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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骨髓移植

放假的缘故,医科大的校园里并没有什么人,那个喷泉,似乎是因为太冷的缘故,拒绝喷水了。何媛张望着,有些焦躁不安,希望看到的那个身影,还迟迟没有出现。

还是沈浩翼先发现的她,她的身影,他太熟悉了。

“你怎么在这儿?”

何媛转过身来,在听到他的声音时,她的心颤了一下,似一股电流划过。她上前抱住了沈浩翼,沈浩翼皱着眉头,没有回抱她,也没有推开她,就这样任由她抱着。

“因为想你啦。”

何媛的嘴唇在沈浩翼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放开了他。

一阵风吹过,咖啡色的发丝遮住了她的半个侧脸,在沈浩翼眼里,那份熟悉感,又加重了一分。此时的沈浩翼心中像有一团烈火,烧得他生疼。他确实爱着何媛,这一点他骗不了自己。可是现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他发现,他对她的恨多于爱。

他们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也有些诡异。

“别再来找我,我们结束了。”

沈浩翼说完便要走,胳膊却被何媛拉住,“就不能原谅我一次?”

“原谅?”

沈浩翼嗤笑,下一秒,他说了一句这辈子最过分的一句话,“你还干净吗?”

何媛身体晃了一下,不可思议地看向沈浩翼,这还是她认识的沈浩翼吗?

两年的时间,早已物是人非,只有她选择了傻傻地站在原地。

终是什么也没有解释,淡淡地回了一句,“我尊重你的选择。”转身离开。

不想去解释了,既然你心中对我的感情已荡然无存,我又何必再卑贱地乞求。

当年和她一起出国留学的是同班的一个男生。临行的前一天晚上,她和沈浩翼吵了架,她跑出去住酒店,碰巧的是那个男生也住在那家酒店,他们一起在她的房间里聊了会儿天,后来那个男生从他房间出来时,耿墨皓就站在门外。

那个时间点,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本来已经够让人联想非非的了,奈何老天似乎不满于这么小尺度的玩笑,加了一笔。

那个男生刚和自己的女朋友道别过,脖子上还残留着两个草莓印……

何媛挺直了脊背站在路边,招手,便有出租停在了跟前。

他们真的回不到从前了。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越来越大,大片的雪花漫天飞舞,车辆,路人匆匆而过。

出租车内的何媛一脸平静的盯着窗外银装素裹的世界,心在挣扎了两年之后,难得平静了。

“那是你男朋友吗,小伙长得不赖。”司机师傅并不知道情况,和乘客瞎聊着。

“以后不是了。”心中依旧泛着苦涩,无妨,她会慢慢咀嚼的,直到食不知味。

“师傅,去市二医。”

医院中,安晴穿着病号服站在病房的窗前,窗外的树木还是光秃秃的,不知道何时才会长出新芽,她只能用一句“快了”来安慰自己。从化验单出来,她便被耿墨皓和何媛强行留在了医院,其实,住不住院,又有何区别,没有合适的骨髓,早晚是要离开的。病房外,何媛通过门缝看着安晴孤单的背影,头脑中回想着医生的那句HLA配型不完全相同。

何媛轻轻地推门进去,安晴没有回头,身体突然向地面坠去……

董事会议上,闫冷轩扯了下领带,一脸的烦躁。闫泽珩看向他,这样带着明显情绪的闫冷轩,让她有些奇怪。会议结束,闫冷轩第一个走出会议室,脚步很急,闫泽珩追出去时,他早已没了踪影,闫泽珩站在会议室门口,等着他回来,他好像把她忘了。

“他去医院了,我送你回家。”

耿墨皓的身边跟着他的助理,那个助理朝她打了声招呼,走了。

“为什么要去医院?”

“安晴病了,血癌。”

当天晚上,闫泽珩失眠了,她的骨髓类型,中华骨髓库是有记载的,竟然莫名的和安晴匹配了。医院给她打电话时,她懵了,好一会儿才回了个“好”字,前提是不向病患及其家属透露她的信息,同时不能将她捐献骨髓的事告知闫冷轩。

之后的那几天假期,她过得浑浑噩噩,家中几乎看不见闫冷轩的身影,她知道,他去陪着安晴了。

清晨,耿墨皓坐在办公桌前,翻看着尚凌园的二期规划,拿起了办公桌上的电话打给自己的助理。

“你过来一下,带着我的日程表来。”

S市的那个项目,现在由他接手,这个尚凌园可谓是重中之重。

敲门声响起,耿墨皓并未将视线移开那份规划,只是顺手端起了桌上的那杯咖啡。

“请进。近两天的安排,说一下。”

“上午九点出发去S市,下午六点与郁江集团的李总有个饭局。明天上午十点参加尚凌园工程的交接会议,下午两点去尚凌园建设区视察。”闫泽珩合上文件夹,还给了那个男助理。

“就先这么多吧,说多了你也记不住。”

听到闫泽珩的声音耿墨皓还真吃了一惊,不是惊讶于她来公司,而是没想到她来找自己,这丫头之前可是一副不待见他的模样。他起身走到闫泽珩身边,看向自己的助理,“靳南,一杯咖啡。”又向闫泽珩询问道:“拿铁可以吗?”

叶染转身对那个男助理露出礼貌的笑容。“不用麻烦了,您去忙吧。”待办公室的门被关好,才又说道,“我跟你一起回S市,我想搭个便车,可以吗?”

“这么早就回学校?”离开学好像还有几天呢。

闫泽珩的眸子有些暗淡,全然没有了上次那般的神采奕奕。

“嗯。我先走了。”

闫泽珩转身刚要离开,却又顿步。“你还没说带不带我。”

这次,就让她懦弱地逃走吧,以后他会有安晴的陪伴。

动物都有伪装的本能,比如鸵鸟,在遇到猎人时把头埋在沙子里,身体蜷缩成一团,用其褐色的羽毛伪装灌木丛。不得不说,这种体型庞大的动物是极具智慧的,面对敌人时懂得伪装。只是人类的智商太高,所以还是逃脱不了被猎杀的命运。

闫泽珩觉得或许逃离后,看不到了,便不会再心心念念,习惯了伪装,感觉便会麻木。可是,执念过于强大,她不知如何摆脱。

一路上,掠过她脸颊的风刚刚将眼中弥漫的水雾吹散,涩涩的感觉便会再次侵袭。她努力克制着眼角想要涌出的液体,脑袋歪倒在靠背上,目光执拗地盯着窗外。

终于,在车停在她的宿舍楼前之时,她转过头呆呆地看着身边一路上都在皱着眉,认真翻看文件的耿墨皓,在他看向她的下一秒,闫泽珩扑到了他怀里,无声,却是大哭。

文件夹“啪”的一声掉在车厢中,驾驶座上的司机,愣了;耿墨皓更是,傻了。

一路上,耿墨皓都以为她睡着了,所以自己安安静静地看着尚凌园的二期建造计划书,并未与她交谈半句。“刚睡醒”便扑到他身上大哭,这事儿他怎么都没料到,当然放在谁身上,谁都得傻眼,以至于他就像根木桩般僵在那儿,半晓才下意识地抱住她,轻轻拍着她的背,帮她顺气。

一股液体浸润他脖颈下方裸露的皮肤,在他的皮肤感知到液体的温度彻底的冷却时,怀中的女孩也安静了下来,没有任何动作,只有均匀的呼吸。耿墨皓将她的身子轻轻板正,将她护在自己的臂弯中,低头便可以看到她安静的睡颜,嘟着嘴,像极了小孩子。

她睡着了,似乎自始至终从未醒过,而刚才的一切不过是耿墨皓的错觉。可是她红肿的双眼和他狼狈不堪的白衬衫,让他无法忘记她刚才的歇斯底里,他有些心痛。

男人是一种很强势的动物,保护欲比征服欲要来得更容易些,所以大多数的男人会被如水般柔情的女子乱了心智。

如果说柔情是男人的软肋,那么眼泪便是男人的心魔,流出女子的眼眶,却滴在了男子的心上,慢慢渗透,再也挥之不去。

“去尚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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