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加走到豆芽儿身边对她说:“这锤子叫筑城锤,是建造巨大城堡时候的工具。一般来说是给巨魔们使用的,巨魔们几乎没有冶金技术,有时候就会拿这种东西当武器在战场上使用。”
这段话说完,林歌眉毛没挑,他说的是实话。不过林歌听的出,凡加隐瞒了东西,这绝对不是他口中单纯的筑城锤。
女店主也知道凡加的意思,划价被,不管说的是真是假,反正这东西他们是想要。
豆芽儿擦拭筑城锤的功夫,张正跟金开也选好了自己想要的武器。
张正选了最开始的那柄巨剑,那剑柄上绑着根草标,上面写着“虎铁”大概是剑的名字。
金开远了一柄半人高的长方形红漆盾牌,盾牌前面凸3根着可怕的红色锥钉。盾把手上草标写着“血刺”。
穆司说这是军队中常见的一种盾牌,叫做拒马盾。打仗的时候,使用盾牌的人手里还会拿根短枪。保护在队伍最前方,专门对付骑兵,能够有效的阻止普通马匹前进。
豆芽儿的筑城锤上没有草标,不过锤子头刻着三个字“巨魔王”。
三人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武器,去问女店主价钱。这可把这个宠物美容店店主难住了。
女店主走向凡加问:“这位先生的佩剑是多少钱买的?”
“优质的钢剑,2个金币。”实话,凡加是个荣誉感很强的战士,他不屑为了几个钱而说谎。
还好她没问凡加的铠甲值多少钱,这东西估计没有几万金币是买不来的。现在更是经过张正的提纯,凡加真想找个明白人去问问自己这身行套价值几何。
女店主想了想,想众人伸出双手,秀出十根漂亮的手指头。“这3件分量这么足,一定会比普通的剑贵很多,就收你们10个金币吧。”
凡加从那堆重兵器里选了根看起来最轻的全金属打造的长枪,掂了下分量“恩,能有个八十几斤”,转头对女店主说:“10金币可以,把这根枪做添头送我们吧。”
女店主觉得这堆东西也挺害事的,倒也同意了:“送你可以,你们如果有朋友需要武器,你也要领他们过来找找。说实话,我本来想推销给哪个佣兵团的,可我一个美容行业的女人去推销武器这么粗鲁的东西,会影响名誉的你们知道吧?叫人看见就不好了……”
“那个通缉犯的住址呢?”穆司打断了女人,递给她10个金币。
女店主这才反映过来,去屋子里找了张附近街区的道路图,她在出租公寓区里圈了一栋。
“那人身高1米8左右,贴着一脸金色兽毛。应该不难找。”
众人谢过之后,从后院出去,绕行了好久终于来到了地图标注的位置。
这是一片出租公寓区,整片区域被石墙围起来。从地图看4个方向各有一个大门,大约有20几栋3层建筑,就是公寓了。很像普通的封闭式小区。虽然就在魔法商店街后身,可这附近却没什么人。
众人刚想走进去,就有3个20出头,佣兵摸样的家伙靠了过来。
三人只中带着头巾的男人走上前伸出只胳膊拦住众人的去路。那得瑟样像极了在中学附近敲诈老实学生的小混混。
凡加仔细看了看3人身上的盔甲,没有任何徽章或标志。这说明他们并不属于什么正规组织。
“几位这是往哪去呀?”拦住路的头巾混混对凡加说。
凡加的装扮比较普通,年长,铠甲又挂着杀鹰人佣兵团的标志。在那头巾混混觉得凡加应该是这伙人的领队。毕竟他们都拿着武器,分量还挺足,在学院城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这种人。
凡加拿出地图,指着上面画圈的地方回答:“我们要去这里,找一个人。”
头巾混混接过地图,看了会。没预兆的把地图揉成了团扔在地上。
“你们找他干什么呀?”
凡加对于这种挑衅的行为十分愤怒,把手搭在剑上示威。他身边的林歌反问头巾混混道:“你猜呢?”
头巾混混道:“我猜你们是来找麻烦的,怎么着,想人多欺负人少啊?”
林歌也不太爱搭理他,豆芽儿的身手她是看过了,反正参加森林女神御前舞斗的那群没成年的女学生们是没几个能够豆芽儿一顿打的,所以她倒也不怕事。而且她这个性格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穿越了也并没打算收敛。当下有人做出这么赤果果的挑衅行为她怎么能给对方好脸色呢?
林歌回道:“麻烦是你自己找的,所以欺负你你也得忍着了。”
“那我就让你知道知道什么叫麻烦……”头巾混混抽出了佩剑指着林歌还妄图说点什么。可林歌没给他机会,很随意的一脚把剑从她身前踢开。然后迅速又出一脚直踢向混混拿剑的右手手腕。
这一脚中的很结实,可并没有出现林歌料想的把对方剑从手里踢掉的场面。再仔细一看混混,现在他的身上隐约发着白光,林歌在看豆芽儿比赛的时候见过好多次了,这就是这个世界所谓的斗气。
混混爆发出了自己的斗气,舞动着剑身体转了半圈像林歌的腰扫来。这一剑速度不算很快,林歌向后挪了一步就完全的避开剑扫来的范围。
“锵~”的一声响,凡加拔剑挡住了混混的攻势。
林歌虽然知道混混身上那是斗气,可并不是太了解斗气的作用。混混一剑夹杂着剑气,林歌闪的从容,没有离剑太远,等剑扫来虽然躲过了剑身却肯定要结实的被剑气砍中。凡加出手救下了林歌。林歌隐约明白凡加出手挡剑的意义了,她觉得自己对异界有些小看了。
对面另外两个混混看凡加动手也都取出了自己的武器。3人全部用剑。
头巾混混看凡加能不用斗气挡住自己一剑,也收回了攻势。向凡加问:“这位杀鹰人的朋友,你又是哪位呀?”
凡加回答了混混的问题“在下凡加·伊拜尔,杀鹰人一般执行小队队长,一个普通的战士。这些人都是我小队里的。”
“哈?你是队长?带着这么队‘东西’?”头巾混混言语里充满了不屑,他身后的两名同伴也哈哈的乐了起来。
凡加身后的一群人看起来确实不伦不类,3个拿重武器的家伙没穿铠甲,还有一个多嘴的漂亮女人跟一个有点性别模糊的小孩,队长还只是个战士。虽然很多战士也具备极强的战斗能力,但毕竟有点能耐的战士都会去考个专业执照。例如剑士、斧战士、盾战士、重装战士、守护战士之类的。向别人报身份的时候能具体的说出自己的长处,直接自称战士的多半是菜鸟。可混混也不想想,能在杀鹰人这种大佣兵团混到队长级别,可能是菜鸟吗?
听完混混的话,凡加有些生气,很明显自己被看扁了。
凡加反问:“那你们三个东西又是什么?”
3个混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头巾混混回答:“我们是红宝石武技学院的学生,都是剑士。我们不管你们是谁,今天这里封闭,任何人也别想进去。你们杀鹰人再多事,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凡加悠悠的道:“如果我们非要进呢?”
“那你们就进来试试,大不了我把你们横着送出去!”小混混话刚说完,就冲向着凡加的腰一剑横斩过去。
凡加都没用剑,运足了斗气躲开斩击,又快速踢起一脚,直中混混胸口,把他踹倒在地。他身后两个没台词的喽罗也拔剑向凡加冲来,凡加躲闪着攻击,找到机会又是两脚将二人踢趴下。踢倒三人,只有了30秒。
凡加拍着手:“看来我也应该去考个证了。”
张正不明白为什么凡加用脚出招打完了竟然要拍手,但凡加这几脚让张正有点刮目相看。
就在凡加这位大叔耍帅的时候,原本安静的公寓区里渐渐传来人声,不一会,发出人声的人就围了过来。近百名穿着黑色铠甲跟黑斗篷的人,不怀好意的跟张正几人对峙着。那3个混混已经爬过去喊救命了。
张正问林歌“冲吗?”
张正两年前曾经见过这类似的场面,当时他跟林歌身处一个黑社会组织的老窝。当时的林歌说了个“打”字。两人冲进去就把数十打手清个溜干净。
林歌思考了会:“要不咱明天再说?”
凡加看着眼前少说一百来号人,咽了下唾沫了:“他们人多,咱们冲进去正主不一定找的到,还可能会失手伤了他们性命。而且这群人明显是一个组织的,想把他们一网打尽还得重长计议……”
不愧是小队长,这漂亮话说的就是漂亮。穆司也在那边一个劲的点头。于是,众人转身180度,一溜烟儿的都跑没影了……
留下的是面面相觑的一百来号黑衣人,跟趴在地上没缓过劲的3个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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