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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一夜洛阳(上)

郑丹青到底不是那种杀人越货的品性,几句话问清了那褚姓后人欠下的债务后,便估量着多给了些银钱,打发他去了。

二百贯钱,足够他还赌债已经买下几亩良田重新讨生活的。至于这钱到底要怎么花,郑丹青管不了,也不想去管。他只是本着良心做了他能做的事情,至于其他的,就与他无关了。

倒是这书帖一定是要买的,这么好的传世之作,万一还留在一个赌徒手中,结局如何都是很难说的。反倒不如自己买下来,最起码,郑丹青觉得自己会用性命去保护这些东西的。

两百贯的银钱的确不少,一开口把史延史老板都吓了一大跳。虽然二人交情很不错,曲风阁的复兴也脱不了郑丹青的功劳,可是二百贯……史老板还是觉得,应该问清缘由再商讨。

偏偏郑丹青要的急切,又摆出一副即便向城中高利贷借,今天也一定要拿到的架势出来。那些高利贷,也就是所谓洛阳城里地下江湖气息的东西,并不是轻易可以招惹的。史延可不希望郑丹青过些日子便身首异处,于是看着郑丹青难得摆出的那副疲懒模样,咬牙切齿一番,还是十分心疼的东拼西凑一番,将二百贯拿了出来。

郑丹青随口道了声谢拿钱便走了,史延瞪着他的背影瞪了许久,生怕他就这样一去不回,又下意识的觉得郑丹青并非这样的人。如此踟蹰辗转,令他之后的生意都交给了雇来的伙计,没了心思,当天晚上也不免一夜难眠。

相比之下,郑丹青可就逍遥自在的多了。昨夜抱得美人归,今晚又捧回了一件稀世珍宝。

素来性子浅淡的郑丹青,这时候脸上也不觉有了些发自内心的笑意,于是连飞霜看到容光焕发的自家主子时,都不免愣怔了好一会儿,直到郑丹青走进院子多时,他才胡乱的关了院门,追了上去。

“郎君郎君,那位娇儿姐姐,会是日后的主母么?”飞霜小跑着凑上来,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问着。

“什么主母不主母的。”主母是下人对主家正妻的尊称,郑丹青好心情的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娇儿姐姐只是在这里暂住,结婚这种事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当然要你情我愿的,还要看合不合适,哪里那么容易?

“哦!”飞霜似懂非懂的应了,又下意识的伸手就要去接郑丹青手中的檀木盒子。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里头新得的书帖,郑丹青正视如珍宝着,哪里会假手他人?一想到自己捧着的可是后人全未见过的王逸少真迹,郑丹青的脸上就又洋溢出光彩与笑容来。

飞霜看着就觉得奇怪,打量了郑丹青一圈,问道:“郎君,你出门的时候不是拿伞了么?伞呢?”

“啊!从曲风阁出来的时候已经不下雨了,伞大概是忘记在那里了吧。”郑丹青看了看地上残留的雪迹,方才那一场大片的鹅毛,如今天色却已经全然放晴,好像片雪从未飘落一般,果然是一场快雪时晴。

抬头看看天色,再看看院子里的梨树上雪迹开遍的梨花,郑丹青忍不住大笑三声,神清气爽。

……

……

这夜几近子时,洛阳城安静的像是一个巨大的坟墓。

风雪都已经停止,只有走街串巷的打更人,拎着破锣、使唤着破锣嗓子,游魂一般的在各个坊中游荡着。

郑丹青旁晚回来时就一头钻进了书房,并吩咐下去谁都不要进来搅扰,于是便一个人抱着《快雪时晴帖》欢天喜地的研究、临摹,直到子夜时分,才手握着笔迷迷糊糊的趴在书案上睡了过去。

洛阳的夜色安静的让人觉得诡异,似乎除却田流坊之外,只有皇宫周遭的灯火是通明着的,皇宫值夜的守卫们站在皇城之上,看着百里的寂静与黑暗,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李隆基这时候便站在皇城之上,夜风灌满了他黑袍,噼啪作响的火把,又将他身上的玄色软甲映照出一种静肃的光芒来。

他的左手习惯性的放在腰刀上,这样的姿势让他可以随时出刀。他的腰板素来挺得笔直,这不仅仅是因为儿时皇家严苛的规矩与教育,也是因为他的性情所致。

这样习惯于沿街放马,傲市游侠的人,怎么会轻易在人前弯曲下腰脊呢?

晚上虽然没有风,却不代表洛阳的冬日不冷。站在外头久了,裸露在外面的肌肤仍旧会有一种被刀锋割破的感觉,带着一种深深的刺痛感。

李隆基有时候很喜欢这种刺痛感,这样的感觉让他冷静,让他更为清醒,让他更加铭感于自己的生命,也让他对洛阳城的黑夜认知的更为透彻。

对于他来说,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毫无预兆的追逐。身为李家子弟,谁都不知道女皇会不会让你见到第二天的太阳,于是还在孩提时代的那些年,李隆基有些深深的迷恋于黑夜,又或者,如今整夜的酒宴与田流坊的流连,也只是一种为了在黑夜中还睁大眼睛的借口罢了。

迷恋,有时候就代表着深深的畏惧。

而作为血脉中流淌着骄傲皇族血统的李隆基,绝对不容许自己对任何东西有所畏惧。

于是他总在黑夜面前睁着眼,死死的盯着,就像他现在盯着黑夜,偶尔又转过身来盯着皇城里面连绵起伏的皇宫一样。

“三哥,这天寒地冻的,外头的活儿让我们这些皮糙肉厚的家伙来做就是,您还是回去烤烤火吧!”

有同袍蹭蹭蹭的登上李隆基站立的箭楼,在黑夜的寒意面前搓了搓耳朵,又跺了跺脚。

与李隆基相熟的同袍们都管他叫“三哥”,不是因为血缘上的亲近,只是单纯的一种尊敬。

李隆基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尊敬的家伙,这种人聪明却不会太过刺眼,为人豪阔经常请客却又不会让人觉得土豪,做人仗义从来不拿自己王爷的身份摆架子,随随便便一个普通出身的同袍,他都可以跟人家挎着脖子的称兄道弟,他脸上那种阳光、真挚的笑容,绝对可以让这帮子同袍为他卖命。

有的时候,或许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生来就要比寻常人耀眼,就注定了要不同凡响的。

只是很多时候,这些人未必能够遇到那样的机会和际遇,更多的时候,是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超凡之处。

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同袍,李隆基露出一口白牙明丽的笑了笑,道:“不必不必,原本今天晚上就是我值夜,哪有用兄弟们挡箭的道理?正好晚上吹吹风还觉得舒服,再说,大概还有小半个时辰也就换班了,瞧把你冻的,我看你还是赶快回去钻被窝吧!”

那家伙的确也被冻的够呛,这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缩着膀子道:“那……好吧,我就先回去了。三哥你也不用太认真,将军又不是不给你面子,何必非要这么认真的值夜呢?我看其他的皇亲国戚,也不过就是在咱们千骑或是金吾卫那里挂着职罢了,见过他们真正值勤的次数都少,更何况是值夜呢?三哥你又何必……”

李隆基笑骂道:“给你说的这么容易,咱们这一班本来人就少,我要是再不值夜,你小子还哪来的时间去伺候你家的小桃绯?还嫌老子值夜了?心里是不是嘀咕着你三哥我傻呢?我跟你说,老子这是讲兄弟义气!这叫为兄弟两肋插刀!”

“是是是!三哥你是全千骑第一大善人,哪有人不知道啊!”年轻的同袍又跟着笑闹了几句,这才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李隆基不免又笑骂了几句,再转回满目黑夜时,虽然明明是子夜十分,他却觉得那粘稠感反而散开了一些,空荡荡的洛阳城不再那么黑暗了。

他毕竟还年轻,更大的命运还在等待着他的颠覆。

而在这时候的淳化坊中,郑丹青趴在书案上睡的香甜,手中紫毫饱蘸的墨汁已然干了。他的左脸失去平日风度的压在胳膊肘上,明显会被压出一个不雅的红印子来。

偶尔得到珍宝的郑丹青,就像是得到了玩具的孩子,竟然在这样四下无人的夜里,流露出几分天真来,倒也真是难能可贵。

只是这样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不多时,郑丹青就被院子里一阵熙熙攘攘吵得醒了过来。有些诧异的放下笔整理衣衫走出书房,却见飞霜正摇摇晃晃的背着阿普拉往屋里走,披了披肩的娇儿正在边上小心翼翼的扶着,面上带了些惶恐之意。

被冷风一吹,兼之被眼前的景物一激,郑丹青的睡意早已全无。他立刻走上前将阿普拉扶稳,即便是透过厚重的棉衣,他也能够感觉到阿普拉身上散发出的异样的热度。

“这是怎么了?”郑丹青皱了眉头。

“还好飞霜耳朵尖,听到了院门那边有点动静,就出去瞧瞧。没想到阿普拉大爷正倒在门外头,只晕乎乎的敲打着门。瞧这样子,不知在外头冻了多久了!”娇儿连忙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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