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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纳鲁高天空之城

“老大,你看这是什么宝贝!”小路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个怪模怪样的玉质狮子,之所以说他怪,是因为这个玉质狮子只有一个拳头大小,而且那玉质狮子的两眼黑洞中有两团幽幽的白色火焰,那火腾腾不熄,却一点也不热。

罗强一边听到忙凑了过来道“宝贝?什么什么?”结果被猛猛一把推出老远。

猛猛接过玉质狮子,道“宝贝?你怎么知道这东西是宝贝?”

小路挤挤眼睛道“这可是那个四翅蠕虫首领身上的东西!我可是拼了命才偷来的!”

猛猛疑惑道“四翅蠕虫首领?偷来的?”

小路连忙点头道“是啊是啊!那首领可是带着皇冠呢!这是它挂在脖子上的东西,我刚偷过来,那首领马上就发现东西丢了,尖叫一声,来了好多四翅蠕虫到处找呢!”

猛猛点点头道“哦,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那声惨叫是你把他们首领宰了呢,不过……这是个什么宝物啊,看起来象是个什么魔法物品,我能感到它的魔法波动,是风属性的……不知道该怎么用。”

登仔一边听了,也凑了过来,一见猛猛手中的玉质狮子,大声惊呼道“这不就是我们丢失的……”

猛猛转头疑惑的望着登仔,“你们丢的?难道……你们追食人族就是为了这个?可怎么会在四翅蠕虫首领身上?”

登仔急道“没错,没错,我们追食人族就是为了它,这个也不是什么宝物,是大祭司的图腾!前两年被双头食人族偷走了,偏巧这次让我们在途中遇到他们,虽然我们人不多,但还是追着他们打了起来,没想到原来早被四翅蠕虫手里,至于,为什么会在四翅蠕虫首领的身上,这我也不知道了。”

猛猛点点头,“哦……原来是大祭司的图腾。”说罢转头看着小路,眼露询问之意,见小路点点头,眨眨眼,明白是要自己决定,转头见得登仔眼睛一眨不眨的死死盯着自己手中的小玉质狮子,便道“喏,这个还给你吧。”猛猛一抬手把骷髅塞到登仔手里。

登仔没想到猛猛居然连问都不问就把图腾还给自己,双手捧着图腾,不由一楞,但随即马上兴奋的满脸通红“太好了!恩人,实在是太感谢您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您才好,我代表大祭祀感谢您,实在太感谢了,您真是个善良的人,高尚的人,愿诺亚神会与您同在,……啊,对,如果您有什么需要,只管和我们独眼巨人说!我的族人们一定会尽全力来帮助您的!”

猛猛轻轻摇手,完全不理对面眼睛都快翻到天上去了的罗强,道“呵呵,不用客气,原本也是你们的东西。”心下却道,小路这笨小子,也不懂个忌讳,当着外人就拿出来了,东西既然被你们看见了,不给你们怎么办?放在自己手里?又没人会用,更何况,为了这玩意你们都能和那双头变异人打起来,要是不给你们,难道你们就会不要么?要不到不会抢么?既然这样,干嘛不自己给,何必要等到人家上门来抢?而且,还要靠你带路去纳鲁高天空之城呢。

那登仔却不知道他心中的无耻想法,连忙爬了起来,带着一众独眼巨人,在猛猛身前排了队,“碰”一下,所有的独眼巨人突然举起右拳狠狠锤在自己的左胸上,猛猛虽然没见过,却也明白这八成是什么比较正式的礼节。

猛猛本正眯着眼躺在草地上,这时却不得不跳起来,慌忙扶起众牛头,互相寒暄,自不再提。

众人又歇了阵,都觉体力已恢复七八,即便起程,在独眼巨人的指引下,一路向纳鲁高天空之城城行去。

茫茫草原上,晴空万里,有了先前的“拾金不昧”,众人关系更为融洽,一路上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倒似旅行般自由潇洒,更不觉累,行了半日,眼见天晚,在登仔这个最佳向导的指引下,恰巧在日落之前赶到一个不大的独眼巨人游牧部落,部落中的独眼巨人酋长在他的帐篷里单独会见了登仔,待二人走出帐篷时,那酋长对登仔已是恭敬万分,对众人更是热情款待,当得知是猛猛等人救了登仔等独眼巨人,对猛猛几人更是殷勤倍至的无以复加。

众人留宿了一晚,补充了些食物和水,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便又出发。众人行了两日,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便已踏上了去向纳鲁高天空之城的宽阔官路,路上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起来,渐显繁华,道路两旁时常能遇到些个小集市,隐隐间已能感到距纳鲁高天空之城不远了。

只是,猛猛等众人却是越走越惊,一路不见一个新人类,眼里能看到的,要么就是独眼巨人,要么就是越来越多的各种各样的变异人,或四只笨拙的脚或两只短小的手,不一而足,直如进了一个超级怪物园。而在这样另人眼花缭乱的变异人中,猛猛这群新人类反倒成了焦点,路人注视他们的眼神反倒是像在注视怪物一般。

尤其让猛猛郁闷的是,当他们是怪物也就罢了,而那些眼神里明显还有一些其他复杂的情绪,包括的东西有点多,先是错愕,再是恐惧,然后又变成惊讶,最后是好奇。连猛猛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百年不遇的怪物!

猛猛一次又一次被这种奇怪的眼神洗礼后,无奈的低了头,假意的拍拍身上的灰尘,思考着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效果。

身旁的登仔倒似个机灵变异人,笑呵呵的走到猛猛身边道,“恩人兄弟,你莫要在意他们,都是些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从没见过新人类,还以为你们是血族的人呢。”

猛猛听得身子一震“血族?”这个词对于猛猛来讲意味着是永远放不开的仇恨!

关于血族,猛猛可是早有耳闻的,早在战争之前就听过各种各样的关于血族的传说,说他们是远古时代就有的一种原始生命形态,与新人类比起来,他们对魔法元素的元素亲和力极差,如果新人类中出现了100个对魔法元素有亲和力的新人类,血族能出现1个恐怕就要烧高香了。因此,血族中魔法师很少,更多的是武者。但是,血族也有着新人类为之恐惧的特殊能力,再生!只要不致命,经过一段不算太长的恢复期,血族们就会恢复如初!可再生性战斗力极强,而除此之外血族几乎与新人类一样,除了他们身体里流动的银色的血液,而新人类是鲜红色的。按照“血脉界限属性法则”来说,可能就是因为这种血液的关系,他们才有了那种强大的再生的能力。

可最让新人类无法接受的是,他们无耻的认为只有自己才是最高级的生命形态,对待其他任何种族都可以像对待魔兽那样的生物一样低贱,并且在他们的国家里,他们也确实就是这样做的,就好像阿萨斯帝国那样,到处烧杀抢掠,野蛮的掠夺别族成为自己的奴隶,实际上血族族的人口总数所占的比例只有不到国家总人口数的一半,而另一大半人口都是其他种族的奴隶和仆从。

新人类虽然从来就不反对血族去奴役其他种族,事实上,在新人类社会里,也是允许奴隶交易的,一些贵族层也拥有大量的奴隶,不过要文明的多,都有合法的“奴隶手续”。而新人类们绝对不允许的是,那些可恶的血族侮辱自己作为正宗血统的骄傲。因为,新人类们认为,新人类才是真正最高级的生命形态!

猛猛收回思绪,有些冰冷的道“……没想到,这里也有血族?”

猛仔呵呵一笑,继续道“是啊,那些可恶的血族就生活在死亡沙漠里面,又丑陋又凶残,就像风干的木乃伊,浑身泛着恶臭,还经常会有些个别的血族强者偷偷跑来杀人,知道么,那些变态的血族们杀人,就只是为了杀人而杀人,虽然他们的体型和你们人类有那么一点象,但只要多看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毕竟你们和他们是有很大区别的。”

猛猛轻轻哦了一声,心下却更加疑惑,听登仔说的这个血族,好象比自己所知道的血族还要凶残的多,长像就更不一样了,因为自己所知道的血族如果在不流血的情况下是根本无法从人群里辨别出来的。难道血族也有很多种么……以前怎么没听别人说过……

“哇!快看快看!前面就是纳鲁高天空之城了!”罗迦突然跳到了猛猛面前,快乐得就像一只小鹿。

猛猛从思绪中挣脱出来,眯着眼向前方努力的望着,只见远远的看见前方的地平线上似乎有一大片黑漆漆的丛林,又哪里来的什么城市,无奈的叹了口气道“罗迦小姐,不是人人的眼睛都如你那般远视的!”

“哼,笨蛋当然看不到啦,反正我是看见了!”说罢,罗迦小姐三步两跳的得意而去。米沙米饭两个从身后跟上,来到猛猛身前,鄙视的从上到下的看了看猛猛,那神态仿佛眼前的人根本就从未见过,从鼻子里发声轻响,齐齐扭头,转头向罗迦追去。

猛猛瞪了瞪眼睛,对着三个背影比了个“奇怪”的手势。

登仔一边道“罗迦小姐说的没错……”

猛猛转头盯着登仔,刚要发作。

登仔却又不慌不忙的补充一句道,“前方就是纳鲁高天空之城了!”

猛猛鼻子发声哼,心道,哼,这几天死登仔和我混的熟了,也跑来打趣。

看似不远,众人却走了整整半日才来到纳鲁高天空之城城下。

虎子仰着脸,抓着头发一脸的不可置信,道“这……这到底是山还是城市……”

小曲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双手高举,作怪道,“太伟大了!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手笔!独眼巨人啊,你是猪仔,我是葱白!”

小路来回的跺着步,仿佛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喃喃道“不行,我要做首诗!恩,我一定要做首诗!”

啊弘托着下巴,一副思考状,道“怎么也得有600米高吧?!”

猛猛看着眼前这座巨大如山的城市,心中也是激动不已,高高的城市,如巨人一般伫立在草原上俯瞰众生。也分不清这到底是在山上建了城市,还是城市建成了山。下面两百米高左右,是清一色的峭壁,两百米以上才以梯形排列的方式,建立密密麻麻的或大或小由原木搭建制成的建筑群,而所谓的城门,则是被四具巨大的吊在峭壁上的升降梯所取代,让人不得不佩服城市设计者用心之巧妙。

猛猛心中现在只剩下了两个字,宏伟!

登仔满意的欣赏着各人的表情,道“我代表我的族人们,欢迎各位远道而来的尊贵朋友,欢迎来到我们独眼巨人的圣地,纳鲁高天空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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