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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长安郊外,有一处私塾,是有名的教书先生时雨先生所开,他曾经是当今圣上的老师,周游列国,最近才定居下来。来此学习的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就是家财万贯的公子,而且收取人数不多,于是大家都削尖了脑袋的想把孩子送进来。

我陪林莞尔来这里上课的时候正值春末,这时林莞尔已经七岁有余,会背书能作诗,还计划着请一位习武的师父教授剑术。

来私塾的公子小姐大多都会带一个书童或丫鬟,主人进去学习时,他们就安分的在门口等着,也不说话,兴许是害怕打扰到里面的教课。让我在院门口傻站一上午我十分难受,朝左边的小丫鬟说悄悄话,她也不搭理我,眼观鼻鼻观心;向右边的小厮讲了一个笑话,却惹笑了自己,捂着嘴不敢笑出声来,还遭到了大家的白眼。

无奈,我独自走到了后院,拿出怀里藏着的两块小糕点准备吃点小点心,发现后院的躺椅上半躺着一个青衣男子正在小睡,我走近一看摸约二十三四岁左右,估计是侍奉教书先生的。我正要悄悄得往回走时,这个男子睁开了眼,看着我,“你是何人?”

我尴尬万分,把手中的糕点往他面前一送,腆着笑,“要吃吗?”

他脸色柔和了起来,拿起一块放入口中,细细品味,“恩,很好吃。你是谁家的丫鬟?“

我想,我似乎把这个丫鬟越当越像了,也没回答反倒问他,“先生在里面授课,你怎么在外面睡觉?”

“你不也在偷懒?”

“那,你不告诉我家公子,我也不告诉你家先生,如何?”

“我家先生?”

“时雨先生呀。”

那男子笑着点点头,舔了舔指上残留的糕点屑,好奇的问我,“你家公子很凶吗?知道你偷吃,会罚你吗?”

我用力的点点头,正好无聊,挤到躺椅边上坐下,把剩下的糕点掰成两半,又给了他一半,“我家公子可凶了,简直冷漠无情!你不知道,曾经我把我家公子剩下不要的菜肴偷吃了一小口,就被毒打一顿,丢在柴房自生自灭,要不是我顽强坚持下来,可能都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编完,我把糕点丢进嘴里,也学他把手上的糕点屑舔了个干净,转头发现他正红着脸看我,随即咳嗽了一声,“看来你真的很喜欢吃呀。”

“唔,一点点喜欢啦。”我见他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只能颓败的说:“好吧,饭桶一个。”

男子哈哈大笑了起来,眼角居然还莹光闪闪,“哪有人这样说自己的,下次,下次你过来后院,我请你吃世间最好吃的东西。”

本来看他笑出了眼泪还有些许不开心,但听到世间最好吃的东西,我不禁好奇,“什么什么什么?世间最好吃的东西?难道不是烧鸡吗?!”

他竖着一根手指在我面前摇了摇,“比烧鸡好吃百倍!”

“比烧鸡好吃百倍……”我惊讶的瞪大了眼,等不及下次,真想马上就看到。

男子失笑得点点头,“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罗,你呢,你叫什么?”

“先生,文章我已写好了,请先生指点。”

我刚说完,后门处就有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我回头一看,正是林莞尔,他朝我身边的男子恭敬地作了个揖,身旁站着一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女孩,手上拿着一卷纸。

“哦?世子竟这样快?!”

男子欣喜的起身,接过女孩手上的书卷,突然想起,抬头朝我一笑,“我叫时雨,卫时雨。”

我一脸懵逼,只见女孩和林莞尔说了什么,林莞尔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走到我面前,“先生说我可以先下课了,时间还早,我们去集市逛逛吧。”

于是,我再次懵逼,林莞尔特别在意自己的学业,几乎不怎么出门,更别说去集市了,我唯一去过的几次还是和阿狗一起去买洗衣要用的皂角。

我连忙狗腿的站起来,“嘿嘿嘿,难得公子好兴致,想必是刚才的文章写得特别得心应手吧。”

林莞尔若有所思得点点头,“走吧~”

上次这样肆无忌惮地玩乐似乎是在我沉睡之前,那时候我还是只狐狸的模样,在夫诸怀里看遍世间美景。夫诸不喜欢繁闹的地方,所以这集市我还真没有好好逛过。长安最热闹的地方就在西边城门,那里封门时间晚,许多住在城外的小贩都会在那里摆摊,久了也就繁华起来,连酒楼铺子也陆续多起来。

我满是好奇,东看看,西摸摸,流着汁的薄皮大包子,白糯糯的麻糍,滋滋作声的金黄烤羊,令人生津的粉红脆桃……在我心中,一个地方有多好,就看它的美食多不多,长安一度在我心中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全在于今天,我和林莞尔吃得满嘴是油。

我们从中午一直玩到……好吧,吃到下午,天空出现了月牙,小贩中有人在卖精巧的小花灯,若不是林莞尔提起,我怕是到了半夜也不知道该回府。在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起买了冰糖葫芦,他咬一颗,我咬一颗,我拉着他的小手,感受着夕阳无限好。

如果当时仔细想想,我兴许就会发现,林莞尔自此那天开始与我说话孩子气了许多,没有故作成熟,不再面无表情,那天几乎我多看几眼的没事他就会买下然后递给我,我开心地吃着也没发现什么不对,始终他不过吃了最后的冰糖葫芦。

让多年后的我不禁感慨,这个孩子,水太深了。

林嫣然,是大林莞尔十五岁的姐姐,二十二岁还未许配人家,已是老姑娘了,奈何,林嫣然就有足够的底气。她,是这长安城的第一美人,比花韵阁的桃蹊姑娘更有气质,比宫中的雯妃娘娘更博学。

长安第一美再加上“越王千金”这个大金山,来越王府求亲的青年才俊数不胜数,林嫣然直言宁缺毋滥,不愿将就一生而迟迟不嫁,让我十分佩服她。

晚上,林莞尔让我把他小心带回来的冰糖葫芦送去小姐的闺房,他说姐姐自觉大家闺秀,不曾吃过这样的风味,很想送她尝尝味道。那根糖葫芦在糖衣的包裹下显得红艳可口,我擦擦口水,接过糖葫芦,林莞尔表示下次下课还是可以再买一根给我的,我便开心地朝西厢房过去。

门口站着小姐的丫鬟,她示意我不要出声,在外面候着。站在门口的小丫鬟兴许听不见,我却不同,仅隔一扇门,我能清楚得听见里面传来越王的声音。

“嫣儿,为父实在不想为难你,可是……可是,我越王府权势再大,也有不为人道的苦楚。槐序是个好孩子,品貌非凡,文韬武略样样精通,他是你最好的人选。“

“爹爹,可女儿听闻那刘槐序倾心于一个青楼女子,才一直没有娶妻,这……”林嫣然为难道。

“既是青楼女子,那就不可能娶进门,刘家怎会容他继续胡闹下去,他现在着了迷,等成了婚便也知道那些不过过眼云烟罢了,孰轻孰重也该明白。”老越王连叹了几口气,如今他也要靠卖女儿来维护越王的地位了吗?!

刘将军是朝廷上的老人,当年辅佐先皇平镇塞外立下汗马功劳,如今自己得宠的三儿子刘槐序被封为卫将军,也是年少有为了。刘槐序喜欢花韵阁的桃蹊姑娘是长安城所有人都知道秘密,刘家不允许,却也没办法,于是刘槐序买下了桃蹊,设了个别院,金屋藏娇。英雄和美人,总是有说不完的佳话,世人才不在意那个女主角是不是青楼出生。

于是,林嫣然的出嫁,加上之前骄傲地拒绝其他求亲者,便有求而不得的醋者撩拨流言,使大家都觉得越王府的千金小姐空有一副好皮囊,却也是目中无人,硬生生拆散一对人间眷侣的恶妇。她的高贵,成了傲慢,她的礼数,成了做作,她的才学,成了自大,她的委屈,成了吐掉口中瓜子壳时风轻云淡的一句活该。

在她出嫁前,林莞尔抱着林嫣然的胳膊,认真地问她:“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吗?”

林嫣然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嗯。”

“姐姐喜欢他?”林莞尔不放弃地追问。

“非他不嫁。”林嫣然蹲下身看着红了眼眶的弟弟,“姐姐是真心喜欢他,不然坚持了这么久怎么说嫁就嫁了呢?!我们莞尔以后,也一定要娶一个自己真心实意喜欢的女子,姐姐就放心啦。”

林嫣然把林莞尔抱进怀里,我听见林莞尔带着哭腔,在林嫣然耳边道:“我只是害怕,害怕姐姐不幸福。”

听闻,林嫣然也是红了眼眶,她的爹爹为了巩固权势,只求她嫁给一个不曾见过面的将军,她的娘亲,想着这是最好的门当户对。她其实知道,他们都是心疼自己,爱自己的,嫁给刘槐序是最好的选择,只是,没人想知道她开不开心,她愿不愿意。

在整个家族的利弊面前,她的快乐就显得无足轻重,放任了这么多年的任性,也是爹娘最大的让步了吧。她一点也不怪他们,她只是,被弟弟的关心……深深地戳中内心的委屈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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