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生活本就是一件糟糕和复杂的事情。
感情什么的,也一样。
这件事情过去以后,我们都不再提起它。
很多年后,我问过他,我说,你满肚子的心机和腹黑,你既然把草稿本给我,就该知道我可能会打开。
他应了一声说,我是知道,但突然退缩了。
我问他,为什么?
他的声音很轻,我费了好大劲,才听见他柔声说,怕失去。
那个被我们抢来抢去,变得皱巴巴的草稿本上,除了乱七八糟的函数演算,那上面还零零落落写着我的名字,底下角落边写了很小的一排字——乔以荼,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世界上表达喜欢的方式有很多种,或保守,或直接。
盛哲就是那个,把喜欢挂在星星旁边的人。亮的我快闪瞎了眼,不知道什么时候理科班开始盛传一种流言,盛哲喜欢林枚。
林枚在一次午饭的时候终于憋不住了,她把筷子一放,问:“听说你喜欢我?”
此话一出,我和糜扬通通放下筷子抬起头,看着她。盛哲笑得很开心,像是做了件好事,终于被别人发现的样子。
“你还没发现?在我上课睡觉吵我的人,只有你还没被打死。而且我每天作业给你抄,早饭给你带,热水帮你打,你丫当我闲啊?!”
啧啧,盛哲来来回回还是这招啊?!
虽然盛哲的话让人忍俊不禁,但他表情还是很严肃,像是在宣誓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林枚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你喜欢我哪?”
“我一看见你心里就活蹦乱跳的。”盛哲说。
林枚瞟了一眼他,扯开话题说:“不跳就死了,吃饭!”
糜扬把我脑袋按下来说:“吃饭,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喂!”盛哲气得直跺脚,一脸茫然,“我现在是在向你表白,你能不能有点反应?!”
林枚放下筷子,表情认真地看着他:“请问您需要什么反应呢?”
盛哲两手扶住心脏的位置,装模作样深情款款地说:“啊,其实我也喜欢你,从第一次遇见你开始。”
林枚看他的眼神像看白痴一样。
“路还长,别自寻短见。”我说。
我其实想告诉他,别犯蠢,慢慢来。
糜扬拍了拍他的肩说:“别对着导火索吹气。”
盛哲转过头指着我俩气愤地说:“乌合之众,妇唱夫随。”
糜扬像是没抓住重点问:“有意见?”
盛哲转过头语气中十分不满:“你们那点破事,自己倒腾去!我出淤泥而不染,别想玷污我的清白!”
明明盛哲说的话,就是让人像痛扁一顿。
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瞬间突然有点心虚,我低下头,扒拉着碗里饭菜。
盛哲不死心地继续问林枚:“怎么样?”
林枚也丝毫没有动摇还是老一句:“吃饭!”
林枚从头到尾的意见就是用“吃饭”两个字表明她的态度,可他一直都不明白。
“林枚,我。。。”
盛哲嘟囔着想再说点什么,林枚突然开口问他:“你平常都打什么游戏?你玩炫舞吗?”
盛哲一脸懵逼地看着她,摇晃着脑袋回答:“不玩,我玩英雄联盟。”
林枚点了点头,一脸就知道的表情说:“我喜欢可以和我一起打游戏的人。”
我突然想起林枚有一个网友,玩炫舞认识的,他们加了QQ还互发的照片,一种要在一起的趋势。
林枚拿着她的手机问我和芮雪,他怎么样。
那个时候,安卓系统才真正的覆盖了我周围所有的环境。时代好像就这样又飞跃了一大步阶梯,比如:手机可以开始用一种叫WIFI的无线网络,进网页的时候不会再一个圈一个圈绕得你头晕眼花了,QQ可以点赞了,可以发图片了等等。
可这些,都没有让他的头像再亮起来。
我说的他,是那个几年内我都不愿意提起他的名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