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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带只杯子出门(9)

班帕斯地狱是加州来森(Lassen)火山公园里的一景。来森火山公园在旧金山北边二三百英里路远的地方,是个国立公园,风景殊丽。我们八月底去时,山路两旁仍有未融化的余雪,给那幽林深涧增多了一份奇趣。

雪,真正是气象上的一种最最美丽的错误了。它原来应常是雨,却下成了白色的魔术。在冬天,它杀菌,不作一声。在夏天,它亦静悄悄躲在山里,给蹊径平添了说不出的虚灵之气。用它仿佛可以来解说一种冷然的爱。

然而,地狱却又仿佛是热到要爆炸开来的不可思议的抗拒。真是异哉此景,班帕斯那儿由地底喷涌而出的滚烫的泥浆与附近雪白静默的冰雪,对映并存,令人吃惊。

我们的地心是滚烫的,而我们想象中的地狱却是阴湿森冷的。而这两样极端的感觉,在班帕斯地狱,竟可以合而为一,我百思莫解。

旅行回来,我偶读芥川龙之介的小说集,其中有一篇大部分都在描写地狱里的情形,那小说叫《杜子春》(是由我们中国的传说脱胎而来的)。

杜子春由于有神仙相助,两度成为巨富,因挥霍无度,又两度成为赤贫。在这暴富与赤贫之间,他看穿了人世的炎凉,因此到峨眉山去求老神仙收他为徒,立意修仙。老神仙为考验考验他,有一天留他一个人在山中,临走时吩咐道:“无论碰到什么情况,即使是要丢弃生命也不可以开口说话。”

杜子春果然遵命,不发一声,最后竟真的丢了性命。于是,“他的灵魂像一片落叶般被一阵阴风吹落地狱底下去。”……(以下原文照录)

如同众所皆知,地狱里除了刀山和血池之外,还有火焰之谷的焦热地狱和冰海的极寒地狱,并列在黝黑的天空下。群鬼们把杜子春朝着那些地方一次次地拋下去了。所以杜子春可怜地被剑刺穿胸膛,被火焰烧焦了脸,被拔掉舌头,被剥掉皮,被铁杵捣锤,被放在油锅里炸,被毒蛇吞噬脑浆,被熊鹰啄食眼睛——如果一一数着他遭遇的痛苦,是没有限度的,他受到了所有的痛苦。虽然如此,杜子春还是倔犟地咬紧牙根,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

这使群鬼们惊奇发愣了。于是又一次飞过夜一般的天空来到森罗殿之前,像方才一样把杜子春押在台阶下,向殿堂上的阎罗王齐声奏道:

“这个罪人无论怎样都不愿说话。”

阎罗王蹙眉思索片刻,又想到了什么似的,向一旁说了:

“这个男子的父母一定是落在畜生道上,马上把他们押到这边来。”

小鬼即时乘着风飞往地狱的天空上去,旋即流星一般地驱逐着两匹兽,一下又落到森罗殿之前。杜子春看见这兽,大大地吃惊了。虽然那是两匹形影可怜的瘦马,那脸孔是梦中也不能忘记的,死去了的父母亲呀。

“喂,你为什么坐在峨眉山上,快毫无隐讳地说出来,否则的话,这一次就要让你的父母亲尝尝厉害了。”

杜子春这样被吓唬着,还是没有回答。

“这个不孝子!你想只要你好,父母亲痛苦着,也无所谓吗?”

阎罗王差不多用森罗殿要崩塌下来的声音嚷出来了。

“打,小鬼们。把两匹畜生打个肉烂骨碎!”

群鬼们说一声“是”,执着铁鞭站起来,毫不容情地从四面八方把两匹马打倒了。鞭子“嘶”“嘶”地鸣响着,如雨一般地落下,打破了马的皮肉。马——变成了畜生的父母亲,痛苦地扭曲着身子,眼里渗透着血泪,惨不忍睹地嘶鸣着。

“怎么样?你还不说出来吗?”

阎罗王让群鬼们暂时放下鞭子,又一次催促杜子春回答。这时两匹马已经肉裂骨碎,一息奄奄地倒卧在台阶之前。

杜子春拼命地想着铁冠子的话,紧闭着眼睛。这时他的耳朵传来幽微的、差不多不能说是声音的声音。

“不要烦恼。不管我们变得怎样,只要你能幸福,那就好了。不管大王怎样说,你不愿说的,就沉默着吧。”

那确实是亲切的母亲的声音呀。杜子春不觉睁开了眼睛。他看见一匹马无力地倒在地上,悲哀地深深地凝望着他的脸。母亲就是在这样的痛苦里,还依然眷顾着儿子的心。对于被鬼们的鞭打,没有一丝怨怼之情。这个和你变成大富翁便阿谀你,变成不名一文的穷光蛋便不理睬的世人比起来,是多么难得的温情,多么坚毅的决心呵!杜子春忘记老人的警戒,像滚动着一般地走了上去,双手环抱着濒死的马的脖子,泪流涔涔地喊了一声:“妈!”……

读到这里,我两眼湿热,遂了然滚烫的至情与阴暗的地狱是可以并存的,不足为奇的。

大蒜口香糖

你吃过大蒜冰淇淋吗?

你嚼过大蒜口香糖吗?

从旧金山开车到洛杉矶的话,有人喜欢走一○一号公路,那是条沿海公路,风景优美。但如果你想赶路,就走五号公路,那是条山路,可以节省两小时。

夏天的加州时常苦旱,五号路上,童山濯濯,山是枯黄的,树也不茂,实在没有风景可言。可是路上也有两大奇观,却是别的地方绝难一见的。

一是屠宰场,一是大蒜城。

在屠宰场附近,老远就能闻到牛臭(奇臭无比),老远就可看到一望无涯的牛海(从天边到路边,全是牛)。称为牛的海洋,不是夸大,真的,全美国成千上万的牛统统集中在这山区的牧场上来,等待变成牛肉,因为这儿有世上最先进的全自动机器作业的屠宰场。只见满山满谷的,都是依然低头吃草不知死之将近的牛群,使你觉得:原来牛也可以多得像蚂蚁,那我们平日所吃的不过如“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而已。在这里,牛的壮观已取代了屠宰的人道问题了。

等你闻过满山遍野的“牛臭”之后,途经大蒜城Gilroy的时候,你就知道大蒜还算是香的。Gilroy自从推出每年七月举行一次的“大蒜节”庆祝活动以来,真是“臭”名满天下,这个乡下小镇,靠种大蒜生存,原来开车路过这里的人,莫不关起车窗快快掩鼻而过。如今拜大蒜节之赐,连观光客有时还要特地跑去一闻其臭。

大蒜是个“宝”,琦君告诉我,以前乡下人什么都靠大蒜,说蒜有杀菌功能,尤其是止痒,大蒜醋还可治皮肤癣。治病用大蒜,在美国我倒没听说过,但我觉得它有点儿像我们中国端午节时所用的雄黄酒,洋人在还没发现它有防癌的本事之前,用它来驱五毒瘴气。雄黄酒驱的是蛇;大蒜,更厉害——说是驱魔鬼的——尤其是吸血鬼,中南美洲那些热一点地方的人常把大蒜作成一条大项链,挂在墙上或吊在屋檐下,据说蚂蚁蟑螂无名小虫甚至鬼怪之中的不良分子都会躲开呢。

葱蒜,在青菜里算“荤菜”,信不信由你,从前佛家不准吃的,古罗马时代是给奴隶和士兵吃的。荤,就是有臭味的意思,有句名言说:“穷人寻找食物,富人寻找食欲。”如今,为了开味,哪还顾得了香臭,蒜的地位总算大翻了个身。在Gilroy,连香水瓶里若不加上一粒又白又嫩的大蒜头,哪算得上是高贵礼品呢?

并且,这里的大蒜冰淇淋已经不怎么稀奇。大蒜派,大蒜油,大蒜醋,大蒜蛋糕等等,不一而足。常使我想及臭豆腐,酸豆汁或榴莲。其中最有趣的,我觉得是大蒜口香糖。美国人说:一天一个大苹果,把医生气跑——意思是苹果吃了健康,不生病就不必看医生。我想,将来有一天,说不定会流行说:“一天一片大蒜口香糖,吸血鬼们也气跑。”这多有意思啊。

乞的艺术

从前林语堂好像写过一篇文章,提到中外乞丐“文化”的不同。说伦敦街上看到的乞丐,大都是拉把破琴,自弹自唱,面前地下摆个小帽小罐的,跟过往行人说:“如果你有多余的零钱,请分我几文。”“如果”和“请”,仍不失礼。弹弹唱唱。亦仍有自重。然而,上海的乞丐,大都是伸张着烂腿断臂,不然就是故意的蓬首垢面编一点似谎不谎的“八旬老母”之类的故事。要钱的家伙总把手伸到你的鼻子上来,需要就医的肿烂伤口总横拦住你的去路,“强迫”着你的同情——带着憎恶逃躲之心的同情。

以前我总是想:与其怪责乞丐不懂乞讨的艺术,倒不如看看“施主”的“程度”。伦敦的施主们,是被“假定”为有“多余”的零钱的。而林先生那个时代的上海,人人为生活辛苦奔波,自顾不暇者众,就难怪人要不择手段地争取同情了。

可是,事隔二三十年,最近听朋友说起在广州旅行时看见街上一位卖艺人的故事,不禁使我很同情起林先生的“反感”来。

他说到广州那位卖艺人,先是表演着功夫,然后他把一种铁环套在他那十岁不到的小女儿的脖子上。并且愈套愈多愈勒愈紧,只见那个面目清秀的小女孩脸色愈来愈惨白,很是残忍。而那位卖艺人却不慌不忙开始要钱。我的朋友当然赶快掏钱丢在那卖艺人的篮子里,好使那小孩赶快解脱。可是大部分其他非观光客的中国人一到了要钱的关头,无不纷纷走开,最绝的是,那位卖艺人指着那些散开去的人开骂:“叫你们给车压死,谁白看了不赏钱的。”

我发现中国大陆虽然号称没有乞丐了,可是乞的艺术实在并无进步。不要说对人开骂之无礼了,就是靠那点“功夫”以取代了断臂残腿,那点“自重”的精神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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