦肉计。

盲鳗

文/佚名

鲨鱼是海中的霸王。作为最凶猛的鱼类,鲨鱼在海底世界所向披靡,游弋所及,其它鱼儿闻风丧胆,落荒而逃。

反抗一位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的暴君,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盲鳗,无疑是有勇有谋的行刺者。

盲鳗细长的体型似鳗,通常也只有鳗鱼一般大小,在形体上便输了鲨鱼一筹。盲鳗无法寄希望于采用什么新式的高精尖武器,它只能依靠智慧和特长,采取“曲线救国”的策略。

盲鳗的口像个椭圆型的吸盘,里面镶着锐利的牙齿。当盲鳗用吸盘似的嘴吸附在鲨鱼身上时,这位残暴的君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已至。这可能出于下面两种原因:首先,盲鳗的吸附举动很容易被理解成谄媚,如此紧密而持久的亲吻还能有别的解释吗?特别是对于习惯于君临天下、俯视群臣的鲨鱼来说,它怎么会理解这小小的依附者竟敢怀有野心呢?其次,吸附的盲鳗紧贴在鲨鱼身上,随它四处游弋,时间一长,鲨鱼再狡猾也会渐渐放松警惕,“它不过是在狐假虎威,分一点残羹冷炙”。鲨鱼甚至可能这样自以为是地想。

吸附在鲨鱼身上的盲鳗开始一点点向霸王的腮边滑动,鲨鱼甚至会以为这是盲鳗更近一步的谄媚,而这时,盲鳗已经悄悄地从鳃边钻进它的体内。鲨鱼应该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了,但为时已晚,盲鳗得到它的信赖和纵容,直入它的腹腔。“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呢?”鲨鱼想,但也仅是想想而已,因为盲鳗一直是依附于自己的宠臣。

此时,盲鳗深居霸王的体内,成了它名符其实的“心腹”。这个无法面对面与鲨鱼抗衡的小动物,此时可以在霸君的腹内兴风作浪。它开始大举吞食鲨鱼的内脏和肌肉,食量很大,每小时吞吃的东西相当于自己体重的两倍。一边吃,盲鳗一边排泄。它怡然自得,优哉优哉。鲨鱼却承受不住了,后院起火,“火”来自内部尤为难熬,鲨鱼痛苦地翻腾却无法摆脱那两排已深入体内的利齿。

小鱼吃大鱼不再是奇迹,面对面的劲敌好抵御,心腹之患最难防。盲鳗“痛打落水狗”,从里到外将鲨鱼吃个干净,然后掉头便走。

盲鳗为了这顿美餐,人类三十六计中至少六个计谋被用到了。首先是瞒天过海,笑里藏刀,得以靠近鲨鱼,随后是暗渡陈仓潜入腹内,再来个釜底抽薪,最后是走为上策。还有一计,便是苦肉计。因为盲鳗经常钻进鲨鱼腹内,很少见到阳光,眼睛已经退化变瞎。这也是它名为盲鳗的原因。击败霸君,不可能不付出一些代价,更何况,盲鳗虽然瞎了,可嗅觉和口边小须的触觉却进化得异常灵敏,能够察觉鲨鱼腹地一切静态与动态。好一个胆大心细的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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