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夏看了下手机:差十分钟十二点。
“悉悉窣窣”的声音响起,上铺的玉歌起床了。
这样的情景不知道重复了多少回。程夏在半睡半醒中回忆了一下,大概是从那个什么“欧洲杯”或者是“世界杯”开始,就这样了。
她翻了个身,“零点十分”心里默默念着,然后将被子往上拉了拉,继续睡。
可能最近柯南看多了,她总是担心哪天警察来找她了解情况,她无法提供最后一次见到玉歌的时间。
第二天中午,程夏一边拎着一塑料袋麻辣烫和小翠聊着下午的实践课,一边推开宿舍的门时,噩梦成真了。
城东分局。
程夏感觉手脚冰凉,甚至有些发麻。她对太平间并不陌生,从前在家念初中,镇医院太平间外的围墙是她每日上学的必经之路。
其实她可以绕开那里,但绕路浪费时间,更重要的,她不想在另外的路上产生任何遇到杨混混的可能。
路过是一码事,但让你真正走到里面又是一码事。更何况,还是去“认尸”。
推开那个厚重的大门,程夏感觉一颗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
无聊时,她曾做过一个假设:如果你想知道一个人在你心中的分量,那么试想一下当你得知他的死讯时,心里是个什么滋味就可以了。
现在,她明显感觉那是心绞痛的症状。
和玉歌认识快两年了,上课吃饭睡觉都在一块儿。如果不是因为开了那个什么“世界杯”“欧洲杯”的,玉歌从来不会在半夜的时候抛下她的。
心扑通通的跳着。
程夏感觉她再也受不住了,“哇”的一声蹲在地上大哭起来。
随行的民警有些无奈,虽然他们见惯了血腥、死尸,可面对一个二十不到的小丫头,他们决定多给她一点时间沉淀一下。
白布揭开,程夏不敢看。她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早知道自己如此废柴,还不如让赵赵来。大家平时一起洗澡,也几本上天天见面。程夏相信以赵赵那一脸的兴奋,当然她不会承认,她一定能完成这个认尸的任务。
“不看不行。”民警说。
程夏一手捂着心脏,一手挡着眼睛。
“啊”的一声惨叫,她感觉腿软脚软,马上向下滑去。如果不是身后的民警出手及时,她恐怕已经瘫倒在了冰凉的水泥地上。
“我不看了,我不看了,我不要看……”程夏“呜呜”的哭了起来。她脑海中闪过一个又一个画面,全是玉歌的笑脸。可哪一张脸都无法与面前这张重合。那么漂亮可爱的玉歌,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
女尸已经面目全非,死前应该遭遇了烧伤之类。
“身高160,体重45kg,A型血。”程夏的脑子里反反复复的回响着法医的几句话。
她咬着牙站起身。玉歌的母亲已经六十多岁,老人家远在百里之外的小城,认尸这样的惨事,她必须率先完成!
身高体形都极其相似,头发的颜色和长度也十分符合,甚至连那手上的指甲也是涂的黑色。
程夏已经浑身冰冷。
她知道警察不会无缘无故的找她来认尸体。女尸身上的钱包是玉歌的,里面有身价证、学生证,还有银行卡。手机里排名第一的“阿夏”就是她。
一颗心沉到了谷底。她无法想像玉歌真的没了。
身旁的民警扶着她去做笔录。走到门口的时候,程夏忽然想到了什么,拽着民警死命的往回跑。
她一把揭开白布,鼻子几乎贴到了女尸身上。
忽然间,太平间里响起了“嘿嘿”的笑声,极不和谐。
此尸不是玉歌!
玉歌的左胸上有一个一元硬币大小的纹身,这具没有。“她不是,她不是……嘿嘿。”程夏一边抹着鼻涕,一边傻笑着。
民警目光阴沉,面容有些扭曲。程夏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她要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随传随到。如果有了玉歌的消息,要在第一时间通知警局。
程夏如同一只波浪鼓般的点着头。
她不是圣母,虽然那具曾经也是个鲜活的生命,但只要不是玉歌,她已经没有力气伤感。
三天后。
程夏终于再次见到了玉歌,活的玉歌。
距离很近,就在校外东面的板房区。
七拐八拐,数着走过了第七个电线杆之后,她进了一个窑洞一样的小房间。没有窗户,过道只能容着两个人侧身通过。
玉歌正坐在床边吸烟。
六十瓦的黄灯炮挂在头顶,她眯着一只眼,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吊带小背心,左胸上的纹身若隐若现。
“给我带巧乐兹了吗?”她弹了弹烟灰,一脸疲惫。
程夏将塑料袋递过去,玉歌将烟掐灭,拿起一支吃了起来:“饿死我了,三天没吃东西。”
“那你还吃雪糕!”程夏对她的食谱一直颇有意见。
“请我吃麻辣烫吧,没钱了。”玉歌一边嚼着雪糕里的巧克力,一边脱下吊带背心,然后伸出手去准备脱程夏的T恤。
“喂喂喂,你干嘛,别一见面就动手动脚。”
“忘了让你给我带件衣服了,总不能让我穿成这样出去吃饭吧。”她倒不是嫌那吊带布料少,平时比这还少的布料她也往身上披过。只是这件三天没洗,实在太脏。
最终还是程夏妥协了。她感觉她一直在妥协,从玉歌夜半外出开始。她想过要管她,可她说:“我和你不一样,记得是朋友就行。”
玉歌从程夏的钱包里抽出两张一百块的纸币,转身出门。走到门口的时候,她顿了一下,瞅了瞅那件被扔在床边的小吊带:“要是不嫌脏,你最好先把那个穿上。帘子后面有个人,我提醒你一下,别一会儿吓到了。”
没等程夏答话,她就闪身不见了。
程夏坐在床边,这才发现床中间围了一个布帘子。她瞅了瞅那件小吊带,犹豫了一下,还是憋了口气给套上了。穿她身上,其实上下都遮不住,但总好过只穿一件胸罩。
好奇心人人有之,程同学在内心里斗争了十来回,最终还是手贱的将那帘子拉开了一条缝。
一个半裸的男人正半倚在床上,看着她。
程夏从没如此窘迫。
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个好孩子,好学生。如果不是玉歌,她感觉自己一辈子也不会进警察局,更不会在窑洞一样的出租屋里只穿着一个比胸罩大不了多少的小吊带面对着一个浑身是血的半裸男人。
程夏惊叫一声,反射性的向后弹去。双手捂着肩,左左右右的开始观察起这间十平方都不到的出租屋。
此人危险。她开始寻找自卫的武器。
“能给倒杯水吗?”男人沙哑低沉的嗓音从对面传来,如果没有听错,那声音里竟然隐含一声嗤笑。
程夏没动。她脑子有点短路。
男人动了,伸手将布帘子扯了下来。
“你……你……你别过来!”程夏一手捂着胸,一手拿过了旁边的一把扫帚准备自卫。
男人咳了咳,嘴角牵起一抹弧度,似乎有些无奈:“把这个披上吧。”
玉歌回来的时候,就见程夏披着那个印着喜羊羊的布帘子坐在门口,手里还紧紧的攥着一把秃了毛的塑料扫帚。
床上的男人已经醒了,正拿着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杯子在喝热水。
玉歌面色红润,嘴唇尤其红艳,想来是麻辣烫里又放了不少辣椒。她嘿嘿的笑了两声,拍了拍程夏的肩膀:“行啊,小妮子,看来还挺会照顾人的。我想喝热水都想了一天了。”
说着,就开始收拾东西。
“走吧。”
程夏有些发懵:“走?”
玉歌挑挑眉:“不走你还想住这?”
“那……”不管他了?
那人好像伤的不清,不仅浑身是血,似乎走不了路。
玉歌回头,对床上正在喝水的男人道:“消炎药买好了,就在塑料袋里。这房子的租金我给你付了一个月的。”
说完,拉起程夏出了门。
——
玉歌不再夜半外出,开始跟着程夏做起了乖乖学生。
每次路过东门的时候,程夏总要不自觉的瞥几眼那片出租屋。不知道那人怎么样了,伤好了没有,是不是死在屋里了都没人知道……
为了不再被拉去“认尸”,程夏鼓起勇气,再一次去了出租屋。内心很忐忑,她自认为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可见死不救她会寝食难安。
为了不显得过于突兀,她买了些水果糕点。
人不在,门也没锁。
格子床单上还有已经干涸的血迹。程夏观察了一下,血迹的面积不是很大,且屋内除了药味霉味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其它的特殊味道了。
桌子上有一杯没喝完的温开水。
估计人还活着。
程夏的心情好了起来,将桌子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把水果糕点放在上面。想了想,又从包里掏出那块已经洗干净的喜羊羊布帘放在床上,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
玉歌不再夜半外出,改为每晚八时准时外出。
她说她没钱了,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已经提前预支。程夏感觉她知道那些钱去了哪里。玉歌虽然喜欢买衣服打扮自己,可她一般去的都是白水路那种批发市场,且她一直还算节俭,吃用之上也都走贫民路线。
但她有个男朋友。两人上学期明明已经分了手,听说这会儿又好上了。
那人是管理学院的,听说是学的工商管理。没事的时候和人组建了一个什么兴趣小组,研究股市。玉歌的钱定是给他拿去炒股了。
程夏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可她劝不了玉歌,这一点早就已经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