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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十一的时候我回家了,一个曾经关系很好的高中同学结婚了,是奉子成婚,新娘是他大学的同学,毕业后也在一起工作。这似乎成了时下流行的结婚流程。

很多年没见,新郎官较之前念书的时候胖了不少,也帅气了很多,我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在接亲回家的路上,我看着他从婚车上走下来,被一堆老头推搡着走进厅屋,那里正供着香,燃着两支大大的红烛。

一个老头拿出一套崭新的衣服,连吊牌都没有剪下来的,就叫他换衣服,他就当众换上了新衣服,然后一顶深蓝色的帽子扣在了他头上,我老家的习俗新郎官是一定要带帽子的。穿着休闲裤和T恤衫,带着老式帽子的他看上去有点滑稽,但是他已无心去管了,紧张是盯着门外的婚车,新娘还在上面呢。

然后新娘被人从车上搀了下来。新娘是挺着个大肚子参加的婚礼,脸有点浮肿,但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我带着敬意看着她隆起的肚皮,那里有个生命在成长着,他很有幸,参加了自己父母的婚礼,或许他才是这场婚礼最重要的证婚人。

拜完天地,新郎给新娘带上戒指,然后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新郎吻了新娘。我用手机记下了这幸福浪漫的一刻。

新娘被送进新房后,酒席便开始了。

那顿酒席,我吃得很寂寞,因为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其他同学都没有回来,我想我是在借着他们的幸福来下饭的。走的时候同学一个劲地跟我道歉,说太忙,没有好好招呼我。又问我男朋友怎么没有一起回来,我尴尬地笑了笑说:没有呢。

在回家的路上,不免又想起快乐无忧的高中时光,想起曾经哥俩好的友谊。曾经在周末返校的下午,两个人一直沿着校园门口的马路轧过来轧过去,走上几个来回,总有说不完的话。

回到广州的时候,蒙蒙也被她老公接回了广州,她邀我去她的新家玩。一套租来的两居室里,住着他们小两口和她的小姑子,墙壁上贴着许多宝宝学字用的字画。

蒙蒙跟我讲了和他老公认识的经过,还真的是闪婚,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两个月,她之前在天河北那家外贸公司上班时的同事介绍的,他当时在三亚的分公司上班,然后他邀请她去三亚玩,他们就在三亚领了结婚证。

她老公比我还小一岁,在一大型国企做技术员。

“你们之间的差距刚好抱金砖哦?”我笑她。

“什么金砖呀?”她不解地看着我。

“女大三,抱金砖呀。”

“是就好了,呵呵。”

“他年纪这么小,怎么会同意这么快结婚呀?”

“因为我说不结婚我就不跟他谈恋爱呀!”她一本正经地说。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感觉她真的很幸福,从她一口一句甜甜的“老公”中就可以听出来。她老公也很宠她,没有很多年轻人的毛病,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吧,甚至家务都是她老公做的,同时又没有一般理工男的沉闷,挺幽默的。她现在也不再去阿信的公司上班了,就专心在家待产。

蒙蒙说他们打算年底回他的老家摆酒,问我到时候有没有空去做她的伴娘,我说要到时候才知道,但是估计是没空的,太遥远了,而且年底又是差不多公司最忙的时候,估计请不到假。

蒙蒙觉得很遗憾,她其他的朋友更没有时间去的。

离开的时候他们俩一起送我去车站,她说:你一定要尽快找到你的幸福。

我微笑着向她点了点头:我会向你学习的。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像她那么幸运。

一个月内,感受两个家庭的幸福,所有的幸福似乎都是水到渠成的,只有我的幸福,似乎总是意外失约。

当这一年就快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知道我今年是没法完成任务的了,我在心里默默地跟妈妈说着对不起,心想着今年过年看来又不敢回家了。

蒙蒙的婚礼如期举行了,我想,她那身鲜红的旗袍,一定是那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而她肚子里的生命,则是那被冰雪压住的树枝上的新芽,待它冲破阻碍,迎向阳光,便会让这个世界生机盎然。

当我还在为找什么借口不回家过年时,平安夜的前一天,我接到了小弟的电话,说爸爸心脏病突发,进了医院,医生说可能得做一个搭桥手术,具体要看检查的结果。

我一听吓坏了,赶紧翻自己存折,好在我平常不乱花钱,除了自己的生活开支和给弟弟的生活费外,还能有点节余,我凑了两万块寄回去,让小弟先把住院费和检查费交上。除此就只能天天祈祷爸爸没什么大碍了,如果真的要手术,高昂的手术费我实在不知道哪里去找。

打电话安慰爸爸的时候,他好像很内疚的样子,他觉得又给我添麻烦了,又要花我那么多钱。还好小弟和他女朋友天天在那里陪着他。

这件事让我有点六神无主,工作中频频出错,好在方总是个比较细心的人,我平时做好的东西,他都会再次检查,也就没有造成什么损失,方总也只是指出我的错误,叫我小心点。

这天一大早,我又正在心神不宁的时候,方总把我叫了过去。

“凌波呀,你最近是怎么回事呀?”

“啊?没什么呀。”我心虚地看着他。

“那这是怎么回事?”方总把我昨天打好给他的合同翻给我看。

我一看就吓出了一身冷汗,金额居然少了一个0,十万变成了一万。

“对不起,方总,我再去改过。”我慌慌张张拿起合同要走。

“不用急,先坐下,我们聊聊吧。”

我只好又坐了下来,望着他,不知道他要跟我说什么。

“其实我观察你很久了,你的性格其实并不适合混商场。”

“啊?”我不知道方总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以后会更加小心的,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

“我不是在怪你,其实你这样的性格挺好的,性格恬淡,没有什么功利心,一看就适合做贤妻良母,在家里做做家务,带带小孩,不要想太多事情。我要是没结婚,一定要娶你做老婆。”

我垂下头,不知该怎么接下去。

“我跟我老婆结婚十几年了,这些年一直各自忙自己的事业,小孩也不在身边,我们几乎都没什么沟通,我也一直没有工夫找其他女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是我希望不是我所明白的那样,我不敢抬起头来看他。

“我不会勉强你,但是,你若跟了我,肯定比你在我上班要强一些,除了婚姻,我可以给你任何你需要的。”他直接说了出来。

如果换了其他任何一个男人来跟我说这样的话,我可能都会气得大骂,直接叫他滚蛋,可是现在是我一直很尊敬的方总,一直对我照顾有加的方总,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先出去,想好了告诉我。记住一句话,就算你打算拒绝我,也不要因此而背上包袱,我不会因此对你有任何的想法。就当作我什么都没有说过。”

从方总办公室出来,我深吸了一口气,决定暂时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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