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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盒子里的黄花(2)

它们的名字更是有趣:某某王子,某某人的儿子;某人的骄傲,某人的悲愁;外国地名、酒名等等;小别针、大巨人什么的。不久前,报上大登特登一匹因比赛时受伤而死的马叫做:愚蠢的乐趣(FoolishPleasure)。

开始赛了,打旗的人把旗子用力向上一挥,马和伏在马背上的人就冲了出去。起点有时在看台这边,有时在看台的对面,终点要看跑程而定。这时,马像是机器,马背上是上发条的人。

比赛一共有十次,每次是不同的六匹到十匹的马。每一次比赛的时间很短,可是每次的间隔却有二十多分钟,因为场子里是沙土铺的圆形跑道,每次跑完,有辆洒水车开过来湿润并扫平沙土。如果不是买了马票,想赌一赌自己的眼光及判断力的话,随便哪一匹马跑不跑第一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因此,在间隔的时间里听着那不够水准的乐队演唱真会打起瞌睡来。这使我想起“参与”的问题。刚来美国的时候,对于电视新闻,我们大都比较爱看国际新闻,因为觉得有时尚可看见有关中国台湾的报道,对于本地的地方新闻最不耐烦。可是,日子一久,最关心的反倒是本地消息。无法参与,正是我们寂寞的原因。要是有人说,喜欢看赛马而不是去赌马的,我不怎么相信。

我并不很认识马,也不怎么喜欢,所以无从感觉。我看见有人等在马的进出口处,想摸一下他们心目中的马英雄的那种神色,真是有点感动。

马票的名目很多,我弄得清楚的只有三种。一曰Win,二曰Place,三曰Show。你若认准了某一匹马一定会得第一,就买Win票,有一张票二元的,有五元的等等。若觉得某马会跑前二名,就买Place。若赌它会在前三名内,就买Show。当然Win赢的钱最多,Show最少。通常,初出茅庐的人才会买Show。因为毕竟是越冒险的越有刺激性。嗜酒的人谁不爱烈酒?我每看见有人赛完时把一把一把的票往地下扔时,就很庆幸自己的胆小与多虑了。

马场正当中,有一个两层楼高的像球赛计分板样的长方建筑,上面有灯号记录着第几场、比赛时刻、现在时刻、卖票张数、赢钱兑换率、上一场比赛结果等。其中数字随情况不停地在变。

据进门处卖的小手册上的记载,赢钱兑换率是按卖出票的收入扣掉百分之十七——给参赛的马和马场的维持之用——来平均分配的。所以,如果大家都以为有匹马要跑第一的而你不以为然,又恰巧你赌下的马是头“黑马”,出人意料地跑了第一,那你就富了。当然,你不光是因赢钱而高兴,此时你更会为自己独到的眼力而骄傲。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会看准了一匹马,非要它去跑第一不可的原因;虽然每次那马败下阵来,他依然要告诉别人:

“总有一天,它会跑第一的,你们等着瞧吧。”

也许一辈子也没等到这么一天。这种天真的人,恐怕为数不少的。可惜,钱财往往向精明的人那里流去,天真的人很少守得紧自己的口袋。

人类不是总在自夸是万物之灵吗?可是,为了这些马,却把人性的弱点暴露无遗。对不可知的“运气”能抱着那样大的希望与自信,做其他哪一行的事情不会更有成就呢?看那些赢的欢呼挥帽;看那些输的,顿足诅咒;在马的面前,万物之灵的人,可真有点尊严扫地哪!

我对于赌博之事,向来是敬而远之的。人人都说赛马是公开的赌博,所以,虽觉新鲜有趣也不作“再来”之想了。正因为它那么诱惑,时时对着你的弱点挑战,所以才是可怕的。马儿们是值得以此自豪的吧。

补梦

在印第安人的手工艺品专卖店,你一定会看到挂着许多像蜘蛛网似的圆形装饰品。每个蜘蛛网底下还吊了两根羽毛。它有一个极好听的名称:捕梦网(DreamCatcher)。印第安人认为它会把你每晚做的梦捕捉下来;坏梦见了光就消失,好梦则留在网上成为真实。

我小女儿买过一个,宝贝得很。搬到哪里,带到哪里。行李箱一打开,总是先找出她这会捕梦的蜘蛛网子挂起来。在她这个爱做梦的年纪,有这样神奇的“巫术”帮忙,我当然是宁可信其有。补梦网替女儿“捕”梦,女儿却在替我“补”梦。

今天清理厨房,看到一根很久没有用过的捞饺子用的漏勺,铁丝外头还缠了一块我用旧的白丝巾。这是大女儿小时候,在学校里演话剧用过的道具。她演一个疯婆子,我记得手拿一把捕虫网满街乱跑。别人问她:“你在做什么?”她很认真地说:“我在捉梦,我在捉梦,别挡我路。”

我一想起她那认真的表情、认真的演出,就忍不住感动。说实话,那个话剧叫什么名字我早忘了,就是她念的那两句台词,永远不会忘掉。“我在捉梦,我在捉梦,别挡我路。”台下的观众笑得要命,她从左边进去了,又从右边出来,舞台上那认真的小疯子,是我的大女儿,手上拿的“捕梦网”,是我们共同的发明。

如今,她整天在野地里寻找化石,明年就是个小博士了,还是一样认真——“我在捉梦,我在捉梦,别挡我路。”

望着小女儿买的印第安人捕梦网,想想她们姐妹性格上的差异,不禁失笑。大女儿是靠自己打拼来捕梦,小女儿她这要当作家的梦,却似乎在等待“巫术”来捕梦呢!

但愿我会修补破网就好——不是修我自己的,是补她们的。

棋谈

表面看起来,下棋这种游戏颇为简单。可是据美国科学杂志说:这种“简单”的游戏(指西洋棋)可以组成的棋局最少有十的一百二十次方(一的后面要跟上一百二十个零)的可能,如果发明一个每秒钟玩一百万局棋的机器,也得花“十的一百零八次方”年的时间,才能玩完全部可能组成的棋局。因此,下一盘十全十美的棋理论上是说不通的,一个人一生中能下几盘自己极为满意的棋就不错了。

说到满意,有时候不一定是赢了的时候才会满意。有人赢得轻而易举,反而不乐,输得千辛万苦,却引以为荣。我相信每回世界棋王争霸赛时,都不免有这种现象产生。有时一步妙棋可起死回生,也有的时候一着之差陷于苦战。

西洋棋,棋盘有六十四个方格,棋子三十二只。

围棋有纵横十九条线,三百六十一个着点,黑子一百八十一颗,白子少一颗,因通常黑子先下。棋经上说:彼众吾寡,先谋其生,吾众彼寡,务张其势。

象棋十六颗子,车行直路马行斜,炮轰当头隔一着。

小时候,因为我有个爱下棋的舅舅,所以棋盘上的“顺口溜”听得滚瓜烂熟,可是自己很少动手。舅舅迷恋围棋,有时一下班就下,下得天昏地暗忘记回家,有一次,深更半夜摸错了门,进了隔壁秦老伯的家,舅妈忍无可忍告到我母亲这里,才渐渐收敛了点儿。舅舅是个可爱的人,但下棋会叫人上瘾——上瘾是不可爱的,这是我小时候得来的结论。

如今,我行到人生的半途,读到英格玛·柏格曼的《第七封印》剧本,对棋与棋瘾的观念却渐渐改变了。

《第七封印》中,武士与死神对弈——武士说:只要没分出胜负,我可以继续活下去。如果我赢了,你就得放过我……

人生,只有心甘情愿的输,从没有赢的可能。所谓瘾,不过是一份盲目的痴爱。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说:“性痴则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我虽然没在棋盘上动过手,但我心上那位穿黑斗篷的对手早已等在那儿呢!如果有可能,我很想告诉他:请别来打扰,我正迷恋着下棋之外的东西啊。

原始人的绿卡

不久前,去一位专卖非洲礼品的朋友家中参观。

她家墙上到处挂着非洲面具,有嵌铜的,有镶珠的,大都是木制。不过,笑面很少。非洲人的面具很写实的。所以,嘴大唇厚,而眼部挖空,就是有什么笑意也很难看得出来。

我说:“到晚上,你们看着这满墙的脸,不怕吗?”

她说:“习惯了,好像没看见似的。面具,其实算不了什么,我的爱打猎的朋友家里,墙上还挂许多他打猎打到的野猪野牛野什么野什么的动物脑袋呢,有的眼睛还会在夜里发亮,那你更要叫恐怖了。”

果真,一杯茶的工夫,我就习惯了那些非洲“假想敌”。他们在墙上,我在墙下,各安各位,使我享受了真正的“异国情调”。

快要告辞的时候,我在朋友的小茶几上,却看到一个陶土烧制的小面具,只有两寸大小,玲珑可爱。

我忍不住问:“这是项链坠子吗?”

她说:“这是passportmask,非洲各个部落,有他们不同的这种大小的面具,各有各的独特之处。他们绑在腰带上,当然也可以挂在手上、脖子上,出入自己的部落时,像护照,也像身份证似的。”

我说:“要是我挂一个这面具当项链,你想这部落的人见了。会款待我吗?”

她大笑:“要是你错走到跟他们有仇的部落里去,你的脑袋要搬家的。”

这是我新学到的,有关面具的另一种“致命的暗示”。

贝壳要说话

每次大女儿到荒山野岭采集化石回来,总会带一两块很特别的东西送我。这回,她说要给我的是两个“魔鬼的脚趾甲”。

从塞满了石头的背包里,她左掏右掏,掏出了一个纸包,然后说:“你先猜猜看,这魔鬼的脚趾甲是什么?”

我看那纸包也不大,就乱说一气:“恐龙的趾甲?翼天飞龙的胆结石?一种史前植物的种子?……印第安人巫师用的长生不老药?”

她一面笑一面打开纸包,原来是两个Oyster(蚝,牡蛎)的化石。那形状像蚝的化石很特别,一般的蚝像个有凹度的扇形碟子,这个化石却像小而深的三角形汤碗,外缘一层层往上弯起来,真像脚趾甲,可是又不是扁的,而是厚厚实实的。叫它“脚趾甲”再合适不过,叫它“魔鬼的”“脚趾甲”简直妙极。谁说科学家没有文学的想象力?连魔鬼的脚趾甲是什么样子,也还是学科学的人想出来的。

我们平日看到的普通蚝是附着在浅海岩石上生长的,这种蚝却生长在软泥里,为了抵抗往下陷落,就得把外壳拼命朝上长,变得像个盒子似的。研究化石的人,很喜欢拿它来作Adaptation(适者生存)的解说。

有的蚝是人养来给餐馆里吃食用的,有的蚝是人养来“种”珍珠用的。只有我手上这两块在泥中忧患过的化石,像两条不爱提起当年勇的硬汉,结结实实要与天地同老。女儿说:

“它跟侏罗纪电影里那些恐龙差不多年纪。”

我说:“那是多少岁?”

她说:“一亿到六千万年之间,都有可能。”

我女儿,小时候问她买栋房子要多少钱,她会说:“一百块,够了不够?”如今,说起化石来,是以百万来作单位,时间和金钱,在她的脑袋里,好似风马牛一般。听她谈天说地,最是过瘾,只听她几亿几千万的“空头支票”似的乱开,然而,随它尾巴上跟了多少个“零”,我却搜尽枯肠只能找出两个字来相应——“太古”。

很尊敬地,把那“太古”的魔鬼的脚趾甲放到我的书架上去。回过头来,我对女儿说:

“真的,这种石头,其实才应该叫做——宝石。”

吃茶趣

多年以前,婆婆由巴拉圭带回来一样纪念品,一支汤匙似的吸管。银质,镶着两颗红宝石的吸管,一端扁平,一端略弯;扁平处布满针孔似的小洞,弯的一端如同烟嘴。制作得精美可爱,像件艺术品,不像用具。

然而,据说这是巴拉圭人喝茶用的。喝茶用吸管,未免造作,当时还以为又是欧洲人到南美洲去殖民人家所发明的文明玩意儿。

最近读李维-史陀《忧郁的热带》,读到巴西土人用“烟斗”吸马黛茶(Mate)的仪式——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烟管似的“茶具”是原始人的发明,并非文明的产物,只是如今做得华丽引人成了观光纪念品。

马黛是一种冬青槲(Holly- Oak)属的矮树,用烟火熏烤过的树叶磨成绿色的颗粒,就是马黛茶。喝马黛茶的方法很多,放在冷水中煮开了喝也可以,直接用冷水冲也可以;味苦似咖啡,但颜色深绿。如果不能忍受它的苦,可以把马黛粉加糖在锅里烤焦,然后冲入沸水、过滤,就是巴西人说的“女人才喝的甜马黛”。

北美印第安人用长长的烟管点上浓浓的烟草来款待贵宾,巴西的土人却用马黛茶道礼遇朋友。他们的茶道,就是在葫芦里头把滚水泡成糊状的马黛茶中,插一根烟斗样的银吸管。吸管底端呈球状,穿了许多小洞。喝茶的人一个一个轮流传着啜饮吸管里的茶。第一次喝的人,往往会烫伤了嘴。我想,金属也许代表贵重,不然银管为什么不用动物的骨或角来做呢?

喝茶喝成一种仪式,就成了艺术。原野上,天苍苍、草茫茫,围成一圈的粗民,传着茶碗,你喝一口,我喝一口,大家分享一段共同的休闲时光——多么可爱的生活艺术。何必茶艺馆?何必精食美具?心,才是我们从古到今浪漫的发源地。

我把玩着这根喝茶的烟斗,想到:是不是艺术的品质需要高度的个人化,生活的品质却来自群体化的分享?今天你可以大量投资生产这喝茶的烟斗,但茶道的气氛与心情呢?生财之道,那道路其实是自私而狭窄的。喝茶是一种消费,但消费文化里要找到喝茶的艺术性,这文化才有品质可言。如今一切向钱看,如果我们不能创造钱的群体分享性,又何来文化的品质?

挪威春饼

赵元任先生还在世的时候,中饭时间我常会在柏克莱的北方小吃店跟他不期而遇。因为他最喜欢到那儿去吃春饼。他一来到,口都不必开,老板就会给他来两个特制的春饼。那种老友似的默契,很令我羡慕。不过那春饼,在我看来,就是不用油炸的春卷而已,跟木须肉差不多,只差他的饼里无肉,是全素的。春饼这个词,就是由那儿学到的。

后来,看到墨西哥人吃的勃瑞托,我就叫它“墨国春饼”。正宗的墨国春饼,我想应是玉米粉掺面粉做的。今年在怀俄明州的伊文司镇,居然还见到一种“挪威春饼”Lefse(音:勒夫沙)。

那家小店就在旅馆门口,招牌上写:挪威特制Lefse,门口又摆了两个布做的真人大小的老夫老妻,非常可爱,就走进去探奇。要来一份勒夫沙,一看原来是春饼,但是里头包的是苹果和草莓酱,也很可口。一面吃一面当然就跟老板谈起天来,本来我就不是好吃而是好奇才去的嘛!

原来,这挪威春饼还不简单呢,是用马铃薯磨成粉做的。我跟他说:我们中国也有这种饼,但是用来包菜吃的。老板说:当初刚移民来美国时,真不知道如何谋生,就是在中国饭店吃了木须肉,忽然想起在老家挪威他祖母常做的春饼来,就跟太太俩买了很多很多马铃薯试做试卖。他说后来又学美国人吃热狗的方式,用挪威春饼包上波兰香肠,卖得也还好,就这样把这小店开下来了,反正发不了也饿不死。

每个移民有不同的故事,但吃苦的过程大概都差不多吧。我还以为老华侨当年在美国是一把血汗一把泪的,原来挪威人来了美国也一样。

临走时,我对老板说:谢谢,你让我们至少认得了一个挪威字Lefse。

我由衷地这么说着。

扣子的学问

因为经济不景气的缘故,附近两家布店都先后关门了。这是一个成衣泛滥的时代,自己动手做衣服变成如同画画、唱歌一样的业余嗜好,可有可无了。要不是关门清仓大减价的血红布条吸引了我,还不知道我家附近有个扣子店呢。

这家扣子店,门面还没有我家的客厅大,在一家中餐馆的隔壁。中餐馆我们常去,十多年来却从来没有饭后走到隔壁的扣子店去逛逛的念头。毕竟中国饭跟扣子,实在是太风马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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